《飘》,又名《乱世佳人》,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短暂人生中唯一的一部小说,自问世以来,一直畅销不衰,不仅在美国,而且在全世界都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小说很具有感染力,虽然讲述了160年前的故事,但其魅力丝毫不减,是我最喜爱的一部书。我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斯佳丽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认为阿希礼身上有她所爱的特质,她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她精心虚构的衣服而不是阿希礼本人。
对于她,我更多的是对她的钦佩。钦佩她的坚强,钦佩她对土地的热爱和执着,钦佩她能在那种战乱局势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和小姐身段下田种地,钦佩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她生命中有几个精神支柱。一个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不幸去世。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执着得使她迷失了自己,执着得让她始终无法接受另一个男人的爱。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她们互相扶持地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困难,可以说一起奋斗的时光把她们从情敌变成了朋友。 斯佳丽有时就如同一个孩子,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钟情于玫兰妮。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可能不会爱他了。
斯佳丽就是个矛盾体,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时,起初她选择蒙蔽自己,等她终于意识到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
她在整部小说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们学习的。“Tomorrow is another day”这句话也成了我的座右铭,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这么激励自己振作起来。
我十分喜欢书中另一个女性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
她是坚强的,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身上所有的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充当苦力。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其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会有一个好心的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玫兰妮是个伟大而充满智慧的女性,她深爱斯佳丽,懂得斯佳丽的苦与乐,甚至比瑞特看斯佳丽看的更透。或许在她眼里,斯佳丽是个孩子。她以自己母性的光辉包容斯佳丽这个任性的孩子。她所有的朋友都批评斯佳丽行为不检点的时候,这个或许是受斯佳丽伤害最深的女人,挺身而出为自己的情敌辩护。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抱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
玫兰妮秉性善良,为人亲切温柔,总是面带笑容,坚强勇敢,不会主动招惹是非,也不惧怕权威,凡事都在心里把着一个度。她的宽容大度像海一样包容万物,赢得了所有人的好感,也赢得了最恨自己的斯佳丽的心。 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她死的时候是安详的,她的一生平凡得很,但她获得了所有人的尊敬。 整部书中,我最为欣赏的男性人物就是瑞特。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他不喜欢被背后的家族束缚,却以一种玩世不恭自由自在的状态生活着。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中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 他是一个有担当的汉子,对国家抱有一颗赤子之心,明知南方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勇敢,在军营当中抢夺马匹,拉着斯佳丽和玫兰妮穿过战域。
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斯佳丽每一次遭遇危险,都是他及时赶来,斯佳丽才得以平稳度过难关;每次斯佳丽迷茫到不知所措时,都有他在身边指点迷津,做她困顿生活的引路人。斯佳丽做起事来,会有点小孩子脾气,他并不介意这些任性,反倒喜欢斯佳丽与自己一样的无所畏惧,以及对生活抱有的无限激情。同时,他愿意永远在斯佳丽身边照顾她,不让她一个人那么辛苦地面对残酷的世界,希望她能永葆孩子般快乐纯粹的初心。
斯佳丽为他生了女儿后,他更加爱护妻女。他对女儿的呵护,更是让人感动万分。可以为了女儿的未来,不惜改掉自己的臭脾气,努力和周遭的人打成一片,不说别人不想听的话。可以想到,这对于生性骄傲,以戳穿别人愚蠢为乐的瑞特来说是多大的牺牲。
他是那么执着、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一直在为斯佳丽为他们的小家默默付出着,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一直把他往外推,即使嫁给他生了孩子,心里依然想着别人。斯佳丽也不愿过多的去了解他,至始至终都没做到与他心心相通。在玫兰妮和他女儿相继离世后,他对斯佳丽彻底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以及她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带着最后一丝尊严离开了伤透他心的这个女人。 瑞特在书中的人物形象,让无数读者为之动容,尤其是小说结尾他潇洒地离开,更让这个角色整体高大了起来。可以说,瑞特是整部作品中鲜少的明白人,他活得通透、真实、坦荡,身上总带着一股男儿本色的血肉感。自从读完这部小说,加之看了电影后,我被瑞特的男子气概深深吸引,我想如果我是与他生活在同一时代的人,我会爱上他的。
这部小说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绝对是部难得的绝世之作。由费雯·丽与克拉克·盖博主演的电影《乱世佳人》更是被奉为经典,一向爱翻拍的好莱坞都没敢翻拍,可见这部电影的价值和独特魅力,它和原著小说一样值得细细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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