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往事
文/匡建华
说起兔子,我们的祖先早就有研究,在殷商甲骨文中就有了“兔”的象形字,最早有文字记载的是屈原的《天问》。最初古人认为兔子有雌而无雄,繁育后代是靠兔子“望月而孕,口中吐子”,就是说只须雌兔对月亮飞一飞眼就“有了”,因而“吐子”就成了兔子的由来。这一看法直到汉代才被纠正。
在我的记忆中,爷爷在世时家里养了许多动物,如牛、山羊、鸡、狗子、猫,还有兔子,其中兔子我是最喜欢的。兔子养在偏屋里,地下到处是它们打的地洞,可谓四通八达。或许土墙的基础是石头做的,它们才无法将地洞打到墙外,不然就逃跑了。兔子听觉灵敏,但胆子小,有时生人来了,在几十米之外讲话,它们就会吓得钻到地洞里。听爷爷说,兔子不像其它的家养动物,不管你养它多少年,跑出去了就不爱回来,到了野外会就地掘穴而居,寻觅而食,过上自由自在的日子。
我每天放学后的主要劳动就是到田野割一些草给兔子吃,它们似乎不挑食,什么草都吃,当然菜叶子是它的最爱。有时我乘婆婆爷爷不在家,就偷偷地捉一只出来,抱在怀里。它那干净发光的毛发,血红的眼睛,三瓣嘴巴,一直在噏动的鼻子,让人感觉它的温顺,善良。它在我怀里一动不动的,长长的耳朵任凭我的摆弄。有一次,爷爷劳作回来正好遇见我在玩兔子,非常不高兴,一顿斥责,我才赶忙把兔子放回到它屋里。
兔子的繁殖力非常强,一只雌兔每胎能产仔四到六只,最多一年可产六胎。刚生下的兔宝宝皮肤红红的,还没有长毛,只有手掌那么大,一个个闭着眼睛在地上打滚。兔宝宝也是靠兔妈妈的奶水喂大的,只是它们比人类长的快,两三周就会跑了,跳了。在乡亲们眼里,兔子是多子多福的象征,在布置新婚洞房时会贴一些兔子形象的窗花,如蛇盘兔、鹰抓兔等,就连娶媳妇、修房子,兔年也是最佳选择。
有时家里来了稀客,爷爷就捉一只兔子杀了招待客人。说是杀兔子,其实是用木棒在它的脑壳上打几下,也许它并没有死,只是昏了过去而已。不过杀兔子的场面我是不观摩的,或许是养久了有了感情,心里有点难受。每到冬天,爷爷会做几只腊兔子肉,就是像猪肉一样放在火塘上方烤干了备用。来了客人端上餐桌也是一盘硬菜。其实我们的祖先早就有吃兔子肉的习惯,在《诗经》中就特别提到用烤野兔招待远方客人,认为是最好的下酒菜。现代研究发现,与其它其他肉类比较,兔肉中蛋白质含量高、低脂肪、少胆固醇,老少皆益,就是冠心病也可经常食用,有“荤中之素”的美誉。只是在我国民俗中,孕妇是不能吃兔肉的,以免生子有兔唇之忧。
不知是什么原因,爷爷去世后家里再也没有养过兔子。想吃兔子肉只能到山野里去寻找。每年冬天下雪时,不甘寂寞的年轻人,就带着几只猎狗上山围猎。山上野兔子多,下雪时间长了,在饥饿难忍时就出来寻找食物,并在雪地上留下那要命的足印。每当发现野兔子的踪迹,前来围猎的人群就会兴奋地大声呼喊,伴随着猎狗嗷嗷的叫声,吓得野兔子惊慌失措,逃跑也失去了章法,虽说野兔子奔跑速度每小时可达七十到八十公里,而且跳跃能力极强,有时连虎豹也奈何不了它,可它在人类面前却显得无能为力,经过几个回合的围追堵截,最终逃脱不了走向猎人餐桌上的命运。
老乡们把兔子杀死后要将它的皮剥下来,我想不是带皮的兔子肉不好吃,而是舍不得吃,因为兔子皮还可卖钱呢。爷爷一般是用竹片把兔子皮撑开,挂在荫凉处凉干,有时间再把它拿到大队小卖铺卖了换一些生活用品。兔子皮小,一张只值两三角钱,可积攒多了也不是一个小数目。有时我也拿几张兔子皮去卖了买几个练习本,如有余钱就买几本娃娃书,那是我最高兴的事儿。
多年后我才知道,兔子皮经加工便可成质地柔的衣、帽、手套等,不仅舒适,而且温暖,可惜我儿时没有享受过。如今不少乡亲养长毛兔,吃肉是其次,主要卖毛,不少乡亲因此而富了起来。爷爷告诉我,兔子毛除了做衣物,还是制毛笔的主要材料,从先秦至汉代,笔毫皆为兔毛。如安徽宣城的中山兔毛笔在历史上就非常有名。唐代大文豪韩愈曾专撰美文《毛颖转》。曰“毛颖者,中山人也。其先明视,佐禹治东方土,养万物有功,因封于卯地,死为十二神。”为兔取雅号为毛颖,并赋予其毛笔祖先之地位。
我在读大学时,在医学实验里又见到了久违的兔子,没有想到它们是用生命为人类的健康贡献着。我打的第一针,抽的第一管血,做的第一次手术就是在兔子身上完成的。
兔子在古人的心中是瑞兽,白兔格外尊贵,如果捉到一只都要将它敬贡给帝王。兔子作为十二生肖之一,人们在它身上寄托了美好的希望,赋予了奇妙的联想。在民间,兔子具有善、美、吉祥之意,也象征着机智能干、谨慎乖巧、和蔼可亲。任何人只要看到兔子,都会情不自禁地过去摸摸它,有靠脸吃饭的资本。如今有的兔子走进城里,与人类共享幸福生活。据养宠物兔的朋友们介绍,兔子像猫一样,很黏人,养的时间长了也会有感情,不陪它玩还会不高兴,虽然它不会说话,但它会用轻轻磨牙,或呜呜叫,或像跳舞一样的跳跃,来表达自己的高兴和满足。
我偶尔到乡下走走,每当看到可爱的小白兔,就会想起儿时依偎在婆婆怀里,听她讲嫦娥奔月、龟兔赛跑、守株待兔等故事的情景;每当听到娃娃们唱《小白兔》的儿歌时,仿佛又回到了童年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