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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手机话题】让隐私合法地保护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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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23-4-7 13: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露华晨珠 于 2023-4-7 13:35 编辑

让隐私合法地保护起来


    说起手机,总是让人很纠结,手机占去了人们自然交流的机会,手机切断了亲人之间的正常感情交流,手机成为了代沟矛盾的导火索,手机泛滥的信息正在占据着人类智慧的大脑,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虽然这样,但是手机仍然是个人的私密空间,不容他人占有或侵犯。这是因为符合道德规范的合法隐私是受法律保护的。


    有一位母亲这样回忆,记得女儿上中学,微信才刚刚流行,年轻人十分方便地用手机聊天,女儿也是微信聊天的忠实拥护者,但这也成为爱心母亲了解女儿的主要途径。她经常翻看女儿的聊天记录,并发现女儿早恋,引发矛盾硝烟。对于这件事,我的态度一直模棱两可,因为,母亲是女儿的监护人,女儿也未成年,需要正确引导。对于女儿有早恋现象时,我也同意这位妻子翻看聊天记录,但是应该对女儿讲诸如“青苹果”的实例,不让其分心走神,投身到紧张的学习,并努力考上理想的大学。因此,对于未成年人的手机,我的态度是在保护其自尊心的前提下,还是要严格监管,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在保护他的隐私。


    但是,对于成年人呢?手机作为个人信息的依附对象,是属于个人隐私范畴的,我认为得严格保护起来,特别是夫妻之间更应该不能越雷池一步。因为,隐私的主体是自然人,隐私的主要原因是源于羞耻感的,你侵犯隐私的行为是一种心理侵犯,导致的伤害虽说眼睛看不见,但是对于主体的思维和情感的伤害天长日久会明显地显露出来。夫妻之间要严格保护个人的隐私信息,否则心理侵害引发的战争后果会是非常严重的,我们在媒体上看到的由手机引发的矛盾冲突还少吗?心理因素是属于人的社会属性,社会属性相对于自然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因此,心理伤害是一种本质性伤害,比显性的身体伤害更为严重,应该严格防护,不然形成精神伤害是很难以痊愈的,要慎之又慎,引以为戒。


    所以,我们可以扩展开去说:在目前的中国,隐私保护还是个非常薄弱的领域,个人的隐私很难被私密起来,稍有一点风吹草动,就会被翻个底朝天,甚至被弄得体无完肤,满城风雨。而社会上一些人专门热衷于此项工作。事实上,这是十分危险的,隐私被暴露,风行于社会,形成的社会舆论足以毁掉一个的前途。而我们在这个领域的立法还非常薄弱,导致一些人有钻的空子。这是社会不文明的一个表现,因为,隐私它也是野蛮与文明的一个重要界标。


    我们应该清楚,隐私是个人的自然权利。从人类抓起树叶遮羞之时起,隐私就产生了。隐私感是自然人进入人类社会后的第一个表现,它应当产生于人类劳动之前,即在原始人能够进行抽象思维之前,就已产生了类似的意识和感觉。其中,羞耻感及其派生的隐私感是最先表征出来的本能。隐私感是人类羞耻感的表现,它使人从主观意志和客观行为两方面都告别了动物界。无论是相对个人性的隐私,如身体的隐蔽部位,还是明显社会性的隐私,如社会捐助、婚姻关系、夫妻生活,均是仅凭个人的主观意志即可作为,无须公众或不特定多数人、少数人的协助或配合。因此,隐私的存在,隐私之于社会公众而言是不可剥夺的,这正是法律赋予人的自然权利,是神圣不可轻犯的。


    因此,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立法,细化到每一个细节性问题,不让非分之人有可乘之机,保护自尊,保护人格,保护信息,保护每一个自然人的合法权益,对已经造成不良后果的要绳之以法,降低社会摩擦,让隐私合法地保护起来,促进社会不断走向文明,还个人信息领域一个健康的社会生态!


——完——






2#
发表于 2023-4-7 14:30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人情社会的情况还是比较重的。有的时候情与法界限不清,却有利于邻里、一地的人们守望相助。隐私暴露一方面可能不堪其扰,另一方面又可能得到旁人的热情问候和施以援手。国法和民风时有不一致的时候。
3#
 楼主| 发表于 2023-4-7 14:4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露华晨珠 于 2023-4-7 14:59 编辑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23-4-7 14:30
中国人情社会的情况还是比较重的。有的时候情与法界限不清,却有利于邻里、一地的人们守望相助。隐私暴露一 ...

民情风俗有合法的,也有不合法的,但是都应该合乎道德。中国是人情社会,但是现在正在进行法治建设。
4#
发表于 2023-4-7 16:4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草舍煮字 于 2023-4-7 16:48 编辑
露华晨珠 发表于 2023-4-7 14:46
民情风俗有合法的,也有不合法的,但是都应该合乎道德。中国是人情社会,但是现在正在进行法治建设。

多年前张艺谋执导的《秋菊打官司》,讲的就是这回事。
有的时候法院判决并不是最佳选择。
我是不是抬杠了,只是探讨哈
5#
 楼主| 发表于 2023-4-7 16:54 | 只看该作者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23-4-7 16:46
多年前张艺谋执导的《秋菊打官司》,讲的就是这回事。
有的时候法院判决并不是最佳选择。
我是不是抬杠 ...

记忆犹新,的确很多事情法律也处理不好!
6#
发表于 2023-4-7 20:02 | 只看该作者
经常对学生们说,考试考得不好没关系,家长要打你们,就告诉他们侵犯了未成年保护法。
学生们问,然后呢?
然后?然后你们会被打得更惨。
隐私权和谁说?侵犯隐私权的极少数是外人,多数是内人,咋整?
7#
 楼主| 发表于 2023-4-7 20:49 | 只看该作者
淡淡不如风 发表于 2023-4-7 20:02
经常对学生们说,考试考得不好没关系,家长要打你们,就告诉他们侵犯了未成年保护法。
学生们问,然后呢? ...

隐私是符合法律和道德规范的,不符合就不是隐私。
8#
发表于 2023-4-14 14:20 | 只看该作者
把隐私合法的保护起来,很有道理
9#
 楼主| 发表于 2023-4-14 17:37 | 只看该作者
上官恨晚 发表于 2023-4-14 14:20
把隐私合法的保护起来,很有道理

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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