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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没有“死人,复活”冤案可以昭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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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 21: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没有“死人,复活”冤案可以昭雪吗?

广西王子发案赔偿事宜终于尘埃落定,王子发最终获赔89万元。比他们预想的要多;王子发的家人告诉记者,他们最初提出的赔偿额是75万,但是出人意料的拿到89万比他们的预想的要多14万。虽然多拿的赔偿,王子发的父母觉得儿子受了这么大的委屈,赔钱不是第一位,希望能公开地恢复王子发的名誉,并公开道歉,同时失职的人也该付相应的责任。(9月1日《山东商报》)
  
看似王子发的案子得到当地政府最大“诚意”的解决。且用纳税人的人民币慷慨的赔偿了王子发;相比赵作海,佘祥林;王子发因为经过前期错案的铺垫,百姓心目中已经有了“免疫力”能够“处冤不惊”从媒体到民间王子发案这次算是“轻轻的来了,静静的走了”但是留给我们的却是沉重的思考;王子发能被冤屈的9年;“罪魁祸首”无疑是公安机关;至少有3年完全可以避免。换言之,王子发冤案3年前其实就该得以昭雪,因为身在大牢王子发不知道真凶3年前就已经向狱警自首。可是面对真凶落网,王子发却还在监狱以凶手关押,当地司法部门一直将冤案固执地捂到了现在,其动机是现在需要向“不明真相”的百姓说明的;百姓也有理由知道公安机关对这一错误案件的披露;赵作海案后公众都在质问“全国还有多少赵作海”,王子发案后我们依然要问中国还有多少王子发?如果这次媒体不推动王子发案还将不见天日;执法部门断不会“不打自招”的自我纠错。

  
高科技武装的人民警察屡屡查不出一件普通的命案;却要百姓含冤受过,沉冤昭雪的路上如果没有死人“复活”或者真凶良知未泯主动自首;冤案昭雪将永无尽头;那么那些没有“复活”或者主动认罪的案件又将如何大白于天下?毕竟能够有王子发这样“鸿运当头”的概率还是非常低的;事实上我们无法理解的是捂住错案的动机就是枉法之举,公安机关为什么不能“知错就改”呢?而是采取了欺骗世人的举动?这是拿百姓的生命于不顾,扼杀正义的疯狂道德丧失,一旦东窗事发一切错案的赔偿却要纳税人埋单,执政者的公信力却在这些“事不关己”的公仆身上消失殆尽;是他们一天天的抹杀了百姓对党对国家的感情;无论佘祥林、赵作海还是王子发,或者是以后继往开来的永远都只是偶然的个案,制造冤假错案的司法潜规则依然畅通无阻,从来没有真正被拷问或追究过造成冤假错案的责任人,所有的冤假错案几乎都是“拿钱纠错”公平与正义依然深锁。

  
经过佘祥林后;几乎有一套错案的处理程序;理应被追究责任的当地司法部门,利用各种方式“威逼利诱”私下安抚受害者及其家属,“晓之以情“私下商量出一个赔偿金额,签署一个赔偿协议,然后错案追究程序就此结束——除了倒霉的纳税人无缘无故要为不菲的赔偿金埋单之外,造孽者依旧逍遥自在,知法犯法者依旧我行我素。除了“拿钱消灾”就连对百姓简单的道歉也不曾有过,因为他们有权不为自己的错误感到于心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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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3 10:39 | 只看该作者
几乎有一套错案的处理程序;理应被追究责任的当地司法部门,利用各种方式“威逼利诱”私下安抚受害者及其家属,“晓之以情“私下商量出一个赔偿金额,签署一个赔偿协议,然后错案追究程序就此结束——除了倒霉的纳税人无缘无故要为不菲的赔偿金埋单之外,造孽者依旧逍遥自在,知法犯法者依旧我行我素。除了“拿钱消灾”就连对百姓简单的道歉也不曾有过,因为他们有权不为自己的错误感到于心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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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6 03:19 | 只看该作者
中国的司法制度一次次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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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6 09:06 | 只看该作者
让政府给一个普通的百姓道歉,哲木兄,你没搞错吧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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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6 11:1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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