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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拆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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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3 22: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内有个风景胜地,准备申报世界遗产,但在中心景区,建有许多有碍观瞻的建筑,包括当地最有特色的山珍野味饭店,与自然景观极不协调,如果不进行拆迁,联合国的验收专家将不同意申报世界遗产,当地政府于是下达了拆迁通知。


  其他房主拿了政府所给的一定补偿费,搬到了重新规划建设的新居住点,惟独几户山珍野味饭店,每天有数十万的流水收入进项,平时与政府官员称兄道弟的老板们铁了心要比别家更多的补偿,否则就坚决不搬,铁了心做“钉子户”,逼政府让步。


  政府把事情交给了最为强悍的“城管”,不料饭店老板们早有准备,一方面请了许多武林高手和敢于玩命的社会青年严阵以待,一方面请了律师和记者,拿着摄象机拟把“城管”强拆过程公诸于网,让网民讨论。“城管”到了现场,见势头不好,没敢动手就撤了回来。


  联合国的验收专家是不听任何解释的,如果几户山珍野味饭店坚持不搬走,影响了申报世界遗产,那么前期投入的数亿元资金将付之东流,可是如果答应了老板们近乎讹诈的条件,政府的体面又往哪里去放。


  既然通过政府通过法律难以解决拆迁,市委书记决定派出纪检委解决这个问题,在每家饭店的门口安排一个纪检小组,小组当然管不着饭店,任其继续经营,而是对进出饭店的人员进行拍摄,发现公职人员的,当场由纪检对其进行谈话,无论是请客还是被请,无论是公事宴请还是私人聚餐,都劝其离开,如果不离开的,不但饭费不可能报销,而且今后评优评模晋级升职也都没有份儿了,并延伸去追究以前公款吃喝的问题。此招一出,不到一个月,用老板们的话说:“简直绝了!一个吃公家饭的人都不来了,再挺下去,我们没活路了,投降!无条件投降,政府给什么标准补偿都认了!”


  允许这些“钉子户”饭店正常营业,他们反而经营不下去,其中缘由耐人寻味。实际上,无论饭店怎样地店大欺客,顾客总归是他们的衣食父母,纪检委只限制了公职人员的消费,就导致了饭店“无条件投降”,可见饭店平常消费的主要人群还是非公职人员莫属。


  政府拔拆迁户的“钉子”,硬碰硬可能要迸出火星,甚至惹火烧身,但换个角度不动“钉子”而把“钉子”楔入的介质疏松了,“钉子”自己也就自行脱落了,可见只要认起真来,以身作则,政府做什么事还是有力度的。


  我们更深一层探讨,之所以封住了公职人员的嘴,就动摇了这些饭店的根本,那么可以推测,正是公职人员的吃喝,才供养起了这么多牛气冲天的高中档饭店。而靠公职人员供养的饭店老板,在政府需要拆迁的关头,不但不饮水思源地感恩,居然却敢向政府叫板。看来,这就是政府通过吃喝与结交的老板们真实关系的写照。


  为什么后来纪检委能解决问题,而所有公职人员无一例外执行不去山珍饭店的禁令呢?这是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讲不了情,即使你与纪检委的人熟悉,即使你与书记、市长熟悉,即使都不熟悉能用钱砸晕他们,难道还能用钱砸晕所有联合国的验收专家么?恐怕只能搞砸自己,明知其不可为,所以禁令才如此生效。


  我们自己国家的许多事情,尤其像各种拆迁,没有联合国监督的时候,难道就真搞不好么?


2#
发表于 2011-2-24 09:35 | 只看该作者
呵呵,这法子真好,因为正着了那些人的软助——钱,可“钉子户”不是都有软助的,那怎么办?
中国的事难办,有时也好办,打准动刀子的地方就行啦。
问好!远握!
3#
 楼主| 发表于 2011-2-24 09:5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暖玉 于 2011-2-24 09:35 发表
呵呵,这法子真好,因为正着了那些人的软助——钱,可“钉子户”不是都有软助的,那怎么办?
中国的事难办,有时也好办,打准动刀子的地方就行啦。
问好!远握!

政府只要认真,很多事都好办,但是让政府认真办事,则太难了!
4#
发表于 2011-2-24 10:58 | 只看该作者
好久不见,原来运涛涛在这里呢。问好!
5#
 楼主| 发表于 2011-2-24 11: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李明 于 2011-2-24 10:03 发表
运涛的文章渐入佳境。

谢谢鼓励。
6#
 楼主| 发表于 2011-2-24 14: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周施梅 于 2011-2-24 10:58 发表
好久不见,原来运涛涛在这里呢。问好!

问候朋友。
7#
发表于 2011-2-24 17:09 | 只看该作者
只有抓住了钉子户的软肋,才能办好拆迁的事情,“我们自己国家的许多事情,尤其像各种拆迁,没有联合国监督的时候,难道就真搞不好么”这个观点令人匪夷所思?
8#
发表于 2011-2-24 20:16 | 只看该作者
申遗之类的东西对我们的官员是有极大吸引力的,所以他们一定要不遗余力做到;而只要想做,就一定能做到的。就如管官员们的嘴,在这里虽是副产品,但只要做,也一定能做到的。同样,如问题奶粉、含镉米、苏丹红之类的,只要做,也一定能做到的……
9#
发表于 2011-2-24 23:22 | 只看该作者
凡事都有其办法,关键是否拿准了脉。
10#
 楼主| 发表于 2011-2-25 06: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太和五中张奇 于 2011-2-24 17:09 发表
只有抓住了钉子户的软肋,才能办好拆迁的事情,“我们自己国家的许多事情,尤其像各种拆迁,没有联合国监督的时候,难道就真搞不好么”这个观点令人匪夷所思?

只要事情是国人负责,就会有例外,有特权的。
11#
 楼主| 发表于 2011-2-25 09: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水如空 于 2011-2-24 20:16 发表
申遗之类的东西对我们的官员是有极大吸引力的,所以他们一定要不遗余力做到;而只要想做,就一定能做到的。就如管官员们的嘴,在这里虽是副产品,但只要做,也一定能做到的。同样,如问题奶粉、含镉米、苏丹红之类的 ...

国家的问题就在这里,不做为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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