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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恩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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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17 23: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已经是午夜时分了,今天是情人节啊!白发老母一脸茫然,满面泪痕的小儿子在保姆怀里哭睡着了。
  我清楚象往年一样,她又跑了!

  她是我的第二任妻子菲菲。七年前,我在一个舞会上和她相识,那时我的第一次婚姻度过七年之痒,正处十年之痛之际,我感到我的婚姻生活是那么平淡,平淡的让我窒息!

  菲菲的活泼顽皮,和她浑身上下透出的青春活力,让我如同吸入一股清新的空气。在我心里她简直就是上天对我的恩赐!
  我不顾哥哥姐姐和老母亲的极力反对,和前妻离了。菲菲也逃出对她有养育之恩的哥嫂的管束,和我走到了一起。我们也算是奉子成婚,当时她已有三个多月的身孕。

  为了这迟来的幸福,我在单位里被罚吃“四菜一汤”——行政记过,党内警告,行政撤职,党内撤职,并从局特侦科科长位子,下放到区派出所,做普通民警。

  我一个政法学院的高才生,在市公安局混了这么多年,我的风光、颜面一扫而光!但为了我和菲菲的爱,我觉得值了!
  谁知好景不长,我们只在一起幸福快乐了两年。第三年的春天她就开始了她的出逃行为。

  那年,她在W市商场得意的前男友,竟和我叫阵,要夺走她,我儿子的母亲。我差点拔出腰里的枪,一枪把他放倒!为了年幼的小儿子我忍了!

  那次,我当时十二岁的女儿打电话给她的母亲,我的前妻,要她回来,我甚至也有些动心......
  不行,好马不吃回头草!我不能......
  菲菲或许也是看在儿子的份上,回来了。
  可是,从此以后,连续五年,一到春天,她就象发情的母猫,不知跑到那里去找那些该死的公猫叫春。

  每次一跑就是两三个月,或者被我找回来,或者玩腻了自己跑回来......
  我真的厌倦了这个无耻的女人了!让她彻底滚蛋算了!
  唉——
  不行啊,我已经对不起女儿,我不能再让小儿子失去母亲!
  去找吧!你这该死的臭女人!你可真是上天给我的“恩赐”!

  车钥匙呢?在这儿。
  车子好象有点毛病?刹车不灵?!将就着开吧!
  去哪儿找啊?还是去W市吧。
  对面的车灯开那么大干吗?
  “啊——......”
  ......
  头怎么这么疼?“我在哪儿啊?”
  “你在医院。”是姐姐的声音“昨晚你出车祸了,车子报废了。一块碎玻璃扎进你的眉心,差点就变成瞎子。拣回一条命。”

  天啊!我这是怎么了?!我怎么活到这份上?!单位不象单位,家不象家!
  老天爷!这就是你给我的恩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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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04-2-22 08:30 | 只看该作者
静儿:谢谢你,静儿的文字真的让我很佩服。
纤纤:也谢谢你,你看的更深更高~~
13#
发表于 2004-2-22 00:47 | 只看该作者
此文作为小说可能真是有点太简洁了,如果描述得再细一点就更好了。
不过,此文的思想却很深刻。现在不是报道有约百分之八十的官员都包养情妇吗?政府已下达了条例将对这些违反情节严重的官员们作撤销党藉的处罚,可见如今是很重视这一社会风气的问题的。
12#
发表于 2004-2-21 14:29 | 只看该作者
好像男人的文章,好阳刚哦~~~~~~~
问好!
11#
 楼主| 发表于 2004-2-21 13:46 | 只看该作者
谢谢阳阳抬爱!

谢谢透透关注。其实这个故事就发生在我的一个至爱亲朋身上,我为他的痛苦而难过。其实他并不是一个坏人,只是一个想追求真爱的人,否则他也不会痛苦了。
10#
发表于 2004-2-19 22:09 | 只看该作者
过瘾!
9#
 楼主| 发表于 2004-2-19 20:57 | 只看该作者
谢先生指点!:)
8#
发表于 2004-2-19 20:53 | 只看该作者
好象头一回读到你如此简洁的文字。
但,恕我直言:作为小说,此篇有些生涩。
7#
 楼主| 发表于 2004-2-19 18:54 | 只看该作者

谢一楠、燕子

其实我知道自己对男性的心理了解甚少,所以第一人称写男性正是暴露了自己的弱点~~
6#
发表于 2004-2-18 22:5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原创] 《恩赐》

一篇檄文:))
5#
发表于 2004-2-18 22: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谢谢幽幽一直关爱

最初由 manchurose 发表
你说的对极了!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可惜我没写好,这些天忙死了
真实的故事,真实的另人感悟。如果换成第三人称写呢! :)
4#
 楼主| 发表于 2004-2-18 21:3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值得!

最初由 简然 发表
也许男人为了激情付出一切也认为是恩赐!
犹如当年董存瑞舍身为了实现共产党宣言一样!


信仰危机啊!
许多人已经不知道究竟什么是值得为之付出的。便以为男人就该不断地寻求激情,否则就是白活了。
殊不知当他们感到没白活的时候,那只是动物意义上。
没白活、枉为人!
3#
 楼主| 发表于 2004-2-18 21:2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幽幽一直关爱

最初由 幽幽飞 发表
男人不可太贪心,要不,坏女人会是你的祸水。:P

玫姐姐的小说,简洁好看。


你说的对极了!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可惜我没写好,这些天忙死了
2#
发表于 2004-2-18 21:17 | 只看该作者

值得!

也许男人为了激情付出一切也认为是恩赐!
犹如当年董存瑞舍身为了实现共产党宣言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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