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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若依和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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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20: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杨逍


    “你怎么又来了?”女人脸上露出故意的愠色。她没有抬眼。
 
    “我能去哪儿呢。”一个男人说。

 
    “不是叫你不要管我吗?你怎么不听劝呢,再说,你也管不了。”


    “那也得管,”男人说。


    “就你有能耐。”女人的脸上漫过一层红晕,把涌上心头的喜色悄悄压了下去。


    男人这才从半掩的门缝里挤进来,嘿嘿笑了两声,坐在门口的凳子上,露出略微暗黄的牙齿。他叼上一支烟,在上衣的口袋里找打火机,看样子并不急着点上,有些装模作样,手在几个口袋里来回翻找,他的右脚架在左腿的膝盖上,脚尖一翘一翘,像悠闲的企鹅。女人放下手里的十字绣,在床沿上坐直身子,对着他笑出了声。她微微欠身,就把床边的白色打火机扔给他。他没有正眼看她,却好像知道有东西飞来,只顺手一抓,一反手,就已经打着了火。他偷眼看了一下女人,跟着吸了一口烟。

    “我想我们应该好好谈谈,”他说。

    女人似乎没有听到他的话,站在地上伸了伸腰,自顾自说:“夏天一到,天气就越来越长了。”

    “真的要走吗?”男人的手抖动了一下,一节烟灰落在了他的腿上,他忙站起来,跺着脚,用口吹着残留的余灰。

    “还是到了夏天再看吧,”女人走到门口说。“谁知道后面的事呢。”

    这样的对话,在这个充满阳光的小屋里已不知道发生了多少次,但每次都以“再等等”作为结束语不了了之。毕竟,他们心里都没底。

    夕阳下的小镇有点空旷,像是一场战争过后的荒芜。从乡下来的做生意的农民和横行在镇上的菜贩子已经陆续回家了。学校的孩子也剩下了最后几个在街上淘气,也许是在策划一场斗殴,他们吸着烟,留着不该有的红发或是黄发,但没有人注意他们,他们已经和小镇上充斥的垃圾一样司空见惯了。女人最后看见的是隐没在西边山下的那栋蓝色的楼,因为楼下的平房里住着李想。她总是喜欢在夕阳的余晖里朝那个方向看上几眼,即使什么也看不见。

    而李想此刻则在她的身后,吸着烟,看着她的影子,兀自恍惚起来,他误以为他已经拥有了整个小屋,包括这个美丽的女人,她将回到他的身边,为他们的故事写下一个完满的结局。阳光在他的脸上打上了金子一般的光泽,他动情地搂紧她,失声叫了她的名字:“若依。”

    这是小镇最北边的一片老房子,因着年久失修和临时仓促等多种原因而显现出十分的破旧来,与东边的新城区泾渭分明。这里有小镇的旧貌,其中几座房子还可以上溯到明国初期,多是那种木质的二层小楼,内外都被多年的烟火熏成了黑色,有苔藓和蜘蛛网盘踞在边边角角,小小的窗户由许多小格子组成,逢年过节的时候就有人在上面糊上一层白纸,然后剪些窗花贴上,于是就有了喜庆的味道,但薄薄的白纸毕竟顶不了事,不几日便又千疮百孔,一些闲风便趁虚而入,但无人理会这些,他们都已经习惯了。住这种房子的大多是历经了岁月洗礼的老人,他们有着和房子一样颜色的脸孔以及年龄,从他们的穿着来看,就很容易判断出他们此时在生活上的艰苦,也不知他们的儿女都在做什么,或者有没有儿女,只是很少有人来关心他们,他们似乎也不愿别人来打扰,只是安静地经营着自己的日子。当然,还有一些人家,他们的先人似乎没有住二层小楼的人那样宽绰,他们就都散布在小楼的四周,住着土木结构的平顶房,因是年代久远,房子显得阴暗潮湿而且逼仄,小小的院子里,一家人进进出出就多出几分拥挤,但他们却住得心安理得。也有人家,大约是主人已经搬走了,房子没人经营,便颓败得不成样子,有些甚至倒塌了,也没人收拾整理,连院子的围墙也成了残壁断亘,因而成了一些动物的乐园,或者成了赶集的乡下人的厕所,也没人出来制止。最后的一部分房子,看起来是新近才造的,但一眼就能看出主人的急功近利,大都是旧房子上拆下来的木材,青砖红瓦也是从其他建筑上挪下来的,残缺不全,甚至有些就是用石棉瓦做的顶子。这些房子都用来出租,几乎占了整个北街的一半。租房子的人来自五湖四海,有本地的学生和商人,也有外地的皮毛客商,还有围绕着皮毛市场应运而生的服务行业,比如翻晒羊皮的女人和装车的男人,以及从大城市赶来的小姐。

    皮毛市场就在这一带的边沿,和它相邻的便是石板川中学。因而这一带在肮脏,古旧,混乱的复杂局面下,自有着别处没有的繁华。

    皮毛市场的建立,是这个偏远小镇取得深远名声的主要原因。虽然很多人都怀疑过决策人在这个不显山露水的地方建立西北最大的皮毛市场的动机,虽然这里并不具有便利的交通和多产的牛羊皮,但市场的产生却带给了小镇一股新生的力量,没有人为此不满,绝大多数人都获得了市场带给他们的财富和荣耀。

    操着外地口音的人在镇上进进出出,忙忙碌碌。这些人多以男人为主,膀大腰圆,皮肤白皙,营养良好,与镇上人的粗糙形成鲜明对比,有穿着时尚的女人跟在后面,一扭一扭地晃着屁股。他们大多开着车,三五成群,在镇上收羊皮和牛绒。一段时间里,皮毛市场的生意很火,镇上一些有钱人就从银行里提出全部积蓄,结伙从新疆和青海倒贩牛羊皮,然后回来卖给外地人,因此,各种新生的行业就如雨后春笋,瞬间从镇上冒了出来,除了以提供交易场所为目的的“皮店”之外,最多的便是歌厅酒吧和洗头房。

    有些乡下人丢下地里的活,到镇上来做生意。这当中,较为典型的还是在皮毛市场上抖晒牛毛的乡下女人,大都是三十岁左右的年轻媳妇,她们的男人都去外地打工去了,为了给家庭减轻负担,她们一齐从四面八方赶来,早早地吃了饭,把孩子哄乖安置好,在偌大的市场上挣外地人的钱。当然,能不能被外地人雇佣,就又成了一个问题,所以,一些混乱肮脏的事情就屡见不鲜。稍有姿色的女人最受欢迎,外地人很看重她们,干的活少,挣得钱多,她们在这里有时候充当了三陪的角色,也有人被外地人包养起来,好吃好喝地供着。

    而城里来的女人却和乡下女人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们似乎是一夜之间冒出来的,三三两两在这一带租了房子,白天穿着花花绿绿的裙子在镇上的街道招摇过市,说着南腔北调的普通话,给小镇染上了几许妖艳的成色。到了晚间,他们就明目张胆地在街道上招揽客人,把那些因为好奇和兴奋而搭话的男人拉拉扯扯进自己的租房里,赚尽他们口袋里的钱才罢手。

    若依就是在她的朋友打了前站洋洋自得的时候,独自一人搬着偌大的行李箱来到小镇上的,那时正好是四年前的烟花三月,和今年的时节一样,只是比而今更暖和一些。本来她是打算要到北方去的,她所在的南方的娱乐城由于打黑扫黄的力度太大,加之一些更加年轻的新手充斥了她们原本壮大的队伍,她的危机就已经降临了,她听说北方的钱好赚些。可后来却在朋友的劝说下糊里糊涂到了这里。

    李想是在若依刚从长途车上下来的时候见到她的。对于像她这样的女人,李想已经见怪不怪了,他几乎每天都能碰到来来去去的漂亮女人。他当时仅仅是瞟了她一眼,并没在意。而对于那时的若依来说,一下车就后悔了,不光是小镇的脏乱让她无所适从,单是来自皮毛市场的那股恶臭就能把她熏晕过去,如果不是没有马上开去城里的汽车,说不定她会义无反顾地坐车回去的。她的姐妹因为有生意而不能来接她,使得她呆在原地无所适从。小镇并不像城里那样有着巨大的招牌,比如旅馆之类的能一目了然,它的一切都是隐秘的,没有大城市的张扬,像一朵裹紧的花。在若依正愁眉苦脸的时候,李想走了过来。

    “用车吗?”李想比平常多了几分礼貌。这是他工作时的习惯问话。

    若依为李想的到来感到意外而惊喜。她点了点头,甚至不愿意问用一趟车的价钱。李想从三轮车上下来,把她的箱子放在车厢里才问她去哪儿。若依茫然地摇了摇头,告诉了他目前的现状。李想笑了笑,说:“我可以给您找个包你满意的地方。”若依也向他报以微笑,说了声谢谢,就坐在了他的车帮子上,她撩起裙子的时候李想的心像是被什么挂了一下。他刚想去替她擦擦落满灰尘的车帮,可没来得及,她已经坐上去了。李想心想:又是个好骗的主儿,幸亏碰到我了。

    干李想这一行的,没几个实在人,这是李想说的。他们都有着坑蒙拐骗的本事,但凡是外地来的,很少能躲过这一劫。其实,他们也冤,他们开着三轮车出来干活,拉人或是拉货,按理说也能老老实实做生意,可镇子就屁股大的地儿,拉上活,没走几步就到了也不是办法,要的少了自己亏,多了人家还不乐意。所以他们就想尽各种办法,有人会拉着客人在各个巷子里转圈,也有人故意拉错地方,还有人先压低价钱,等到了地方又抬高了收钱,凡此种种,也是为了生计。而李想并不这样,他是个老实人,这也与客观因素有关:一是他是乡下人,没有镇上人的霸气和后台,他想骗人也底气不足;二是蹬三轮并不是他唯一的活路,除此之外,他还做装卸工,或者和女人们一起翻晒牛皮。

    李想倒真有一个僻静的去处,那是前些天一个朋友托他帮忙,让他找一个客人租出去。只是在最北边沿河的地方,稍有些偏,李想也没问若依行不行,径直把她拉了去,他只想着到朋友那儿去取中介费。

    院子不大,狭长,东面有三间瓦房,虽有些旧,却也整洁,角落里有两颗桃树,桃花才开。若依下车后看了看房子,刚好一个卧室,一个厨房,里面一应具有。她二话没说,就把东西搬进去。李想也帮她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就向她收了房租,并以主人的身份宣布了一些条款,无非就是按时交水电费和房租之类的闲话。若依也没有付给他费用,只说等吃了饭再给。最后,在若依的坚持下,李想陪她去面馆吃饭,其间,他们喝了两瓶啤酒。饭后已经是华灯初上了,小镇上再次热闹起来,来来往往的人各自忙着自己的事情,谁都没有注意他们。若依再次把李想带到了那个房子,还让他睡了一夜,算是抵消他的运费以及为她在这里落脚做生意做了一个广告。

    若依的生意渐渐做开了。这个地方由于僻静而能遮人耳目,找上门来的大多是一个接一个介绍来的熟客,所以若依并不出去拉活,她的日子就显得悠闲而自足。当然,这些都归功于李想的帮助,是他帮她介绍了很多人,大多是和他一起的装卸工。对于李想给予她的帮助,她心存感激,而李想却不这么认为,他那时在内心里瞧不起干若依这一行的人,他帮她反而有些在他的朋友面前炫耀的成分,或是经不起朋友的怂恿才这样做的。尽管这样,若依还是把他看成最可靠的朋友。为了有所表示,她便隔三差五地请李想到家里来,亲自下厨做一顿好吃的,李想也不拒绝,反而坦然和她面对面坐下,像个主人一样在酒足饭饱之后打着嗝剔牙。若是她有兴趣,也不想待见别人,就关了门,熄了灯,两个人呆在房子里说话或者做爱,即使别人喊破了嗓子也不管不顾。

    “你真的叫若依吗?”李想在一场酣畅淋漓的性事之后搂着她的肩膀问她。

    “那你还能叫我什么呢。”她回头望着李想,眼睛清澈。

    “似乎不像是真的。”

    “肯定是假的。”她出人意料地说。“没人用真正的名字。”

    “那你叫什么?”

    “我也忘了,似乎很久没人问我的名字了。”

    “这重要吗?”

    “不。”李想笑了笑。那晚的月光格外皎洁,李想也觉得要名字有什么用,不过是个代号而已。他躺在小床上半闭着眼睛,看到倾斜的她的相片挂在墙角。窗外传来一个男人的敲门声,仿佛是糟糕的提示,声音无休无止地纠缠在一起然后又解开,李想莫名地叹口气。惋惜地看了看自己瘦小的身体和裹在腿上的新床单。至此,他仍然不知道她来自哪里,因何而来,叫什么,心里突然有了小小的失落。而之后,他便再也没有问过与此有关的问题,就像是已经知道了一样。

    就这样,时间久了,李想便成了若依在这个镇上唯一的依靠。他越来越像这个家的男主人了。他能在结束一天的劳累之后买些水果之类的零食带给她,为她买衣服,或者在她毫不知情的时候为她备好过冬的煤炭。而她也像一个操持家务的小媳妇一样,为他端来洗脸水,帮他擦汗,或是备好饭菜等他。她从不问他在外面的情况,也不问他的收入和今后的打算。他也一样,不干涉她的自由,每当有客人来,他都默默地离开,就像出去串门一样。

    准确的说,若依并不年轻,像她这样靠吃青春饭生活的女人,年龄若是超过三十岁就证明着在不久的日子将要从这个行业退役下来,像年轻的运动员一样,他们的职业只属于他们朝气蓬勃的时候。若是仔细看,就明显能发现隐藏在她额头的褶皱,那眼圈也是青色的,只是由于化妆的原因被遮蔽了,这可能与她沾染烟酒以及生活的不条理有关,这些都更能有效地证明她不能在这条路上走到黑。因而,今后何去何从就成了凝结在她心头的一个疙瘩,虽不明显却时不时地让她烦恼。也许,这也是她为何没有去北方的原因之一,只是她不想说出而已。她其实对今后还没有任何打算,因为她深知有些打算是无效的,事情的变化往往与人之前的计划是相悖的。而她并没有积攒下足够她后半辈子生活的钱,这就是一个迫在眉睫的事。她想趁着还年轻,多挣些钱。于是,她在收入还算可观的镇上一呆就是四年。

    大约从去年开始,她的生意渐渐疏淡了。皮毛市场上的生意说败就败了,很多人都难以从迅速的败退中醒过神来。在他们还谋划着下一个更有利润的计划的时候,萧条的现实就已经悄然出现了。这和小镇上做皮毛生意的人的不诚实有着绝对的关系。在市场正旺的三两年里,小镇上的人大多都是和皮毛打交道的小老板,他们在一段时间里的确赚了钱,有人甚至在一夜之间因为倒卖了一卡车牛皮而富得流油,暴发户这个词不断地适用于许多人。但有了钱的镇上人,做起生意来却没有了以往的诚信,他们误以为整个市场就是他们的了,他们是能控制外地人的头,他们也把自己标榜成行业领袖,想呼风唤雨。所有人都在后来的皮毛里掺假。

    这是镇上人集体用脑最为浩大的一次,大家想尽各种办法:有人掺沙子,但沙子容易被外地人掸掉,后来改用土或是苏打和碱面,用牛油或是棒棒油和土搅拌之后,匀进绒毛里,然后在上面喷些水,这样的效果简直可以和水泥相媲美,而且足够以假乱真,气得外地人直翻白眼。也有一些会耍嘴皮子的人,他们不抽羊毛,也不铲皮子,只做中介(镇上人叫牙客),顺便偶尔低价从乡下人手里回收绒毛,再高价兜售给外地人,或者就从东边的街上,收拾一两张牛皮,一步三摇地走到市场,倒卖出去。而这样一来,牛羊绒的质量下滑了,价格却被“牙客”哄抬上去,一些厂商就不敢回收了,他们纷纷把眼光转向别处,于是,就有很多人,走了背运,赔了钱。随之,所有的行业大不如前了。

    若依和李想是同时为生意苦恼起来的。李想开始闲下来,他有更多的充裕时间在若依的院子里逗留,他已经习惯了小镇上的生活,也习惯了挣钱的方法,竟不知道除此之外他还能干什么,而内心深处,他还是和镇上所有的人一样,期望市场能在某一天恢复如初,他们也坚信,市场一定会恢复,下一个春天就在不远处。可在他们这样坚持的时候,一切就变得遥遥无期了。很多人闲下来,他们都在市场周围观望着,内心急切,表面却泰然自若。没有人情愿离开,他们都活在自己设置的虚幻的未来里,等待着一切变好。

    若依已经不能像最初那样等着客人上门来,有时候,她还不得不外出招揽客人,甚至是压低价钱,或者和同行争吵。也有时候,她会连续两三天无事可做。她的收入已经不能支付她的日常开销,她开始吃老本了。人们在皮毛市场周围瞎逛游,除了看看行情之外,多数人闲着,即使有做生意的,利润也极微薄。这样持续了半年,在将要入冬的时候,若依的姐妹们便三三两两地往外地寻找出路了。她们大多神通广大,消息灵通,她们能在任何一个地方落脚,也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找到充满商机的地方。她们就像是一群群的候鸟,不断地迁徙才是她们的生存之本。

    有人当真去了北方,在不久的一个月后她从那儿传来了消息。她说,在那个到处都是矿山的城市,民工多得像蚂蚁,生意极好做。只要不是太讲究,那些矿工是极好应付的。因而有好几个姐妹就结伴去了那儿。她们走的时候,还特意叫若依一起去,她们说不能把她一个人丢在这个鱼死网也要破的小地方受苦,再坚持下去无疑是自毁前程。但若依拒绝了她们的好意。倒不是说她不愿意挣大钱,而是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困扰着她,使她不能立刻决断。当然也有她能说清楚地理由,首先,她已经习惯了这个小镇的安逸,她的生意也是十分顺畅,并不像大城市那样竞争太大,也不需要打扮得跟妖精一样招人耳目,使人一眼就能辨出职业,她现在看起来就是小镇上某个贤惠的小媳妇,穿着和小镇上的女人一样不赶时髦的衣服,正统而又不失呆板,这是她最受用的。很多时候,她都能找到属于她的自尊。其次,她已经拥有了基本稳定的客源,甚至还能略作挑选,她有拒绝任何一个令她倒胃口的邋遢男人的权利,因而做起事来心情并不是很糟。

    而说不清楚的也许和李想有关。按理说,她已经是阅人无数的女人,凭着干这一行的职业习惯,她不应该为一个不相干的男人牵肠挂肚,但她却偏偏这样做了。她习惯了李想在她的眼前晃悠,习惯了他对她干活时的热情,习惯了他看她的眼神,甚至习惯了他身上的汗味和说话的声音,总之,一想起要离开,她的心里就酸酸的不好受,竟有些想哭的冲动。但不离开,她又能坚持多久呢?她还能干什么呢?她心里没底。再说李想也没有给她承诺什么。他总是做他该做的事,从不越位,在他兴致最好的时候也无非就是用央求的眼神看着她,希望能得到她的允诺,以便留下来,即便这样,但凡她略有不高兴,他也不强求,还是默默地离开,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甚至连一句话也没有。回想起来,若依便觉得有些对不起李想,她其实对他并不好,准确地说还有些揶揄,也许是她的自卑心里作怪吧,她不大喜欢和李想说话,聊天也只是寥寥数语,并不深究,有时还故意气他,好在李想脾气好,也不当回事。但此刻若依就觉得要是以前她能对他好一些,说不定事情也不会像现在这样茫然。可话又说回来,像她这样的,又能期待什么呢?谁不定,她在李想眼中的角色仍然和别的男人眼中的角色一样。若依想着就又把眉头皱紧了。

    若依失落地坐在院子的桃树下,石桌上放着她刚买的十字绣,才刚刚绣了个开头。头顶的桃花还没有开,光秃秃的枝丫像冷眼看世界的神道一样缺少温情。正午的阳光透过树枝,落在了她的身上。她闭着眼睛想着李想。院门就在这时吱呀一声开了,挤进一个人,他头破血流,浑身沾满泥浆,头发纷乱。若依惊醒后愣了半天,才在那人即将走近的时候大喊:“李想。”

    李想显然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殴打,青紫的伤痕遍布他的脸面,从他被泥浆模糊了的样子中大约能猜测出他可能被人推进了水渠或者积水坑里。若依迅速地打来洗脸水,给他擦洗,然后取出一套刚晾晒干净的衣服让他换上。

    李想缓过劲来后躺在床上说,他刚从东街买了只鸡回来,在快要走过皮毛市场的时候,就被人从后面用衣服罩住了头,他们大约五六个,年轻力壮,他根本没有还手的机会,他们把他打翻进路边的水渠。李想吸了口烟,欲言又止。他不好意思地冲着她咧嘴一笑。他的样子实在是太狼狈了。要不是离这儿近,为了不在大街上丢人现眼,他才不会到这儿来。

    若依看出了他的尴尬,避开话题问:“谁干的?”她睁圆了眼睛。

    “我没看清楚。”李想把头扭向了窗外。

    “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她说。“下手也太狠了。”

    “也许是弄错人了,这是常有的事。”

    “笑话,大白天的能弄错,一定是预谋好的。”

    “没事,也就是些皮肉伤,过几天就好了。”

    静默了片刻。若依终于说:“会不会是因为我?”

    “怎么会呢。”李想不慌不忙地解释,语气并不强硬。

    事实上,李想还是隐瞒了事情的真相。因为那些二流子揍完了他后,把他拽出水渠,揭去罩在他头上的衣服,威胁他,命令他离婊子若依远点。其中那个头头李想认识,他是横行在镇上的地头蛇老哈。老哈说他就是看不惯李想把一个婊子当娘一样供着,真是亏了先人。他还说,既然她是婊子,那就是大家的女人,凭什么让你守着她伺候前伺候后的,再说,镇上的女人越来越少了,稍有姿色的也就只有她了,你这样守着,让别人怎么办事。老哈质问的语气义正词严,竟令李想也觉得他真不是个东西。

    李想在老哈他们走后,坐在水渠边进行了一番思想斗争。他认真回忆了一下他和若依的关系,最后把自己也弄糊涂了,他问自己她到底是他的什么呢?他也不知道。他只觉得,她其实也挺可怜的,但他马上又把这一想法否定了,他坚信他对她并不是同情。

    若依说:“看来我真的要走了。”虽然她之前也曾多次提到过这个,但李想觉得她只是说说而已,他以为她也是和她一样在等待着皮毛市场的复苏。

    “不能留下来吗?”

    “留下又能怎么样?”若依看着窗外说。“还不是给你添麻烦。”

    “我不怕。”

    “可我怕。”若依说。“我凭什么让你为我做这些。”

    李想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其实,他是怕老哈的,那个卖肉的屠户,镇上的人谁说不怕那简直就是睁眼说瞎话。老哈几乎控制着小镇的秩序,大多做生意的,都要先来拜他,只要他高兴了,生意才能做得稳当,要不然,不管你有多少钱,也注定在小镇呆不了三月。老哈有叫人心服口服的本事,据说,他曾当众一拳打死了一头健壮的牛,即使是省上来的武警,也只和他打了个平手。而李想,一个乡下人,凭着力气在小镇上谋生,他除了例行孝敬他之外,还能对他怎么样。

    李想觉得很无奈。他斗不过老哈,又不想让若依走。尽管她一直说等到了夏天再说,可现在她就要坚持走了,而且非走不可,他又能做什么呢。李想的头皮又是一阵酸痛。窗外的乌鸦打扰着阳光下的小院,镇上安静极了,李想能听到他的心跳,那是不安的暴躁如雷。可他没有说话,他生怕自己做错了选择。他故意闭上眼睛,翻找出记忆深处某个有关未来的美好片段细细回味,他想到了草原,他和若依在草上互相依偎,鸟儿在他们的头顶盘旋。他睡了一觉。

    李想醒来时,天空仍旧很亮。若依正在收拾东西,速度缓慢,神色不定。她把之前的那个箱子从床下拉了出来,摆在桌子上,里面已经塞满了衣服和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他看见她把一包塑料袋包裹着的东西放进去,又拿出来,如此几次,最后,她坐在床边叹了口气。

    李想心想,看来她是坚持要走了,并无牵挂,那不如让她走吧。因为承受一件可怕的事要比没完没了地想像它,等候它轻松一些。他闭上眼,没有惊动她。

    若依最终还是整理好了箱子,她把不带走的都留给李想,四年来,她留在了这里的太多。她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饭,用上了李想买回来的那只鸡。李想始终没说话,只是默默地看着她忙进忙出。

    很快,夜色就暗了下来。李想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他生怕有人来敲门,即使已经有三天没人来了。他们就静静地坐着,听着外面的声音。天越来越黑,若依说睡吧。李想犹豫了一会,就脱了上衣,可在他正要脱袜子的时候,那该死的敲门声还是响起了,敲门的人理直气壮,不像以前那样绵软胆怯。若依没理由无动于衷,习惯使她不可能装聋作哑,再说门外的人似乎一定要进来,他敲门的力度越来越大。李想只好重新穿好,忍着头疼站在院子里。

    若依去开门,老哈醉醺醺地破门而入,他扑到若依的怀里,站立不稳。李想和他擦肩而过,老哈没有认出他。他像个影子一样飘到了院外。

    若依在老哈的身下总想着李想,她紧闭着眼睛。床头的柜子上放着老哈掏出来的钱,那红红的颜色在昏暗的光线下缠着她不放。她不知道李想干什么去了,就在门外,还是像以前一样离开了?一阵悲哀和恶心侵袭了她的周身,等她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她的眼前竟有些虚幻,像是做梦一样:李想正愤怒地站在老哈身后,在她还来不及惊叫出声的时候,他手中的砖头已经击中了老哈。





[ 本帖最后由 刘满园 于 2011-6-29 09:45 编辑 ]
2#
发表于 2011-6-29 09:42 | 只看该作者

非首发作品,可以发交流版块去。

3#
发表于 2011-6-29 09:47 | 只看该作者
很精彩的小说,欣赏了。
4#
 楼主| 发表于 2011-6-30 20:48 | 只看该作者
我的博客上只是这篇小说的前半部分。发在这儿的才是全面的。问好。
5#
发表于 2011-7-1 15: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邱天 于 2011-6-29 09:42 发表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3c0bf0100qbf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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