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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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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0 09: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困  惑

                                                               季大相

        今天,一位朋友打来电话,说我采写的一篇新闻稿在一家内刊上发表,但署名作者另有其人,并鼓动我进行曝光。我苦笑道:“文章发也发了,就算曝光也能讨回点什么?”当下,不谈是一篇新闻稿件了,就连文学作品、论文,文抄公比比皆是。我困惑,行文之人为什么就不能自己认认真真地写点文字,抄袭发表,难道真的能享受成就感吗?

        我困惑,文抄公脸皮厚得简直无法用语言和文字来形容,其水平也足以令人叫绝。2006年第12期《四川烹饪》刊登一篇题为《洪泽活鱼锅贴》的文章。我写的有关活鱼锅贴文章,被到处引用、摘编,但从没有像《洪泽活鱼锅贴》这篇文章引用范围之多、份量之重,让我受惊若宠。待我知晓,已是一年后的事情了。咋啦!《洪泽活鱼锅贴》一文重点参考了我创作的一篇发表于《淮海晚报》的《活鱼锅贴美食谈》的文章,仅仅换了一下标题,正文连一个标点符号也未改动,承蒙作俑者的高抬和厚爱,对其胆大作风甚为敬佩。友人提议我向杂志社投诉其抄袭行为,我想了想,还是放人一马,胜造七级浮屠,再说了,一年之后曝光,稿费早已装进其腰包,杂志社能否搭理还尚未可知呢?以一句轻描淡写地“抄就抄去吧!反正都是宣传我们地方特产的。我自己投稿,说不定人家还不予采用呢!不知其花费这篇《洪泽活鱼锅贴》小文挣来的几两银子时,是否心安理得,抑或沾沾自喜。幸好我没有将《活鱼锅贴美食谈》一文投寄给《四川烹饪》,否则,传出抄袭文章再投稿给原杂志的笑柄,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总之,我汗颜,但愿其作者有一天出版文集时,能手下留情,莫将此篇收录入卷,当属烧高香的万幸之事矣,让我免招剽窃他文的嫌疑。

        我困惑,总有一些人喜欢自称自己是文人,但为什么总喜欢背负文抄公的浪名?文学创作与其他行当一样,需要深厚的生活积淀与修为,需要悟性和勤奋。我自1993年至2002年,其间足足有10年的光阴付于工作之中,忙于杂事,几乎没有文学作品问世。但是,我并不是在碌碌无为,而是在不断地积累自己、丰富自己,贮存自己的经历矿藏,使之成为自己的创作源泉。窃以为,剽窃之文即使被译成外文传播全世界,只能彰显其作俑者无耻的画皮嘴脸,丑恶之极。我信奉的是,为人与行为要表里如一,行文者要大度,要有一种担当的责任。你可以批评我的文章,但这是我自己的东西,我可以再慢慢地培育、修枝剪叶,努力让它完美。如果有一天“江郎才尽”,那么,我可以封笔悠闲自在,享受田园之乐。呵呵!我绝不会去干文抄公的丢人勾当。

        我困惑,文抄公绝对是个有心机之人,其对文字研究的功夫绝不比一般真正的做文之人下的少,如果其心智用在创作方面,甚至能有所大成。两年前的一天,在县城教书的堂外甥特地登门,将他在《乡土》杂志上读到的一篇有关儿时看露天电影的文章拿给我看,其情节、乃至搬小板凳等动作,与我堂外甥(现为一名高中教师,长我5岁,曾是一名文学爱好者,也曾发表过许多文学作品)1988年前后发表在《淮阴日报》副刊上的一篇文章基本相同,堂外甥当年的底稿和样报,早已不知去处,想曝光已是手无实据。当年堂外甥发表《露天电影》文章的事,在亲朋好友中传开了,为他赢得了满堂喝彩声。因为我们之间对文学有共同语言的缘故,他还特意送了一份报纸给我。所以,对这篇文章的内容,我是至今仍记忆犹新。搞不懂,同样素材,落笔到文字上面,竟然能惊人的一致吻合。一份旧报纸,一篇旧文章,竟然能收藏近20年后,再堂而皇之地脱胎换骨的出炉。这里,我倒有个建议,他在文末应加一个特别申明:本文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岂不是理直气壮,笑傲文坛江湖。
   
        我困惑,有的文抄公甚至还肆无忌惮地炫耀剽窃成果,竟不知尚有“廉耻”二字。“活鱼锅贴 美食一绝”这一脍炙人口的广告词名扬大江南北,至今仍是朱坝活鱼锅贴美食的宣传代言词。那是1997年6月,朱坝活鱼锅贴城刚刚建成投入运营不久,时任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的季允石(后任江苏省省长、后历任河北省省长\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国家外国专家局局长)同志前往视察调研,地方领导从宣传这一新兴产业的角度出发,想请季允石同志题词。于是,便开始草拟题词内容,作为一名工作人员,我当时在现场,脱口而出:“活鱼锅贴  美食一绝”,并且被采纳。季允石同志当时婉辞了,并没有现场题写,但这句广告词却由此不胫而走,同时为各地文人墨客广为引用。但是,有人却说这句宣传词由其原创,甚是招摇自得。一次,某君又拿“活鱼锅贴  美食一绝”炫耀,恰巧我在场,便不动声色地问了句:“这句宣传词是什么来历?”他望了望我,似乎明白了什么,脸涨得通红。我也没有进一步戳穿,免其了难堪。

        我困惑,抄袭论文等文体是因为评职称需要,抄袭文学作品又有啥用途?对了,其苦衷有二,其一:手头紧,花点力气,随手抄写两篇有价值的文字出去,署上自己的大名,即得名又得利,乃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何乐而不为。此类人才,其高明之处让人屈指赞叹。他(她)们能把各报刊的风格和选稿要求研究得十分透彻,其精湛的水准,常常令真正的写文者望尘莫及。其实,想发点小财也无可厚非,但你可以拿剪刀搞文摘,不是同样会署名“某某摘”,银子照赚,而且来路是堂堂正正,不是同样名利双收吗!其二、混个作家头衔。此类文抄公,大多喜欢涂鸦几笔,也有点名声外扬。自己写吧!绞尽脑汁不出货,还是剽窃是条捷径,来得快又省事。最好能凑个集子,捞取加入“某某作家协会”的资本,沽名钓誉,殊不知,由此带来的潜在效应会是“身败名裂”。诚然,如果凭自己写出的招牌,才是纯金的。否则,一堆烂铁再磨也发不出闪闪金光。

        我困惑,许多人明知文抄公之名丑陋,为什么还自甘堕落,甘愿背负。这都是侥幸心理在作怪,且大多数文抄公喜欢穿马甲出行。因为,即使自己的不齿行为败露而遭到曝光,也是马甲被挑着游街示众,其真身隐在一旁咧嘴讥笑。其后,再穿件新马甲,照样行走于文坛江湖,心术不正可用无耻之极来形容。

        我困惑,为什么有些头戴“文人”光环的人,就不能自己心平静气地写些文字呢?我困惑,为什么有人会认为文学创作有文抄公这条捷径,这也许才是真正的文字悲哀。

        唉!何时才能叫我真正不困惑?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季大相 于 2011-9-20 10:20 编辑 ]
2#
发表于 2011-9-20 09:24 | 只看该作者
读大相的这篇字,苦笑了一下。
这样的困惑,大概,很多真正写字的人,都遇到过。
如今,文字在网络的传播,给文抄公们,提供了便利条件。简直防不胜防。记得去年,某大学生发在一刊物的文章,简直就是长征字的摘抄。又能怎样?忍也不是,不忍也不是。
据说,广西还是广东,好像有一个村子还是什么的,专门干这勾当。
那句广告词,倒是美气得很。版权所有,却只能苦笑。
3#
发表于 2011-9-20 09:35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没有什么可困惑的,人家写不出来咋办,只能抄你的,有买二手房的,有写二手字的,有吸二手烟的,有结二手婚的,这个社会有一些比较二的人,莫困惑了,好好写字儿吧。问好大相。
4#
发表于 2011-9-20 09:36 | 只看该作者
拜读季老师的文字。
“文抄公”确实可恶之极,但是随着网络的发展和人性良知的渐行渐远,这种不单单违背道德的行为,如何才能得到有效遏制,着实让人越来越困惑。
新浪博客最近推出的“千里眼”从一定程度上阻止了一些剽窃行为,但是从纵深里讲,这绝对不是最有效的办法。
问候季老师。
5#
发表于 2011-9-20 10:05 | 只看该作者
我也困惑,剽窃行为竟堂而皇之的横行着,无奈,盼望大家都不困惑的那一天早日到来,作者的宽容值得敬佩!
6#
发表于 2011-9-20 10:18 | 只看该作者
其实也不用困惑。世上什么人没有呀。
7#
发表于 2011-9-20 10:26 | 只看该作者
抄袭也是一面镜子,照到了那些想着不劳而获人的嘴脸。问好!
8#
发表于 2011-9-20 10:3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季大相 的帖子

问好季老师,请谅解那些低俗的人,问好!
9#
发表于 2011-9-20 11:01 | 只看该作者
的确只有困惑与无奈,这样的现象让人心痛……
10#
发表于 2011-9-20 11:10 | 只看该作者
问候季老师,能被抄写也是一种快乐,安。深度说明季老师的文好,值得一抄!
11#
发表于 2011-9-20 11:11 | 只看该作者
  我的态度这样:这类人,一是无耻。“偷”字仿佛在他们眼里顺理成章,不足为羞,请看,偷情,偷人,偷菜,偷文……有什么他们不敢偷的!剽窃,盗窃,偷窃,仿佛是他们的同义语。二是赏脸。太给你赏脸了,是看得起你吧。他劳心偷你的,不偷我的,也不偷别人的,必定是看得起你的!他不满意你的成绩,成果,心痒,忌恨,想据为已有,沾一点你的光,自己沾点文气,仿佛也风光炫耀一下,也许他们是胆怯的,也许是习以为常的,总之是太给你赏脸了,是替你宣传,因为:他们偷的是你的小点,只偷得了你皮毛,而偷不掉你笔法,就算偷得了你艺术,也偷不走你心灵!
12#
发表于 2011-9-20 12:29 | 只看该作者
理解大相。的确,不仅仅是困惑,简直就是哑巴吃黄连的感觉。我有篇文字发在一个网站,后来发现在另一个网站了,只是作者不是我了。十年前的文字,现在再发,却好像原创的不是自己了。也懒得再去为这些事烦恼了,反正是自己写过的,大不了再写就是了,反正会写就是。问好大相,祝开心。
13#
发表于 2011-9-20 12:48 | 只看该作者
都碰到过这种情况,可惜大家都做叔女样,如果像妹姚的那篇字,淑女也交锋一把,不知会是什么效果?
14#
发表于 2011-9-20 12:59 | 只看该作者
被抄袭,多么光荣。说明文章(作品)过得硬。我朝思暮想被抄袭一回,至今仍是泡影……季师,由他抄去吧,别与文抄公一般见识。调侃一回,季师不会怪罪吧!
15#
发表于 2011-9-20 15:57 | 只看该作者
季老师的文字就是好,因此就被人借用了,使些小银子花。
可恨的是我的一个文字尚在文档里存着,未拿出来面世就被人抢先发论坛上了,著名李笑笑。咳,大概是平时太马虎,随手写后让人指导,结果人家就好心帮我面世了,我还指望拿这里挣几个小钱花呢,看来这想法泡汤了。:lovel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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