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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诈骗救妻,情以何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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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6 10: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媒体报道,为给身患尿毒症的妻子做透析,41岁的北京男子廖丹伪造医院收费单据,4年骗取北京医院透析费17.2万余元。廖丹在妻子患了尿毒症后,半年时间就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并借遍了亲戚邻居。当他发现医院收费环节有漏洞,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就私刻已缴纳费用的公章,蒙混过关,为妻子做了四年的“免费”透析,直到东窗事发。
  
  看了廖丹事件,令人心痛。从法律上讲,私刻公章是违法的,但从情理上讲,廖丹也是在陷入绝境情况下的无奈之举,是对妻子那一份良心的执着坚守。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一个普通小市民靠私刻公章来看病,那么这个国家还何谈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进步?
  
  首先,户籍藩篱制约了医保的优越性。廖丹说,妻子每月医药费超过5000元,这让吃低保的家庭无力承担。他曾去街道办希望给妻子办医保报销,对方答复“你爱人不是北京户口,不能享受北京市民医保待遇”。而廖丹妻子远在河北易县的娘家因“后来觉得太麻烦,就没再申请过”,最终未能参加“新农合”。北京户籍管理规定,嫁入北京的夫妻结婚满10年,外地户口一方年满45周岁,才能投靠在京落户后办理医保。而杜金领目前还办不了北京户口,没有北京户口也就办不了北京的医保。
  
  其次,贫困不是违法的理由。法律是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当法律缺乏人性化的时候,那么这个社会也就缺乏了温情。廖丹虽然违法了,但视其违法性质的特殊性,笔者以为应该缓刑,否则,当如此弱势群体不能得到应有的社会关照,或缺乏完备的保护弱者的制度,甚至使强者越强,弱者越弱,社会愈益两极分化,直至出现“杀富济贫”的现象。
  
  显然,如果弱者的状况不断恶化,弱者所采取的极端方式也会相应地增多,前两年发生在全国各地的校园杀人事件就是最好的例证。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相关政策的日渐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社会救助和公益捐助等相关制度也日益完善。
  
  再次,真爱无罪,大爱无疆。这是一段感人的北京爱情故事,一句“我得管她,这是做人的良心。”廖丹对妻子的不离不弃充分体现了他朴实的人性光辉,无愧为一个有情、有义的真汉子。

       同时,珠海市政协委员陈利浩已经拿出17.2万元,转交到廖丹手里,让他还给医院,充分体现了人间大爱永存,真希望我们的社会多一些这样的充满爱心的企业家,更希望我们的社会慈善事业更加完善一些。诚然,一个明显的诈骗行为本该遭到社会舆论的压力和法律的严惩,却博得无数人的同情和喝彩,这不得不让人沉思。在物质生活日渐丰裕的今天,人情冷漠不只是个例。当人们的信仰越来越迷茫,道德观、价值观越来越沦丧时候,我们如何学会拒绝冷漠,献出一份爱心,完善自己的人性正是这个社会所必须的。

       最后,改善医疗保障体制和大病救助政策刻不容缓。 虽然,国家目前推行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等医保方式,但是老百姓遇见大病时,依然受困于看病难、看病贵、甚至看不起病,往往一场大病就将一个家庭拖入贫困,最终出现一些不正常的“医闹”等社会乱象。有一则顺口溜:“脱贫四五年,一病回从前。得个阑尾炎,白种一年田。”是对这种现象的形象写照。
  
  目前情况下,医保基金呈现出结余率偏高的势头,而大量的医保基金躺在账户上休眠,老百姓却不堪重大疾病的医疗费,这是一种严重的失衡?如果政府让公立医院参立,解决公立医院职工和医疗设备更新的后顾之忧,并且严格控制药价和减少医疗设备在流通领域的费用,那么看病难和贵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再扩大需要报销的重大疾病和提高报销的比例,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医保制度的实惠,才能让老百姓无后顾之忧。
  
2012   7    16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太和五中张奇 于 2012-7-19 07:05 编辑 ]
2#
发表于 2012-7-16 10:46 | 只看该作者
线条清晰,剖析深刻到位,拜读张奇兄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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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6 16:29 | 只看该作者
当深思是什么原因把人逼到这一步?权力不受制约恣意张狂为所欲为,官员们三公消费数字惊人……小百姓有病看不起而不得不去设法“违法”,实在是这个社会的悲剧。为什么?!朋友说得好,及时,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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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16 21: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剑鸿 于 2012-7-16 10:46 发表
线条清晰,剖析深刻到位,拜读张奇兄新作。

谢谢剑鸿好友的赞赏和拜读。
5#
发表于 2012-7-17 22: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吴墨 于 2012-7-16 16:29 发表
当深思是什么原因把人逼到这一步?权力不受制约恣意张狂为所欲为,官员们三公消费数字惊人……小百姓有病看不起而不得不去设法“违法”,实在是这个社会的悲剧。为什么?!朋友说得好,及时,痛快。



谢谢吴老师点评,问好
6#
发表于 2012-7-18 21:19 | 只看该作者
可怜的人,令人同情。
7#
发表于 2012-7-18 22:31 | 只看该作者
文章切近时弊,凛然正义,论说有理。


建议将段落中第三、第四去掉。因为前面没有第一、第二,显得突兀些。个见!
8#
发表于 2012-7-20 10:36 | 只看该作者

正像有明智者说的:

“好的制度能把坏人变成好人,坏的制度能把好人变成坏人”一样,不少人所谓的“作奸犯科”,与社会和生活的逼仄有极大关系。

[ 本帖最后由 西北平原 于 2012-7-20 10:39 编辑 ]
9#
发表于 2012-7-20 15:53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我们的医疗保险救助体系再健全些,老百姓不会再为看不起病苦脑时,这个问题就不会发生。
10#
发表于 2012-7-20 19:50 | 只看该作者
医保问题中国目前最难解结难题之一,文章分析得很道理,欣赏了。
11#
发表于 2012-7-20 21:48 | 只看该作者
在所有的为可怜人募捐的活动中,我们只见平民百姓在掏口袋,却从没出现过政府部门的身影……
情何以堪呀,情何以堪……
12#
发表于 2012-7-20 23:04 | 只看该作者
有些犯罪的动机令人同情,当个体同情遭遇法律的无情时,除了无奈还能做什么?空洞的声援和呐喊有什么用?作为小百姓,如果连同情心和为弱势群体呐喊的想法都没有了,集体的冷漠又出问题了。悖论! :lol
13#
发表于 2012-7-24 08:40 | 只看该作者
文章分析得很为透彻。
这样的事情很让人感慨。归根到底,还是穷人看不起病造成的……
14#
发表于 2012-7-24 11:5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太和五中张奇 的帖子

  廖丹的事的确发人深思:为人给爱人治病而违法自然不可取,但他那种对妻子的关爱之情却是感人肺腑的,说到底这还是医保制度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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