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302|回复: 1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李斯事秦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7-14 17: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人最大的疾病是卑贱,最大的悲哀是贫穷,最大的无能是让机会白白飘逝!如果怀才不遇,还标榜与世无争,这不是读书人想要的生活。楚王不是一个值得为他做事的人,我要向西游说秦国去了。——这是李斯别楚入秦时跟老师荀子说的一番话。
  你看看,李斯这番话多么的苏秦张仪,纵横捭阖!说来凑巧,李斯入秦后,正赶上秦庄王过世,他便请求当吕不韦的门客。有了这层关系,接近秦王的机会就自然多了。他竭尽游说之能事,力劝嬴政统一天下之野心:“从前秦穆公没有完成的大业,如今您赶上了好时候,机不可失呀,必须牢牢抓住。”受到蛊惑的嬴政当即让李斯专门事瓦解六国的工作。话说李斯不负始皇信赖,在离间六国君臣、拉拢六国人才的岗位上,成绩显著,后得始皇赐为客卿。从此后,他开始一步步朝着自己设计的富贵粮仓逼进,开始了“老鼠哲学”的具体实践。
  无巧不成书。话说此间秦国破获了一起重大的、被历史命名为“郑国渠”的间谍案,那个主持兴修秦国重大项目“郑国渠”的工程师郑国是韩国人思密达,他的间谍身份促使他在水利施工的过程中,心怀鬼胎,铆劲消耗秦国的人力和财力。这个“案件”破获后,秦国掀起了一股“排外热”,李斯为楚才,自然被包抄进去。以李斯之离楚时所发的宏愿,没成伟业,他是不可能坐以待毙的。于是,他洋洋洒洒地弄出一篇著名的散文《谏逐客令》(我自认为是散文范畴),历数之前对秦有功的外国人,从百里奚到商鞅,从张仪到范雎,把个秦王嬴政说得心服口服。始皇惜才,自然留下了大才李斯。李斯的目的达到后,君臣相惜,互通有无,开始了车同轨、书同文、郡县制、打击异己,甚至焚书坑儒等一系列的行动。终于在16年后的某天,秦统一了六国,李斯亦如愿当上了丞相。
  在权利和名望面前可谓登峰造极的李斯,适时地开始扩张家族“产业”,儿女于皇室的联姻也做得花好月圆。到底是名师高徒,此刻的李斯有了一点点觉悟,他甚至在某些重大的家族盛宴上,想到了老师荀子的教导:物禁大盛。遗憾的是他并没有收住自己的野心。赵高以过人的洞察力切中了李斯的要害,在他的“威胁”下,李斯终于丢掉了始皇的重托,弃国家理念于不顾,抱着自身富贵的意愿,无视始皇遗诏,放弃辅佐扶苏的重任,加入了秦二世胡亥的大规模迫害运动,使得理应得到皇位的扶苏被骗自尽,名将蒙恬被杀。有句真理性名言:多行不义必自毙。正在秦二世大肆杀戮的时候,陈胜进攻三川郡,李斯长子三川郡太守李由无力防守,至此,丞相李斯的一家被赵高栽赃其通敌成立,全家锒铛入狱,父子腰斩,被灭三族。李斯的辉煌终于落下尘埃,正应了老师荀子的话:水满则溢,物极必反。公元前208年七月的某天,咸阳市场挤满了围观的人,秦国的前左丞相,那个为秦国“包举宇内,并吞八荒”立下不朽功勋的李斯,终于被推出狱门,绑赴刑场。
  面对死亡,李斯终于念想起了上蔡时带着小狗追逐野兔的平淡生活,可当初,这一切不都是从他不甘心所谓的卑贱贫穷的处境开始的吗?按说做了几十年的丞相,应该有足够可支配的人力和物力资源,若去维护秦始皇的遗愿,应该不成问题。但是,李斯在利益面前选择了背叛。除此之外,对“法治与法制”的最初认识,不能不牵扯下“韩非”。这位学冠纵横却反对纵横的思想家,到底命死谁手?自杀乎?李斯为人诟病的正牵扯这则公案,他因此被定性为嫉妒心始,同学杀同学的典型。“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这是李斯、姚贾两人为了陷害韩非而向嬴政进的谗言。为什么要杀韩非?李斯的理由是:韩非是韩国人,终归是要为韩国卖命的。以同学李斯之才,“逐客令”所及周边问题,绝没有只对“排外”而言那么简单。我想说的是,以同学互相残杀的典范,放在“韩非”生死大关这个问题上,李斯(以及所有人)之人性的初级(终极)表现,果然如老师荀子所云之“性恶”吗?历史必须深究。李斯从“谏逐客”变成了坚定的“逐客主义”者,他不但落井下石,而且亲自派人给韩非送去了自杀的毒药。天下之客皆可尽容的人,偏偏容不下一个韩非,为什么?——政治深渊,自古绵延!
  李斯作为一面镜子,我们姑且这么一论,否则,历史存疑的地方不胜枚举,今人无论是为历史定性还是为历史翻案,都需要太多的勇气和科学根据。我一直的观点,历史面前,或者我们有必要参阅外国友人的议论。《剑桥中国秦汉史》载:嬴政颁布《逐客令》的直接起因是嫪毐、吕不韦案,而不是郑国间谍案——司马迁把逐客之令与一个‘水利设计者’郑国的阴谋联系起来,这几乎肯定是错误的。当然,这只是热爱中国历史的外国人的考证。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一水 于 2012-7-18 13:48 编辑 ]
2#
发表于 2012-7-15 05:12 | 只看该作者
李斯的悲剧不仅是个人,更是那个时代的。人生不能安于清贫和操守,妄想一种虚妄的富贵,最终水满则溢,物极必反。那种归田隐居的真隐士生活,并非一种怀才不遇的怨恨和愤世嫉俗,而是一种对赤裸裸的金钱社会的澹泊明志。
    在信仰迷茫,道德日渐缺失,甚至沦丧的时代里,宣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精神文明的种子,刻不容缓,特别是孝道的提倡和发扬光大更有利于这个“老龄化”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常回家看看的立法就是最好的见证。
    一水老师这篇精彩至极,对历史解读精辟。欣赏佳作。
3#
发表于 2012-7-15 10:51 | 只看该作者
对历史的独到解读,学习。
4#
发表于 2012-7-15 14:35 | 只看该作者
自作孽不可活!见解独到,剖析有力!
5#
发表于 2012-7-15 16:30 | 只看该作者
扶苏的死,李斯有责任。韩非的死,他更难推托。因了他的自私与贪婪,这样的下场是迟早的事。
6#
 楼主| 发表于 2012-7-17 21:06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各位交流。
7#
发表于 2012-7-17 21:16 | 只看该作者
一水文史知识渊博,写起文章来纵横捭阖。学习了!
文章中把“纵横捭阖”写成“众横捭阖”了……
8#
 楼主| 发表于 2012-7-18 13:5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 lqm407 的帖子

谢谢4版指正,已改过来。
9#
发表于 2012-7-18 22:29 | 只看该作者
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李斯的悲剧是体制造成的,宿命。
10#
发表于 2012-7-19 23: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微风轻拂 于 2012-7-18 22:29 发表
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李斯的悲剧是体制造成的,宿命。
微风版主说的对,体制问题很严重
11#
发表于 2012-7-20 21:56 | 只看该作者
读李斯,印象最深的还是关于老鼠的那一段,李斯这厮……感觉不是什么纯粹的法家,还是纵横家的遗种,只要自己辉煌,而不管什么道义。
12#
发表于 2012-7-20 22:30 | 只看该作者
政治就是设局,李斯的聪明救了他自己也害了他自己。像这样设局的人被人设计也合乎政治这个游戏的规则。作为后人学习他、反对他都不过是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取舍而已。李斯死了,还有千万个李斯活着。
13#
发表于 2012-7-27 09:52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可惜如今党国连李斯也没了,更多的是赵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1-16 20:46 , Processed in 0.054541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