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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和女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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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4-3-23 22: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天一早收到一个信:

第一位就想起你! 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对自己健康负责,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不是你的、唯有身体才是自己的。其实有很多人都等着你去关心,所以,想起谁。就给谁发过去吧!今明两天是世界朋友日,发给你最好的九个朋友,超过九个你会幸福的,想起谁,发给谁,也包括我,别在你这断了 [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发吧''就当问候了!  

这是一个女人的信。我读着,有点眼泪噗噗。忽然我又想起——

梅边:你发给谁第一句都是“第一位就想起你!”
我心依旧:哈哈
梅边: 原帖就是这样是吧?
梅边: 我接着转发你这个就行了是吧?
我心依旧: 聪明!
梅边: 也不错。我是你的九分之一,还是(9+n)分之人?
我心依旧: 就是一种问候,这么计较!
梅边: 不需要。你留着吧!
我心依旧: 最近好吗?
梅边:不好  也与你无关啊
我心依旧:是吗?
梅边:是
我心依旧: 那是我多情了。
梅边:你本无情
我心依旧: 意见不小啊。
梅边: 起码第一句话我不会对谁都说 你也别这样
我心依旧: 谢谢!真希望做个无情人。
梅边:你已经做的很好了!
我心依旧: 你不喜欢我以后不给你发就是了。
梅边: 当然喜欢!并且喜欢你只是发给我的这个样子
我心依旧: 好。我知道了。
我心依旧: 我现在在山村下乡。
梅边: 再问你,你都是这样发的吗?
我心依旧: 就发给你一个人。
梅边: 上次你也在乡下时想起了我

看样我眼泪扑扑对了。这是梅边文字的敏感和情感的敏感。也很容易见出梅边是一个很有情缘的人。就是在中财这里,也有人(女人啊)说梅边身边“美女如云”。

我把这条信好好收起。我沉静下来,我想,我的那个“第一位”呢?

没有一点疑问,我毫不犹豫地把这个信发给了她——另一个女人——

西风说: 第一位就想起你! 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对自己健康负责,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不是你的、唯有身体才是自己的。其实有很多人都等着你去关心,所以,想起谁。就给谁发过去吧!今明两天是世界朋友日,发给你最好的九个朋友,超过九个你会幸福的,想起谁,发给谁,也包括我,别在你这断了 [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抱][拥

LX说: 谢谢,你的祝福很重要!

西风说: 真的吗?我多愿意是真的!

LX说: 当然,这表明你不再恨了。

西风说: 实话告诉你,那是眉发给我的(我们偶尔还有字条来往);而我,你是我的 第一。

LX说: 挺好的,好好和什么眉交流。我还能在你心中占这么重要的位置啊!谢了!

西风说: 自从有了你,我能平静对待她了。她是一个虚幻,因为我那时的心还没一个所归;而你是我真实的存在,永远都是我真实的存在,即使没有爱了,爱过了以后,还有亲。亲!

西风说: 哦,还得告诉你,依然在恨,恨!

至此,话不用再多说了。在中财,我和一个小弟开玩笑——我不得不说这是梅边的风格——说他姐姐长姐姐短,他也太认真了:认真的可爱,不得不承认他的这份纯洁和无邪!——

行文至此,想去援引那贴,可惜被他修改去了。大意是说我这样和他闹,只会见出我的小人态,而更显示出他的“风度”。对他的“女人(姐姐)”,以及他的文章才能,我嫉妒他了,因此我是三国里的那个周瑜,不一定要气死,但有可能气得胀破肚皮的。说明一点啊,他这是玩笑,正如我一开始给他来的幽默。对文字,我不客气的时候,最多直言批评,却从不曾进行诋毁,更不会进行人格的诋毁。我也最怕吵架,谁和我当真,我马上会赔礼道歉,退缩的。拉进“姐姐”来,是熟识的男人之间的亲切话,是和男人之间总爱扯女人一样的。那弟弟小,还没入“人道”,还是人间的正色,他一怒,脸一红,看哪,那“守宫砂”在呢。梅边是另一种纯,另一种本色,所以,这篇文字,就从梅边的“女人”开写了。

弟弟担心我们的对话,被别人笑话,我想不会的。是个明白人,都能读出里面的真正意思。要是真被谁笑,笑谁还不一定呢。其间来龙去脉我就不一一说了。因为这次的不快,是从我的一个跟帖发起的现原文录于下:

【文章不能老是太监的娘娘腔。这就叫带着面具说话。谈诗,特别要谈出“我”的感受;我就是我,作为个体的“我”总是与众不同的。文章要愿意让人看,就写“我”。否则等于你什么也没写,谁愿意看。看了也看不出什么,等于白看。比如你别叫她们姐姐了,叫个美娘子试试!】

谁又说这不是谈文呢!小憨憨才往“姐姐”上面扯!

啊哈,按出这些闲言碎语,梅边还没给它定个“题”呢。

        2014-3-23 22:05  北京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 本帖最后由 梅边 于 2014-3-23 22:25 编辑 ]
2#
发表于 2014-3-24 00:54 | 只看该作者
其实一直想说一句话,又怕落得个煽风点火的恶名儿。既然梅生写了这篇,那我就说了;就爱看你俩闹你俩吵你俩掐你俩挠。俩大男孩,都是纯洁到毫无瑕疵,毫无心机。那样认真,那样认真,那样认真啊!一个比一个可爱,一个比一个有趣。何苦彼此退让呢?要较真就真到底!人生难得几回真?人生难得几回争?为什么爱看你俩较真呢?因为高手相争,有趣,精彩,跌宕!谁也不服输,因为根本没输赢的!
就文风而言,梅边随性,常以出人意料绝招致胜。弟呢?又如太极神功,绵绵常常,胜在内气。都是偶心目中崇拜的大才子啊!掐吧挠吧挖吧搅和吧纠缠吧,姐姐给你俩熬南瓜粥去,润肺清嗓儿!
3#
发表于 2014-3-24 00:57 | 只看该作者
谁把偶叫醒的啊?这三更半夜的呀?路黑,不好走咧··········
安啦,亲们········
4#
发表于 2014-3-24 08:08 | 只看该作者
很特别的文章,拜读。
5#
发表于 2014-3-24 08:36 | 只看该作者
题目和文章内容蛮逗趣的,搬个竹椅坐等看。
6#
发表于 2014-3-24 11:38 | 只看该作者
趣文, ,有点意思。
7#
发表于 2014-3-24 17:44 | 只看该作者
O(∩_∩)O哈哈~
8#
发表于 2014-3-24 21:47 | 只看该作者
我来了。刚看到,不得不回。
      赌气是吧,你赌我不赌,你心里咋想的,我清楚的很。在社会摸滚打爬好多年了,南上北下也有好多城市了,高骏森并不是你心中所想像的那样不谙世事的一个人。我虽然没有结婚,但不一定就没有经历过男女之间的事情。这一点是完全说得通的。一向为人低调的我,既然你梅边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那么,没有办法,是你逼着我高调做人一次,那我就高调吧。其他的不去说,就说中财,无论是以友情的名义,还是亲情的名义,我的女人缘绝对多过你梅边,这一点你必须承认。就拿我的诗歌来讲,我从来不说我写的好,但我敢说,我的情诗可以迷倒一拨又一拨的女人(女孩),甚至男的也有。你信不信?不信,请到江山文学网去看几篇文章,看了,估计你就真的气死了。也差点把我吓死。呵呵。
    社会阅历我不比你浅,我什么工作都做过,现在主做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没有一定的心理学是不行的,可以说,我也是阅人无数。你梅边,我虽然没有见到真人的面孔,但通过你的文字,我也略知一二,但就这个一二,也就是八九不离十了,你是一个怎样的人。还偷偷的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初中毕业后,跟着一个算命的瞎子算过半年的命,天干地支,六十花甲,二十八宿,五行,都知道一点点的。
   至于文学中的姐姐妹妹,我还是老话,这是中国人的基本礼仪,道德观念,你没有任何权利去阻止任何一个人不去这样叫。
    至于我在徽州雪帖子下面改贴,告诉你,我没有改贴的内容,我这个人坐不改名站不改姓,干嘛要去改帖子的内容呀,我修改的主要原因是里面的某个字打错了,或是某句话不通顺,才去修改的,:P

辛苦了哈,梅哥。在中财,你喜欢那个女人,都与我无关,你可以统统占有,就跟农村养鸡场的公鸡一样,早上一出笼,公鸡可以见到母鸡就铺着翅膀去猛追。我这个人了,爱比较专一,也很有责任感的,爱的女人只一个,并且会好好的去爱,去珍惜她,她也相当理解与尊重我的所作所为。所以了,大哥,你尽管大胆去爱去追你的心上女人去。这里的姐姐,只是我对她们的尊称,而且,也是她们要求我这样叫的。如果你实在难受,我建议你去把她们统统杀了吧。这样,更爽一点儿。为情而生,为情而死的梅边,能在这中国历史上留下一段千古佳话,重彩一笔,此一生,值啊!:handshake

[ 本帖最后由 高骏森 于 2014-3-24 22:04 编辑 ]
9#
发表于 2014-3-24 21:58 | 只看该作者
不好意思,这帖子我又修改过,因为里面又有不少错别字和语法不通的,我不得不修改。你不要说我又修改了内容呀。
10#
发表于 2014-3-24 22: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徽州雪 于 2014-3-24 00:54 发表
其实一直想说一句话,又怕落得个煽风点火的恶名儿。既然梅生写了这篇,那我就说了;就爱看你俩闹你俩吵你俩掐你俩挠。俩大男孩,都是纯洁到毫无瑕疵,毫无心机。那样认真,那样认真,那样认真啊!一个比一个可爱,一个 ...


刚看了一水版主的杂文《似是故人来》,里面谈到了闻一多。
   闻一多是我们湖北人,他的最后一篇演讲里面有一句非常出名的话,叫做:

        正义是杀不完的,因为真理永远存在。
11#
发表于 2014-3-24 22: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梅边 于 2014-3-23 22:16 发表
昨天一早收到一个信:

第一位就想起你! 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对自己健康负责,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不是你的、唯有身体才是自己的。其实有很多人都等着你去关心,所以,想起谁。就给谁发过去吧!今明两天是世界朋友日 ...


我是从冷晰子的建议被你说成是教训开始的,好不好,你不要故意摇风。
12#
发表于 2014-3-24 22:12 | 只看该作者
看了梅兄的“随性之文”,和老高的“真情告白”回帖,哈哈,就是一个完整的好文!真诚、有趣、交流,就叫好文章嘛。
13#
 楼主| 发表于 2014-3-24 22:1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 高骏森 的帖子

你真好,谁杀你的正义啊?是,你没修改,我在徽州雪诗后的跟帖里找到了,为了还你清白,我放这里:

引用:
原帖由 梅边 于 2014-3-21 22:41 发表
高骏森连着三个顶,四个感叹号;我可比他个子高啊!这样不讨姐姐喜欢才怪。姐姐就是姐姐,嘴也喷甜,其热情如🔥如茶啊!这叫宜姐宜弟。
你凭什么说你要比我长的高?你在哪里见过我人或是照片?告诉你,你不可能高过我的,因为,我本身就姓高。  

    还有呀,我给你一个建议:以后在帖子下面就问论文,不要扯到没边的话题,虽然我知道你叫梅边,但也不能这样。一声姐姐或是妹妹,哥哥、弟弟,这是中国人的人之常情,不触法,不犯罪。

     这世界上有太多的人让我们看不惯,但你不能把他们怎样,唯独能做的,就是眼不见为净。

    我叫她们姐姐或是妹妹的,你若喜欢,或是妒忌,你也可以学我这样叫,这个任何人都干涉不了。若你看不惯,感觉恶心,你就闭着眼,不见不听,也是很好的。

    你总是这样,对大家来说,看的是你的笑话,对我来说,更加得意自己的风度,最终,伤害的,是你的元气,那样,就太不值了呀。你应该知道三国演义里面的周瑜吧,你可千万不要学他哟。

[ 本帖最后由 高骏森 于 2014-3-22 12:16 编辑 ]
14#
 楼主| 发表于 2014-3-24 22: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 高骏森 的帖子

难道你把这理解成“教训”不是对你更好吗?我也是这意思,你真懈不过来,那我只好向你道歉了:
“骏森,对不起!”
15#
发表于 2014-3-24 22:25 | 只看该作者
我要说的已经说了,要解释的也已经解释清楚了,我该去做正事去了,我这人不怎么爱玩这样的游戏。我是一个喜欢和山山水水,花鸟鱼虫打交道的,爱静。
俺走了,梅哥,你慢慢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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