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924|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值得歌颂的乐队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4-10-24 13: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值得歌颂的乐队

  乐队,在这座小城里,人们越来越感觉到了你的重要性。自从几年前那在大街上狂轰滥炸的烟花炮竹被取缔了以后,你的闪亮登场作为这座小城向文明跨步的一个象征,堂而皇之的走进了人们的生活。居民们乔迁要请你们唱,娶亲嫁女要唱,丧葬要唱,开业要唱,送礼要唱。尽管你们是在用歌声来履行那用金钱来确定的雇与被雇的契约。但如果没有你们的喧嚣,就没有人们的驻足观望,没有人们的驻足观望,你们就不能给雇你们的人脸上贴金、添彩。

  你看,不几日或一天有几次那些死了人要组织亲友去祭奠的队伍,牵着用五十、百元大钞粘成“奠”字的床单、毛毯等物品。前面是包着孝布抬着祭品,诸如死者女婿之类的人物,后面一大串的花圈、花蓝。那么庞大显赫的队伍要招摇过市,如果没有你轰轰烈烈的开道,谁能知道他有如此强大的亲和力。

  你看,国庆节前,政府部门前去慰问驻地官兵,前面是你们敲锣打鼓摆列整齐的乐队,后面用一辆板车拉着的一头杀死的猪和慰问品,再后面是一长串载着政府官员的小车,如此浩荡,缓慢而行,如果没有你们的吹打,这样壮观的场景能引起谁的注意。

  你看,某个饭馆或某个服装店开业,没有你们乐队的敲打欢唱,悄无声息的他如何招揽顾客。

  你看,那宴请的场合,没有你们这个有声路标,前去送礼金的人们在一个偌大的住宅小区如何能准确找到方向。

  在这座小城里,你们成了一种渲染气氛的象征。虽然你们的器材十分陈旧,你们的演唱水准也不是太高,但缺少了你们绝对不行,因为没有哪家办红白喜事不请乐队,不管你是唱“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或是“西边的太阳已经落山了”。不管你引亢高歌超过好多分贝,反正环保部门不会来找你的麻烦,人们已经习惯了这种噪音。

  其实你们要赚它个千儿八百的也不容易,雇你们的人不能给你们提供舒适的场所,最多是在室外摆上几张桌子和板凳,能够放得下你们的乐器接得上插座就行,热天蚊子咬,冬天寒风吹。你们在外面卖力的唱,他们在屋内大肆的赌,你们的歌声成了他们打麻将激战的战鼓,他们一忙起来,连杯水也没人给你们倒,而你们,要唱到午夜,唱到深夜。这种精神难得哟!

  你们不仅给雇你们的人增微添彩,而且给人们带去了感观上的享受,更可贵的是你们培养出了一些歌手。前几日,某电视台的歌手比赛夺冠的就是某乐队那个耳详面熟的姑娘。你们还解决了部份有这方面特长爱好的人的生活问题,为社会减轻了一点负担。你们还为一些歌喉好在家闲着没事做的少妇提供了一个展示的平台。所以说,你们很伟大。

  你们尽情的敲打尽情的唱吧!没有谁管得了你们。工商部门不可能给你发执照之类的东西,税务部门也大概不知道该以什么标准来提税,你们又不属于正式的演出,根本就不需要到文化部门登记。更何况你们那些带头的人大部份是从以前的文化馆分流出来的,他们要生存,只有利用自己的特长和出来时分到的几样乐器各自为阵组个乐队。

  再说你们这种略带民间性质的演出方式大概也是宏扬地方文化的一个标致。你们敲打声频率响得多的那一天必定是一个黄道吉日,要是上街,肯定能碰上你们几次,送着一群群前去为死人祭奠的人们招摇过市,或是在某商场某饭馆门口为开业虚张声势。

  其实有时我也想走出房间,跟着你们欢唱,可是我没有嘹亮的歌喉,没有清脆的嗓子,我不想给这个本已喧嚣的城市再增加一份噪音,尤其是深夜我不想让周围的人们无法入睡,更不忍心吵醒天刚亮就要起床读书的孩子。

  尽管我不能,但我不能阻止。人们已经习惯了你们存在的方式,你们就痛痛快快地唱吧!
                10/24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4-10-24 17:12 | 只看该作者
反映了一种生活现象,但不应把有些东西并列一起。问好。
3#
发表于 2004-10-24 20:32 | 只看该作者
还别说,好像没有他们还不习惯呢,呵呵~~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5-2-1 05:58 , Processed in 0.097596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