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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中篇)汉阳造步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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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6 17: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时间像长征中的红军,为了赶路,把很多东西都扔了,包括我的爷爷婆婆。我的爷爷被扔的时候,时间的名字叫1935年。准确地说叫1935年秋天的一个早晨。雨是从头天中午开始下的,一把捏不住。我爷爷是头天下午擦黑边儿上被“铲共义勇军”捉住捆绑在报恩寺大门前的石狮上的。雨水浇在我爷爷的长发里,虱子像出洞的蚂蚁在他脑壳上乱爬。戴斗篷的政府军在解铁链的时候发现,短短一夜,铁链已锈迹斑斑。政府军并不知道,这些铁锈乃是我爷爷生命荒芜的开始。

  我的婆婆是1989年冬天死的。死之前,她老爱脱光上身在天井晒太阳。我大大(父亲)时常把她抱出抱进,像抱个古董,又像抱个“娇”。我婆婆的两个乳房完全干瘪了,成了两搭皮,吊在肚子上像两张笋壳。我的婆婆年轻时候是涪江上游数一数二的美人,据说我爷爷就是为了我美若天仙的婆婆才杀了他的主子袍哥总舵爷吴凯臣的。每当我看见在太阳下吊着“奶皮”的婆婆,就会想起爱神维纳斯和我传说中的爷爷。

  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一天,我正在我家老房子的天井研读《弗兰德公路》里的几段性描写,我婆婆扛着把锄头一拐一拐过来叫我帮她挖地。我说婆婆,你老昏了是不是?天井这地已经好几年没种了。说话时,我的两个眼睛仍落在“我像一条狗四肢并用地在矮树丛中奔跑”这样的句子里。我婆婆拄着锄头说,我不叫你种地,我叫你帮我找一样东西。找东西,我一下来劲了。我扔了书说,啥东西?金子还是银子?我婆婆说,莫欢喜,不是金子也不是银子。我说,那是啥子?我婆婆走过来把嘴触到我耳朵上说,我给你说了,你千万莫给哪个说,是一杆枪。一杆枪?我有点不敢相信我的耳朵。对,一杆枪,一杆汉阳造步枪。我发现,说到枪,我婆婆的眼睛亮了。我说,是我爷爷埋的?不,是我埋的,是我51年埋的。说过,婆婆蹒跚着把我带到一棵柑子树下,指着板结多年的土地说,好象是这儿。


  从我记事那天起,大约有十几年,我一直生活在关于我爷爷的传说中。可以说,我是泡在我爷爷的传说里长大的。在我的感觉中,我的爷爷是个并不存在的人物,是个虚构的人物,一点都不真实,像《西游记》里的孙悟空。我爷爷老家的人也这么说。应该说,我婆婆是我爷爷存在过的见证,我大大是我爷爷存在过的铁证。但我大大也怀疑我爷爷的存在,说他像个戏中人,云里雾里的。我大大还没出生我婆婆就开始守寡,我大大自然可以这么说。想不到的是,我婆婆说起我爷爷也云里雾里的,像是在说盘古开天、大禹治水或是唐僧去西天取经的事。

  我不明白,一个在世间真的走过一遭的人怎么会成为传说。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人类的某种天性所致,比如需要梦想的本能,比如歪曲真实的本能。我想,我爷爷是真实的:一个旧时代的男人,身材比一般男人高大,相貌比一般男人堂皇,体魄比一般男人强壮,胆子比一般男人大,枪法比一般男人准,还有就是性欲比一般男人强。我爷爷的真实还有一面,就是双手沾满了血。一个神枪手能不沾血吗?只是这血大多是不该沾的,无辜者的血。也有该沾的,那就是万恶的吴凯臣的血。就双手沾的血而论,我爷爷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是个实足的坏蛋,然而我并不甘心我爷爷只是个坏蛋,我希望他还是个好人。通常,坏蛋不能成为传说,而我爷爷成了传说,说明我爷爷不仅仅是个坏蛋。这是逻辑。

  实话说,在涪江上游,我爷爷还算不上个啥人物,不说跟地上跑的蚂蚁一样,最多跟老林里钻的老熊豹子差不多。我爷爷大不了在枪法和性欲方面有那么点名气,和江油的鲍子猛、绵阳的黄蜀郎比,顶多算个卵。就是在涪江上游,我爷爷也只能算个卵。宋北山、余落雨、王实秋、吴凯臣,还有美女杀手章缤纷,都是大名鼎鼎的,县长都不敢惹。然而,历史往往有些蹊跷,如今已没人记得鲍子猛、余落雨、吴凯臣之流了,但却还有人时常提起我爷爷。有一次我在流花街帮我婆婆买点心,见几个半截子娃娃在十字路口扯把子,一个吹自己如何如何凶,把派出所的人胆取了,一个谝自己如何如何花,把菜园子的女子耍交了。一个白胡子老汉儿听见了,不以为然地说,你娃娃些再凶,莫了还比得过当年的桑德恩?桑德恩就是我爷爷。可以这么说,我之所以要写我的爷爷婆婆,也就看在我爷爷的这点儿“不朽”上,看在我婆婆的那点儿“色”上。这点儿“不朽”是那些所谓风云人物想得也得不到的。我爷爷之所以能享受这点儿“不朽”,我想,除了他老熊豹子一样的生活里的那点戏剧性、那点传奇,就在于他骨子里的那点儿血性。


  我爷爷从一匹大白马上下来。天很高。可以清楚地看见云在往西跑。太阳光从云的罅隙射出来,我爷爷和马都有些不真实。身前身后是满山遍野的罂粟花。我爷爷头戴草帽,身背长枪,腰别短火。我爷爷摘了草帽,顺手一丢,草帽像飞盘一样神奇地飞了起来,久久不落。远处,一位少妇从板栗树的浓荫里跑出来,接住了草帽。少妇有沉鱼落雁的美。听得见少妇咯咯的笑声。少妇向我爷爷挥着一面白丝帕,像是在逗他。我爷爷朝少妇跑去。没有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少妇迎着我爷爷跑来,然后两人紧紧地抱在一起。真实的情节是,看见我爷爷跑过来,少妇转身便跑。少妇在前面跑,我爷爷在后面追。少妇像天上的老哇子(乌鸦),我爷爷像地上的毛狗子(狐狸),一个在天上飞,一个在地上追。我爷爷一边追一边脱去外套。镜头突然拉远,少妇变得像个蜜蜂,我爷爷变得像只蚂蚁,慢慢消失在了罂粟花丛中。

  另一个版本。还是高天,流云,阳光。还是满山遍野的罂粟花。还是我爷爷,美少妇,白马。还是草帽,长枪,短枪,白丝帕。然后由远而近,将视觉定格在一朵罂粟花上。淫艳的罂粟花有梵高的《向日葵》的笔触和无限膨胀的欲望。花瓣上晶莹剔透的露珠在些许阳光的照耀下不断地向人们暗示着男女私情。花瓣继而幻化为少妇的脸,幻化为睫毛、眼帘、眸子、额头、鼻梁、嘴唇,创造出油画的效果。一种生动的艳美。接下来,那张脸渐渐变老,美丽像泥巴一样剥落。人们的眼睛最后落在我爷爷的腰间,短火在皮带上不停地晃,不停地晃,足足晃了十几秒钟,可以清楚地看见我爷爷两腿间阳物鼓出的轮廓。高原的风开始吟唱一首当地民歌:

    一心爬树不怕高,
    一心恋妹不怕刀。
    血盆子里洗个澡;
    刀尖儿上绊个跤


  这些,是我对我爷爷婆婆爱情的虚构,也是对我理想中的男女之爱的设计。但又不完全是虚构和设计。听我婆婆说,我爷爷的确带她去过雪山脚下的鸦片种植地。那是一个罂粟花盛开的季节。美丽无边的罂粟花把我爷爷婆婆和马都淹没了,把高原的太阳也淹没了。听我婆婆说,雪山下的火地都是我爷爷秘密开垦的,那些鸦片也是我爷爷带人秘密种的,但它们并不归我爷爷所有,而归她家老爷所有。我知道,当时我爷爷是吴凯臣的保安队长,而我婆婆是吴的四姨太。


  我爷爷第一次看见我婆婆的时候,已是余落雨手下的一个连长,混得人模人样。当然是那种坏人模坏人样。余当时是团练局局长。我爷爷讨过口,偷过东西,淘过金,当过“棒老二”,种过鸦片烟。那天,松潘的安毛毛刚袭击过县城,我爷爷扛着条枪从县立初等师范学校门口路过,看见我婆婆嚼着口香糖正从报恩寺巷子里出来。我婆婆的两条长辫直垂腰际,特招惹人。我爷爷连我婆婆的脸都没看清楚,魂就不在了。我爷爷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坏蛋,但在这样一个女学生面前却不敢睁眼了。我爷爷见过不少女人,但从没遇到像我婆婆这样要命的。等我婆婆走近,我爷爷更是不晓得东南西北了。我婆婆穿着白衬衫黑短裙,标准的学生打扮,并未透出她潜藏的性感与风骚。我爷爷想跟我婆婆打招呼,又怕自己的心跳得不跳了,便只敢时不时地瞟上我婆婆一眼。我婆婆看见我爷爷在用那种眼神看她,便还了我爷爷一个同样的眼神。有了我婆婆的这个眼神,我爷爷便预感到这一辈子他将跟眼前这个女子没完。

  就在我爷爷身体里的垮塌声不绝于耳的时候,我婆婆突然变了副面孔对我爷爷吼道,当兵的,看啥子看?我脸上又莫得麻子?我爷爷的脸刷地一下子红到了耳叉根,手头的枪也突突突地抖了起来。我婆婆走过来,站在我爷爷面前哈哈大笑。在我婆婆放肆的笑声里,我爷爷已经在臆想里要了我婆婆,美得出不来气。我婆婆笑过之后说,当兵的,你傻得可爱。我爷爷下意识地握了握枪说,小姐,我的枪没吓着你吧?我婆婆说,当兵的,你称二两棉线去访(纺)一访(纺),我啥子枪没见过?我啥时候怕过枪?说过,打着抿笑进了校门。


  我爷爷当连长以前是个棒老二。有关我爷爷在杜鹃山做土匪的那些传说,我从长耳朵那天起就开始听了,但我的耳朵至今都没生茧。我敢说,再过一百年我的耳朵也不会生茧。这些年我爷爷的传奇色彩非但没有减少,反倒随着时间的推移增强了。杜鹃山是四川与甘肃的界山,海拔三千多米。现在走东线去九寨沟就要翻杜鹃山。那时侯,杜鹃山是万古老林,只有一条似路非路的野径穿过,时常有老熊、豹子和土匪出没,当然偶尔也有大熊猫,就是带上家伙也少有人敢走,只有要钱不要命的鸦片贩子偶尔经过。我爷爷的父亲便是其中一个。

  那是一个深秋天,杜鹃山上的野径已被早雪覆盖。我爷爷说,今天是个好天。我爷爷的几个叔叔跟着说,今天真是个好天呀。我爷爷的父亲说,你们真的认为今天是个好天吗?我看未必。我爷爷的一个叔叔说,雪都下这么厚了,莫了还有棒老二?说话的时候,太阳出来了,白生生的。我爷爷停下来,撒了泡尿。我爷爷的父亲和他的几个兄弟也都停下来撒尿。老林里顿时腾起一股热烟。我爷爷咳了声嗽。我爷爷的父亲瞪了他一眼。我爷爷又咳了一声。我爷爷的父亲又瞪了他一眼。我爷爷接连咳了三声。我爷爷的喉咙痒得慌。我爷爷的父亲走过去,二话没说给了我爷爷一记耳光。我爷爷蹲下来,不住地咳嗽。等我爷爷咳完嗽抬起头来的时候,几个蒙面人已经站在他们面前拿枪比着他们。我爷爷瞟了瞟他面前那个蒙面大盗,一个飞毛腿踢落他手里的短枪,转身钻进了松林。

  过后的事情我爷爷一点都不知道了。过后的事情也再没有人知道。

  三年之后,我爷爷再次来到杜鹃山时,已经是岷山深处人见人怕的神枪手了。我爷爷带领他的几个弟兄,用了不到一个时辰便将杜鹃山据为己有。剩下的三个活口在被我爷爷用刺刀削去蒙面的黑布和半块脸之后,被绑在一棵千年古松上。我爷爷坐在松树底下第一次烧起了鸦片。烧过之后,一个人进了林。时值六月,杜鹃花正开。高原的阳光透过松枝落在花瓣上,点点滴滴,斑斑剥剥。大约过了两个时辰,我爷爷扛着个口袋回来了,同时采回了几枝带着露水的白杜鹃。活口见我爷爷回来,不住地叫饶命。一个活口说,大爷,你放了我,我给你两箱大烟。一个说,大爷,你饶了我,我给你两箱白花银。另一个说,大爷,我晓得我活不成了,你就痛痛快快给我来一梭子,我不怕。我爷爷咳了声嗽说,怕死也罢,不怕死也罢,先看一样东西。说过,便从口袋里取出一捆死人骨头来。我爷爷蹲在地上,小心翼翼地把死人骨头分成四堆,然后指着那些骨头对活口说,现在,我要你们说,这是啥?没人开腔。我爷爷扯出家伙厉声吼道,说,说呀,这是啥子?还是没人开腔。我爷爷拿枪一一指着活口的脑壳说,你说,你说,你说!最后停留在了那个要给他白花银的脑壳上。那个活口没说话,尿水子便和着血嘀嘀哒哒流了一裤裆。我爷爷说,你们不说,那好,我说,这个是我老子,这个是我大叔,这个是我三叔,这一个是我六叔。说完,我爷爷把杜鹃花放在骨头上,朝活口连发数枪,带领弟兄们头也不回地走了。


  没有在我婆婆指的地方掘出枪,我婆婆绝望地坐在柑子树下的新土里不起来。我过去拉她,她问我柑子树是啥时候栽的,我说你问我还不如问柑子树自己。我婆婆果然站起来问柑子树,柑子树,你说,你究竟是那一年栽的?太阳已经偏西,从涪江上刮来的风掠过树巅,吹落了一两个残柑掉在她的脚边,算是给她的回答。

  我婆婆对柑子树的回答不满意,对老糊涂的自己也不满意,她不断拿巴掌拍打自己的脑壳,想让记忆清晰一点。但记忆最终还是没有因为她的拍打改变自己的混乱和模糊。

  我把婆婆扶到井台上坐下说,婆婆,你累了,一个人好好歇歇。

  我婆婆说,我不累,我只是有点糊涂。

  我说,婆婆,你不糊涂,你只是有点老了。

  这时,我婆婆突然逮住我的手说,你这么跟我说话,我不要你走。

  我说婆婆,你先歇歇吧,我要去看书了。

  我婆婆没再说话,也没丢手,用很女人的目光望着我。那是一种漂亮女人特有的会说话的目光。尽管我清楚她是我八十岁的婆婆,但我还是感觉到了那么一丝不自在。长了这么大,还没有哪个女人这样看过我。我敢肯定,我婆婆年轻时候就是用这种眼光看我爷爷的。

  你长得像你爷爷。我婆婆拉我坐下说。

  我大大不像?我用指甲抠着井台上的青苔。

  我婆婆摸着我的膝盖说,不像,他长得像我,细皮嫩肉的,尤其是眼睛和嘴巴,哪里像个男人?

  我说婆婆,我爷爷是不是特男人?

  我婆婆说,那当然,他是我见过的最有男人味道的,不只是长的,不只是脾气,说句丑话,包括在床上。

  说话间,我婆婆的眼角有了几点老泪。

  我说婆婆,我没说错的话,这么多年你一直生活在有我爷爷的日子里。

  我婆婆说,是呵,我的生活在你爷爷那里,我虽然活了八十岁,其实,我早就跟你爷爷一起去了。

  我说婆婆,莫这么说,一个人总不能老是生活在别的地方,老是生活在已经过去了地方。

  我婆婆对我说,你是读书人,你懂的多,自从没了你爷爷,我就跟个死了没埋的人一样,这么多年,除了回忆,我就再没活过。
  
  我婆婆要我抱抱她,尽管让我有些为难,我还是满足了她。婆婆已经瘦成一把骨头了,抱在怀里像抱了个死亡,轻飘飘的,没有什么感觉。无论怎样去想婆婆年轻时候的美丽,我的怀里都是空洞的,还有那么一丝恐怖。我发现我并不是我爷爷,我也许只是长得有点儿像我爷爷罢了。


  吴凯臣从未给我爷爷透露过他要娶我婆婆做小老婆,直到头天晚上才叫我爷爷去给他接亲。我爷爷没有一点思想准备,第一次对吴说了不。吴问我爷爷是那根筋不对了,我爷爷说是尿筋。我爷爷知道吴要娶的姨太太是哪个。自从我爷爷在初等师范学校门口看见我婆婆,我爷爷就爱上了我婆婆,但在我爷爷看来,这种爱是抱鸡婆想吃天鹅肉,只有阴到心里。甚至在我爷爷看来,像吴凯臣这样吼一声报恩寺的菩萨都会发抖的人要想得到我婆婆都是抱鸡婆想吃天鹅肉,要宋北山那样留过洋的当权派才配得上我婆婆。

  我爷爷是余落雨四年前输给吴凯臣的。我爷爷在替吴卖命之前就多次见过吴。吴言谈举止表现出的那种霸气深深吸引着我爷爷。

  吴有与我爷爷相似的人生境遇,从孤儿乞丐到“棒老二”,再到袍哥总舵爷和议员。据我婆婆说,余和吴下棋那天我爷爷正好在场。  
  
  我爷爷在场不是给余落雨抱膀子,而是当保镖。当时,天底下很不太平。我爷爷不懂棋。我婆婆没说清楚吴余二人下的是象棋还是围棋。我猜可能是象棋。我婆婆说,听我爷爷讲,余经常跟吴下棋,经常赢。余的棋艺比吴的棋艺臭,但就是赢。吴始终不明白是为什么,始终不甘心。一天,吴又找上门来跟余下棋。余说,跟你下棋,有啥意思?反正你是孔夫子搬家——尽是书(输)。吴说,莫谝嘴,又不是莫哪个晓得我们的棋艺。余说吴舵爷,我晓得你棋艺高,你说,今天赌啥子?吴说,赌人。余说,赌人?赌啥子人?咋个赌?余有点惊慌。吴说,赌你的神枪手小恩子。余说,赌他,我不干。吴说,咋个?怕输?余说,那你赌哪个?吴说,我赌我三姨太。余说,一言为定?吴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结果,余破天荒输了。当天晚上,我爷爷就跟吴走了。

  有人说,余落雨把我爷爷输给吴凯臣那天,美女杀手章缤纷也在场。

  我不知道吴凯臣娶我婆婆做四姨太那天,我爷爷倒是像个男人还是不像个男人。

  花花轿子落搁在青石板铺成的院坝里,早已候在门口的吴凯臣便走过去亲自扶娘子下轿。吴穿得周武郑王。

  鞭炮响起。纸屑飞得比房背还高。火药味在整个院子弥漫开来。

  我爷爷透过人缝看见我婆婆的时候,我婆婆正好透过人缝在看我爷爷。那一刻,我爷爷差点儿没缓过气来。我婆婆穿着玫瑰红的旗袍,像冬天里的一把火,尽情展露着她独有的性感。高个,丰胸,细腰,翘臀,长腿。无可挑剔。我爷爷躲在高圈背后的竹林里,竭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夕阳西下,把非常稀薄但却非常艳丽的光团投在竹稍上。竹稍随风晃动,一些艳丽落在了我爷爷身上。
 
  一只乌鸦哇哇叫着飞过来,栖在光团里。我爷爷仰头看了看,那不像是只乌鸦,倒像是只喜鹊。我爷爷摸了摸腰杆上的家伙。

  吴凯臣听见乌鸦叫,走过来对我爷爷说,小恩子,一个人躲到这儿做啥?

  我爷爷说,竹林里有只老哇子。
吴说,我也听到了。

  我爷爷说,大哥办喜事,它老哇子跑到这儿来凑啥热闹?它又不是喜鹊子。

  吴说,它背它妈的时。

  我爷爷说,大哥莫急,看我的。

  说过,举枪就射。

  然而叫两个男人不敢相信眼睛的是,落下来的是只喜鹊。

  我爷爷说,分明是只老哇子,咋又变成了喜鹊子?

  吴说,背它妈的时。

  听到枪响,吃酒的人都朝竹林跑来。吴说,打了只老哇子,没事,耍你们的。但人们分明看见我爷爷手里提的是只喜鹊子。


  我爷爷提着死喜鹊出现在了一个集镇上。集镇有些清淡,不像平常在电影里见到的人山人海。我爷爷不像电影里常见的那些游侠,穿得破破烂烂,肩上搭着个包,蓬头垢面的。我爷爷穿的是绸衫衫,梳的是分分头,看上去像上海滩的老大。集镇在山地。一个接近高原的山地。两条河在这里交汇。一条叫涪江。一条叫黑水。  

  一条扁担一样的石板街和一段泥巷就是全部集镇了。天气晴朗。站在下场口一眼就看见了天边的雪山。纯度极高的阳光照着皑皑白雪,像一片圣景。

  我爷爷走过布摊、药摊、菜摊、水果摊、肉摊,最后来到了一个叫“朝日熏”的小酒馆。

  我爷爷走路的姿势不像上海滩的老大,还是山里人的姿势。

  我爷爷走进小酒馆,把死喜鹊往灶头上一甩,对正在案板上切肉的女人说,把喜鹊子给我烤了,再打一斤酒。说过,一勾子塌在了桌子上。

  女人回头瞟了我爷爷一眼说,今儿你家老爷办喜事,咋舍得跑我这儿来?吃醋了是不是?

  我爷爷没吭声,卷起一袋叶子烟咂起来。

  女人有些漂亮,虽已不年轻,但风韵还在。女人瞟我爷爷的时候,手头的刀仍像犁田的铧,翻着一片片白花花的肥肉。

  女人搁下刀,过去关上门说,你要是真的吃你家老爷醋了,我给你解。

  我爷爷一个仰板躺在桌子上说,我要你给我烤喜鹊子肉!

  女人走过去坐在我爷爷旁边说,哪个吃喜鹊子肉?我这儿有天鹅肉你吃不吃?

  我爷爷说,那我先吃了你的天鹅肉再吃喜鹊子肉。说过,便把那女人搂在了怀里。我爷爷折腾了很久都没找到北。女人急了,要
  
  领导我爷爷,我爷爷不干,偏要自己摸索。

  我爷爷在离成功只有一步的时候突然止了步,下了桌子。

  我爷爷肯定是想到了我婆婆。

  这就是我爷爷,一个土匪的爱情。

  女人拔光喜鹊身上的毛,拿菜刀开了膛,掏尽肚类,舀了瓢冷水清了清里外的血,然后麻利地抹了调料。女人把喜鹊递给我爷爷,又开始切她的肉。我爷爷坐在灶面前心不在焉地烤着喜鹊子肉。肉没烤熟,我爷爷拿火钳一个劲地夺着锅屁眼儿。锅烟墨燃了几根线,我爷爷知道锅底燃就要下雨了。我爷爷不喜欢下雨。不管怎样夺,那几根线始终要燃。我爷爷注意到,锅底燃起的线刚好织出一个女人,一个穿旗袍的女人。那胸,那屁股,那腰身,简直就是我婆婆。

  喜鹊肉和一碗白酒下肚,我爷爷的阳物突然拨起了,而且非常地凶。


  我爷爷从“朝日熏”出来的时候,裤裆里那玩意儿还没消。我爷爷走过肉摊、水果摊、菜摊、药摊、布摊和牛市,最后来到一家铁匠铺。铁匠铺是原木搭成的,顶上盖着茅草,很矮。两个伙计正忙碌着,满脸都是汗水。伙计也都矮。锤子砸在红彤彤的铁上,火星四溅,声音在白花花的阳光里显得异常的单调和空洞。我爷爷站在铁匠铺前面,一边解衣襟,一边吆喝着伙计。汗水从我爷爷脸上不断下流。

  伙计叫我爷爷进去,我爷爷说,免了,我进来要把房背顶个洞。

  伙计把打过的铁放进水里说,你可以低着头进来嘛。

  我爷爷说,你娃娃去问问,老子啥时候低过头?

  伙计脸色煞白,不敢再说。

  我爷爷低头进了铺子,另一个伙计放下手里的活说,大爷,不是有句俗话叫生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么?

  我爷爷腰杆一伸,一头低在矮檐上,房背果然就是个窟窿。我爷爷抖了抖脑壳上的茅草,照着旁边的石水缸就是一脚,石水缸裂了巴掌宽一条缝,满满一缸水稀里哗啦一下子就淌干了。

  伙计战战惊惊地说,大爷,这是何必呢?

  我爷爷说,废话少说,我要的藏刀打好没得?我等着杀人!
 
  伙计说刀打好了,便从皮囊里取出一把,傻笑着递给我爷爷。

  我爷爷接过刀,吐了泡口水在刀刃上,拿袖子使劲地擦。太阳照在刀上,反光正好落在我爷爷的两个眼睛之间。我爷爷拿大拇指试了试钢火,又在自己手背划了一刀。血像条蚯蚓一样从我爷爷的肉里钻了出来。


  就在我爷爷舔吸着手背上的血的时候,哈杰来了。哈杰说,老爷到处找你。我爷爷说,新娘子刚落轿,找我干啥?哈杰说,新娘子要你陪她喝酒,我走的时候酒都摆到桌子上了。我爷爷说,又不是我在娶媳妇儿,咋会要我陪?有老爷陪都够了,我不去。哈杰说,恩哥,你吃醋了?我爷爷说,把你的嘴巴哑到,喝酒去!哈杰说,恩哥,你也喜欢四姨太是不是?我爷爷说,我叫你把嘴巴哑到你就哑到,不然我不认人了。哈杰说,恩哥,你激动啥子激动?你不认我莫了能让你手头的刀认我?

  我爷爷黑着脸,一路上都没再说话。

  见了我婆婆和吴凯臣,我爷爷也不说话。

  吴凯臣说,恩子,你大哥我办喜事,你跑到哪儿去了,连个人影都不见?我爷爷看了我婆婆一眼说,我到“朝日熏”烤喜鹊子肉吃去了。吴说,张二娘在不在?我爷爷说在。吴说,那恐怕你吃的不是喜鹊子肉吧。我爷爷说,确实不是,我下细看了的,是白老哇子。

  我爷爷和他家老爷说话的时候,我婆婆一直看着他。我爷爷的话说完,我婆婆也就收回了目光。我婆婆尽量装着用很平常的那种眼光看我爷爷,但还是流露出了些特别来。

  我婆婆逗我爷爷说,你吃啥老哇子肉嘛,你该吃天鹅肉!

  我爷爷心想我迟早会吃天鹅肉的,但嘴上却说,天鹅肉哪是我们这号人吃的?天鹅肉是像吴大哥这号人物吃的。

  吴凯臣说,恩子说得对,他们有老哇子肉吃也不错了,天鹅肉的确不是随便哪个都吃得到的。

  我婆婆说,我看未必。

  我婆婆看了我爷爷一眼,这回,眼光很特别,近似于一个秋波。

  我爷爷看见了我婆婆的秋波,手下意识地摸到了怀里的藏刀。


  故事的发展遵循了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我爷爷喝醉了。我爷爷稍不留心的这一醉,竟然书写了他人生“不朽”的篇章,同时也把我们的故事情节推向了极端。注意,我说的是极端,不是高潮。

  我爷爷的“不朽”篇章有两个版本。

  第一个版本是这样描述的:我婆婆在场。酒过三旬,我爷爷对吴凯臣说,大哥,我想要你那杆七斤半的“汉阳造”。吴说,你那杆“广州造”不是好好的吗?我爷爷说,轻了,拿起莫一点点分量。吴说,你想七斤半我不想?我爷爷说,凭你本事,哪里找不到一杆新的?吴说,老实说,七斤半的老套筒已经过时了,笨不说,声音又大,用一回,耳朵都要震聋了。我爷爷说,那你就给我,你去玩时新的?吴说,给你,也不能白给!我爷爷说,大哥,那你提个条件吧。吴说,都说你鸡巴大,你把“七斤半”挂到你鸡巴上,在街上走个来回不掉下来,“七斤半”就是你的了。我爷爷说,大哥,你说话当真?吴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我爷爷二话没说就脱了裤子,吊着“汉阳造”上街了。

  我个人认为,这个版本有三个疑点。一是我婆婆是否在场;二是我爷爷究竟脱没脱裤子;三是我爷爷能不能说拨起就拨起。第一个疑点解决了,第三个也就解决了。没有人会怀疑我爷爷是为我婆婆拨起的。但我婆婆作为吴刚娶回的姨太太,与吴的难兄难弟痛饮狂欢的可能性是几乎不存在的。即使我婆婆作为新女性与我爷爷们狂饮了,在男人们演出如此下流的荤段子时也该退场。我想,或许喝酒时我婆婆在场,男人们撒野时便离开了。既然我婆婆走了,我爷爷的拨起便与我婆婆没有直接关系,我爷爷的拨起便只能是酒精的功用了。另外,我不相信我爷爷会脱裤子,我爷爷那么爱我婆婆,肯定会注意自己的形象和影响。除非他醉得啥都不晓得了。

  第二个版本的描述可信一些。时间不是吴娶亲的当天,而是第二天。地点也不是吴家大院,而是在张二娘的“朝日熏”。我婆婆也不在场。像第一个版本的前半部一样,我爷爷喝醉了酒问吴要七斤半的“汉阳造”,吴没有答应也没拒绝,扯开话题说喝酒喝酒喝酒。

  我爷爷说,酒嘛水嘛。说过,就端碗干了。吴没有干,捋着山羊胡子说,刚才来人通报,小浪子在铁龙堡洗了七箱黑货,比娶新媳妇儿还让我高兴。我爷爷说,大哥,你另有新欢。吴说,是呀,我是有新欢啊,只是我的新欢昨天已变成旧人了。我爷爷说,我说的不是这个,我是说小浪子,七箱大烟就把你高兴弹了,春分那天我一个人洗了九个松潘人你咋没这么高兴?这时,哈杰说,恩哥,你就莫难为大哥了,你又不是不晓得,我家大哥就喜欢那一口口。  

  我爷爷说,我洗的是银子啊,硬头货,莫了还买不到那一口口?吴说,小恩子,你还想不想要我那杆“汉阳造”?我爷爷说,想,咋不想?!吴说,想就把嘴巴哑到喝酒!我爷爷说,你是大哥,你说,咋个喝?吴说,光喝酒恐怕不得行,还得来点别的。我爷爷说,酒桌子上,还能来点啥子别的?于是,吴凯臣就出了那个荤主意。

  如果我爷爷没脱裤子,这个版本就没啥疑点。我爷爷的突然拨起算不上疑点,因为喝酒的时候张二娘一直在场。

  不管是第一个版本还是第二个版本,我都能想象当时的场面。太阳正烈。一伙醉鬼簇拥着我爷爷在大街上演一出闹剧。我爷爷是一号醉鬼。醉鬼们光着上半身,我爷爷光着下身,红红的脸膛像关公。我爷爷那玩意儿直挺挺的,像根翘尾巴,上头稳稳当当地挂着七斤半的“汉阳造”。我爷爷瓜了,眼里除了一点迷醉,全是空洞。那帮醉鬼疯了,一路吼着山歌。
        
    十七八岁草上飞,
        二十七八倒了霉,
        三十七八人老了,
        鼻子眼窝都是灰。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的一个秋夜,我正在梦里和一个幻想中的女子好,我婆婆突然来到我的床前叫醒我,说她晓得那杆“汉阳造”埋在哪里了。借着依稀的月光,我搀扶着婆婆来到了天井后院。那时侯,我婆婆两个腿杆已经干得像烧火柴,差不多不能独立行走了。一接触到我婆婆,我就感觉她的身子在不住地颤抖。

  在我婆婆指的地方,我挖到了一张石板。揭开石板,就摸到了那杆“汉阳造”。

  我婆婆说,你爷爷给我托梦了。我说婆婆,当初埋的时候,你要是用隔潮的东西包一下,现在都可能是亮铮铮的。我婆婆说,我不要亮铮铮的,我 就要这个报废的。我说婆婆,你怕?我婆婆说,我才不怕呢,我只是觉得亮铮铮的莫意思,只要东西还在就好,还在你爷爷就在。我说婆婆,你不喜欢我爷爷雄赳赳的,你喜欢我报废的爷爷?我婆婆说,瑞三,你懂不起,要是你爷爷在,你敢这么说话?我说婆婆,我懂不起,我明天负责把枪给你擦亮就是了。

  第二天整整一上午,我都在打抹那杆“汉阳造”。我掂了掂,“汉阳造”已不止七斤半。我拿到秤上称,果然足足九斤。第一步是去泥。倒还简单。只是清理扳机和枪管难度大一些。第二步去锈就难了。刮也难,砂也难。就是浇上煤油也难。用了十来张砂纸,才勉强把锈去了。最后一步抛光,也不容易。在清油里泡了一两个小时,还是黑黢黢的。想拿到农机厂加工又不敢。等到好不容易弄得像杆枪,扳机还是动不了。从七斤半长到九斤,”汉阳造“真的废了。

  这以后,我婆婆躺在床上的时候,“汉阳造”就立在床头;我婆婆在天井晒太阳的时候,“汉阳造”就立在井边。没人的时候,我婆婆会拿手去摸,拿嘴去亲。我敢肯定,我婆婆把“汉阳造”当成我爷爷了,至少当成我爷爷的器官了。


  我婆婆发现,接连几个晚上,我爷爷都背着那杆“汉阳造”在外面站岗。我婆婆明白,表面上我爷爷在为她家老爷站岗,实质上是在为她站岗。

  一天晚上,夜风乍起的时候,我爷爷正躺在我婆婆睡房外面的洗衣台上看云破月花弄影。我爷爷发现天上的月亮在一次次破碎之后又一次次好了,便开始琢磨起我婆婆来。我爷爷不知道,我婆婆在跟吴凯臣一次次睡过之后,会不会像月亮那样又好呢。我爷爷甚至想起了破镜重圆一词。整个前半夜,我爷爷都没听见我婆婆屋里发出过啥声音。没有声音,我爷爷心头略微好受了点。

  鸡叫头道,我爷爷抱着“汉阳造”在洗衣台上睡着了。我婆婆蹑手蹑脚出来叫醒他的时候,他揉着眼睛怎么也不敢相信。我婆婆悄声说,他不在,他到县里开会去了。我爷爷说,啥时候走的?咋没给我说?我婆婆摸着我爷爷的枪说,给你说了,你不早就在我床上了?我爷爷没再出声,从后面抱住我婆婆,扛起就是一阵跑。我婆婆也没出声,像是就等着我爷爷扛。我爷爷扛着我婆婆,挟着“汉阳造”,一阵风就到了涪江边儿的玉米地。

  第二天,我婆婆就跟我爷爷去雪山下的鸦片种植地了。我婆婆坐在马背上,我爷爷在前面牵着。一路上我爷爷都在笑我婆婆,说她哪是在骑马,是在“坐马”。

  去鸦片种植地之前,我爷爷问哈杰,吴大哥到县上开啥子会?哈杰说开剿朱毛的会。我爷爷说,朱毛是不是要过来了?哈杰说,朱毛都打到松潘了,翻过雪山就到我们这儿了。我爷爷听了,笑嘻嘻地说,朱毛来了好呵,朱毛来了我们都遭殃。


  当我爷爷带着我婆婆从鸦片种植地回来时,红军已经来了又走了。红军是早上七点渡涪江走的。大火烧了半条街,吴家大院残烟未绝。我爷爷勒马下场口,望着烟雾缭绕的废墟对依在怀里的我婆婆说,我真担心我家老爷和弟兄们。我婆婆回头望了望我爷爷说,我不担心他,我担心你。我爷爷听了,亲了一下我婆婆的头发,眼泪就出来了。

  几天之后,吴凯臣带着“铲共义勇队”大约一个排的人在松潘的一个叫瑟尔的寨子里找到了我爷爷和我婆婆。吴说,小恩子,你让我找得好苦啊。吴说话时玩着驳壳枪。我爷爷说,大哥,给我来一梭子,我不怨你。吴扔了枪说,老弟,你说的这是啥话?我只是想要你回去。我爷爷说,都这样了,我还回去得了?吴说,都哪样了?不就是搞了我的女人,女人嘛,再漂亮也是女人,搞了就搞了嘛,跟吃大烟样的,就那一口儿。恩子,你要是真喜欢,她就是你的了,我们以前是兄弟,如今还是兄弟。

  吴凯臣的话让我爷爷有些感动。

  我爷爷说,大哥,我没有白跟你。

  吴说,一家人莫说两家话,我们两个先走。

  我爷爷二话没说就上了马,跟吴出了寨子。

  走到寨门口时,我爷爷迟疑了片刻。吴察觉了,说,惦记她了?你放心,有人伺候她。

  出了虎牙关,就是奔腾的涪江了。

  吴勒住马对我爷爷说,恩子,去河边坐坐咋样?

  我爷爷说,正好,我们可以谈谈。

  来到河边,吴突然换了副嘴脸说,恩子,我叫你跟我来,是想单独跟你算账。说话的时候,吴的右手已经摸到了枪。我爷爷说,大哥,你不晓得,我和四姨太是为了投奔红军才到这里来的。吴说,红军呢?我爷爷说,我们也没看到。吴说,要是这样,我这个当大哥的就救不了你了。我爷爷说,你救不了我,我也救不了你。说过,我爷爷先下了手。


  一个世纪过去了,带走了许多东西,包括我的爷爷婆婆。对于我的爷爷婆婆来说,那个世纪既是一个摇篮也是一口棺材。唯一没带走的是那杆汉阳造步枪。那杆“汉阳造”是我婆婆临死前留给我的。我知道我婆婆为什么要把它留给我,在她眼里我就是我爷爷。我不知道我接受这样一件“文物”,是不是仅仅意味着我血管里流着我爷爷的血。我婆婆没有告诉我“汉阳造”是怎样落到她手里的。我婆婆是在一场无止尽的冬雨中死的。冬雨使我婆婆死之前没有一点儿好心情。我婆婆躺在床上,七天不吃不喝也不说一句话。嘀嘀哒哒的雨声使她大部分时间都处于一种深度安眠状态。站在她的床前,怎么看也看不出她还有魂。我婆婆还没最后死,但已经不象人了,已经是一件东西了。

  我婆婆病重期间,我正“享受”着失恋的痛苦,在隔壁房间一遍遍听齐秦的《冬雨》。我知道我婆婆一定烦,但没办法——我比她更烦。夏天,我爱上了一个来成都“留学”的台湾女画家,她是怎样一个美人我就不说了。我是在我家老房子前面认识台湾女画家的,当时她正在匆匆写生。女画家有几幅我婆婆和我家老房子的写生堪称杰作,简直可以和马蒂斯媲美。台湾女子与我一见钟情,并很快发生了关系。实话说,她已不是处女。我觉得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两相情愿。有将近一个月时间,我和台湾女画家就住在我婆婆房间的隔壁。我想我们弄出的响动一定没让我婆婆没少想我爷爷。然而秋天结束的时候,台湾女画家回台湾了,并将永不再来。

  我准备结婚的那段时间,外面到处传着我的丑闻,说我如何如何脱了裤子、鸡巴上吊杆玩具枪满屋子跑。我不明白这样的丑闻是怎么起源的。开始我想,他们肯定是把我爷爷的传说嫁接到了我的头上。唉,谁叫我长得像我爷爷呢?可是有一天我明白了,原来我的丑闻起源于我大大的嘴,而且是事实——我还真脱了裤子,吊着“汉阳造”满屋子跑过。我大大说,那是我婆婆死后第二年的一个夏夜,他在外面打麻将回来一眼就看见了赤条条的我。我大大说,你娃吊着枪的样子真他妈丑。我想,如果我大大说的是实话,那我一定是得梦游症了。

  现在,能让我想到我爷爷婆婆的就是“汉阳造”了。我带着“汉阳造”走过许多地方,但我不是像我爷爷那样作为武器带的,而是作为文物,老实说是作为一种阳刚之气的象征。前一段时间公安局大势收缴枪支,有人举报了我。我没有直接把枪交到公安上去,而是拿给了市长。市长看了说这哪里是枪,便给公安上开了个条子。我毕竟是有那么点儿名气的人。条子全文如下:

  枪虽是杆枪,但已无法使用,无造成任何危害的可能,枪主可以作为文物自行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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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4-11-26 20:51 | 只看该作者
好文章,天天读。阿作家又出大作了。
读来实在!文字语言很美,真的是一种享受!
3#
发表于 2004-11-26 23:43 | 只看该作者
进入阿贝尔文章阅读,让人知道什么叫过瘾,什么叫“大作 ”!问好。
4#
发表于 2004-11-27 23:24 | 只看该作者
棒老二,这个词在我老家也用的。呵。

读完了此作,我在思考,阿兄的深层次阅历,以及他勤奋的耕耘造就了他的天赋。无论从篇幅上看还是从小说故有的文本上看,确实是用心良苦。顺问侯阿兄创作辛苦!
5#
发表于 2004-11-28 07:17 | 只看该作者
一杆枪里,装了多少故事多少情
6#
 楼主| 发表于 2004-11-28 08:11 | 只看该作者
长了点,但读起很舒服。
7#
发表于 2004-11-28 10:58 | 只看该作者
阿高手,这样的大构架也发搜弧的文学天地试试吧,出版了么?

那里出中长篇的高手很多,相信于你有益!!
8#
发表于 2004-11-28 20:17 | 只看该作者
  ~~还是高天,流云,阳光。还是满山遍野的罂粟花。还是我爷爷,美少妇,白马。还是草帽,长枪,短枪,白丝帕。然后由远而近,将视觉定格在一朵罂粟花上。淫艳的罂粟花有梵高的《向日葵》的笔触和无限膨胀的欲望。花瓣上晶莹剔透的露珠在些许阳光的照耀下不断地向人们暗示着男女私情。花瓣继而幻化为少妇的脸,幻化为睫毛、眼帘、眸子、额头、鼻梁、嘴唇,创造出油画的效果。一种生动的艳美。


  很美很美的画面。
9#
发表于 2004-11-28 20:20 | 只看该作者
  ~~外面到处传着我的丑闻,说我如何如何脱了裤子、鸡巴上吊杆玩具枪满屋子跑。我不明白这样的丑闻是怎么起源的。开始我想,他们肯定是把我爷爷的传说嫁接到了我的头上。唉,谁叫我长得像我爷爷呢?可是有一天我明白了,原来我的丑闻起源于我大大的嘴,而且是事实——我还真脱了裤子,吊着“汉阳造”满屋子跑过。我大大说,那是我婆婆死后第二年的一个夏夜,他在外面打麻将回来一眼就看见了赤条条的我。~~


  很好的创意!真好玩!如果能回到童年,我也想这么做。
10#
 楼主| 发表于 2004-11-29 07:53 | 只看该作者
一早读佩索阿,发现写作者大都是完美主义者。
11#
发表于 2004-11-29 09:24 | 只看该作者
无论从小说语言和小说的内容,都是值得反复学习的!:)
12#
 楼主| 发表于 2004-11-29 15:28 | 只看该作者

无论从小说语言和小说的内容,都是值得反复学习的!:)

一楠过奖,这小说倒是好读.
13#
发表于 2004-11-29 15:31 | 只看该作者
拜读阿贝尔,散文好,小说也很好。
14#
发表于 2004-11-29 15:55 | 只看该作者
有点长,但很有阅读的快感,过瘾
15#
 楼主| 发表于 2004-11-30 07:40 | 只看该作者
可以给更多的朋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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