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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小官”也须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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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7 21: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对于“小官”,有一种界定方法,是“县处级以下干部为小官”。其实,如果这种界定方法包含县处级干部的话,所划的圈子还是大了一些。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眼里,县处级干部的确是“小官”。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十数亿国民中只是极少数,县处级以下干部和平头百姓才是属于绝大多数的芸芸众生。在他们眼里,县官仍是“县太爷”,不是一般小官。国家对领导干部的重点监管举措,也能将县级领导圈进来。因此, “小官”的圈子还是应该划得更小一些,本文关注的对象,也是比“县官”小得多的“绝对小官”,比如乡长、镇长甚至村长,比如科长、社区干部甚至出纳会计。

  小官往往淡出公众的视线,但小官绝对不能小看。先看近来曝光的几个“小官”的犯罪档案:

  谢昭金,安徽省淮南市泥河镇副镇长,在8个月时间内,轻而易举地挪用拆迁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855万元。而泥河镇只是一个财政收入仅有200万元左右的贫困镇。

  李明学,郑州市电业局物资公司科级经理,短短两年间贪污人民币达950万元,此案成为郑州市乃至河南省检察机关去年查处的特大职务犯罪案件之一。

  赵凯维,北京潘家园社区经济管理中心经理,副处级社区干部,却利用职权便利,贪污、受贿达100多万元。

  卞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务局经费管理处会计,几乎算不上官,却贪污挪用公款两亿多元……

  上述人等无不是地道的小官,但他们也是地道的大贪。小官为何成大贪?主要的原因,是因为这些人官儿虽小,手中的权力却够大。检点犯下大案的“大贪小官”,可以发现,他们无不是小官大权:谢昭金虽然只是一名副镇长,但手中掌管着巨额上级拨下来的拆迁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李明学虽然只是物资公司的一名科级经理,但电业局电力物资采购的大权握在他手里;赵凯维仅是一名社区干部,还自称所在单位是“朝阳区最穷的单位”,但其所在的经济管理中心下设的几处市场都非常赚钱,而赵凯维在经管中心是“一手遮天”;卞中不过是一名会计,但挪用单位的巨额资金就像在自家的两个帐户上转个帐一样简单……各行各业,各个单位,几乎都有这样的“小官大权”人物。他们虽然离“县官”都还有相当的距离,但有一句俗话:“县官不如现管”,他们正是比县官还要滋润的“现管”。是这些置于他们股掌之间的大权特权,为这些小官提供了大贪的肥沃土壤。

  小官之所以能够成为大贪,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往往偏离严监重管的视线。人们有一个习惯心理,对一名官往往是看他头上的乌纱,就像那幅有名的“拜官”漫画,下僚们拜官只是拜的官头上的乌纱帽。一阵风过,乌纱随风跑,大家竟忙着向那乌纱行礼,而把那无纱之官冷落一旁。现今许多上级官员和普通百姓,对一些“小官”还是看其头上不起眼的乌纱帽,以“帽”取人,因其官小而轻视卑行,疏于监督管理,在制度设计和人为管理上都存在漏洞,结果让小官做下了大案。古人云“山高皇帝远”,离皇帝老子远一些的人便敢于无视王法,胡作非为。而当今在一些单位,就翻版为“官小皇帝远”,因为官做得小了些,反而有了枉法作案的本钱。

  孟德斯鸠曾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官小之人,因为不像大官那样,时时置身于种种监督和管理之下,违法犯罪的“成本”也大得多,因而会处处顾虑重重,有所收敛。而小官所在的单位大多管理混乱,监督失控,小官能够一手遮天,这就必然会助长一部分人的贪婪本性。贪婪的内因加上单位内部财务混乱、监督和管理失控的外因融合在一起,让他们将手中的权力使用到最大限,也让他们的贪污腐败轻而易举地达到最大值。而这个“最大值”,往往就是惊人的贪污重案。   
  
  许多以身试法的小官,也曾是谨小慎微之人,李明学就曾把当清洁工人作为人生的目标。但他们做了小官后,贪欲却迅速膨胀,很快实现了“质变”,这种人生和品质、心理的巨大变化,发人深思,令人警醒。要杜绝“小官大变”、“小官大贪”的发生,就应该将监督、管理的标尺进行下移,对小官也要“大管”,对一些手握实权、在敏感岗位上任职的小官更应如此。只有对小官进行严管,对他们所犯的一些“小错误”也不予姑息,贪一块钱也要处理,像国外有些国家那样对小官实行“零度容忍”,这样才能防止小官成为“大贪官”,也能够防微杜渐,让小官成长为大官之后,能够一身正气仍在,两袖清风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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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11 20:31 | 只看该作者
果然精华啊!!!!
9#
发表于 2005-4-10 20: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原创] “小官”也须大管

[孟德斯鸠曾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谢谢上善的好文
8#
发表于 2005-4-10 15:59 | 只看该作者
比较有意义的观点
7#
发表于 2005-4-8 10:4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原创] “小官”也须大管

小官往往淡出公众的视线,但小官绝对不能小看。

的确如此。应该说,小官才是权力结构中的基石。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将关注的目光和监督的尺度适度向小官倾斜,可以说是当务之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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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8 09:28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江湖一刀 发表
管官的也是官,不是官的人又管不了官,这是最可悲哀的事


“管官”也是官的职责之一。不是官的人对官还有监督权。只是官和非官在管和监督上都有不到位的地方,制度缺陷和人性弱点还是比较多的。
5#
发表于 2005-4-8 00:29 | 只看该作者
管官的也是官,不是官的人又管不了官,这是最可悲哀的事
4#
发表于 2005-4-7 22:42 | 只看该作者
精华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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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4-7 22:07 | 只看该作者
是的,制度和监督的尺度,到了小官那里就容易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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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7 21:41 | 只看该作者
不是官小了没人注意,还是一个制度不严监督不力造成的。

上善斑斑每期都能出一篇佳作,快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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