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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解禁大学生校外租房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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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5 10: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解禁大学生校外租房是明智之举

涂豆山

   如果大学生坚持在校外租房,高校将不再强行干预,而是制订相关措施进行管理、教育!这是教育部在19日下发的高校学生住宿管理通知里作出的明确规定,它标志着学校对于大学生校外租房将不再禁止。(2005年07月24日 新快报)

   关于大学生校外租房的问题,社会上一直议论纷纷。去年6月,教育部专门下发了“禁租令”,各高校也纷纷出台了一些“硬招”,但从执行效果来看并不理想,许多学生仍然一面在学校交纳住宿费,一面偷偷在外面租住。禁租的目的之所以没有达到,笔者以为这“令”本身有许多缺陷。

   首先,禁止大学生校外租房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正如报道中一位法律界人士所说,“法律上没有规定某一类公民没有租房的自由”,大学生是公民中的一类,这也就是说,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不准大学生校外租房。既然是没有明确禁止的,那么也就是允许的。既然是允许的,那么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学校禁止大学生在校外租房,实际上是越权。

   其次,禁止校外租房实际上许多学校也无法做到。随着学校的扩招,生员的大量增加,许多学校都面临着住宿条件不足的困难,有的是无法按要求按班级住宿,有的是打乱后在校内宿舍和公寓统一安排也有困难,只有到校外租房。加之在校内住宿的诸多不如意,在这种情况下,强行要求大学生一律在学校住宿事实上也不可行。

   第三,禁止校外租房仍然避免不了大学生婚前同居问题。禁止校外租房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为了解决大学生婚前同居的问题。但是这一招其实并不灵。不准长期租,临时开可以吧,周末、节假日仍然可以出去开房同居。而且法律既然允许在校大学生结婚,这也就是说大学生在校期间恋爱和同居是可以的,至少不是违法的,他们以“朋友”形式同居,你又如何管得住呢?

   因此,与其管不住,还不如放开,并辅之以相关措施,比如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征求父母的同意,在学校附近租住并相对集中,与学校办理相关手续,留下详细联系方式、承诺加强生命和财产的自我保护,确保安全等进行管理。毕竟,大学生早就是成年人了,各方面都应该自立了。充分相信大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这样效果也许更好。---------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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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27 22:45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发了两篇一样的帖子,我替你删了一篇:))

注意排版呀,否则再好的文章也不能加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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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29 05:5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是发了两次,头一次忘了您要求的后缀部分,所以再发了一次。
排版的问题我试了几次,怎不行啊。也许是不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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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30 00:19 | 只看该作者
我已学会排版了,下次再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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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30 08:17 | 只看该作者
不同的情况不同对待,单纯采用禁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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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30 17:09 | 只看该作者
高校面临的是一个两难问题:管不好管;不管出现问题又有责任。
在世风的影响下,大学生们对于两性关系的认识,较之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放多了。进步乎?文明吗?似乎难以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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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7-31 07:00 | 只看该作者
事实上,允许大学生结婚,也就是允许了大学生谈恋爱,允许了大学生谈恋爱,了就是允许了他们同居。这好像是一个顺理成章的程序。

现在的在校大学生,没有发生性关系的可以说已是凤毛粼角了,谈不到朋友,找不到同居对象,破不了童了之身,据说已成了一种耻辱。

对于性的问题,同居的问题,我认为关键的还不是管的问题,管也管不好的。我认为关键的还是要引导大学生如何地负起责任起来,不要把性当成了一种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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