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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原创] 贼影,穿越梦魇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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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5-8-22 15: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7:01 编辑 <br /><br />        贼影,穿越梦魇的身体
  贼,是阴暗,是鬼祟,是龌龊,是卑鄙;是冷,是邪,是奸,是盗。凡是与贼有关的词,如卖国贼,贼眉鼠眼,贼头贼脑,贼心等等,都浸透着一种文化上的蔑视和不耻,让人厌恶与痛绝。
  贼大都生活在暗处,暗处的生活隐藏了贼的野心和强暴。贼穿越了黑暗,黑暗也穿越了贼的身体。他们共容,他们相互撕扯,交绕,剪不断,理还乱,他们亲如鱼水。
  记忆中的生活,这种潜隐的力量,此消彼长,从未断绝。
  当我还很小的时候,记得外出经常不知道锁门,玩完,或在外忙完回到家中,直接推门进入。即便有铁将军把门,也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夏天。天热。大家习惯在大门前铺一张席子席地而睡,大门敞开着,呼呼的鼾声和着蛙鸣。乡邻的意识很纯朴,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比较落后,没有大富也没有赤贫,日子安定祥和。
  后来村里的能人越来越多,挣钱的手段也不断翻新,不懂得经商的也做起了小买卖,不知道种菜拿到集上变卖的,也赶着趟儿去了,干建筑队的,打木制家具的,卖布的,收破烂的,贩鸭贩鹅的,都发了家。只有那些游手好闲,又有力膀有劲,不愿往外使的人,一下子闲了下来,没有其它经济收入,但又看不得别人过好日子,心理好生嫉妒。怎么办,只有偷,只有抢了。
  路不拾遗的景象不见了,在户外乘凉的人也渐渐稀少了起来,闹得人心惶惶,一入晚,就早早将门关得严严紧紧的,但还是阻止不住他们侵入地步伐,狗猫被毒死,羊猪被扛走,鸡鸭被顺手捎带,更有甚者登门入室,持刀抢劫,联防队员也有一搭没一搭地昏睡过去。小偷往往由独来独往发展成团伙,横行乡里。在夜幕的掩映下,做着龌龊的勾当。
  我家有一只雄壮的大公鸡,打败村子无敌手的大公鸡,曾风光一时,结果却成了他们的战利品。跟随我们多年的猫狗,也成了他们囊中物 ,就连院子里,锅台前的油桶,钢筋锅盖子也被他们顺手拿走。报警,简直白费心神,浪费心力且不说,往往还惹一肚子气,他们也破不了案,只好悬着。村外田地里的电线经常被人盗割,致使灌溉困难。
  这时,人们才更加怀念起先前,怀念起那满怀人情味的岁月,诅咒着社会道德的沦丧。想想过去,被捉住的小偷,不仅要开审判大会,还要在乡里游街。进过局子里的人,哪怕出来,也难找对象了。随着文明不断进步,法制不断健全,对待犯人也变得文明起来,充分尊重他们的权益,诚然,这是历史的一大进步,但有些时候往往与我们想象的相反。有一部分人,出来后,不仅起码的耻辱感没有了,反而更加嚣张,甚至引以为荣,真是怪事。他们身边也不乏追捧者,他们成了英雄,被红毛绿毛簇拥着,很是壮观,被欺凌的,被侮辱的,反而下作起来……
  他们的嚣张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在光天化日下明抢,一点也不含糊。村里的一位长辈,力膀大,干过很多重活,小病小殃,他从不吃药打针,硬是给他挺了过去。不幸的是这次,他病得厉害,需要到医院救治。他思前想后,他实在是心疼他那摔汗挣来的钱呀,但终于熬不过身子的祷告,只好怀揣着三百元血汗钱赶往县城。刚下车,他就被一年轻妇女拉扯住,非要他摸奖不可。他不摸,想走,但她曳得紧,挣不开,只好上前随手一抓,看也没看就往前走。这下,她可不愿意的,非要他打开看不可,说颗颗有奖,你打开看看,看看你究竟中了什么。不看,就是中了五十万,我也有没工夫看,走开。但那位妇女还是纠缠着,死死地拉住他。这时,从周围来了三四个二十出头的壮小伙,团团将他围住,看来这是一场有预谋的抢劫。他紧紧握住口袋,一把抓住那位妇女的小棉袄,她很机灵,顺势脱下,轻易挣脱。但我的这位长辈哪肯轻易放过她,他一急,一把抓住了她的腰带,一手将她举在空中,吓得她花容失色,连喊把钱给他,把钱给他,恳求他把她放下来。但那几个小伙子仗着人多,哪里听得进去。我这位长辈使尽平生气力与他们搏斗,他大喊:“救命”,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但都熟视无睹,像欣赏现代武侠剧一样津津有味地欣赏着。也许是他太穷了,这救命的钱早已超越了他的生死,他爆发了空前的力量,也许是小伙子太自以为是了,天真地认为对付一位长者那还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但他们错误地估计了自己的实力,只见我的这位长辈,他不停地挥舞着拳头,让他们无法近身,一点便宜也不让他们沾到。在打斗了好长时间后,躲在不远处警亭的警员才赶来制止。顿时,他们作鸟兽散,警员只只是象征性地抓住了那位妇女和一名男子,我的这位长辈连同他们一块被带到派出所,审讯完毕,他们在交纳了保金后被释放了出来。一切都因证据不足,构不成抢劫,只能定性恶意斗殴。我这位长辈倍感冤屈,病也不看了,躲在家中一月不出门……
  城市生活更是如此,本来不正常的事情变得再正常不过,本来正常的事情变得更加不正常。随口一问,如果哪位同志说没丢过自行车,家里没少过东西,那简直是奇迹。可怜如我竟在短短的三年间丢了四辆自行车,并且还是破旧的二手车,呜呼!人心不古啊。
  经常见到十四五的孩子早以成了盗窃高手,偷来了车子不下百余辆。有很多孩子就因为没钱上网,才走上这条道的,一辆车子十来元,甚至三五元就出手,哎……
  不过,更让人担心的是,他们中有些人不再满足于偷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了,他们开始登堂入室,持凶器大白天趁人不注意溜进去明抢,更让人感到触目惊心。
  盗贼,不断消解着崇高,正义,像梦魇笼罩着我们的生活。法律之剑,请不要钝化,道德舆论的力量请不要缺席,我们渴望安宁,渴望和平,渴望团结,什么时候我们才能真正做到心平气和呢?真心期待着……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5-8-22 16:2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7:01 编辑 <br /><br />好文,透彻有力!

3#
 楼主| 发表于 2005-8-23 09:3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7:01 编辑 <br /><br />
最初由 太阳神 发表
写得非常深刻,透彻。

问好神斑,谢谢

4#
发表于 2005-8-23 10:1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7:01 编辑 <br /><br />士风日下啊。
我们这里还好些,虽然小偷还是有的,但还没发展到明抢的地步。
问兄好,好久不见。

5#
发表于 2005-8-23 12:4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7:01 编辑 <br /><br />世没有盗贼永远是梦想

6#
发表于 2005-8-23 13:2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7:01 编辑 <br /><br />
最初由 太阳神 发表
写得非常深刻,透彻。

俺只能说,的确!

7#
 楼主| 发表于 2005-8-23 16:4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7:01 编辑 <br /><br />
最初由 陈元武 发表
好文,透彻有力!

问好陈兄

8#
 楼主| 发表于 2005-8-23 17:0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7:01 编辑 <br /><br />
最初由 拈花微笑 发表
士风日下啊。
我们这里还好些,虽然小偷还是有的,但还没发展到明抢的地步。
问兄好,好久不见。

呵呵,问好

9#
 楼主| 发表于 2005-8-24 08:4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7:01 编辑 <br /><br />
最初由 苑美人 发表
世没有盗贼永远是梦想

有梦在,希望在

10#
发表于 2005-8-24 10:1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雨夜昙花 于 2016-8-18 07:01 编辑 <br /><br />邪不胜正,其实真不容易。

11#
发表于 2005-8-24 10:39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偷是文明的了,强抢则是经常的事,现实的社会就是这样,警匪勾结,警娼勾结都不足为奇.最近吉林省的一百五十亿元资产的几个国有大型企业被人打包送给了太平洋集团,一夜间,国有变成了民营,说是收购,结果是零收购,连国有的土地都给了人家,由工业用地改为商贸用地,一用就是七十年,用严介和的话说,和省政府谈判三个小时,这个事就搞惦!看看,这怎么算呀!
12#
 楼主| 发表于 2005-8-24 23:55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雨夜昙花 发表
邪不胜正,其实真不容易。

尤其是最近读了本地论坛的帖子,更让人感叹
13#
发表于 2005-8-25 00:09 | 只看该作者
揭露的好,是社会的病源.

制度不完善,靠几篇文章是没有用的,想来就悲哀.
14#
发表于 2005-8-25 06:5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苑美人 发表
世没有盗贼永远是梦想


问好!
15#
 楼主| 发表于 2005-8-25 14:38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乐在其中 发表
现在偷是文明的了,强抢则是经常的事,现实的社会就是这样,警匪勾结,警娼勾结都不足为奇.最近吉林省的一百五十亿元资产的几个国有大型企业被人打包送给了太平洋集团,一夜间,国有变成了民营,说是收购,结果是零收购,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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