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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版主邱天一稿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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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5-9-6 12: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其在明月论坛的稿子是:2005-09-04 23:30


眼泪需要燃烧起来

           (外一首)

点燃一支香烟,眼泪需要
燃烧起来
心在思考,想一些生活波折
譬如下岗,譬如水费、电费上涨
譬如儿子上学学费没有着落

火苗在烟头闪着声声呻吟
目光潜在雨季的根部
咳嗽多起来,
云朵在头顶凝固成冰
一种冷,只有与妻子分享

同舟共济,摩平河流波浪
也许可以在石头中种植五谷
也许可以在空气中
收获果实,总有
一些梦,醒来便是奇迹
总有一些愿望,给人以生命的延续

苦难的水,深深浅浅漫过
眼窝,烟头说些什么已经不重要
夫妻把双手握起来
握住坚毅,掐掉烟头,掐掉眼泪
看太阳
坎坎坷坷穿越岁月的篱笆

大家可在以下地方看到此文章:
http://www.wywxw.com/dispbbs.asp?boardid=2&id=465


而且很奇怪的是这首质量不是很高的诗歌,竟然被加为精华,有点奇怪,是不是一种版主腐败,用权利为自己牟利呢!由此也可以看出论坛的水平在朝着什么方向发展!每期大都是版主的作品被评为精华,论坛将走不远,影响也会很坏.

我有一建议,凡是版主都不参与加精华.
2#
发表于 2005-9-6 17:21 | 只看该作者
以前中财是有规定所有斑竹,都不能给自己或者互相添加精华,而是由超级斑竹或者管理员来添加,这样可以斑竹作品会相对公正,后来似乎这样的规定已经淡化了!:))
3#
发表于 2005-9-6 17:28 | 只看该作者
不过楼主朋友,你说“邱天用权利为自己牟利”可能会有失公道,邱天是斑竹,但不是诗歌版的斑竹,从中财的斑竹操作权限上,他是没有“权利”给自己在诗歌版添加精华的!
4#
发表于 2005-9-6 19:48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文心雕朋友!谢谢您提醒我,今后还真的“少说为妙”,个中原因,我想您会理解的。我举报了包苞,您举报了我,我这叫做“搬石头砸自己的脚”!我活该!

  您的举报是对的。邱天承认这个事实。但有一点我得说明一下,发中财这首,我是修改过的,而且我没打算计酬,计酬给我,我也会说明清楚的。斑竹加精,是认为这首好。现在撤消精华,我反而心安理得了。我不想给谁添麻烦,只要大家在论坛开心,邱天就会开心。

  我会向包苞道歉,您如果认识包苞,可以让他骂我。邱天认了。谢谢!多联系!
5#
发表于 2005-9-6 20:04 | 只看该作者
  按照中财的原创申明,似乎并没有与“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相背,但中财好像另有规定,非首发的文章需要特别说明清楚,并且非首发的文章不予以加精。

  这种情况到底对不对,管理员应该进来说句话。以便于版主以后处理类似情况。

  关于版主的文章加精,我也提出过要取消精华,由超级斑竹或者管理员直接挑选计酬即可,但这样会给管理层带来很大的工作量,似乎不太现实。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6#
发表于 2005-9-6 23:4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简然 发表
以前中财是有规定所有斑竹,都不能给自己或者互相添加精华,各版面斑竹的精华是由超级斑竹或者管理员来添加,这样可以避免斑竹作品的公正性,后来似乎这样的规定已经淡化了!:))



文人啊,文人,“文人相轻,自古而然”,然哉。

走了。
7#
发表于 2005-9-7 07:37 | 只看该作者
我已经做了解释。为什么昨天的回帖,到今天还是看不见?
8#
发表于 2005-9-7 09:16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有意思.邱天态度诚恳,,说的实在,今后可要注意.
9#
发表于 2005-9-7 09:41 | 只看该作者
邱版的回帖可能是昨天没通过验证。

  对于不是首发或一稿多投现象现在也比较严重,导致这一原因可是跟有些人还没完全领会中财论坛的规则有关,而非存心为之。

  在这里再次申明,中财论坛计酬的作品必须是原创、首发,计酬后版权归中财论坛所有,不得转发其它媒体,不符中财论坛计酬规定的作品可以在中财论坛交流,但还请作者注明不参与计酬,以免引发争议。
10#
发表于 2005-9-7 10:35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冰河 发表
[QUOTE]最初由 简然 发表
以前中财是有规定所有斑竹,都不能给自己或者互相添加精华,各版面斑竹的精华是由超级斑竹或者管理员来添加,这样可以避免斑竹作品的公正性,后来似乎这样的规定已经淡化了!:?..


冰河君说的情况属实,邱天也领教过。那里有更多的非首发作品加精华,邱天在那里说了话,结果正如冰河君所言,后果不佳。现在,邱天不去那里了。不好玩,就不去,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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