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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把灵魂献给丈夫 把身体让给嫖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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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6 15: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9月17日《兰州晨报》报道,在兰州火车站附近,一名卖淫女不幸被嫖客勒死,警方在收拾她的遗物时,发现了一本这名卖淫女写的日记。令办案警官感到十分震惊的是,日记里非常细致地描述了死者对丈夫的思念以及她渴望经过努力打拼能拥有漂亮房子、可爱小孩的幸福憧憬。在一个偌大的信封里,还装着一千多颗纸叠的心,每一个上面都写着丈夫的名字以及自己的愿望。
  
  人们常说的一句话是婊子无情,提起裤子就不认人。而如今一位卖淫女用她全部的真情实意,向人们展示了她的美好追求和幸福憧憬。她爱生活,她更爱丈夫,她的一千多颗纸叠的心,就是她心意的表白。这个社会竞争太激烈,这个社会来钱太不易,于是,她选择了出卖自己的身体来赚取钱财,她的灵魂始终烙上了丈夫的身影,她暂时把自己的肉体送给了嫖客。如果让她有一个能够所从事的工作,她一定会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到了休息的时候,她又会小鸟依人似的紧紧挨着自己的丈夫,当一个良母贤妻,实现她那美好的梦想。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是中国的一种古老观念,为此某些地方还专门设有贞节牌坊,教育女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并要女人要从一而终,许多的女人为了能够进贞节牌坊,受到奸污惟有选择一死了之,于是我们看到不少影视作品中的女人为了贞节奋不顾身,在受到奸污以后,要么投井,要么上吊,一个女人的丑闻曝光以后,也只有选择一死。生活对女人太不公平,而封建的思想又让女人更受其害。骂一个女人是婊子是目前骂女人最损的一句话。
  
  每个月不超过270元的生活开支,这又会让许多人感到意外,270元还不够某些人的一顿饭钱,而就是这270元却是这位妓女整整一个月的生活费,这里面还包括化妆品等开支,可想而知这个妓女生活得何等艰难!对于那些应生活所迫而卖淫的女人,人们确实没有多少理由去嘲笑她们,他们也有一个做人的尊严。
  
  曾经看到一篇一个老妓女的报道,她到死还保留着嫖客给她的两张一百元的大钞,她对她的孩子这样说,这是嫖客给她的假钱,这种钱不能用,用这种假钱缺德,都说婊子见钱眼开,可是这样的人到死也不花假钱,也不用假钱出去坑人。虽然妓女是人们公认的下三烂,是最卑贱的职业,但是有些妓女的人格要比某些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高尚,而我们现在社会上的许多人坑蒙拐骗,无所不作,虽然他们的职业比妓女高贵,但是他们的人格远远不如一位妓女。
  
  后来记者们采访这位妓女的丈夫时,问他知道不知道自己的妻子是一个妓女,他非常痛苦地说,知道,从他的眼神中透露出很多的无奈,他不是一个依靠妻子卖淫坐吃山空的软蛋,他也在外面打工,为了今后他们的生活能够过得好一些,妻子忍疼从事妓女这个行业,他心里也很痛,但是他们想,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他们的生活状况会有所改善,没有想到爱他的妻子如今和他已是阴阳两隔。
  
  有些人虽然地位低贱,但是他们的人格却很高尚,有些人虽然地位显赫,但是他们的人格却非常低下。以貌取人不可取,同样以职业的高低来论人的高低也是错误的。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5-9-26 19:14 | 只看该作者
李银河早就提出卖淫合法化,只是我堂堂中华不肯接受罢了。若依,此类事便无了。
:)
3#
发表于 2005-9-26 19:25 | 只看该作者
“有些人虽然地位低贱,但是他们的人格却很高尚,有些人虽然地位显赫,但是他们的人格却非常低下。以貌取人不可取,同样以职业的高低来论人的高低也是错误的。”

说得对!
4#
发表于 2005-9-26 19:29 | 只看该作者
说到底这还是社会的悲剧啊!如果一个女人要沦落到靠出卖身体去养家糊口的地步,那是多么让人无奈和失望的事情!
5#
发表于 2005-9-26 20:17 | 只看该作者
有些人虽然地位低贱,但是他们的人格却很高尚,有些人虽然地位显赫,但是他们的人格却非常低下。以貌取人不可取,同样以职业的高低来论人的高低也是错误的。

自古须眉留青史者,妓者几何?从来才女传佳作者,妓者几何?国家危难而立于潮头者,若梁红玉、李香君,或者抗战捐金之妓,皆值得尊敬。所谓真君子决非道貌岸然之流。
6#
发表于 2005-9-26 21:36 | 只看该作者
妓女也是人,莫伯桑笔下的妓女就很大方,善良。

将一些道貌岸然的君子与妓女作比较可谓讽刺到极致:)嘎嘎。
7#
 楼主| 发表于 2005-9-27 08:1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朋友们的回帖,这段时间老树工作太忙,无暇看帖和回帖。过了国庆可能会好一些,真诚地祝大家节日愉快!
8#
发表于 2005-9-27 09:08 | 只看该作者
所谓的生活所迫,已不是吃不上饭了。更大的花费让人们难以承受。
要从社会原因上看问题。
9#
发表于 2005-9-27 18:21 | 只看该作者
有些人虽然地位低贱,但是他们的人格却很高尚,有些人虽然地位显赫,但是他们的人格却非常低下。以貌取人不可取,同样以职业的高低来论人的高低也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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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7 19:49 | 只看该作者
看过后很震动。

很多事都是为生计所迫,人们在看一些不光彩的事情时,更应该想想背后的原因。

对社会要有一颗同情心。

好文章,精华收藏了。
11#
发表于 2005-9-27 20:02 | 只看该作者
为了家庭生活所迫,逼于无奈。
12#
发表于 2005-9-27 21:51 | 只看该作者
唉,真的除了卖淫,就没别的出路了吗?我对妓女不同情,她们之所以卖淫,就是觉得“卖”来钱快而且轻松,这是不可取的!

老树的文章写得不错,支持一下,呵呵!
13#
发表于 2005-9-27 22:23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历史上写妓女的文学作品很多,好象很多形象都是很令人喜爱和同情的。
你写得好。支持。
14#
发表于 2005-9-28 00:4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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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5-9-28 07:35 | 只看该作者
虽然妓女是人们公认的下三烂,是最卑贱的职业,但是有些妓女的人格要比某些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高尚,

说得对!

题目很性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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