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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精短]也谈中国式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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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7 09: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有这样一则电视新闻:一位沈阳姑娘与一位英国小伙子喜结良缘,新娘穿着大红旗袍,顶着红盖头,洋新郎则穿马褂、戴瓜皮帽,在众亲友簇拥下,热热闹闹地进行了诸如拜天地、坐花轿、迈火盆等仪式。某电视台还专门进行了采访,称目前“中国式婚礼”已成为新风尚。作为新闻,此事许是带点彩头吧,但这种结婚仪式,吾实在不敢恭维,这分明一种复古风气嘛。

  其实,婚姻是一种社会契约,婚礼则是见证婚姻的形式,后者的属性是浪漫的,实质却在于纪念的意义。东西方文化的起源及背景不同,在对待婚礼的态度上,中国人追求热闹,讲究规矩,包括后兴起的有司仪主持的结婚典礼,不仅要喜事喜办,还要办得红红火火、喜气洋洋,无论怎么铺张浪费也在所不惜,否则不足以释放心中之喜悦似的。西方人则不同,他们大都有宗教情怀,传统的结婚仪式一般在教堂举行。

  奇怪的是,类似新闻竟接二连三,其中不外乎一方当事人为洋人,美其名:“热爱中国文化”。我看不出这与洋人的好奇心有什么冲突,倘不是故意制造噱头,换一种新的结婚仪式,不正是他们浪漫天性的外露,同时也使婚礼添了一份浪漫的情调吗?有意思的是,我的同胞们,不是摒弃祖辈们操练过的旧式婚礼,而是以洋人的表演为时尚,也玩起这种老掉牙的把戏儿。这若不是主动地扼杀生命中的浪漫,也是一种步人后尘的媚俗。

  我有个偏见,即越是今天流行的,越是明天将不流行的。如果说,一件事物开始还能令人眼前一亮的话,那么正在流行“中国式婚礼”,已是无趣无味的形式主义了。用自己一生中最美的一道风景,去凑一把惹人发笑的热闹,不过是让热闹能更快地沦为闹剧罢了。王小波说,一切形式及一切指标均是浪漫主义的仇敌。这需要局限于人们的文化、民族的差异吗?不,联想有人回到母校举行婚礼,在洒满月光的海滩上、在去拉萨的路上的婚礼,以及俄罗斯的年轻人在烈士墓前举行的婚礼,我发现人们从来就不缺乏浪漫情怀,而实在是甘于凑热闹。

  现代婚礼不再是固有的某种模式,而是多元化、非机械化的。对于新人来说,婚礼不仅是充满人情味的欢天喜地,更多的是注入文化气息的刻骨铭心。如果我不是已“昏”人士,我会在“神舟”腾空而起的那一刻举行婚礼,或者与2008奥运会的开幕式同步进行,也一定不错。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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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7 09:41 | 只看该作者
婚姻是一种社会契约,婚礼则是见证婚姻的形式。婚礼应该是浪漫的

——这种形式如果与婚姻本身能够统一最理想。


如果我不是已“昏”人士,我会在“神舟”腾空而起的那一刻举行婚礼,或者与2008奥运会的开幕式同步进行,也一定不错。

——哪一天能坐飞船举行太空婚礼岂不更好?在天上度蜜月据说怀孕生下的孩子会产生某种基因改变,就和水稻种子上天后会丰产一样,孩子将来肯定脑袋特别灵:)
3#
发表于 2005-10-17 10:15 | 只看该作者
哈,表弟在此谈婚礼,开心开心。
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17 12:05 | 只看该作者
嘿,二位同学,有无兴趣再“昏”一次?哈哈……
5#
发表于 2005-10-17 20:21 | 只看该作者
婚礼系当事人自由之事,当依个人爱好情趣,若以文化论之,则全然不是自主之举,太多的习俗仍有强大的约束力!要追求浪漫则另当别论。
6#
发表于 2005-10-17 21:25 | 只看该作者
四军这篇完全可以加入“精短”行列哦,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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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17 22:42 | 只看该作者
旭日:谢谢,其实说到底,文章事尤其个人观点也是个人之自由,对吧。:)
冷版:你干嘛不帮我修改下标题,还想不想做最佳斑竹,呵呵……
8#
发表于 2005-10-17 22:52 | 只看该作者
你同意了我才敢改嘛,不然你会说我武断,呵呵!
9#
发表于 2005-10-17 23:29 | 只看该作者
:)))哈哈,毕兄高见!如今的婚礼是越来越像“昏礼”了^&^^&^
10#
发表于 2005-10-18 10:09 | 只看该作者

确实,如今的婚礼是越来越像“昏礼”了,学习了

谈到婚礼,我想起前几天看到的一则新闻:"

  据《重庆晨报》报道13日,重庆彭水县的一对新婚夫妇用一种另类的方式举行了婚礼:新娘坐在手推车上,新郎则挂着块写有“XX犯”的纸牌,推车游街。这场新奇的婚礼引来了无数当地居民的围观,对此议论纷纷。

  张女士称,带着个“犯人牌”游街,难道新郎认为婚后会变成“犯人”,被人管束失去自由吗?一名六旬大爷则认为,此举有伤风化,“追求新意是可以的,但写个‘犯’游 街,像啥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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