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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读江天漫话“狗文”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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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9 11: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刚跨进狗年门槛,江天漫话便热闹纷纷,竟然有众多好汉在挥毫泼墨大议一件事。何事呢?细一看,原来都在做“狗”文章。哈!狗年论狗,新也!奇也!怪也!笑也!

  一、何为新也?新也:指论狗文章颇多,甚至大有百花齐放之造势,实为罕见。文章有赞扬狗的,有贬低狗的,有恶骂狗的,有爱护狗的,扬扬洒洒,浩气荡荡,真乃为论坛一大新气象。再曰新也,还有一个指意:过去关心动物只是老外的义务,现在关心动物的国人也开始增多了,这一现象,也实为新也和好事也。人类关心动物,关心生态,关心自然,的确至关重要。动物本来就与人类是不可分割的,人类早应该认真地研究一下动物了,研究动物也就是研究人类之生存。因此,说新也,就是指现象新,认识新,有了国人关心动物的新起色。

  二、何为奇也?奇也:细品读《江天漫话》版中众好汉论狗之文章,发现篇篇文章都颇具特色。无论文章结构特色、造词谴句特色、思想观点特色,艺术特色;其这些特色都表现出一个“奇”字。“奇”在何处呢?“奇”在有带着爱心和风细雨地论狗,有怀着仇恨咬牙切齿地论狗,有站在公正立场实事求是地论狗,有戴着黑色眼镜莫须有地论狗。从这些大文豪们论狗的行文中,能看出他们的心态和文风。大凡写文章之人都知道,文章是带着感情写出来的,文章里的造词谴句,无一不代表着作者的感情。爱和恨,善与恶,都凝聚在字里行间。而且文风还代表着人风。文风不正,人风不正;文风清爽,人风清爽。同时,文风还讲究一个正义。爱心者主持公正、公平、公道;怀恨者张扬恶性、恨性、歹性。

  三、何为怪也?怪也:指做“狗”文章者,竟然都如此认真。无论爱狗者,骂狗者,都不惜口舌和唾沫。为何众文豪们要如此爱戴维护、或者指责谩骂狗儿们呢?这确实是一件怪事儿。可能有两种原因,一是这些可怜的狗儿们不会人语,谩骂者大可耍尽威风和潇洒,尽情地把狗儿们谩骂一通。狗儿们只能静卧堂中,听凭人类的谩骂和指责。再者,爱狗者们却要为狗儿们打抱不平,觉得狗儿们实在忠诚可人,应为狗儿们主张公道。凭心而论,爱狗者也自有道理,假若狗儿们也会像人类一样会说话,也会反驳,说不定还会狠狠地咬骂狗者一口,把骂狗者的威风和潇洒打下。如果是这样,可能这“怪”也就不怪了。反过来再说,骂狗者骂得也有道理,有一些赖皮狗确实可恨,特别是那些没有被人驯服的野狗、疯狗,会猛不丁地从某个角落里窜出来咬人一口,使人受伤或者得了狂犬病,甚至一命呼之。关于这样的狗,确实可恨和可恶。大凡这样的狗,都是没有教养的狗。不过,其实有许多的狗儿们与人类还是非常融洽友好、相处和谐的,人间也流传着许多狗儿们的事迹,比如狗儿们奋不顾身跳进河里救人的事迹,忠诚老实的看家事迹,与恶狼搏斗保护羊儿们的事迹,还有侦破案件的事迹……等吧,当然,狗也有狗的奴役性,善于亲近主人,喜欢摇头摆尾,还有的时候显示出狗仗人势的恶性。但不管怎么说,它仍是一条狗,一条智商不高、智能低下的狗。假若狗的智商能与人一样,也许它就不叫狗了,甚至它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善待人类了。

  四、何为笑也?笑也:是指做“狗”文章的大文豪们,却要与这个智商低下、思想单纯的狗儿较上劲儿,实为好笑也。世界上有这样一个道理,大凡与智商低下,思想单纯者较上劲的人儿,估计智商和思想也不会比狗高多少。古代还有一句古训:好男不与女斗。说的是男人心怀豪放、肚量宏大。如果换成现代语言:就是好男不与狗斗。狗是一条畜生,又不会说话。你说它坏,它就坏,你说它好,它就好。这么一个哑巴,何必与它斗气,斗气很不值得,会弄得伤心损肝哟!如果是借狗发泄,就更是可笑也。鲁迅写得“痛打落水狗”,是十分公正公平地论狗,既不贬低狗类,也不褒扬狗类,只是指某些狗儿,但是还是赞美了一些忠诚可爱的狗儿。因此,狗年也应该给狗儿们正正名,好狗就是好狗,坏狗就是坏狗,确是好狗应该大力表扬,确是坏狗应该狠狠批驳。但是做文章者理应该严谨做文章,因为这代表着一个人的文风、道德之风、和休养之风。粗制滥造者大可不能算作一个真正的文人,只能算作还没有变成文人的学徒。所以,有些事情确实觉得可笑也,也确实变得古怪也。老鼠鼻子里插上大葱,就能装大象;文盲者戴上眼镜,就能充当知识分子。如此一来,文坛竟然搞得乌烟瘴气,什么学术呀,什么艺术呀,什么公平、公正、公道呀,什么实事求是呀,都被强奸了。真是可悲!可恨!可气!因此,谈狗论事也罢,谈狗论人也罢,都要保持严谨的做学问的态度,这样才能正已服人,才能不靠自吹自擂便能受大家的赞赏。

  呵,读《江天漫话》“狗”文,竟然引出如此一番感想,也真感到可笑和可悲。可笑是爱说直话,总想还事态和自然本来面目;可悲是语多惹事伤人,容易遭到谩骂和攻击。但是,以学术论学术,以文章论文章,别的一概不论。文章是对?是错?欢迎众人评点。学术和艺术本该有争论。耐住性子争论,不急不躁地争论,人人发言,热热闹闹,轰轰烈烈,实为大好事,可振兴中财论坛之人气和文气也!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6-1-9 12:16 | 只看该作者
  一来就看见你这狗文。哈哈,狗也谈狗,狗年一乐!
3#
发表于 2006-1-9 12:16 | 只看该作者
  你正得意忘形呢吧?为你的冷狗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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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9 12:18 | 只看该作者
  你们几条狗是怎样通过群研究地?如何策划这一行动地?敢说不?
5#
发表于 2006-1-9 12:31 | 只看该作者
  木屋此文,大气中肯;马克骂人,烽烟又起!
6#
发表于 2006-1-9 12:32 | 只看该作者
[QUOTE]最初由 10868739 发表
  木屋此文,大气中肯;马克骂人,烽烟又起! [/QUOTE

  放你娘的狗屁!]
7#
发表于 2006-1-9 12:3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10868739 发表
  木屋此文,大气中肯;马克骂人,烽烟又起!


  你这个幽灵一般不敢露真面专事挑拨离间的狗杂种!
8#
发表于 2006-1-9 12:38 | 只看该作者
  有时间定好好谈一下你这幽灵一般的狗杂种。你以为上一帖我没回复就忘记你这狗杂种了么?不会忘。只是你当时不敢露面,过后再挑已经晚了三秋,懒得理你了,吊起来让你好受而已。长期以来,许多事也跟你这幽灵有关,今天你忍不住跳出来了,杂种!慢慢玩!
9#
发表于 2006-1-9 12:4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马克 发表
  你这个幽灵一般不敢露真面专事挑拨离间的狗杂种!


  我为你感到脸红!你哪一点有正直文人的样子?你来中财就是为发疯来的吗?你除了到处恶语伤人之外你还会做什么?你以为这里是你家的后花园吗,由你想怎么着就怎么着。一身的痞子气看着都让人想呕。
10#
发表于 2006-1-9 12:44 | 只看该作者
  你这狗杂种也敢谈什么痞子流氓之类,你正是,最阴险恶毒的一条狗!看看你在中财长期以来的跟帖,就会明白你居心叵测的险恶用心,一年多了吧,你只发了一两条主帖,余下所有跟帖子几乎没有一条不咬牙切齿,狗杂种,早就想弄你,懂不?狗多也成不了事,挡不住你死!

  事实上,你和老木等人只是整个新阴谋的一个组成部分,跟任何时候一样,只是受幕后老母狗指使出来咬的一只叫狗而已!
11#
 楼主| 发表于 2006-1-9 12:47 | 只看该作者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只会发疯骂人,不会心平气和议事,这就是一个伟大文人的道德水准。悲也!
    说句实话,初来江天贴贴,就被疯狗咬伤,气也!
    杂文写作要有章法,何为章法?就是成章而不乱,出句而不粗,粗制滥造者,毫无美感的文章,读起来乏味也!
   心平气和地谈论文章,莫急躁,你看有谁跟着别人的贴子在后边谩骂的,只有一人,怎么这么沉不住气啊?你也写出好文章,用文章讲道理吗?愚蠢啊!
   我现在申明,谁也不要与木屋的文章对号入座,木屋只谈文章,只讲道理,观点,不谈人,也不针对哪个人。谁再跟在木屋文章后边对号入座,或者谩骂,是侵犯人权的,提醒一下注意形象。
    以文章讲道理,这是上策!
12#
发表于 2006-1-9 12:5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蓝色的小木屋 发表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只会发疯骂人,不会心平气和议事,这就是一个伟大文人的道德水准。悲也!
    说句实话,初来江天贴贴,就被疯狗咬伤,气也!
    杂文写作要有章法,何为章法?就是成章而不乱,出句...


  也也也你狗母亲,装逼啊,你这狗文就够乱的了,比尿还酸骚,假装好人历来是你们这些杂种狗的德行!狗多不一定就势众,慢慢来,看看如何!

  老木曾在江天弄过一个什么劳什子“杂文”,记得写得风马牛不相及,粗陋而混乱,不足百字——今天这个,一望而知不是你的手笔,是跟哪几个狗杂种一起整出来的,挂上你的名字,敢公开一下不,老木?!
13#
 楼主| 发表于 2006-1-9 12:59 | 只看该作者
马克,我的文章得罪你哪了?我的文章难道有什么错吗?你凭什么骂人?警告你,我的文章没有说你,也没有指你马克的名字,你如果再这样无耻的话,我要申请中财管理人员来评一下道理,要评出个事非来,长期你这样谩骂人,不知道脸红吗?难道你不许可别人写文章了吗?中财论坛是你家办的吗?你也太小家子气了?真不知道你是怎么能做人的!!!
14#
发表于 2006-1-9 13:05 | 只看该作者

让大家来评一评

最初由 马克 发表
  你这狗杂种也敢谈什么痞子流氓之类,你正是,最阴险恶毒的一条狗!看看你在中财长期以来的跟帖,就会明白你居心叵测的险恶用心,一年多了吧,你只发了一两条主帖,余下所有跟帖子几乎没有一条不咬牙切齿,狗杂种...


  发帖跟帖只要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权利这错在哪里?难道中财要求所有的会员都一定要写文章吗?不写文章就不能跟帖了吗?你这种无视他人基本权利的人也配文人这个称号吗?你能对你的言论负责吗?你连法律是什么都不知道,所以就会无所顾忌地侮辱别人了。
15#
发表于 2006-1-9 13:05 | 只看该作者
  随便你,我一直所做的也正是希望江天乃至整个中财充满正气,让管理层好好评一下。既然敢骂你和你同类的狗杂种,就有所指,更有所据,你不必假装正经,我最讨厌的正是你和你的同类这一套假茄子,人模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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