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26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 播“馒头血案”聚人气 律师称侵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6-2-24 10: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播“馒头血案”聚人气 律师称侵权

--------------------------------------------------------------------------------
http://arts.tom.com 2006年02月21日16时50分?来源:文新传媒网--东方早报??


自由职业者胡戈可能想不到,他不经意间改编自国产大片《无极》的网络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竟然被宁波的商家用来集聚人气。上周,一位热心的宁波读者金女士向东方早报驻浙江记者吴昊报料,该市市中心天一广场某眼镜超市连续多日在广场水池边的超大屏幕上循环播放这部“馒头血案”。

  昨天,该眼镜超市负责人表示,当时只想借这部搞笑短片吸引消费者眼球,并没考虑到侵犯版权等问题,接到顾客反映后,现在已停止了该片的播放。


  制作者胡戈毫不知情

  “馒头血案”短片虽在宁波闹市播放了多日,其制作者胡戈却对此事一无所知。据悉,胡戈目前已将该短片引发的争议全权委托给代理律师处理,东方早报驻浙江记者吴昊随即采访了他的代理律师郭宇航。

  “我们从来没有授权任何一家企业播放‘馒头血案’,宁波天一广场那家眼镜超市事先也没有和我们取得联系。”郭宇航对记者说。

  郭宇航表示,将会就此事向该眼镜超市确认,并通过当地朋友了解实际情况,然后再处理此事。但他表示,由于与《无极》导演陈凯歌之间由“馒头血案”引发的争议至今仍未有明确结果,他现在也不便谈论商家行为是否涉及侵权等问题。


  “用于赢利宣传属侵权”

  “宁波那家眼镜超市的行为肯定对影片《无极》侵权了。”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报建认为。吴报建律师说,虽然该企业没有直接引用《无极》,但其播放的“馒头血案”很多片段都取材于《无极》,在没有取得《无极》著作权、版权拥有者许可的情况下,以商业赢利宣传为目的,应当属于侵犯著作权行为。

  “如果不是商业行为,陈凯歌再恼也没辙。”对于最近热炒的《一个馒头的血案》,吴律师说,与这家企业不同,胡戈本人是出于个人娱乐目的,截取其中片段改编陈凯歌的电影《无极》,“自编自导”了“馒头血案”,且提供网络免费下载,但这过程中并没有任何商业目的,他认为并不属于侵犯当事人著作权行为。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

  网络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是胡戈制作的。去年岁末,他改编了耗资35亿元的国产大片《无极》,制作了这个20分钟的网络视频短片。在该片中,胡戈截取了《无极》部分画面进行重新剪辑和配音,以央视《中国法治报道》年终特别节目的形式加以呈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5-2-4 03:04 , Processed in 0.109202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