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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时评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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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1 12: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快女人物化的速度
  
  夏天还没来呢,火炉重庆已有了酷暑的热情——评选美女。2005年,重庆评选出的名片,美女高居榜首。今年春正浓时,又开始评选美女美景美食。

  美女谁不爱?起码看着舒心呀!不然那么多的女子干嘛把鼻子垫高把眼睛放大,那么多的赞助商干嘛一轮又一轮地砸钱给这些选美活动?只是美女选出来干什么呢?放在那里供大家养眼?还是全国巡回展览,增加一条亮丽的风景线外再激发人们对美好事物的追寻?这点就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次选出来的美女,还不知要她们干什么呢,就年薪十万!还是人家老白说得好呀:“遂令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看来那些刷在墙上的广告语可得改了,什么“女儿也是传后人”,什么“男女平等,善待女孩”,以后可能家家户户哭着喊着要养女孩,当然养了女儿却没有富起来的人家也只能检讨自身:谁让你们女儿的容貌不能美化城市呢?不然,哗哗的票子早就到手了!

  想想真快乐,生活这个在男人的世界里,女人的日子太好过了,长得漂亮一点,还不让咋地,就可活得舒舒服服。但我还是祈祷:下世做人一定要是男儿身,而且还要生活在重庆——美女陪着看美景品美食,多么美妙快乐的人生哪!至于我们从小就牢记的“五讲四美”,建议把“心灵美”改成“容貌美”。心灵美有啥用,谁为这个付钱?更重要的一条建议是:美女要从小抓起,功课好不好无关紧要,至要紧的是学会化妆……当然当然,美女也会人老珠黄不值钱,不过,在这一点上,老外还是不够聪明,把女人想像成男人的肋骨。看看咱中国人多智慧,就算是歌德那根神不让伸直的老肋骨,生生抽离也还有点疼。咱中国人干脆把女人当衣服,穷时缝缝补补,富时一件接一件地换,不伤肝不伤脾,还特别拉动内需。


二、又一个女人脱了

  天涯社区的网友小天女(又名ayawawa)脱了,不脱前一派清纯,脱后仍然风姿楚楚。也许不几天,就会像芙蓉姐姐一样,从网上红到纸媒。当然,芙蓉没有脱,照片比较容易移植到报纸上。报上热炒芙蓉的那几天,时时有人问我她是何许人,因为我平均一天挂在网上六小时,但我却并不比他们了解得更多。网上可关注的事物太多,但我也没有告诉他们,那时以写《遗情书》成名的木子美一张裸露了半个臂部的照片也在网上传播。现在,要进入认为“看文字看照片都是欣赏我”的竹影青瞳的博客得付钱,据说帖上裸照后使天涯社区服务器瘫痪的流氓燕要出书了。有人说网络为一些急于名利双收的女人提供了便捷之路——如果实在无法可施,还可一脱成名。

  对于这些,我只有悲哀,忍不住想起《上海宝贝》。在我的眼里,并不认为这本书有多出格,许多男性作家写的书比这个还露骨,却没有被称为用身体写作。后来请教一位研究中国文学的学者,他果然博学智慧:“因为现在的文化总体上说都是男权文化,而我们又生活在这个文化中,我们的文学也都是男性的文学。要反抗这个男权文化,只能用属于女性自己的东西来反抗,找来找去,只有身体是属于自己的,所以就叫身体写作。不过理论是这么说,写着写着就写歪了,反而迎合了男性的阅读欲望。”
   
  女人要突围,还是不可能的,至少目前如此,怎样的手段,都成了男人意淫的对象,包括自恋的芙蓉。

  小天女,不过是又一个妥协的女人。


三、难道我们无力保护那些女孩?

  新年伊始,《都市时报》上便有则报道:《被辱女童再遭恶语伤害》。一个天真活泼的女孩,不满8岁时被一个17岁的少年强奸。女孩的父亲把强奸犯告上法庭,被处三年有期徒刑。但一年半过去了,发生在那个夏天的伤害仍然在延续,并且,不知这对父女还要背负这份伤害多少时日——强奸犯的家人认为:如果换作别家,一点事也没有,他是专门整我!女孩的同学骂她是个“害人精”;旁人说:自家女儿出了这种事还好意思告状,真不要脸……因此,女孩一再转学,女孩的家一再搬迁,却怎么也摆脱不了这些流言蜚语的伤害。

  去年也有一桩强奸案被炒得沸沸扬扬:一名教师强奸了十余名学生,律师为那些受害女孩争取权益时提出,处女膜也是物质,要求赔偿每个女孩二十万。这项提议并不是在法庭上把女人物化的举措,而是针对“《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支持对物质损失的赔偿请求,精神损害并不包括在内”这一点,出于无奈,为受害人争取合理补偿的努力。这项变相要求赔偿的提议虽然没有通过,但它至少暴露了我国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一些缺陷。

  这是法律的缺位,那道德呢?

  那位至今仍在承受伤害的女孩的事件,不但表明了在许多人眼里,伤害一个女孩是天经地义的事,也凸显了我们社会可怕的冷漠——这已不仅仅是忽视一个女孩的健康和快乐,而是不懂得尊重他人的麻木以及任意伤害别人的理之当然的体现。

  从那十余名女学生到现已九岁的被辱女孩,从法律到道德,难道均无法给她们一方晴空?

  这已不仅仅是受伤害的她们的悲剧,也不止是伤害她们的所有人的悲剧,这更是无能为力的我们,集体的悲剧。


四、没有树就没有华盛顿

  近日看电视,有一节目特别为网络语言做了个栏目,称:因为中小学生大量滥用网络语言,导致了中文的应用能力下降。节目中列举了诸如“GG”,“酱纸”等一些网络语言,并说这些字样出现在学生作文中,致使老师不明所以。因而节目主持人认为,网络语言的应用是有害的。

  我也反感网络语言的普及程度,在报上新闻中看到“东东”、“PK”等字样,会给人一种不严肃的感觉,而且时常会有人来问我:粉丝、闪客等词的含义。报上出现这些词语,弄得不经常上网的人认为如果再不掌握这些新鲜词语,就跟不上趟了。

  但如果把中文应用能力的下降归罪为网络语言,就有点可笑了。中文应用能力的下降,原因多多,如对孩子的教育中,中文不像英文一样受到重视;如孩子的学习负担太重,没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阅读大量的课外读物,就是课本中的精彩课文也无法细细欣赏……就算有孩子真的因为网络语言而无法和社会正常勾通,也不能把网络语言一棍打死。

  节目中一位嘉宾还列举出一篇作文中的句子来,以证明网络语言害人不浅,弄得学生前言不搭后语,那个句子的大意是这样的:树非常重要,如果没有树,就不会有华盛顿;如果没有树,就不会有牛顿。听了后,不觉失笑。其实这位学生非常幽默,而且思维开阔。这短短的一个句子中,就涵盖了两个典故,一个是华盛顿幼年时砍樱桃树的故事,另一个是苹果从树上落下来打中牛顿的事。但把这些都说白了,这个句子内含的意味荡然尽失,幽默也一扫而光。

  然后,主持人说:语言要能够在民间流传,才能长久,不然也会消忘。这理论当然再正确不过,但接着她说:能到菜市场、到田间地头去说这些网络语言吗?可是,我们也是民间的一分子呀,我的主持人!网络语言已经从网络上流传到纸媒,从网民中流传到部分非网民,就证明其还是有生命力的,而我们要做的,只是告诉孩子们:如果考试,千万不能在作文里写上诸如“GF”、“MM”之类的东西,不然不会得分的,这就够了。

  有时想想,“蟀哥”,“恐龙”等等这些网络用言其实丰富了我们的语言,虽然大家担心会忘记这些词本来的含义,但让我们想想“红墙出杏”吧,它也不再是本来的含义。翻开词典,我们会发现,很多词都已不再是它的原义,既然我们能够容忍大街上的广告语“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以及店铺以“衣衣不舍”、“一件钟情”命名,那为什么我们不能容忍网络上那些如出一辙的天马行空的思维能力呢?还有那个孩子,那个写下树的重要性的孩子,请让他保持住他的幽默和拥有足够广阔的想象空间吧。


五、碧沽,因《无极》而受伤

  这几日,虽然网络用语中又多了表示“无耻”之意的CKG以匹配代表“引用”的GJM,《一个馒头的血案》和《无极》的话题还是淡下来了。

  《无极》相当于陈凯歌的孩子,被人恶搞,自然生气。胡戈想来也没什么恶意,只是纯粹娱乐。但牵涉到了产权保护,虽然胡戈用的是盗版碟制作《馒头》,虽然陈导演当初打算告的是胡戈,而不是制作盗版碟的人,但总体来说,还是让人开了眼。

  由此想到了香格里拉的碧沽天池。说到《无极》,现在可能已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但说到碧沽,也许知道的人就不会太多。包括我在内,如果不是因为《无极》,还不知要多少日子后才会知道有这么一个人间仙境的存在。碧沽,是《无极》的外境地之一,我真正注意到这个地名,是因为《南风窗》上的一篇文章:《〈无极〉:凯歌尚未奏响 身后一地垃圾》。这篇文章指出,《无极》剧组破坏了碧沽的自然风光,剧组撤离时不但留下“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的‘海棠金舍’”,还留下了“遍地垃圾”。当地农民无奈地认为剧组把天池当成了垃圾场,当地政府也只得自行派人清理垃圾并表示要吸取这一教训。

  知识产权当然要保护,但大自然呢,要不要保护?拍摄影片也许是宣传自然美景的一种方式,但以这种方式堂而皇之地进行破坏,有没有侵权?因为,碧沽不仅仅是云南的,它是大自然馈赠给人类的财富,它的美丽,属于全世界每一个人。而它被破坏了,破坏者有没有侵犯我们的权益?如果侵犯了,又如何起诉?我不懂这个,毕竟深奥了点。不过我想,虽然被砍去的大树无法再生,但那凭借《无极》大赚一笔的人,有时间和馒头叫劲,为什么没时间去撤除自己搭建起来的所谓金舍,捡拾自己丢下的垃圾,并付出那赚来的钱的很少一部分,去赔偿当地的农民——他们的牛,吃了那些遗留下来的垃圾而死亡。而这些本来就很贫穷的农民没有想到起诉,只是无奈地和碧沽一同,因为《无极》而受伤。


六、贫穷呀贫穷

  又一个“3.15”过去了,与年年轰轰烈烈的"315"没什么两样,商家在这之前就做足了工夫,媒体也准备了大版大版的专辑:打假呀防假冒呀。但网上一组村民冒火抢假货的图片,还是使今年的315有些不寻常。

  与往年一样,在315这一天,有关部门把查获来的假货,堆积在露天下焚烧。说是展示打假成果也好,说是表明打假决心也好,说是震慑制假售假的违法违规者也好,总之,这么些年来,假是年年在打,成果是年年出——所以也才有那么多的东西可销毁。但看着许多还可用的物品被大火烧成灰,村民们不答应了:衣服虽然是假冒名牌的,同样可以避寒呀!于是不顾火热汹汹,冲进火里争抢假货。连戴着红袖章的监督人员也冲进了火中:“他们从火海里拉出来的铝线,能卖好几百块钱,我多少也要搞点。”

  不知在场的其它人是什么感受,反正我看到这组图片时,心是酸的。

  且不说把假货集中销毁这一做法是法妥当,只看看安徽的村民抢劣质产品,兰州的拾荒者抢伪劣食品,并对阻拦者说:“出了事我们自己负责”,就觉出一种不寻常来。

  假货的危害谁不知道?2004年的奶粉和大头婴,历年的假药,多少人深受其害。但这些村民为什么还不顾自身安危,为抢那一点点假货,冲进火堆?只能说明,他们太贫穷,可以在众目睽睽之下,明知是劣质假冒品,也要颜面尽失地去抢来充实自己的物质生活。而且,销毁现场附近的居民扒出未被烧尽的假货再利用,也不只是今年才发生的事。

  一面在焚烧,一面是吃不饱的拾荒者和希望手头多有几个钱的村民;一面是假货,一面是想找几件衣服暖身的人,难道就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吗?而且,看这行情,想来明年、后年,甚至大后年都不会例外,假是照样要打,成果也照样堆积成山。这是没办法的事。因为假冒伪劣产品的层出不穷,不仅仅和制假者的利欲熏心有关,还和人们手中钱的数目有关。

  都是贫穷惹的祸。


七、一位女郎在虐猫

  随着一位时髦女郎虐猫的图片公布在网上,从网络到纸媒的受众争先恐后地表现出了自己的善良,谴责那女郎,认为她不是心理变态就是恶魔。就连媒体巨头央视的主持人,也在新闻频道黄金时段里大发慷概.。

  我则等着另一事件的发展进程:黑龙江杀童连环惨案。媒体称,有五名儿童被害,又说坊间认为,被害儿童为28名。媒体还说,嫌疑犯已被抓获。但我关心的不是这个,不是被害的孩子有多少,也不是杀人凶手是谁。我等着的是,有多少人为此愤怒——这愤怒也许会烧毁一部分的残忍,并斩断一些伸向孩子们的恶手。因为那只可爱的猫咪被虐致死后,那么多人表露出了强大的爱心,逼得那女郎站出来述说自己的心路历程。

  那些孩子,那些被称为花朵的孩子们,内脏被掏空,生殖器被割走。他们被杀害前所受到的惊吓绝不比那只猫咪少,杀害他们的人,手段也绝不比那女郎温和。

  我在等待。

  但是,直到今天,我仍然没有等到那浩瀚的愤怒。两件事,同发生在黑龙江,但同一面网页上,可见虐猫一事受到的关注远远比儿童被害受到的关注多,而且是多得多。虐猫一事点开网页就可看到事件的来龙去脉,警方的调查,和媒体以及受众的谴责。但点开受害儿童一事,能看到相关链接,仅仅四条。

    一位女郎在虐猫,可是有人在杀人呀!

  据说,当地政府要在虐猫的地方建保护动物建标志性建筑。可那些孩子们呢?谁来保护他们?谁又来纪念他们?

  加拿大一家关注全球儿童状况的机构的报告指出:全球每天有2万9千名5岁以下的儿童死于可以避免的原因。并且他们认为,预防儿童死亡的努力十分简单,有时,仅仅是在儿童的床上加一顶蚊帐,以防蚊虫叮咬。

  关爱儿童,有时,仅仅如爱一只猫咪那么简单,可是,为什么我看不到同样的愤怒?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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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21 14:44 | 只看该作者
呵呵,犀利的本性出来了。怕怕,我闪!
3#
发表于 2006-4-21 16:04 | 只看该作者
是不错:有激情,有眼光,文字也讲究。
4#
发表于 2006-4-21 21:08 | 只看该作者
很少看到昙花写杂文,很有思想:))
5#
发表于 2006-4-21 22:43 | 只看该作者
深深的忧患啊!
6#
发表于 2006-4-22 13:58 | 只看该作者
好文字.里面充溢着作者的正直和善良,问好!
7#
 楼主| 发表于 2006-4-24 11:31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太阳神 发表
这一组时评,每一篇都是精品.精在什么地方呢?精在作者的洞察力,从芸芸众生所习以为常的现象透视其深厚的根源.
我们特别需要这样的文章.


谢谢太阳版主的鼓励:)
8#
 楼主| 发表于 2006-4-24 11:3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拈花微笑 发表
呵呵,犀利的本性出来了。怕怕,我闪!


闪什么闪,呵呵。
9#
 楼主| 发表于 2006-4-24 11:3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武俊岭 发表
是不错:有激情,有眼光,文字也讲究。


谢谢武版:)
10#
 楼主| 发表于 2006-4-24 11:35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小老鼠 发表
很少看到昙花写杂文,很有思想:))


多谢小老鼠:)
你好久没到散文版活动了呀。
11#
 楼主| 发表于 2006-4-24 11:3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安永红 发表
深深的忧患啊!


呵呵,谈不上的。
12#
 楼主| 发表于 2006-4-24 11:3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tom2030 发表
第一次阅读现散文班斑竹的文字,感觉很美。学习了!


客气了,请多指点。
13#
 楼主| 发表于 2006-4-24 11:38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旭日东升 发表
好文字.里面充溢着作者的正直和善良,问好!


多谢:)
14#
发表于 2006-4-24 12:57 | 只看该作者
一组女人的文章,让女同志来写还是更精彩, 雨夜昙花 的这组时评真的有水平 也。
15#
 楼主| 发表于 2006-4-27 09:58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渭水河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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