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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从杂文“闹鬼”谈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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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8 17: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从杂文“闹鬼”谈杂文

  所谓闹鬼,就是一种反自然现象,有事没事就出鬼似的,彼此之间似乎哪根神经搭错了,便失控的相互谩骂起来。同样在一个论坛,其他版块就相对稳定,可以相安无事,唯独杂文版常常狼烟突起,唇枪舌剑说干就干,大有欲置对手于死地而后快的意思。此前杂文版就曾经闹过几次鬼,双方那决一雌雄的劲头实在看得旁人不免紧张。倘若我没见过什么世面,可能要以为这块地方风水不好了。

  杂文版闹鬼这与杂文的写作特色有关,大凡喜欢写杂文的都属于多愁善感“憎恨细胞”较为活跃的人,或嫉恶如仇,或打抱不平,高级点的是忧国忧民,他们正直阳刚的个性用来写杂文上这倒很适合,但用到谩骂上就有点遗憾。我到过不少其他论坛,杂文的版块也一样的多不平,也喜欢斗嘴相轻的“闹鬼”,比起我们来还要来得凶猛。我们只是复制了别处杂文版的模样,小巫见大巫了。

  为什么杂文常常闹鬼?可能写杂文的都往往自以为是抓着匕首和投枪,要敢于战斗。其实这是一种偏激,即便是投枪,还要分清敌我再投。如果为了一个商讨中的论点看法,就刀枪相见,随意伤害朋友间的感情,那就是无知和野蛮,对探讨一点没有益处。一个观点,往往可抛砖引玉,即便不成熟,也要让人开口,而不应该抓住文章的一些毛病发难,对准发言者“唆的”就一匕首。言论自由,首先要保证每个人的自尊,不应该作人身攻击。
  ??
  论坛里随意谩骂观点不同的人,几乎成了时髦。挖苦、影射、出言不逊乃至侮辱人格,最后撕破脸皮就明晃晃骂人,欲把与自己意见相左的人一棍子打死。如此霸道能有什么讨论可言呢?把一种探讨气氛搞得乌烟瘴气又有什么意思呢?

  卑鄙的是那些只顾自己一时口舌之快而咄咄逼人自以为是的人,他们未曾深入了解一下事件的来龙去脉,就妄做惊人之语,甚至可能还希望以此来炫耀自我,赚些眼球。当他们口水费够了,把别人说得一无是处之后,就开始洋洋得意,仿佛打赢了一场大胜战般的开心。这种人的言论与杂文本来要发挥的用途早已相去千里了。

  可笑的是把杂文当作匕首和投枪的人,他们对社会的丑恶不去揭露批驳,却吃饱了撑着,没事找事的寻人闹事。鲁迅的杂文能以投枪与匕首闻名绝对不是随便信口骂人的结果。鲁迅骂过不少人,可以骂得对手无言以对,却也不见有什么粗俗的语言。鲁迅至少分得清朋友和敌人。现在,学鲁迅者大有人在,但学走样了的不分敌友随便骂人的闹鬼者却很多。

  80年之前的鲁迅时代,经历了大半个世纪的演变,如果今天骂人的方式和艺术还落伍于鲁迅时代,那就是我们的悲哀了。

  鲁迅杂文的犀利之风要承传,然而,一些人,装腔作势的骂人,满口脏话,一点不能以理服人,却以继承鲁迅风骨自居,这未免不自量。他们在一种思想的误区下迷途,丧失了作为一个文明人的起码素质。

  鲁迅时代处于那样半封建半殖民地状态的中国,骂人却比今天某些人的粗鲁要来得雅。那些妄自尊大、粗俗恶劣的攻击性语言,鲁迅地下有知看了也会惊讶。有些话本来可以文雅说出的,偏偏抛出下流的脏话粗话,与生殖器相关,其水平之低劣就不言而喻了。

  杂文一方面是骂人的艺术,可以鞭策、促进和推动。但杂文在“骂人”上有讲究的。可讽刺,却不该带出妈来。被骂的人听了不脏的话,倒容易接受和折服。

  诸葛亮三气周瑜,周瑜被诸葛亮骂死了。我们有谁写杂文能把那些贪官给骂死了那才算本事。如果你像个泼妇一样指着某某人的鼻子骂脏话,被骂的不服,旁人看了也会说你的无赖和低级。

  来点冷嘲热讽,让被指责的人坐立不安,来点指桑骂槐,让别人自己去照镜子,觉得无地自容,也来点幽默调侃,让大家暴笑之余把真假美丑看穿……那种看到丑恶不吐不快的直爽,那些直抒胸臆的激扬文字,读来都常常让人觉得痛快,有回肠荡气之感,它直指社会病痒,也触及了每个读者的灵魂深处,激起了我们的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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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8 21:20 | 只看该作者
闹鬼咱不怕,观世音菩萨有六字真言,足堪对付:唵嘛呢叭弥吽!万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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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28 22:41 | 只看该作者
确实,每次争论起来,总是有一些人出言不逊。文章应该争论,但讽刺挖苦与叫骂却是个素质问题。
4#
发表于 2006-5-29 02:32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文坛争论几句,有时候互相挖苦几句很正常。论坛上大不了互相骂骂,政坛上还你死我活呢。毛泽东和彭德怀在庐山会议上还互相指着鼻子骂娘呢,论坛上这点事情算得了什么?关键是看最后怎么处理。哈哈
5#
发表于 2006-5-29 08:2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寒江雪 发表
呵呵,文坛争论几句,有时候互相挖苦几句很正常。论坛上大不了互相骂骂,政坛上还你死我活呢。毛泽东和彭德怀在庐山会议上还互相指着鼻子骂娘呢,论坛上这点事情算得了什么?关键是看最后怎么处理。哈哈


呵呵,寒江雪喜欢热闹。
其实,没有必要骂,因为很多情况下有点小题大做,争得不怎么高级:)))
骂人,总是粗鲁之举。古代的官员之间,为了大的是非之争,也有“攘臂”也就是抻胳膊想动手的时候,但毕竟不多。
因文章而骂人,似乎不太应该。你可以出论据出论点地去与某人进行学术之争。一骂人,说明你理屈词穷了——农村常有此类事,说不过人家了,才骂,进而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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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5-29 09:4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水如空 发表
闹鬼咱不怕,观世音菩萨有六字真言,足堪对付:唵嘛呢叭弥吽!万事大吉!


唵嘛呢叭弥吽——据说这个很灵的。哈哈。
7#
 楼主| 发表于 2006-5-29 09:45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lqm407 发表
确实,每次争论起来,总是有一些人出言不逊。文章应该争论,但讽刺挖苦与叫骂却是个素质问题。


没错,素质问题,还乳臭未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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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5-29 09:4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寒江雪 发表
呵呵,文坛争论几句,有时候互相挖苦几句很正常。论坛上大不了互相骂骂,政坛上还你死我活呢。毛泽东和彭德怀在庐山会议上还互相指着鼻子骂娘呢,论坛上这点事情算得了什么?关键是看最后怎么处理。哈哈


是关键要怎样处理,最好是在萌芽状态就结束。我这个是针对整个普遍性而言的。
9#
 楼主| 发表于 2006-5-29 09:4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武俊岭 发表
[QUOTE]最初由 寒江雪 发表
呵呵,文坛争论几句,有时候互相挖苦几句很正常。论坛上大不了互相骂骂,政坛上还你死我活呢。毛泽东和彭德怀在庐山会议上还互相指着鼻子骂娘呢,论坛上这点事情算得了什么??..


农村常有此类事,说不过人家了,才骂,进而打。——呵呵,先动口,继而动手。所以动口要注意!
10#
发表于 2006-5-29 13:03 | 只看该作者
少骂为好,多多争论,以理服人,不要抓住别人的辫子不放,那不好,我们都是朋友,社会风气靠一两篇杂文去改善是不可能的,鲁讯也没有,我们更没那个本事,只是让一些人看了有所收敛为好。原先我写杂文就抱着这种态度,可你影射的人不一定去看你的杂文,那些人根本不看文章,也不学习,有秘书就行了呣?
11#
 楼主| 发表于 2006-5-29 13:4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渭水河 发表
少骂为好,多多争论,以理服人,不要抓住别人的辫子不放,那不好,我们都是朋友,社会风气靠一两篇杂文去改善是不可能的,鲁讯也没有,我们更没那个本事,只是让一些人看了有所收敛为好。原先我写杂文就抱着这种态度...


这篇就是一个暗示,要暗示的也都暗示了。主要还是提倡:为了更好的探讨,不宜失去礼貌,在友好的气氛下讨论才会讨论出结果。
12#
发表于 2006-5-31 09:42 | 只看该作者
以后,我想:对于出口不训的,我们做版主的不再去劝说了,该删贴的删贴。只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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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5-31 13:26 | 只看该作者
好吧,在置顶的《江天必读》加了第13条了。这样规则明确些,大家更好遵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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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31 20:13 | 只看该作者
呵呵呵,所以最怕鬼的俺没这胆量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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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31 20:2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清风盈袖 发表
呵呵呵,所以最怕鬼的俺没这胆量进来.


鬼有什么可怕的呢?东北有一句话:鬼怕恶有啊。(注:这个恶字读NE一声,意思是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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