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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小城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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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5 08: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小城小事
                ——谨以此文献给我所在的小城
   
                        上
   
  小城醒了。

      二零零六年冬天的小城,黎明降临的时候,小城照例是车子多起来,唰唰地响着驶过绕城而走的柏油路,那响声在准备起床的人们耳畔,如扫帚般扫过,一辆、两辆、三辆……车子一辆辆驶过,天光渐渐亮起来,夜里零落却清晰的狗叫声此刻渐渐显得模糊——让人们活动的声音淹没了。

      而此刻街上,小贩那一笼笼热气腾腾的包子,早已等候多时,那腾腾的热气让小城冬天寒冷的早晨,一下子显得生机勃勃。不断有人围上来买包子,一律是匆忙的步子,匆匆买了,匆匆赶路。

      上班的人,送孩子上学的人,做买卖的小贩……各色人忙碌在一个个巷口,一条条街。轿车、摩托车、三轮车、自行车……各色轮子转动,驶进彼此独有的轨道,或紧或慢地按各自的速度行进。每一个步子,每一个轮子,走出或驶出的,就是一个各不相同的生活本子。故事从脚下开始,从轮子底下开始,又从步子里延伸,从转动的轮子里延伸。

      小城热闹开来。

      当冬日红彤彤的太阳在东南方缓缓升起,给整座小城渡一层淡淡的橘红,行人和车辆斜斜长长的影子便随着人们的活动灵巧地舞动,更有一两只哈巴狗随了影子小跑在街上,小城就更加热闹了。

      热闹的小城,有条不紊地,开始了她新的一天。

   
      对于生活在小城的人们来说,早晨就是早晨,昨天和今天没有分别,今天和明天没有分别,甚至今年和明年,也没有多少区别。

      只有一些上了年纪的人,在回想起很多年前的早晨时,才会惊叹小城的变化。比如田桦,当他回想起三十年前的早晨时,就很自然地认为三十年前后小城的早晨,完全是两码子事。前者是一张简单朴素的黑白照片,窄窄的街道,略显陈旧,然而人情味十足;后者是一张斑斓生动的彩色照片,宽阔的街道,线条舒畅,然而略显隔膜,仿佛人与人之间,不够亲密似的。

      三十年前的步子是舒缓的,不紧不慢的,时间概念在小城的世界里来得很淡,没有那么多繁杂的事情和应酬,因此那步子,可以从容不迫,可以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三十年后的步子是忙碌的,带点小跑的,时间概念在小城的生活中精确到分,从早到晚,手不停脚不停地忙,夜黑了深了,还没有忙完,还不能回家,在一些人,兴许忙碌才刚刚开始,因此那步子,也就虚虚实实,一早忙到晚,心底难免还是有那么一点空。

      三十年前早晨那些担柴卖的“山外人”——小城四面环山,俗称“坝子”,于是把坝子外面山那边居住着的人们称为“山外人”,而颇带优越感地把自己称为“山里人”——天不亮就起床,一背背一挑挑一身热汗地把柴或背或担到街上,等着小城里的人们买走的热闹场面,不见了;三十年前正午钟鼓楼下人山人海,接踵磨肩,每人几把汗就让整条街淋湿,如同下了雨般的热闹,不见了。

      三十年后的街,几横几竖,宽阔整洁,分门别类。久不上街的人,偶尔去买两把粉条一个筛子的,从菜市场到竹编市场,一大圈绕回来,就差不多半天过去了。要是半路上让玻璃缸里五颜六色的热带鱼啊,橱窗里精美大方的十字绣啊,铺子里开着花的粉红的明黄的仙人球啊什么的绊住目光,东弯西绕再问几次路,等买够了粉条和竹筛,太阳快落山了。不过没有关系,两三块钱搭张便车,半小时就到家。不像三十年前,太阳一大截就打街上走,回到家月亮都快升起来啦……

      这样,生活在彩色照片里的田桦,常在某个清晨,不经意间,回想起那一桢黑白照片。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距离,时间的或者空间的,往往能产生料想不到的美。那美,或许与艺术无关。正如在田桦的解释里,这两张照片的本质区别,与色彩无关一样。

      那其实是一个怀旧和念想有无的差别。那一桢黑白照片,三十年前小城冬天的早晨,对于田桦这样过了知天命年纪的人来说,更多的是怀旧和念想,皆因那桢黑白照片里,珍藏着他们那一代人的梦想,以及审美情趣。更有,就是他的芬。

    
      芬。

      和花的写实相比,芬则是写意的。

      三十年前,也许生活在小城的男人,生命中总有两个女人,一个是花,一个是芬。那个花,后来成了妻;而芬,一直珍藏在记忆里。

      珍藏在三十年前小城那个冬天的早晨,那个落满三十年岁月尘埃的早晨。

      那个腊月的早晨,天空堆着絮状的云,太阳光不时地透过云的空隙,淡淡地落到小城的屋檐上,那落下来的姿势,很轻很轻,犹如蝴蝶薄薄的翅膀。

      那个星期四的早晨,当田桦步行至钟鼓楼下,往日在钟鼓楼下等着的芬,不见影子。一年多了,当田桦步行上班至钟鼓楼时,芬已在楼下了。见田桦过去,她看他一眼,他接住她的目光,几分之一秒的时间,两人相视一笑。然后,一前一后,中间隔着两三丈距离,向单位不紧不慢地走去。

      上班时间快到了,芬还是没有来。田桦等了会儿,抬腕看看机械表,又等了会儿,然后提脚独自朝单位走去。那步子,就因每一步都踩着重重心事,而微显零乱了。

      单位上没有芬。那个早晨,芬始终没有来上班。快下班的时候,和田桦一间办公室的李永乐过来,给田桦递过一张红色喜贴。

      “贴子一个星期以前就有了,一直不忍心拿给你。”李永乐拍拍田桦的肩:“节哀,多保重!”

      田桦打开喜贴——其实不用打开,就知道是谁和谁的贴子。原来如此,难怪这个星期以来大家看他的眼神有些不一样,其实所有的人都知道了,就他一个人蒙在鼓里——打开了,果然,只见贴子里一个熟悉男人的名字后面,赫然印着唐晓芬三个字。

      而贴子的日期,正是芬没有等候在钟鼓楼下的第二天。

   
      他的芬要嫁人了,新郎不是他。而是作为伴郎,田桦参加了芬的婚礼。

      田桦高高兴兴地和李永乐一帮同事去参加了芬的婚礼,高高兴兴地和同事挂了相同的礼金。同时在头一天晚上,田桦高高兴兴地来到新郎家,作为好朋友,他给新郎送了把水壶,用红纸写上“友田桦贺”的字样,贴到水壶上,作为贺礼。

      整个过程他都高高兴兴的,完全一副参加好朋友和同事婚礼的样子,笑容里除了祝福,就是年轻人在婚宴上应有的快乐。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日头寸寸西移,仿佛只在一瞬间,夕阳就只剩下条金鱼尾巴,呈淡淡的橘红色,仿佛出嫁女儿腮边的羞涩,又像委屈孩子快要掉下泪时眼眶周围的潮红。

      唢呐再次吹响,是长号,一遍又一遍,悠悠长长远远而来,那由缓而渐急的节奏,由低而渐高的调子,由小而渐大的音量,其实是召唤,是催促。缓缓而来,却容不得半点商量的余地,三遍吹过,新人就要出门。

      时辰到了,新娘子迟迟不肯更衣。

      田桦高高兴兴地来到跟前,说:“时候差不多了,快些换衣服吧,大家都等着呢!”

      芬突然直视他的眼睛,说:“是不是连你也要催……”一句未完,早已泣不成声。然而坚决利索地换了衣服,重新洗过脸,微着笑,嫁了出去。

      田桦讪讪地在一旁,搓着双手,再不敢看她。

      在田桦的记忆里,那天芬的微笑,真是比哭还难看。那薄薄的一碰即碎的微笑,轻轻的挂不住随时要飞走的微笑,淡淡的多看一眼就会消散的微笑……

      而田桦,就在芬出嫁的那天,有种感觉,就是身上一块很重要的东西被人挖走了,生命里那束最耀眼的光,熄灭了。

      他的胸口空荡荡的,人轻飘飘的,世界一片黑暗。

     
      其实李永乐早就告诉过,他的才华和芬的美貌很般配。

      其实不用李永乐告诉,他也知道,芬对他,是一颗什么样的心,一份什么样的感情。

      两人同在文工队一年多了,总是会很有默契地走到一起。劳动的时候,总是一个在另一个旁边;打扫卫生的时候,必定是芬扫地,田桦拿了畚箕配合;到哪儿坐下的时候,两人必定是彼此的邻座。

      距离最近的时候,是演出前的化妆。简陋的试衣间里,身着戏装的芬静静地坐着,习惯性地任田桦在她脸上描出戏里那个年轻女子耐人寻味的柳叶眉。那个年代,口红还没有生产出来,戏装女子朱红的唇色,是用毛笔醮了颜料,给添到唇上的。

      田桦写得一手好字,然而任他有闭上眼也写得出字的手,在给芬添上唇色的时候,仍是忍不住微微地颤抖。那种颤抖来得很隐密,隐密得甚至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知道。

      有时候,芬也会一脸庄重地给田桦描上戏里少年郎的浓浓剑眉,隔着厚厚的油彩,仿佛每个人都戴上了面具,那笑也是别人的,嗔也是别人的,真正的心事,就埋得很深很深。一脸庄重的芬,就不像是芬,而是戏里那个熟悉的陌生人。

      只有气息是真实的。透过厚厚的油彩,看不出人是一个什么想法。然而气息却是千真万确的。淡淡的含着兰香的气息,混了清甜薄禾味道的气息,轻轻拂在脸上,眉间。不敢动,不能动,只静静地,一个用心地描,一个如止水般等待。只期望快快描完,深怕一不小心,就把心事泄露;只企盼永远也描不完,长长久久地继续下去,因为唯有这一刻,两人才能如此亲密无间。

      然后就是在戏台上了。很多双眼睛注视着的戏台上,田桦是风流倜傥的公子,芬就是那个多愁多病的小姐;田桦是风度翩翩才桦横溢的小生,芬就是那个倾国倾城温柔多情的花旦。戏里,他们总是让人羡慕地相亲相爱,生死相随。随着戏里的悲欢离合,那悲那欢,那离那合,仿佛不是戏里,而完全是自己的悲欢离合。分不清哪是戏里,哪是戏外。

      也许戏里戏外,那一个心思,早就千百次地表白过。

      然而戏终,走下台来,换下戏装,擦掉油彩,田桦又是腼腆的田桦,芬又是捉摸不透的芬,两人仅仅只是同事,再唤不出戏里那亲昵的小名,再诉不出那一段缠绵的戏词。

      只是有一次,大家围坐在桌子旁的时候,田桦突然让坐在旁边的芬轻轻碰了一下,田桦侧眼看她,却见她若无其事地望着远方。正纳闷,桌子下伸过一只手来,鼓鼓地装了一把什么东西,悄悄塞到田桦手里。无声无息地,两人手贴着手完成了那个交和接的动作。

      是炒豆,一把带着芬掌心暖暖温度的炒豆。当田桦感激地看着芬时,却见她和同事谈笑风生,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似的。

      那把炒豆,十七颗炒豆,田桦一遍一遍地数着,温暖着,最后,珍藏在床头柜里。

      然而就这样嫁人了,真是戏如人生,人生如戏啊……

    
                        中
   
      十年后。

      小城流传着一个有趣的对子:半斤香油酥(苏)公子,两扇红糖甜(田)相公。横匹是“乐在其中”。

      这副对子其实是隐了三个人的名字在里面,苏老三,田桦和李永乐。

      苏老三是在十年后新到文工队的,与田桦和李永乐在一个办公室,三人是好朋友,皆能写赋能唱,疯疯颠颠,尤其是苏老三,大有世人皆醉独我醒的态势。那副对联,正是出自他的手笔,红纸黑字地当成春联贴到三人办公室的门上。

      当时文工队归县文体局管。局长一看,不荤不素,这算什么!三把两把,将对联撕了:“你们三个,给我好好上班,尽弄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三人唯唯喏喏,并不辩解,等局长走了,才哈哈暴笑出声。局长批评时一脸的严肃给他们的搞笑带来快乐,要是他不来批评几句,他们的快乐还不能升级呢。更重要的,是局长一直没有发现,自己裤子的拉链没有拉上去。

      三人暴笑过后,斗了半天嘴,突然又把话题绕到唐晓芬身上。那年唐晓芬结婚后,田桦和李永乐相继结婚,先后有了孩子。后来,唐晓芬随丈夫远离小城,到另一个较大的城市工作和生活。李永乐娶的是自己的小表妹,等他们第二个孩子李小乐两岁时,下海经商,也远离了小城——这是后话。

      李永乐半开玩笑地骂田桦傻,那么好的唐晓芬,竟然让他白白地错过了。田桦笑说:“我哪知道,会那么快转正!一直默叨着一个临时工,哪配得上人家,谁知她一结婚,我就转正了,也是命啊!”

      李永乐说:“说你傻吧你还不承认,人家唐晓芬愿意,只是你又傻又胆小,有什么办法!”

      苏老三脱掉鞋挖着脚趾头,吐了口吐沫说:“虚伪,通通是些假冒伪劣产品,身上明明贴着男人的标签,做的却是胆小鬼的事情!不就是‘我爱你’三个字么,说一遍会死啊!”

      田桦笑说:“说了是要负责任的,哪像你,逢人就说,放屁似的,最后都不作数!”

      苏老三哼了声说:“总得对得起自己吧?遇到了,来感觉了,说出来哪里就错了?都像你们想一样说一样,整个儿就只‘虚伪’俩字,再没什么了,什么意思!”

      田桦对李永乐说:“你瞧着吧,苏老三要是有一天不为他的满口‘我爱你’头破血流,我不姓田,和他一起姓苏。”

      田桦一直还是田桦,而不是苏桦。因为不久后,苏老三就果真头破血流了。

      原因是在苏老三掏出心来说“我爱你”的时候,那个叫静的女孩子,没有做出回应,而是相反和另一个看起来更文质彬彬的青年明确了恋爱关系。

   
      二十岁的苏老三,其实也是个看起来文质彬彬的青年,文学青年。戴着黑色的框边眼睛,穿着白净的衬衣,虽然改不了不时挖一挖脚丫子和鼻孔的习惯,头一抬胸一挺,也还是一副气宇宣昂的正人君子模样。

      在他二十岁的时候,终于遇到了身上那根丢失的肋骨,静。

      苏老三自己说:“从未见过像静那样清纯脱俗的女孩子,在我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她。她长长的黑发和白晰的脖子,看人时怯怯的目光和微微低着头的娇羞,几乎让我不能呼吸。每一次看到她,我都觉得自己心跳突然停止,有种想要跳楼的冲动。太美了,太完美了,在那种完美面前,我只想去死。我终于明白,她,静,我的静,就是前世我身上那根被人抽走的肋骨。”

      这段话,苏老三不止一次独自对着圆圆的大白月亮说过。苏老三不止对着大白月亮自言自语,还在大白月亮底下疯狂地写着有关静的十四行诗。一摞又一摞,雪白的稿笺,狂乱的草书,写的全是静,静的美,静的真,静的浅浅轻愁,静的淡淡哀思……

      写十四行也就罢了,苏老三还在一个有月亮的晚上,站到房顶,对着静的宿舍,高喊着静的名字,大声说:“我爱你!”吓得静都不敢开门。

      静一直不开门,苏老三就一遍一遍地喊。

      苏老三说:“你不答应我就跳下来了!”

      静还是没有出声,门也一直没有开。

      等到她终于开门,是因为听到外面一砰一声闷响,苏老三果真跳了下来。

      苏老三那一跳,并没有落到地上,而是落到对面小平房的屋檐上,双脚把瓦片踩破了两个洞,人坐在两根椽子上。

      他哇哇叫着痛,口中仍不停地哭喊着静的名字,哭喊着“我爱你!”

      静一个字都没有说,只是看看架在屋檐上的苏老三,轻轻关上了房门。

      第二天,静就公开了和一位中学语文老师的恋爱关系。

   
      苏老三失恋了。

      失恋的苏老三失踪了。

      田桦和李永乐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到苏老三的宿舍翻找遗书。打开门,只见一只拖鞋斜躺在桌子上,另一只却在门背后。最显眼的就是苏老三的自画相,原来挂在墙上微笑着的自画相,让他添了几笔后,成了无比哀伤的模样。嘴角向下撇,眼里挂着豆大的泪珠,头上更缠满厚厚的白色绷带,绷带里尚有殷红的血往外溢……

      最后,他们在房子背后小山坡上的一个坟地里找到了苏老三。苏老三四脚朝天地躺在坟堆上,黄昏的冷风里,只见他呆呆地望着青色天暮,张着嘴,一张脸黑里泛青,煞是可怕。

      “苏老三,回去了!和我们一起回去!”当田桦和李永乐很担心地试探着叫他,想他人是不是疯了,又如何想法子把他弄回去的时候,苏老三怪笑出声,一下子翻爬起来,说:“我要参加考试!我要出去读书!”

      结果,苏老三成功地考上了艺术学院。临行,田桦和李永乐一些朋友你两元我八角地凑了份子,买了个十五斤的猪头,煮好了到钟鼓楼上就着一桶白酒,一口酒一口猪头肉,一串豪言壮语地,算是为苏老三饯行。

      那个晚上同去为苏老三饯行的,还有一个很会写诗的文学女青年——思,在人散尽的时候,还意犹未尽地和苏老三大谈理想和人生。两人离开钟鼓楼,一直往西走,朦胧的月光下,两人边走边说话,时间过得很快。走到龙潭边的时候,月亮高高地挂在天空,树影婆娑,潭水迷离。二人膝地而坐,把那仿佛一辈子也说不完的有关理想人生的话题,一个接一个说下去。

      潭水的寒气越来越浓地逼上来,很冷很冷。苏老三爬到树上去,趴些枯树枝下来,燃起了一堆红红的火。火光映照下,思的脸红扑扑的,眼睛闪闪发亮,齐耳的短发和剪得很整齐的留海在风里轻轻飞扬。看着火渐渐熄了,苏老三就又爬到树上剥些树皮,折些枯枝下来添上。火熄了三回,苏老三爬了三回。之后,东方出现了一抹鱼肚白,第一缕天光照亮了安静一晚的坝子。

      思说:“没有理想的人是可怕的,你看就像这署光到来之前的黑夜,多么漫长而寒冷。愿理想如署光一样,照亮你一个个生命中的黑夜。去吧,不要难过,天很快就亮了,太阳神圣的光辉即将布满世界每一个阴暗的角落,你所走向的,正是这样一个充满理想和阳光的世界!”

      苏老三感动得泪涕交加,和光明神圣的理想相比,个人那点小伤小痛算得什么。苏老三于是对着小城说:静,亲爱的静,别了!祝你幸福!

      那一刻,苏老三觉得自己从未有过地洁净,一尘不染,甚至称得上圣洁。而思,在苏老三眼中,是天使,多看一眼都会玷污她的纯洁。

   
      在艺术学院的三年,苏老三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遇到了雪,一个声乐系的外地女生。雪的身上,有种不食人间烟火般的气质。雪留着长长的直发,一张白净的瘦俏脸庞,淡淡的眉下是一双黑眼仁很大的眼睛,右眼梢下方按着一颗小痣。在一次聚会上,雪和自己相要好的女同学不知怎地说到这颗痣,就说:“是颗滴泪痣,注定一生悲凄孤苦。”

      苏老三听了说:“不对不对,是颗挡泪痣,有它,泪不会流下来,就像有我,你的泪不会流下来一样。我不会让你流泪的。我爱你!”

      当时有很多人在场,苏老三是第一次和雪见面,不幸又一次一见钟情。雪的脸一下子红了,拉着同学逃一般离开。几乎没有考虑,苏老三追了出去。那一追,就是三年,到毕业,雪千里迢迢地跟着苏老三回到小城,成了他的爱妻。

      苏老三常说:“我爱妻的好,你只能意会,不能言传。她冷若冰霜,艳若桃李。行如轻风拂柳,笑若梅香暗隐;动如小鸟出林,静若一潭秋水。她整个人,简直天生就是让人用来怜惜的。”

      婚后,苏老三最大的烦恼就是两地分居,不能常和爱妻见面,又没熟人又没钱,调到一起比登天还难。两人的工资几乎都直线往班车司机口袋里钻,十来个小时的旅途疲惫,只为匆匆一晚的相会。苏老三烦恼之余,大发感慨,愤然泼墨,一幅大字一挥而就:只为家贫两聚散。

      那幅字,在一次书法展中,偶然地让一位说话很管用的老先生看中了。也是苏老三命该如此,遇上贵人啦,那老先生问清苏老三的情况后,马上给当地政府有关人员打电话,要求在月内办好苏老三爱人的调动工作。

      果然,雪在月内调到苏老三身边,天底下竟有此等好事,难怪那段时间,苏老三整天笑得跟米花糖似的,就连飞到他脸上的苍蝇,也觉得无比可爱了!

      至此,苏老三和雪,再无故事可记。以下要说的,是苏老三和金姨的故事,和小猫的恋情,以及和无名氏桃花园记式的邂逅。

   
      金姨是小城很多人都知道的富婆。孀居,算不上漂亮,甚至还有点俗气。三十出头的金姨最引人注目的是她一身晃悠悠的肉,很白的脸,和鞋跟很细的高跟皮鞋。大家说起金姨,就说“胖胖的,一脸白粉,高跟鞋又细又响那个。”

      金姨很胖,然而看起来并不十分臃肿。金姨的胖主要集中的胸部和臀部,腰呢,还好吧,肉是泡了些,然而那营养充足的白,充满水分的感觉,还是能吸引很多人,尤其是某些男人的目光的。

      金姨的脸也很白,雪白,白得甚至略略显出青来。有时候天气热,汗水渗透皮肤,金姨擦了厚厚一层白粉的脸就开始斑斑驳驳了。远看还不怎么觉得,走近一看,就简直惨不忍堵了。然而金姨似乎不大在乎,仍是每天堆着厚厚的粉,在人群中一眼就能认出来,那雪一样白的金姨。

      金姨的鞋跟很细很细,到底部简直就是一颗小小的绿豆。要是有人问起金姨来了不?就有人说:“听见高跟鞋响过没有?没有?那听着吧!高跟鞋响,金姨就来了,她的鞋跟特别响,没有人走路的声音比她响!”

      确切地说,金姨还有一个特色,就是她涂得很重的眼影。金姨对青色眼影情有独钟,多少年了,一直没有改变的就是她的青色眼影,从上眼睑往上往外,一溜青青的痕迹,知道的那是金姨的眼影,不知道的,只以为是两个令人同情的胎记。

      对了,还有金姨的红嘴唇……

      总之,金姨真是个非常有特色的人,然而她最大的特色还在于粘钱。金姨做什么生意都赚,仿佛她身上有蜜一般,钱见了她就直往身上粘。

      说起金姨,大家总是叽叽喳喳议论个不停,尤其是女人们,在一起说得津津乐道,说足了金姨的不是,添油加醋地,真是越说越解恨,不过说到最后,大家都难免话峰一转,说:“不过也是情有可原,她这些年也蛮不容易的,一个女人……其实金姨她人不坏,真的,她倒是有一副烂心肠……”

   
      金姨深深地爱着富于艺术家气质的苏老三。

      苏老三不止一次不无炫耀地说:“想当年,在那个老文化的卡拉OK厅,我们不知唱碎了多少富婆的心,只要我一点头,少说有这个数的富婆,愿意天涯海角地跟了我去。”苏老三伸出三个指头。

      到底是三个还是几个,也许只有苏老三自己知道。可能有三个,又可能是苏老三夸大其辞,我们不得而知。然而很多人都知道,至少金姨是其中的一个。

      金姨和苏老三是怎么认识的,小城的人们非常忽略这个问题,仿佛他俩本来就有那回事儿,一直以来就是那个样子一般。人们更关注的是苏老三怎么就迷上金姨呢?和雪相比,金姨真是一个手指头都够不上,提鞋都不配。可是苏老三就是三天两头往金姨那儿跑,闹得满城风雨,除了雪,人人都知道。一个公开的秘密,只留当事人雪蒙在鼓里。最后人们得出一个较为合理的结论:钱呗,还有啥!

      苏老三也不辩解,他只是惊叹造物弄人,原来女人可以完全地不一样!在雪之前,苏老三也有过别的女人,低年级的小妹妹,最后那会儿,那女生一直哭一直哭,哭得他都心烦意乱,最后他自个儿穿了衣服,气咻咻地拉上门走了。记忆中,他似乎从来没有生过那么大的气,也不知是生谁的气,气得快要暴炸了一般。

      又有个医学院的女生,两人非常亲密,只差最后一步时,那女孩子在他耳边说:“记住这个晚上,我要你在很多年后想起时还记得,就是在这样一个晚上,我嫁给了你。无论我们什么时候结婚,我们的结婚纪念日,只有今天。”苏老三一听,脑子里如响了个闷雷,一下子清醒了。他想到了雪,他要娶的,只有雪。想到要和眼前这个女孩子结婚,他那冲动的劲儿,一下子全没了。于是一声不响地离开,之后也没有任何解释,害得人家女孩子差点儿跳楼。

      雪和苏老三结婚的时候,还是个女儿身。苏老三也才知道女人,原来是这个样子的。当然,除了一直哭的小师妹和说嫁给她的医学院女生,苏老三还有过一次经历。不过那一次,喝醉了酒,等醒过来慢慢回想,却是越想越糊涂,似乎是这样,又仿佛是那样,最后就成了雪给他的那个样子。

      羞涩,安静,羸弱,带一丝怯意,把女性的柔美演绎得如婉约词般细腻生动而又韵味无穷,这就是雪,艺术学院戏曲系校花,能翘着兰花指把“天上掉下个林妹妹”随口就唱得字正腔圆,让苏老三一度赞叹的爱妻。

   
      金姨却是完全的不一样。

      男人久不见莲花,开始觉得牡丹美。呵呵,大菜花也美。按苏老三后来更为直白的说法,是“饿肚子的时候吃什么都香”。

      泼辣的金姨,肉嘟嘟大面包似的金姨,一根肠子通到底的金姨,哈哈大笑时全身肌肉都跟着晃动的金姨。当汗津津的苏老三把头深深地埋在她怀里,呼吸着她同样淌着汗的肉香,就觉得,厚实柔软的金姨,才是他一直要找的,那个醉生梦死的消魂去处;也才深深地感到,原来,女人可以完全的不一样。

      原来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有时候,女人的容貌才学,是那么不重要,那么一钱不值。别人看到的听到的,都是假的,只有自己的感受才是最真实的。

      他们说他爱她的钱,他们说她给她提鞋都不配,哼哼,他们谁懂了,谁懂了!苏老三抱住金姨他两只大手都抱不完的硕大胸部,压着金姨海绵垫子似的厚实柔软的身体,嘴里就不由吐出三个字:女人床。女人是床,女人天生就是一张床。从这一点来说,金姨,才是男人最完美的床,最消魂的梦乡。

      和雪不一样的还有,雪是在你一再地口渴之后,才给你一滴水喝。渴时一滴如甘露,这就是雪给苏老三的,永远处于一种渴求状态。金姨却不,她只是紧紧抱住你,告诉你她有多么需要你,在她面前,苏老三第一次深深感到,自己才是真正的主人。他在金姨那里,找到了从未有过的满足。

      再有,雪对于整个世界,都是带点不屑态度的。对苏老三也一样,她举手投足之间的高雅与从容,都让苏老三感到有点自卑。虽然自卑感来得很淡甚至不易察觉,却无时无刻不在无形中挫伤着一个男人的自尊。金姨却不一样,金姨完全地拜倒在艺术家脚下,对苏老三崇拜得一塌糊涂。在金姨眼里,苏老三无疑是至高无上的王,他的虚荣心和自尊心得到从未有过的满足!

      金姨给苏老三的乐趣还在于,苏老三总是一眼就看透金姨想要什么,心里打的什么主意,就连她偶尔的小阴谋,在苏老三眼里都是不用思考一眼就能看穿,如同三岁孩子的游戏。这和雪不一样,苏老三总是猜不透她想什么,不知怎地就又冷冷的了,也不知哪里得罪了她。再搞不好,雪就带着孩子请长假回老家去了,留下他孤家寡人一个,好不烦恼。

   
      当雪再次带着孩子回老家,苏老三早已习惯这种冷战局面。他甚至失去了劝解和询问的心。理她呢,过阵子就好了。再有,这样他找金姨就更方便了。他甚至把金姨带回了他和雪一手安置的家,单位周转房。

      那是一个初冬的早晨,大约是周二的样子,当苏老三与金姨一夜缠绵之后,清晨睡过了头,日照三竿了才在酣畅的梦境中非常舒服地醒过来。在金姨母牛般温暖厚实的怀里睁开眼睛的苏老三,再一次体会到女人床的温暖实在。有那么一刻,他甚至感动得眼眶有点潮湿。感谢上苍,让他有幸遇到金姨,让他知道女人的温暖和安慰,对于一个落魄艺术家来说,这是怎样最后最为绝对的温暖和安慰!

      苏老三的周转房在楼上,对面一楼则是单位办公室。两人起床的时候,发现楼下办公室上班的人,一人一条凳子地在小院里晒太阳。

      这可怎么出去?正当苏老三和金姨懊恼的时候,仿佛听了谁的命令似地,底下晒太阳的人,突然都消失了。回办公室了?上街了?不管它,这是绝好的机会了。苏老三和金姨对视一眼,迅速下楼。

      到得楼下,两人目瞪口呆。原来那些消失了的同事,一个个突然幽灵般出现在院子里,一个个手背手,手抱手地,装作没事人的样子,只拿眼看天或看墙壁。苏老三气得直咬牙,挨千刀的,挨千刀的!!

      金姨却哈哈地笑:“早啊,大家早!今天大家都别弄饭啊,我做东请客,大家尽管吃,尽管喝,吃得肚子不圆不算,喝得不趴下不算!”

      金姨说着踩着小城第一响的高跟鞋,扭着大屁股,大步离开了小院。

      苏老三脱下一只鞋,把桌子拍打得震天响:“杂种!都是些杂种!!”

      那一帮同事却暴笑开来,笑得前俯后仰,笑得蹲下去直揉肚子。

    
      苏老三的麻烦来了。

      进入冬天不久,金姨从省城给苏老三带回来纯毛料的名牌西装,还有油亮油亮的火箭式皮鞋。对了,还有一条鸡血红的领带。金姨说:“人靠衣妆马靠鞍,快穿上吧,这才像个艺术家的样子!”

      第二天,苏老三就整整齐齐地穿着笔挺的西装和崭新的皮鞋,系上鸡血红的领带上班了。苏老三很高兴,夸张一点说,还有点得意。金姨真是太好了,他甚至想找个人聊聊金姨,找个人分享他的爱情,见证金姨对他的一片痴心。

      那个人就是田桦,苏老三忍不住和田桦前前后后地说起了金姨——其实他不说田桦也知道,很多人都知道。小城太小,任何秘密在小城都算不上秘密,不出三天,必定已经满城风雨了。秘密传播的速度,甚至比事情本身发展的速度还要快。

      离开田桦,苏老三穿着他的新衣服从这间办公室到那间办公室,接着和这个人聊聊,那个人倪倪,还装模作样地不时拍拍衣服上的灰,拉拉本来就很平整的衣角。走到大街上的时候,他还两次踢了个小石头玩,就像很多年前放学路上踢个石头玩一样。

      晚上,确切地说,是天快要黑的时候。苏老三还没有换下他那身新衣服,派出所的人就来了,很不客气地请他跟着到所里一趟。这有什么,去就去呗,苏老三也不放在心上,想也没想就跟着去了。

      去了,才知道是当成重点嫌疑对象给叫进去的,是去接受审讯的!

      ——头天晚上,小城唯一一家相馆的门被撬,很多东西被偷走了。相馆老板一口咬定就是苏老三干的,否则靠他那点工资,不吃不喝三个月,也买不起那样周正的西装,那样阔气的皮鞋,那样鸡血红的领带。

      审讯从晚上七点到十点,审苏老三的两个警察感觉越来越审不下去,那个艺术家一直在给他俩讲一个落魄艺术家的故事,分析一副对联。

      那副对联是艺术家自己写的,很多年了,春节的时候都要重写一遍,贴到自家房门上——

      时缺数斤粮仍是一条好汉

      常读几卷书永世不做小人

      “你们说,有这样高操人格的人,是做那些鸡鸣狗盗事情的人吗?你们拿出纸笔来我给你们写这副对联,能写这样周正的字的人,是你们想象中的小人吗?你们尽管关,尽管审,还有没有问题啊?继续审继续问啊?”苏老三瞪着两只大大的发红的眼睛说。

      后来,是田桦及时赶到,为苏老三作证,苏老三才得以无事释放。然而关了也就关了,白关。

      田桦的话说得很管用,也很有分寸。他说:“金姨和苏老三是什么关系我不知道,但金姨送给他一套西装、一双皮鞋和一条领带,我是知道的,就是他身上穿的这一身。”

   
      金姨要嫁给苏老三了。

      晚上十二点,在金姨的双人床上,金姨懒洋洋地靠着苏老三的肩膀,苏老三舒适地抽着烟。金姨突然说:“这床有些日子了,好是好,只是和现在新出的比,就算不上好了。我看好了一套红木家具,那床是欧式的,那豪华气派,一看就知道是钱堆出来的。等你有空的时候也去看看,看好了就买下搬回来!”

      金姨自顾自地接着说:“看着今年年底,我们就把事情办了吧?我这儿可是什么都齐全了,等你一离婚,我们就结婚。你尽快去办,钱不是问题,她要多少钱我都给!”

      苏老三那口烟,硬是没有顺畅地通过他不知有多少烟从里面进进出出几十万次的呼吸系统。头一次,苏老三给烟呛着了。那烟呛得真是厉害,胸口一堵,接着咳嗽,那一咳就咽住了,接着鼻子里辣辣的,仿佛进了水一般,眼泪也就随之涌出来。

      金姨忙给他又是捶背又是抹眼泪。

      那一刻,苏老三才发现,金姨就是金姨,俗不可耐的金姨。真是给雪提鞋都不配。金姨肉嘟嘟的手,布着些血丝的混浊眼睛,浮肿着似的胖脸,多肉的脖子上充满暴发户味道粗粗的金黄色项链,奶牛般不可思议的巨大胸部,还有她眼皮上乌黑的胎记和嘴唇上有些残的鸡血红……

      恶心在完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瞬间到来。

      苏老三迅速地穿衣服,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了金姨充满各种花蜜浓香的房间,以及金姨满是惊愕的眼睛和大大张着的嘴巴。

      苏老三的麻烦大了。当金姨又一次在半路上拦住苏老三,以一堵小墙似的身体和稳如泰山的姿势,那猪蹄似的高跟鞋和插在腰间的右手,无不以一种蛮横的气势向苏老三示威。

      苏老三第一次感到头大。苏老三把金姨拉到一个僻静的角落,说:“别,这样不好!”

      金姨说:“为什么不早告诉我知道,我们的爱情没有结局?”

      苏老三想了想,硬着头皮说:“来生吧,等我一世,来生我一定娶你。”

      金姨突然地就安静了。那骂都骂得死人的架式一下子全没了。艺术家就是艺术家,让准备骂街的金姨,一下子心就软了。

      泪眼婆娑的金姨于是深情地看着苏老三,良久,然后决然地离去。

      之后金姨也曾和人说起她今生唯一的爱情,她说:“人世间最大的痛苦,莫过于两个深深相爱的人,不能相守到白头。”

      说到最后,金姨就哈哈大笑,非常洒脱的样子,说:“不过没有关系,我不像那些个俗人。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拥有过,就行了!”

      于是大家当着金姨的面,都说金姨真潇洒!

     
      遭遇过金姨的苏老三,安静地过了些日子。有好长一段时间,小城里不再有他这样那样的风流韵事传出,直到他三十六岁,遇到小猫。

      三十六岁的时候,苏老三身上发生了两件很重要的事情。一是他的一幅油画荣获国家级大奖,一是他遇到小猫。

      前者曾一度让他有成就感,心想从此一举成名,谁还敢再小瞧他!然而那种成就感很快就消失不见,相反,有几天,他无比沮丧。因为那个大奖,只领到一千元奖金,还有一本看上去很精美的证书。一千元,在二零零二年的小城,已经算不得什么。只能买一套差不多能穿的西装,牌打得稍大一点的话,一个下午的输赢而已。当时,兰花市场经过几次起落,有些人亏得剩一张皮,但也有一些人,一夜暴富,几百万上千万不在话下。

      至于那本精美证书,也解决不了苏老三的职称问题。苏老三的职称一直上不去,屡屡地得不到解决落实,问题的关键他自然是知道的,但是他只有咬牙切齿的份,再无办法。很多年了,没有一任单位领导看苏老三顺眼,就像苏老三看任何一任领导都不顺眼一样。

      当苏老三拿着国家级的获奖证书,说在职称上要求破格的时候,局长笑呵呵地说:“行啊,根据相关规定,这倒是可以破格的。不过呢,这两年没名额啊,我们单位中职的编制早就满了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就算你通过人事部门的审核破格评到中职了,也是高评低聘,又加不到工资,麻烦它干嘛!小苏啊,你的心情我很理解,但也要充分考虑我们的现实情况对不对?嗯,我会向人事部门争取名额的,啊?”

      苏老三一言不发地离开局长办公室。事后,他不止一次咬牙切齿地和朋友说:“杂种!等他退休的时候,看我不用蓝底白字写大幅的标语,欢送他!”

      后者,也就是遇到小猫这件事,在苏老三身上就更严重了。它让苏老三突然发现,他过去的三十六年算是白活了。

      无比沮丧的苏老三遇到小猫,严重发现,他过去的三十六年白活了!

   
      苏老三和小猫的相遇纯属偶然。

      二零零二年,歌楼,酒吧,鸡,在小城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卡拉OK啊,包厢啊,说起这些,总会引出暧昧的笑声,刺激着一些男人的神经,让他们的血流加速,掌心发烫。

      就是在一次很普通的卡拉OK中,苏老三遇到小猫。当时是一次接待,苏老三作为可有可无的小职员陪同。吃罢晚饭,紧接着在山庄的歌厅唱歌。

      那个山庄在公路旁边,饭菜做得不怎么样,却有一个大大的歌舞厅,更有两大排长长的小房子。房子前面,拉着一根二十多米长的皮线。平时从公路看下去,只见上面挂满大张大张红的绿的花的床单和被套,还有各种各样女人的衣服,睡衣,胸衣,内裤,像无数面大大小小的彩旗,随风而舞。女人看过去的时候,是略显鄙夷的眼神;男人就不一样,那些隐诲的想法,只有每一个从车窗望出去的男人自己,才最清楚。

      十多个人,老板就叫出十多个小姐陪着。几乎是很随机的,大家随便谦让两句,笑呵呵地,心照不宣地,让那些女孩子坐在自己身边。开始的时候,还有些拘紧,几曲歌下去,几杯酒下去,哥哥长妹妹短热辣辣地叫开来,坐腿上的坐腿上,搂住腰的搂住腰,醉眼朦胧中,一对对一双双,互相簇拥着走进小房子,成就了好事情。

      小猫拥着苏老三走向小房子的时候,除了惊诧小姑娘肆无忌弹的眼神,苏老三并没有太多特别的感受。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这很平常。他甚至没有多看小猫一眼,也懒得问她的名字,难说以后在哪里碰到,还像陌生人一样认不出来也很正常。

      小猫个子不高,长长的碎发有点乱。瓜子脸,桃花眼,水蛇腰,穿一件黑色小晚礼服,露着光洁的腿。黑色小礼服衬托出她曲线突显的身材,还有就是腿的细腻白嫩。而裙摆和胸口星星点点的装饰则在沉重中显出华丽来。

      在那些花枝招展的女孩子中间,新来的小猫不是一眼看上去最惹眼的一个,却是最安静的一个。小猫很少说话,也不唱歌。仔细看时,就会发现,她涂着层层浮华眼影下面的眼睛,略显慵懒疲惫,却很亮很亮。

      小猫不轻易看人,等她突然看人的时候,必定盯着人的眼睛看,一直看到你的心里去。小猫平时漫不经心的态度和她突然专注而尖锐的眼神形成鲜明对比,加上她又大又亮的眼睛,那种突然逼视的感觉,类似于猫科动物夜间捕获猎物时的警觉与税利——小猫也因此而得名。

      小猫仰面望着苏老三说:“你要在这里住吧?”

      苏老三嘿嘿地笑着点头,奇怪这女孩子怎么突然会有如此大胆的眼神和直截了当的问话。

      小猫又说:“那我们回房睡觉去,这里太吵了,我不喜欢。”

      苏老三笑眯眯地看了看小猫,就随了她走向小屋。

   
      亲吻是从耳朵开始的。

      这在苏老三,真是闻所未闻。当小猫轻轻咬住他的耳朵,把像芯子似的舌头湿漉漉地缓缓向里面探入,苏老三的血液几乎在瞬间就沸腾了。心和大脑在同一时间轰一声急速膨胀,有那么一会儿,他甚至觉得彻底迷失了自己,不知身在何处。

      接下来苏老三完全处于一种混沌状态,甚至不知道手该放哪里。他十多年的经验在小猫面前,简直就像站在教授面前的小学生。混沌中,他只想抓住那只在他身上抚慰的手,让它永远在身上停留。

      小猫的像缎子般光滑的手,像水一样柔若无骨的手。时轻时重,若即若离的抚摸,当他想要抓住它的时候,它偏偏就只是轻轻地撩拨你一下,当他不想理会它由它去的时候,它却一狠心在某个地方深深划一下,很长很长的峰利指甲,在皮肤上划过,疼痛瞬间划过神经,来得快也去得快,然而随之就又变成轻轻的抚慰了,很温柔很温柔。

      苏老三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喜不喜欢?”

      “喜欢。”

      “好不好?”

      “好。”

      “想不想要啊?”

      “想。”

      “你身上带多少钱?”

      “不知道。”

      “带多少都是我的。”

      “好。”

      “手机也是我的。”

      “嗯。”

      “香烟也是。”

      “嗯。”

      “内裤,内裤也得留下。”

      “嗯。”

      苏老三觉得,那一刻,即使要的是他的命,即便从此就死了,他也毫不犹豫就答应了。小猫真不人,她整个人都没有哪里是骨头,都是软的,像水,对,是可以任意折叠,能以任何一种形状表现出来的水。她像丝绵被一样贴身,像蛇一样灵动和妖媚。当苏老三以一种从未有过的方式进入,那种完全覆盖的感觉,填得很满很满的感觉,让他真切地感受到从未有过的满足,还有就是征服的快感。

      有那么一刹那,苏老三觉得一切都不存在了。一个男人,还有一个女人,除此,就再没有什么了。包括世界,社会,人生,时间云云,什么都不存在。只有小猫,简直不是人的小猫。

      那一刻,苏老三在感觉里瞬间死亡。是完全地死掉了。甚至还没有感觉到死就已经死得很透彻了。
   
      第二天,苏老三两手空空地离开。等他想抽只烟的时候,发现烟没了。还有手机,手机也没了,只剩一张薄薄的号码卡。小猫把卡还给了他。小猫把卡从手机里拆下来的动作,无比熟练。

      苏老三大笑。笑自己裤子也没了,当然,是内裤么,没有人知道。苏老三也不介意,在很多年后,甚至还和人笑说过这件事——否则也就没有小说里这一笔了。这是细节,细节从来都是虚构不来的。

      苏老三那个早上的笑,还有一层意思,很带些感慨,感慨自己白白活了三十六年。金姨算什么,一包肥肉;静算什么,想象得出来,一把干骨头。还有雪,简直就是整个儿不开窍……可怜自己三十六岁了,才第一次知道,什么是女人。

      苏老三开始想念。

      确切地说,他的想念早就开始了,在小猫说不要再来找她的时候,就开始了。

      临别,小猫不像过去苏老三熟悉的状况,留电话号码,交待下次再来之类。小猫说:“不要想我,不要爱上我,不要再来找我。”

      小猫倚着门笑笑地说:“我是这个社会霉烂土壤里生长出来的毒蘑菇,无比鲜艳地在养料充足的霉烂里一夜长成。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每一个挨近我的人,那种类似于中毒的症状,其实就是真正的中毒,而不是类似于。”

      苏老三发现,小猫的笑很迷人。眼角轻轻飞扬,目光不是那么锐利,而是很随意温和,牙细小而洁白。小猫倚着门笑的时候,微微向左偏着头,一些头发滑下来,遮住右边脸颊。小猫说自己是毒蘑菇时的表情,也是淡淡的,仿佛说的是别人,又仿佛在说自己是洁净的百和花,或者温柔的小白兔。

      等苏三想说点什么的时候,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在等着小猫说下去。小猫却没有再说下去,而是轻轻掩上门,把那一张甚至笑得很纯真的脸隔在门背后。

      苏老三敲门。他都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只是想都没想就上前敲门。

      小猫在里面说:“你走吧,我要睡觉了。”

      像是换了个人似的,陌生的声音。苏老三呆了呆,这才空着双手,空着一点心思,喝醉了酒一般,轻飘飘地走向回家的路。

      山庄离家,有一段不算近的路,二十公里。苏老三意识到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没有车费回家。他下意识地想掏手机打电话,叫朋友来接他。那一掏,就又笑了。

      那就走回去吧。太阳升起来了,两旁的树绿油油的,空气里流淌着植物的馨香和泥土的味道。苏老三心情为之一振。他已经好多年,没有独自行走在充满植物和泥土芬芳的路上。

      一路上,他想了很多关于小猫的点点滴滴。意外地发现,小猫有很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意外地发现,小猫很美。不是看上去很美的那种表面上的漂亮,而是包括她的微微偏着头的笑,她的裙角细小的蕾丝花边,她的轻轻滑落下来的发丝,甚至她胸衣上绣着的小花的颜色和指甲上描着的图案的精致程度,都让人觉得无比新鲜和迷恋。还有,她把修长的手指随意往脖子里一搭,带点慵懒地往手上一靠的姿势,也显得无比迷人和富于女人味。

      苏老三正回想着关于小猫的一些细节,一张手扶式拖拉机朝他停了下来,却是他的一个学生,前些年念初中的时候,和他学过几个月的画,现在开辆后驱动,这一天正拉了满满一车红砖进城。

      苏老三二话没说,上了学生的后驱动。他这些年可长胖了,和上树剥树皮烧火取暖那时候相比,还真是两回事。要走完这二十多里路,是一件很不现实的事情。

      这样,两手空空的苏老三,很吃力地爬到那车红砖上面,高高地坐着进城。本来他应该和学生做到驾驶室的,偏巧驾驶室里放了一架捎进城修理的电视机,只好如此了。

      那天早上,高高架在红砖上进城的苏老三,非常惹眼。不过大家看看一笑也就罢了,他们说:“老三者,疯子也,不足为奇。”

   
      苏老三和小猫的第二次见面颇富于传奇色彩。

      小猫是被苏老三的一幅画迷住了。油画,一个穿着白色衣裙的女孩子,枕着一个白色的小枕头,仰卧在深蓝色的水面。水面无边无际,是一片黑夜里的海,海和天连在一起,天上缀着宝石般璀璨的星星。

      女孩子露出白皙修长的脖子和光洁的手臂,水草般的长发恣意地飘浮在水面,类似于某种生活在海底叫不出名的水母。那种感觉,是艳丽和惊恐交织在一起,有些美,又带些惊惧,说不清。因为不解,含着些神秘和恐慌。

      女孩子的衣裙宽松而舒适,身体的曲线在松垮垮的衣裙里,任人想象。其实那衣裙画得并不是随意的宽松,而是随意中有关键的笔画在勾勒,着墨不多,然而身体玲珑甚至诱人的曲线,却尽在画中了。

      最意想不到的是女孩子的脚,不是脚,而是一条金灿灿的黄中透出些红光的鱼尾。鲜活的鱼尾,仿佛那轻捷有力地一摆,就能游入深海,瞬间消失不见。

      那画里的女孩子不是别人,正是小猫。

      苏老三用将近一百天的时间画好画,精心装裱好了,并不直接拿给小猫,而是通过邮寄,把那一卷据苏老三自己说是“日夜想念”的心情,通过陌生的邮差,递到小猫手里。

      小猫来到小城后,或者说小猫成为小猫后,第一次从邮差手里收到东西。小猫拆开,看了看画,很快收了起来。看不出小猫什么表情,只是在天黑的时候,她拨通了苏老三在邮包右下角留下的电话号码。

      苏老三接到小猫的电话,他从画那幅油画就开始等待的电话,他知道自己成功了。这个女孩子是真正爱上自己了。死心踏地,一无反顾地。这让苏老三在事业上屡屡失意,生活中屡遭挫败感的心,无比得意。谁说艺术不值钱?即便是最落魄艺人最落魄的作品,在充满商业味道和媚俗的时代,仍然可以熠熠生辉,在懂得它的人面前。

      苏老三和小猫在山庄门口,见面的第一时间,旁若无人地拥抱。很紧很用力的拥抱,要把彼此扯到怀里,互相深深地嵌入的拥抱。

      苏老三说:“你不是猫,你本来是鱼,美丽而无辜的鱼。看到你像猫科动物狩猎时一样,锋利而充满野性的眼神,我的心都疼碎了。我只想看到你鱼一样温和的,淡淡的眼神。”

      小猫眼中似有感动,然而那感动转瞬即逝,只在眼里闪了闪,便没了踪影。小猫笑:“你不是我,怎会知道我本来是鱼,而不是猫?”

      苏老三的煽情在小猫戏虐的口吻中略显失调。苏老三苦着脸说:“我是认真的。我要让你变回原来的样子,成为自由自在的鱼,我要做那片静静的宽阔的海,让你安静地躺在里面,仰望满天星斗!”

      小猫笑得弯下腰:“没想到你这么土,你是我所见到的,最土最土,土得掉牙,土得直冒渣子的男人。”

      苏老三这回真是生气了。

      小猫乐了,小猫眯着眼笑着说:“我教你,你应该这样回答‘你也不是我,怎会知道,我不知道你本来是鱼,而不是猫?’这也不是我教的,庄子他老人家过去就是这样和人说的。”

      小猫一乐,苏老三也就随之乐了。

   
      小猫在成为小猫之前,的确是鱼。

      在小猫是鱼的日子里,她日夜守候的,是那个英俊的王子。尽管他们的故事会很曲折,但会像所有童话的结尾一样:从此,公主和他心爱的王子过上幸福的生活。她一直以为。

      每一个女人,都是自己的公主。直到有一天,曾经在梦中无数次地出现过的王子,在和她走过一段又一段曲折的路后,终于带着她,离开,然后,开始全新的幸福生活。

      小猫的王子是世界上最英俊的王子。当她的王子带着她,准备开始一种全新的幸福生活,走向所有童话故事中那个美丽的结局时,不一样的是,那不是结局。在现实生活中,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更确切地说,那仅仅只是一个开始,一个很不幸的开始。

      那是一个普通人家的普通婚宴,简单却处处透着喜气和祝福的婚宴。婚宴正在进行时,新郎对新娘子说,他们的婚礼还有一样最重要的东西没有到,他要亲自去给她拿来。

      “知道吗?是玫瑰。九十九朵。早就订好了,就在楼下,我去给你拿来。”新郎说。

      新娘子笑了,她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新娘子上饭店顶楼,她要看着他在楼下手捧玫瑰的样子,她要把那个画面永远珍藏在内心深处。

      在顶楼,她看到了有生以来最为惊人的一幕:她的新郎和她最要好的朋友,紧紧拥抱。

      她最要好的朋友说:呆会儿你拿着我备好的玫瑰给她,就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她最要好的朋友说:你能在这个时候来,不枉我爱你一场。我们一起看着时间,我要我们共同体会这一分钟的拥抱,有多长。

      新娘子轻轻飘飘地下楼,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不知道自己面对的,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场面。很多年后,她还清晰地记得,那个晚上的真实感受——忍不住发抖,冷吗?不对,怕吗?也不是。她只是忍不住瑟瑟发抖。她把双手交叉在胸前,紧紧抓住自己的手臂,还是控制不了全身的颤动。

      这时,新郎拿着一大捧盛开的玫瑰,笑笑地走到她的面前。在婚宴的某个角落,她最要好的朋友,若无其事地朝他们的方向张望。那目光里隐藏的悲怆和愤恨交织,她一下子就完全读懂了。仿佛那些悲怆和愤恨不是隐藏在目光里,而是一丝不挂地摆在桌面上。

      新娘子接过玫瑰花,九十九朵。娇艳欲滴的玫瑰,芳香四溢的玫瑰,完美无缺的玫瑰。

      真好。新娘子把花捧到面前嗅了嗅,以一种痴迷的表情。然后,不知怎地,那样一松手,那些漂亮的玫瑰,轻飘飘散落一地。

      接着,人们吃惊地看到,新娘子踩着那些花儿,风一样离开了。以风一样的速度,走出正在进行的婚宴,下楼梯,走出饭店,然后在街上疾走如飞。

      不知道走多少路了,那个新娘子,几乎在一夜之间,就走成了小猫。那个蜕变的过程,来得很快又很漫长,但是并不怎么痛。小猫从来都不知道,原来自己可以走那么快。走得很快很快的时候,脚心略略发烫,指尖微微发麻,身体变得很没有份量。那一身轻飘飘的婚纱,更让她感觉,再快一些速度,就可以羽化而登仙。

      小猫就是这样成为小猫的。在后来的很多年,在人们的记忆里,小猫就是小猫,天生的小猫,而不是那个多年前等待着王子到来的公主,一个小有名气的实验中学中文教师。

   
      小猫要赞助苏老三办画展了。小猫不仅把手机还给苏老三,还要帮助苏老三办一次像样的画展。

      那是在春节的时候,小猫拿两千块钱,赞助苏老三在小城文化馆举办“迎新春作品展”。这也是苏老三在小城的第一次个人作品展。可以说,作品展非常成功,州里一位领导的到来,更是让画展蓬荜生辉。

      画展引来很多人驻足观看。他们说:行啊,苏老三就是苏老三,这画一装裱,这么一挂,比那些大师的画,也差不了多少!

      他们拍拍苏老三的肩膀说:苏老三啊,画展拆下来的时候,给我两幅挂挂啊!

      苏老三站在他的画展前,成就感和落没感同时写在脸上。

      充满成就感和落没感的苏老三,在完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迎来了州上来视察旅游业发展状况的一位领导。在一些领导的陪同下,他在视察文化馆建设的时候,顺便走进展厅,不带任何表情地扫了一眼画展,然后,径直走向那幅名为《小猫》的画,就是之前彻底让小猫折服的那幅。

      “这幅不错。”他说。

      “小猫?名字可有点不通。”他又说。

      苏老三说:“因为画里的女孩子,名叫小猫。”

      一旁陪着的局长瞪了苏老三一眼,说:“这名字就是不通,我看还不如《美人鱼》好。”

      见无人回应,局长打了个哈哈,说:“我们这个艺术家啊,就是有点怪,经常弄些让人摸不着头脑的东西出来,他们自己说:‘普通人能懂的,那不叫艺术!’”

      那位领导说:“我看这幅叫《乱》,怎么样?”

      苏老三微微张着口,呆子般不知要说什么。

      局长忙说:“好!就叫《乱》,你看多贴切!下去改了啊!”

      领导动了动身子,看那身子转动的方向以及根据贯性判断,大家知道是画展视察结束了。临走,他拍拍苏老三的肩说,说:“不错,小伙子不错!”

      局长在后面要苏老三把《小猫》包了送给那位领导。苏老三很坚决地说:“其它任选一幅给他,这幅不行。谁要都不行。”

      局长一下子火了:“你个不识抬举的苏老三!你给我再好好考虑考虑!”

      苏老三觉得没什么好考虑的,就那样一个结果,再考虑一百天也一样。直到下午,他接到另外一个消息:那位领导给州文化局打了个电话,要把他的画展移到州群艺馆展出一个星期。

      苏老三想了想,就让局长把《小猫》带走了。

   
      苏老三和小猫的故事,结束在那个晚上。

      晚上十一点,还是那个山庄,当一大排女孩子站出来的时候,那位领导一眼就看中了小猫。

      沉浸在画展成功喜悦里的小猫,脸对着领导,一双眼睛,却溜溜地向着苏老三。小猫指了指苏老三说:我要和他在一起。

      苏老三微微愣了愣,哈哈大笑,平生第一次,违心地说了一句让他后悔一辈子的话。他说:这个世界上,只有先生有选择的权利,小姐是没有选择的权利的。

      苏老三顺手拍了小猫的肩,哈哈笑着说:知道了吧?小妹妹!我这话你可得记住啊!

      小猫的笑在脸上僵住,那个本来带些娇媚的,只在那一刻苏老三面前才有的表情,突然破碎,撕裂,然后纷纷从脸上掉下。

      “那一刻,我的心都碎了!”在那以后,当苏老三向朋友们说起那个晚上的事情,都要捂住胸口,仿佛那一晚碎掉的心,在后来无数次说起的时候,仍会很痛。

      而小猫,就是从那个晚上起,在小城消失的。

      后来听一个收购旧手机的店主说:有个长头发的女孩子,带来整整一箱很不错的旧手机,将近五百个,按均价两百地卖给他,九万多,零头去了,九万块钱,要现金。他看那手机都挺好的,可以大赚一笔,但怕来历不明,不敢要。

      女孩子说:你不敢要,可有人敢要,你别后悔。

      他想了想,再看看那些手机,确实非常好,随便一个都可以卖个五六百的,就壮着胆子倒下了。好在十多万赚到了,也没有人来找过他的麻烦。

      过了不久,又听捡垃圾的人说,在农贸市场西门口的垃圾场,丢着一只崭新的黑木箱子,上面有锁。在王老太太很多年的捡垃圾史上,这是从未遇到过的事。很多天了,那只黑木箱子还在,几个收垃圾的人遇到一起,带些好奇地,敲开那把小铜锁,意外地发现,那竟是一箱男人的内裤。五颜六色的,很脏很脏的,发霉的一箱东西。

      “作孽啊!”王老太太摇头说。那表情,写满的是她捡垃圾以来,看到最让人不堪的垃圾时的恶心。

      而苏老三的个人画展,也没有移到州群艺馆去。是他自己放弃了。就算移到群艺馆去,又能怎样?离成功还太远太远。也就是说他还得继续付出。他已经把小猫和自己的良心一起卖掉了,下一步,会卖什么呢?他想象不出来,只是感觉就算倾尽所有,也不能成功,最后只会得不偿失。

      也就是在那一年,苏老三终于明白一个道理:他这一生,注定就是这个样子。他再也成功不了。他的艺术之路,失败是注定的。

      他不知道这该归结于这个时代,归结于自己的努力程度,还是归结于自己的才华。他只知道这样一个事实:他的画,永远不能成为画册,几万册,几百万册地让人争相购买。他的画就只是一张纸,多画两张都显得浪费。一张画就算赝品都上万元对于他来说,永远只是一个传说。在越来越商业化和贯用炒作伎俩的时代,靠他的这点才气,想要功成名就,只能是一个笑话。还不如把买画纸的钱和那些精力,用来买香烟抽掉,买好酒喝掉,再或者,找小姐给小费花掉。

      “何况,有时我懒,有时我忙,有时我忘,有时我累。”苏老三呵呵笑着对自己说:“真是像绝了一堆牛屎,一堆牛屎!”

      那堆牛屎所指的对象,也许是苏老三自己,也许是这个时代的某些东西,也许是某些人,也许又什么都不是,或者全都是。这个,连苏老三自己都不是很确定,他只是每每忍不住说:“真是像绝了一堆牛屎,一堆牛屎!”

   
      在苏老三后来的生活中,再没遇到过像小猫一样让他刻骨铭心,失去时犹如撕心裂肺般疼痛的女子,却也从未间断过让他心动,却叫不出名的女子。比如,无名氏。

      无名氏是苏老三快四十岁的时候最难忘的女子,姓名无考。

      将近四十的苏老三比起年轻的时候,更黑且胖了。眼皮浮肿,长时间不修理的头发,油腻腻的。那些日子,他的两个奇怪理论,其赤裸裸的程度,让人忍不住皱眉,大有不堪入耳之惑。

      他说:女人那东西,长在膝盖上就好了,多方便啊!又说:性交的时候,最好是在女人月经期间,那种血花四溅的感觉……

      而那美女是永远看不够的,二十多年了不但越看越看不够,而且对美女的敏感程度,更甚。方圆二十米内,无论哪个方向哪个角落有美女,必定逃不脱苏老三的一双色眼。

      很突然地,苏老三的目光就直了。微张着嘴,过会儿还要啧吧两下。那个馋样儿,都要淌口水了。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苏老三骑着摩托车经过一个水边的村子。村子很小,一湾清水打村心里缓缓流过。苏老三经过的时候,有个少妇蹲在水边洗衣服。白里透红的脸,弯弯的柳叶眉,水汪汪的一双眼睛,粉嫩粉嫩的小嘴……

      苏老三只顾看人,摩托车龙头直直地往墙角撞去,到发现了急刹车,右手手背早去了一块皮,血淋淋的,痛直往心里钻。

      “真是疑为天仙下凡,那白里透着红,红里渗着白的肤色,仿佛一筷子夹了,在醮水里醮一下,就可以生吃……”苏老三事后说起时,还馋得直淌口水。

      当别人问起后来时,苏老三的语气就无限遗恨了:“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再没有遇到过,那个村子里没有,街上也没有。这么一两年的,她怎么就不上一次街呢?”

      因该少妇名姓无考,苏老三称之为无名氏。酒喝得差不多的时候,苏老三时不时地还会朝着那个村子的方向,举一举酒杯,说两句胡话佐酒。

      严重的时候,苏老三还会嘿嘿笑个不停,露出两排又黑又黄,乱石似的大牙。

   
   
                    下

      一晃眼又过去了好多年。

      二零零七年到来的时候,小城已经很大很热闹了,面积扩大了不知多少倍。那些街道,宽了,长了,修葺一新了。门面上装着很多灯箱,等夜来了,就像很多只大大小小的眼睛,静静地望着小城的热闹和繁华,装点着小城人们忙碌或者休闲的心情。

      二零零七年到来的时候,小城第一次装上了红绿灯,同时正忙着过境铁路建设,忙着修建第一个火车站。兰花暴热的浪潮已经过去,手头有了钱就买地起房子讨小老婆的势头,也随着兰花温度的下降而渐渐收住脚。那没有收住脚的,也因为腰包渐瘪而只剩一个尾子。那尾子,也是苦苦撑着给人看的样子,没了底气,处处显出吃力来。

      二零零七年到来的时候,小城街道上商家的生意走过了最为底糜的时刻,从炒作兰花一夜暴富的梦中醒来的商家,又开始老老实实地做生意,而且不断地想出新花样来。每天都有新的铺子开张,每天都有铺子在门口写着转让字样。然而生意是越来越热闹了,那原来逢一四七赶街的传统,也彻底打破了,小城每天都是街天。

      二零零七到来的时候,起源于十八世纪德国的十字绣,一天天走近小城的内心。十字绣坊在小城一天天多起来,随处可见女孩子坐在铺子前,背着阳光,埋着头绣出一幅幅山水花鸟。

      二零零七年到来的时候,几乎在一夜之间,韩装就布满小城的时装店,街上身着韩装的女孩子,一律地显得时尚前卫和无比清纯;还有各种各样的烫发——小城同样没有错过烫发的潮流,陶瓷烫,数码烫,烟花烫。长的,短的,有风来过,那随风飞舞的卷发,让小城的女人一个个都显得风情万种,妖媚动人。

      春天的小城,明媚的阳光下,放目皆是浅绿色的轻烟,走近一看,原来是柳枝上抽着的嫩芽;秋天的小城迷漫着稻谷的香味,那是四周田野里金黄的稻谷,又一次到了丰收的时节;冬天寒冷的小城,路旁灿然绽放的樱花,让人的心情一下子就

      无比温暖了;夏天,法国梧桐肥厚的叶子密密实实地,一树一树翠绿的华盖,既是给行人凉意的绿阴,又是让人愉悦的风景。

      二零零七年,五十岁的田桦小孙子都会爷爷长爷爷短地哄人开心了,四十岁的苏老三总还有这样那样的故事不断演生出来,然而毕竟失去了新鲜感,渐渐地人们习以为常,不再更多地关注。

      人们的目光,投到了李小乐身上。

      李小乐是李永乐的小儿子。与田桦和苏老三不一样,李永乐没有更多的故事。李永乐年轻的时候,倒真喜欢过一个女学生,两人常写些朦胧诗互诉衷肠。李永乐还为女孩子起过一个笔名:月痕。然而是连手都没有牵过一下的那种,故事的结局,就是以不了了之而告终。

      李永乐娶的是另外一个女人,家里给早早订下亲事的小表妹。婚后不久,在第二个儿子,也就是李小乐两岁的时候,李永乐就带着老婆孩子,离开小城,离开田桦和苏老三,下海经商去了。

      三十年后,二十四岁的李小乐挣脱了父亲打拼大半辈子,辛辛苦苦一手为自己设计的生活,回到小城,来到三十年前父亲所在的单位,还和田桦和苏老三一个办公室——有时候人生真是奇妙,从起点出发,走出很远之后,又回到原来的地方。

   
      出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李小乐,是个秀秀气气的男孩子,分不清小麦和韭菜的区别,不知道大米是由谷子去了皮又经过筛子筛掉碎米小石头而才成为大米的男生。

      李小乐比较帅,皮肤细腻光洁,笑容里带着女孩子的羞涩,身上仿佛带着阳光的气息。无论走到哪里,哪怕是一个霉烂阴暗潮湿的背景,也会因为他的存在而充满阳光。

      二十二岁的李小乐,谈过两三次恋爱,结果,就是未果。似乎习惯了没有结果的恋爱给他带来的“切肤之痛”——这是李小乐惯用的一个词——又似乎仿佛只有这些痛的存在,才能让他显得深刻,才能把他衬托得更无辜,是这个混乱的世界欠了他,他的伤,很深很深。

      也许,骨子里,分手,才是李小乐所要的结果。他需要痛。那些认为他生活在福堆子里,从小衣食无忧,一帆风顺的人,才是最不了解,最不懂得他的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李小乐,太孤独了,没有真正的朋友,没有真正可以倾诉的人。他只是他自己,一个人,在充满喧嚣的世界里,人丛中,孤独地行走着。

      事实上,他的那两三次恋爱,没有结果,原因主要在李小乐。只要他多打一个电话,点一下头,给一句承诺,就可以有结果的。可是李小乐不。当初恋女友要他说“我爱你”三个字时,他就是说不出口。

      你爱我吗?她问。

      当然。

      真的吗?

      真的!

      那你告诉我啊。

      告诉你什么?

      你知道的。

      我不知道。

      笨蛋,说你爱我。女孩子咬了咬下嘴唇,说。

      说——你爱我?

      女孩子看着他,终于转身离去。而他,没有跟上去,尽管心里很痛,很想上去牵着她的手说我爱你。他说不出口。他自己都不知道障碍在哪里,总之就是说不出那三个字。

      后来,和那个女孩子,也曾相遇,也曾有过联系,但双方都不再提及关于爱情的话题,只是默默地坐会儿,说说天气,说着自己过得还好之类的话,喝着不加糖的咖啡,带一份略带苦涩的心情,分开,各自走在冷冷的晚风里,感受着身处热闹都市的孤独。

      李小乐和第二任女友分手的原因,是某天女友看到他和远道而来的表妹亲密地走在一起,他跑到对面小摊上给她买三色冰,拿关爱的眼神看她。当女友用询问的眼神看他的时候,他没有任何解释。之后两人的交往就很淡了。联系的次数越来越少,直到一年没有联系的时候,李小乐已经开始了他的第三次恋爱。

      当李小乐第三次恋爱也没有结果的时候,李小乐说自己这些年元气大伤,决定离开那个父亲一手为他打制出来的优越工作环境,离开曾经让他无数次伤心孤独地走在晚风里的都市,回到老家,那个多山的西南边陲小镇,也就是文中一直提及的小城。

   
      凉紫是李小乐在小城遇到的第一个让他动心的女孩子。原以为,平静安宁落后的小城,再找不到让他心仪女孩子时,凉紫走进了李小乐的生活。

      那是在一个岁末年初,很深的夜晚,李小乐无比孤独地在网上泡着。突然,一个长发飘飘的紫色头像在闪动,点开,是个妮称为凉紫的人发来一张笑脸。他向她问好,随意地聊着。

      李小乐:你是?

      凉紫:我们是谁先加谁的?

      李小乐:忘了。也许是我先加你的。

      凉紫:不对,是我先加你的。

      李小乐:哦。

      凉紫:我曾经长时间地看你在网上下棋。

      李小乐:那就这样吧,记得下次来的时候,拿个纸箱来,把所有的东西都带走,除了我——干嘛加这样的个人说明?

      凉紫:因为没有人能带走我。带走东西就好,带一个人走,在很多人的解释里,岂不是件很麻烦的事?

      李小乐:对了,印象中似乎并没有一个叫凉紫的人看我下棋。

      凉紫:呵呵,看你下棋的时候,我用的是另外一个QQ号。

      李小乐:有很多个号吗?

      凉紫:不多,两个。一个用来聊天,一个用来下棋。

      李小乐:晕,聊天和下棋不是可以同时进行的吗?

      凉紫:是啊。

      李小乐:那干嘛分开?

      凉紫:我就喜欢一个号专门下棋,一个号专门聊天。通常,我在下棋的时候不聊天,聊天的时候不下棋。

      李小乐:呵呵,真有意思。

      凉紫:是吗?

      李小乐:不如我们下棋?

      凉紫:你下不过我的。

      李小乐:小看我,不下怎么知道?

      凉紫:好,下了你就知道下不过我了。

      下棋的结果,李小乐输得一塌糊涂。

      第二天晚上,差不多那个时间,两人又在网上遇到了。这一次,他们没有下棋,而是一起看段位很低的人下棋,边看边哈哈大笑他们胡乱落子的正二八经模样。那两个人下得很认真,谁都不让谁,只是每一步棋都漏洞百出,每一步都让李小乐和凉紫笑得很开心。

    
      凉紫生活在离小城不远的一个旅游城市,管理着一个很大的网吧。李小乐在那个城市游玩的时候,带着闲散的心情,到了那个网吧。之前他们也曾在网上巧遇,很快乐地聊天。

      很冷的冬天,网吧里生着一盆红红的烫火,主机旁,一个女孩子静静地坐在电脑前,专心致志地打游戏。很凶猛的游戏,彼此斯杀得难分难舍。女孩子面不改色,眼神安静,仿佛在读一篇美文。右手不停地移动鼠标,游戏越打越激烈。

      李小乐留意到,女孩子很瘦,留着很长的烫发,一个镶着水钻的卡梳恰到好处地卡住下滑的发丝,留海很厚很整齐。女孩子的脸洁白细嫩,一双细长细长的眼睛,像藏着谜似的。

      女孩穿着细羊绒的暗红色连衣短裙,又或者说是件有着像短裙一样下摆的风衣,衣领是个很大的荷叶边,衬托出女孩子细白修长的脖子。

      李小乐:凉紫是你吗?

      凉紫看一眼李小乐:有时候是。

      李小乐:有时候又不是,是吗?我是李小乐。

      凉紫起身,细细打量一遍:你说过不会来这个网吧,才告诉你网吧名的。

      在凉紫起身的时候,李小乐看到她黑色的网眼袜和白色的细跟靴子。

      李小乐:那么讨厌见到我吗?

      凉紫笑了。

      李小乐看到,凉紫的笑容,比他想象中还要美。如此洁净明丽的笑容,让他内心深处一些冷的硬的东西,瞬间融化成水。这让他回到小城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开了一个爱情博客,写下这样的话——

      她笑了,在我担心她要生气的时候。那会儿,我突然发现喜欢上她了。这真是件不可思异的事。

   
      一天,很突然地,凉紫出现在李小乐的办公室门口,倚着门微笑。

      是个晴朗的日子,碎银子般白花花的阳光撒满小城静静的冬天。那个末冬的午后,凉紫笑笑地站在李小乐办公室门口,凉紫说:我想你,我可以进来吗?

      那天,凉紫戴着粉红色的小毛线帽,长长的漂亮发卷低低地垂在胸前,脑后。围巾也是粉红色的,毛线大针大针地织出来,有着漂亮的荷叶边,把她小而饱满的脸衬托得白里透红,无比鲜嫩。身上穿的是白色小毛衣,洗得掉了色的淡蓝牛仔裤扎在白色短靴里。

      李小乐起身。李小乐灿烂地笑。他们同时笑开的时候,背阴的办公室就一下子充满阳光了。

      这是李小乐和凉紫第三次见面。

      在他们第一次见面后,李小乐做得最多的一件事,就是旁敲侧击地问凉紫有没有男朋友,结果,就是拿李小乐的话说,鬼精鬼精的凉紫一一回答了,却等于什么都没有说。然而处于不确定和相互试探中的两个人,很快乐。直到第二次见面,李小乐知道了问题的答案。

      那天,李小乐接到凉紫电话,电话通了,却一个字不说,哇一声哭开了。李小乐要她在原地等着,马上到她身边。等李小乐坐四十分钟班车到凉紫面前,穿着黑色网眼袜的凉紫,又已经在主机上若无其事地玩游戏了,看样子是在下棋。她的右手边,坐一个削平头,面孔冷冷的男人。三十上下,非常瘦,脖子上一道暗红的疤像是有个虫子在爬。他把左手很随意地搭在她的肩头,右手握住她握鼠标的手,两人一起沉浸在游戏中。

      李小乐没有进去,悄悄离开了。坐上返回小城班车,车子启动时他给她发了条空白信息。晚上,她回了条短信:空白是什么意思?他回过去:空白的意思,就是一片空白。

      凉紫:不是说要来吗?我一直在店里等你。

      李小乐:你错了,我不会来的。因为我知道你很开心。

      凉紫:你怎么知道?

      李小乐:我……猜的。记得不开心的时候,来找我。

      那个晚上,李小乐在博客里写了篇随笔——《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雨一直下着,不知是这个冬天的第几场雨。独自在雨中久久地走着。我一直在等,很多年了,一直在等,等那个连自己都不知道是谁的人,那个连自己都不知道的结局。

      等到时光流逝的速度由慢而越来越快,不知不觉中又落尽了一秋的黄叶,等到放眼望出去的天色,都仿佛因为委屈而微微地发红。

      又过一春。我不知道,那个人,会不会来,更猜不出,她来的时候,是以一种怎样轻巧的脚步,扣响我的心扉,又是以一种怎样的温柔和美,轻轻栖在我的肩头。

      泪又突然地来了。

      你知道我在等你吗?当你不经意地走在街头,当你忧伤哭泣,当你在爱你的人面前微笑,满脸幸福,你可知道,在另一个地方,一个也许毫不相干的人,正等着你。而你们,尚未相识。而你们,离相遇还有一段长长路。

      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而此刻,凉紫就在面前,像梦一样,如此突然地出来在李小乐面前。她说,我想你了,我可以进来吗?

      李小乐灿烂地笑,笑笑地迎了出去,正如凉紫那样笑笑地跨进了办公室的门。

      那是一个空气里流淌着春天快要到来气息的明丽日子,他们在办公室两台电脑上开着QQ,面对面地在网上聊天。一串串长长的字,开心的图片和表情,通过键盘和鼠标,一排排出现在电脑幕屏上,通过InternetExplorer,光纤,传送到彼此的面前。

      下班的时候,他们手牵着手,到火锅店里,吃很辣很辣的串串香,把啤酒当成水似的喝。到了晚上,小城的灯一盏盏亮起来的时候,他们骑上摩托车,顺着宽宽的柏油路面,以很快很快的车速朝西面高处走。那儿新修了一座纪念碑,和县城钟鼓楼在一条直线上,中间夹两个街心花园,似乎是县城的中轴线。他要带她站在纪念碑前,看看他出生,然后二十四年后才回来的小城全景。

      那座纪念碑,是一次偶然发现的,是他初回来的时候,常去的地方。有一段时间,他甚至几乎每隔几天就要去一次,一个人坐在纪念碑前的石阶上,点一支烟,静静地望着灯光星星点点的小城。

      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坐在摩托车上,她轻轻地环住他的腰,把右边脸颊帖到他的背上。走到第二个街心花园的时候,她动了动,说:我想吃冰淇淋。

      他听了掉头,因为平时不吃这个东西,不知道哪里有卖,又哪里最好吃,两人就一路地问去,结果都没有新鲜的。正准备放弃时,她远远地看到一架做冰淇淋的机子,过去,机子嗡嗡响着,正做着冰淇淋。他们花两块钱买了两个“热气腾腾”的冰淇淋,再次骑上往西的路。

      坐在纪念碑前的石阶上,天色完全黑下来。小城的灯光在他们脚下越来越密地亮开来,一盏,又一盏,数也数不清。没有任何多余的声音,晚风轻轻来过,末冬的晚上,不怎么冷。静静的小城,仿佛一个童话世界。

      李小乐点起一支烟。

      凉紫吃冰淇淋。

      李小乐:你猜我抽烟多少年了?

      凉紫:反正不会有我吃冰淇淋的时间长。

      李小乐:我八岁开始吸烟,呵呵,父亲一直以为我是最乖的孩子,可能他一辈子都不会想到,他最信任的孩子,在二十四岁的时候,竟已有十六年烟龄。

      凉紫笑。

      李小乐回头:嫁给我好吗?

      凉紫笑:好啊,要是你肯每天给我买冰淇淋吃!

      两人一起很开心地笑。

      回到宿舍,李小乐忙着烧水。等他烧好水,却见凉紫已经倒在他的单人床上睡着了。

      李小乐略略呆了呆,不由把目光往凉紫脸上移。他发现,凉紫细长的藏着谜似的眼睛,此刻覆盖着密密麻麻的睫毛,如麦芒般长而锋利的睫毛,仿佛粘着水雾似的,让他怦然心动。

      同时,李小乐再次发现,凉紫有点瘦,或者说很瘦,那种病态的瘦。平坦的胸部让她看起来还像是一个没有发育成熟的孩子。

      他的目光移到她的手上,纤细洁白的手,修理得很整齐的指甲,上面描着白色小花。

      李小乐在他的单人床前站了很久。他深深地发现,这个呢称为凉紫的女孩子,已经很严重地走进他的内心。他还深深地意识到,过去,他说不出那三个字,不肯做更多的解释,除了年少轻狂,更多的,实在是因为那种心动的感觉,达不到某种程度。

      有时候想,有些东西,在开始以前,就已经开始了。在你知觉以前,已经萌芽。等你知道,已经生根,发芽,疯长。这就是李小乐遇到凉紫的最深感受。

      这样想着,他给她轻轻褪下鞋子,轻轻盖上被子,自己抱了毛毯在沙发上躺下了。直到第二天早上凉紫悄悄离开,他也没有醒过来。他睡得太踏实了,有凉紫在身边,这一觉,竟是从未有过的踏实。

      第二天,当田桦和苏老三一遍遍笑嘻嘻地盘问李小乐昨晚的事情,拿他打趣时,他只说了一句话:我不会轻易把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弄上床的。

     
      李小乐心里有点空:凉紫,她去了哪里?

      他已经有足足一个月的时间,不再有她任何消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小城的医院。他感冒,低烧,在医院里输液。她乘车来到他身边,静静地坐在病床前,用她凉凉的手,轻轻按住他烫烫的额头。她焦急的目光让他的心微微地疼。

      她不时又掏出手机看看,她问他医院里信号该一直很好对吧?

      他说:你一直在等一个电话对不对?

      她说:不是的——是的。我为你生病而焦急,可是同样,因为在等一个电话而心神不宁。我坐在你的病床边,却忍不住分心想着另外一个人。

      他说:我离开好吗?

      她点头,又摇头。说好,又说不好,又说好,最后,说不好。

      ——可是从那后就再没有凉紫的消息。

      手机关着,QQ头像一直灰着,打电话到她管理的网吧,好几次了,都说人不在。

      联系不上凉紫的日子,李小乐非常郁闷地写博客——

      阴冷的天。这种天气持续有些日子了,感觉天好像永远不会晴了一样。

      一个人在网上逛了很久,头微微地痛,有点反胃。办公室的烟味越来越浓。呼吸着别人的烟雾,就像吃别人呕吐出来的东西一样,恶心和难受。

      很多人在聊天,聊兰花,聊麻将的输赢。

      很多人,热闹宣嚣的办公室,不时又暴发出一片笑声的办公室。

      仍然觉得只是一个人。

      有十七岁的上海妹妹发过留言,谢谢你同意加我,我很少上网,可以和我聊聊吗?

      我说,不能。

      想出去走走。街上,一天的热闹该开始了。这在阴冷的街,那些让街渐渐热闹起来的人,会不会觉得,这个世界,真的很热闹,热闹如十二点的街,热闹如春天百花齐放的花园。

      打了个电话。人还是不在网吧。

      短信息一条一条地翻过了,都是些旧的信息。好久好久,不再有她的消息。

      倒是那些群发的短信,一条又一条,不知什么时候,又把手机不算小的内存占满。

      清空了所有的手机信息。

      这样,手机内存可以空空地,不必记住那许多批量生产。

      永远到底有多远。

      其实这个底版,不是我喜欢的颜色。

      我喜欢黑纸白字。

      那些白色的字,在黑夜一样的底版上。

      像一个个寂寞的幽灵。

      欢快地舞蹈。

      就像黄昏的秋叶,在风里进行一场狂欢的告别晚会。

      那一场告别晚会,其实是准备了一春一夏的。

      只在秋天来临的时候,才穿一袭金碧辉煌的舞衣。

      把生命里所有的色彩都集聚在那一刻。

      这是一篇零乱的文字。

      在键盘上胡乱敲出来。

      天仍然阴着,很冷。

      突然想到,在我清空的所有信息中,还有一条,说:

      秋天来了,多穿衣服。是父亲发来的。

      一不小心,连那条也删掉了。

   
      一直到二零零七年五月,夏天到来的时候。这一年,小城的雨季来得特别早,一两个星期地连接下着,一点停的样子都没有。大片割倒的啤酒大麦湿湿地淋在田里,以比想象还要快的速度,在田里布出长长的麦芽。

      也是在一个雨天的黄昏,挂在网上的李小乐突然听到敲门声,凉紫的头像一闪,在他的好友中跃了上来。

      凉紫:我要到你的小城买东西,一会儿就到。

      李小乐猛吸一口烟,正准备说点什么的时候,凉紫的头像已经变成灰色。他不知道她是隐身了,还是突然掉线了,或是已经离开电脑朝他的小城来了。

      呆坐了会儿,李小乐发现心底软软的,肚子也软软的。是那种非常紧张造成的酸软。最后,他决定到车站等凉紫。

      冷冷的雨天,李小乐撑一把伞,挟一把伞,直奔车站。从那个旅游城市到小城的班车一辆辆驶过,从车上走下疲惫的旅人,因为雨天而无比沮丧的旅人。红红绿绿的伞把整个车站装点得富于忧伤和诗意。

      李小乐看着人一个一个接着从车子上跨下来,每一次都是失望。然后继续等下一班车。

      李小乐发了条短信:你现在在哪里?

      没有回音。

      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三个小时……

      雨哗哗下着。很冷。

      雨水把车站一些低矮的地方泡得满满的,等班车进站的时候,溅起高高的水花,仿佛车子是行驶在水面上的轮船。整整一个雨的世界,水的世界。

      李小乐断断续续地吸烟,把青色烟雾长长地吐到雨帘里。十一点,当那个旅游城市经过小城,往省城的最后一趟夜班车在车站门口滑过,李小乐的心就彻底冷了。她也许会坐其它车子来?

      李小乐准备给她打电话,发现手机屏幕是黑的,手机不知什么时候没电自动关机了。

      是不是她在路上发生危险了,而他的手机电池刚好掉电……

      李小乐决定不再等。他飞跑回住处,打开电脑,她的头相仍然灰着。他用宿舍的座机拨通了她的电话,却传来:你所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

      他给手机充上电,给她发信息。

      没有回音。

      他整个人倒在沙发里,虚脱了一般。很冷,身子很轻。

      他希望她根本就没有来,这样冷的夜晚,他希望她只是一时兴起拿他开了个玩笑,此刻正靠在家里的沙发上舒服地看电视,抱着心爱的绒毛玩具。又或者,在网吧里专注地打游戏,就算有那个男人陪着也没有关系。他只希望她是安全的,幸福的。这样,因为她的不来,他心慌失措地吸烟,六神无主地踱来踱去,整夜整夜地失眠,也没有关系。

      他只祈祷她根本就没来,根本就没有打算来……

      可是万一来了怎么办?冷冷的雨夜,下了车,四处张望却没有见到他怎么办?这样想着,低烧,鼻子堵塞的李小乐披了件大衣,想她下车的时候一定很冷,就再拿一件大衣,等她下车的时候好给她穿上。

      再次往车站。冷冷的雨夜,几乎没有什么车了,行人更是稀少。小城的灯,也一盏盏稀下去,远远望去,那些路灯,在雨中都变得很大,像一个个橘红色的灯笼,或者一朵朵斗大的,盆大的,南瓜似的灯花。

      偶有一两张出租车驶过,溅起两行长长的白亮水花。车子没有停下来,只是一划而过,仿佛一把薄薄刀片,无情划过李小乐的心房。

      凉紫始终没有来。

      李小乐还在等,直到东方微微发白,直到五月转到东北方向的朝阳,如期升起,以明媚的笑脸,在西边多石的山头投下明丽的光芒。

      不记得雨是什么时候停的,云层变得薄了,天转晴了,李小乐病倒了。

    
      李小乐病得很厉害。

      五月一场大雨过后,一直是晴转多云的天气。啤酒大麦陆续收起来了,被雨淋得霉烂的大麦,连麦杆一起磨成猪饲料。焐得乌黑的蚕豆又晒到公路上了,那焐黑了的豆子,刨出来几颗算几颗。

      不怎么心疼,换了过去,三十年前,收割遇到这样的连天雨,那农民一年的生活,可就没着落了。今天却不一样了,二零零七年,一场天灾,只是让人们再次感慨:这庄稼啊,可真没种头。并不怎么发愁,抓紧地收拾好院子,做别的事情就是了。

      李小乐可不管这些。

      李小乐在病中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写博客。他的爱情博客,正式更名为爱情墓地。他在博客说明里这样写:人们一直在等,等待那个任何人都不知道的结局。

      他在置顶日志里这样写:这是一个荒冢,埋葬着我夭折的爱情。

      他在日志里写下莫名其妙的句子——

      这是一趟爱情末班车,当最后一辆车子在雨夜驶过,我知道,就这样,埋葬了我夭折的爱情。

      从此,不再有爱情。

      不会再有爱情。

      你们可要珍惜啊,失去的,永不再来。

      第十七支烟是忘却你的理由,这是一种永远的缺失。

      眼看着爱情之花暗自凋零,那些曾经的爱,就永远删除了。

      删除了。

      然后,最后我能做的事情,就是继续爱你……

      我大概是疯了。

      后来,有个叫又凡的人,也在相同的博客网站做博客,在一次随机访问中,花一个下午的时间,读完了李小乐的爱情墓地。

      末了,她在博客留言板上留言:爱情是寂寞撒的谎,你不是疯,你只是寂寞……

   
      二零零七年中秋节——早在一个月以前,各式月饼,大的,小的,包装华美的,手工打制的,布满了整个小城的大街小巷。

      琥珀色的葡萄酒,喜气的红云烟,咖啡色的印象,成堆的百氏可乐,可口可乐,透心凉的雪碧,五花八门的水果,香喷喷的炒栗子,热气腾腾的煮花生,还有不时飘过的稻谷香,把小城的富足展体现在淋漓尽致。

      十四晚上,湛蓝的天暮里悬着耀眼的星星。月亮还没有升起来,凉风习习,一天的暑气完全退去,是一天中最舒适的时候。

      小城饭馆门口停满各式轿车,在一家重庆人开的火锅店里,二楼,一个临街的窗下,坐了一桌热热闹闹的人。正是田桦,苏老三和李小乐一伙。推杯换盏之间,那吟诗作对,不时又来一段滇戏的浓烈氛围,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不知不觉就谈到爱情的话题,谈到唐晓芬。

      田桦终于抖出了一个秘密,那就是唐晓芬和他在六年前见过一面。是在一个大型文化旅游节上很偶然地遇到的。

      四十多岁的两个人,中间隔了十多年,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对方。两个问题几乎同时问了出来——

      唐晓芬说:还好吧?

      田桦说:小孩子多大了?

      两个问题,几乎同时说出口,然后两人相互不着痕迹地深深打量对方,以不超过三秒的速度。两个问题,都只是问,都没有回答,还来不及回答,就已经匆匆走开。

      田桦在说这个秘密的时候,酒至半酣,脸色微红,笑呵呵的,也许是因为想起当年的事情而乐呵,也许是酒性使然,总之一派快乐的老顽童模样。

      苏老三自已一口口喝酒,他说:“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在龙潭的那一晚。我都不明白怎么会发生那样的事情,要换了现在,早骑了马到爪哇国去了,哪会傻那么一夜。”

      又说:“其实金姨是很好的,那种关心,真是从来都没有人给过我……”

      有人问:“那小猫呢?”

      苏老三目瞪口呆,半响,说:“你们永远不会明白的,她在我身上带走的,是一颗病残的心。”

      而他那晚最经典的一句话,就是:“我相信爱情是唯一的,但我更宁愿一个茶壶,配上二十只杯子。”

      李小乐听了说:“你的爱情,就是有一天在龙潭里裸泳,结果那一年,龙潭里所有的母鱼都怀孕,孵出来的小鱼都天生会画画!”

      全场人暴笑,引得临桌的人也忍不住笑。

      李小乐很认真地说:“我的爱情,和你们不一样。我的爱情就是凉紫,我会一直爱她。有一天,会有一个完全属于我的凉紫,出来在我的生命里。我们相亲相爱,结婚,生子,然后手牵着手,一起慢慢变老。等到有一天老了,还要相互欣赏彼此越来越深的皱纹,一起边看着窗外的风景,边让生命慢慢消逝……”

      是的,三十年前小城爱情的纯真已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蒙上厚厚的岁月尘埃,在回忆中,显出别样的怀旧色彩,散发出令人久久回味的香。

      中间那一段,比如苏老三,爱情来得混乱,像猪肚子一样,繁杂,零碎和暧昧。那颗心束缚压抑得太久太久,活得太累太累,于是把爱情当成一个出口,把欲望错误地当成爱情,并以此为由,一狠心,所谓自由地为自己活了一回。结果是很疲惫。

      只有李小乐,三十年后,就像小城一些新的东西正在萌芽,以不可抗拒的力量生根,在不久的将来就会茁壮成长一样,在李小乐身上,有些东西,正在回归,以一种看不见,却很快很快的速度。比如,渴望一场唯一的爱情,拒绝暧昧,想要和相恋的人一起相守到老;比如,想要一个温暖的家,一个可爱的孩子,然后在午后黄昏的阳台上,和爱人和孩子一起看着天幕渐渐落下来,落下来……

      ——天幕早就落下了,月亮升起来。不够满,却是很圆很白很大的月亮。一片片银纱似的月光,轻轻流淌在小城每一个角落。

      酒席已经散了,还不到回家的时候。于是换到茶楼,用古色古香的茶具,泡上琥珀色的普洱茶来,正好解酒。

      月亮渐渐爬上来,爬到茶楼精致的木雕窗子上,爬进那把土红色的茶壶里。

      壶中日月长。

      时间以自个儿的方式,不缓不慢地偷偷流逝。而小城,正以她自个儿的步子,一步步悄悄向前。

      月亮爬得很高的时候,不知从哪里,传来淡淡的歌声。

      每个心上某一个地方,总有个记忆挥不散……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看透了人间的聚散……若有一天能重缝……

      歌声隐隐约约传来,若有若无的歌声,像是小城轻轻的呼吸。

      呼吸越来越轻,越来越均匀……

      小城睡了。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四日初稿于脂墨斋~
     
    (3182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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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7-5-25 11:28 | 只看该作者
写出了小人物的沧桑和对淳朴生活的期待
3#
 楼主| 发表于 2007-5-25 14:35 | 只看该作者

脂砚说~

这篇小说三万多字,历时半年。因为人物结构不复杂和处于对太虚的热爱,贴在这里,希望朋友们通过阅读,走近脂砚所生活着的小城的内心,然后,给你带来快乐。。。。
4#
发表于 2007-5-25 16:36 | 只看该作者
脂砚为我们捧出一道美餐!小城三十年,世事沧桑,人间冷暖,情爱婚恋,命运变幻,行文从容,景色无限,娓娓动听,故事婉转。就是篇幅有点长了,花了我一上午的时光,呵呵。精华小说!
5#
 楼主| 发表于 2007-5-25 17:06 | 只看该作者
脂砚用半年时间换老师一个上午,呵呵,谢谢用心品读!
6#
发表于 2007-5-25 17:39 | 只看该作者
小城小事,刻画人生百态,展现人情冷暖.娓娓叙述中隐藏不一般的笔力。
支持精华!
7#
发表于 2007-5-25 17:57 | 只看该作者
呵呵,读完了啊,3万字,有点长。
通过几个人的遭遇,写出了小城的变化沧桑。
小说有味道,有看头。小说语言娴熟,有些句子很精彩。呵呵。
欣赏并学习!
8#
发表于 2007-5-26 07:46 | 只看该作者
作晚我读了大半夜,小说很有味道,问好脂墨斋的主人脂砚!
9#
 楼主| 发表于 2007-5-26 08:5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又又,问好!
10#
 楼主| 发表于 2007-5-26 08:53 | 只看该作者
问好一丁,希望脂砚的小说给你带来快乐!
11#
发表于 2007-5-26 14:40 | 只看该作者
这么长啊?怕没看完,就成游客了,还得再注册,先看一些吧。
12#
发表于 2007-5-27 10:27 | 只看该作者
我读了小半个上午,脂砚老师的笔力厚重,人物描写的真实有力,好文!
13#
 楼主| 发表于 2007-5-27 20:07 | 只看该作者
问好邱天老师!快乐每一天!
14#
 楼主| 发表于 2007-5-27 20:08 | 只看该作者
问好laohai66666,希望看到你更多作品!
15#
发表于 2007-5-28 17:14 | 只看该作者
脂砚的笔法一向是细腻入微,并且勾画出生活的底色,这种精益求精的韧劲难能可贵。
三万字算是一个小中篇了,你大可以分三次发。我这么说没有“计酬”因素,关键是方便轻松阅读!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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