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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事件发生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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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5 16: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事件发生之前

  那天下午李冬在时代广场碰见了王莺。

  如果把他们的相遇看作一个事件,那么在事件发生之前的大约一个小时,李冬从床上爬起来,拉开窗帘,看见鸡蛋黄的太阳贴在乱云背后,惨惨淡淡的光线挤开云层从缝隙里漏下来,那种感觉有点像憋尿。

  他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穿衣镜里的影子都变了形。他突然对镜子里的人产生了兴趣。他站到镜子前,摆了好几个不同的造型,又理了理胡子,然后反反复复地拨弄着头发,直到他把镜子里的人看习惯了,又看陌生了,看厌倦了,才穿上外套转身离开。

  “屎一样的天。”在去厨房的路上,他随口说了句脏话,骂过之后他又想,干嘛跟天过不去呢,老天要下雨要刮风要跟你过不去,你能拿它怎么样?能砍它一刀啊?说不定自己今年霉气冲天就和自己老是不敬天有关系呢。神这东西虽然谁也不能证明它有可谁也不能证明它无,不是吗?

  想到这儿的时候,他又说,老天爷,我什么都没说啊。刚说出来他又后悔了,老天爷可是全知全能的,自己这种低能的撒谎伎俩能逃得过它老人家的法眼?说不定还要罪加一等呢。

  想着想着,他觉得问题变复杂了。拧开水龙头的时候,他转念一想,自己真他妈无聊,怎么会在想这些问题。

  然后他就很认真地弄起了早饭。准确地说已经不能算早饭了,但似乎离中饭还远了点,算午饭也说不过去。人为什么非得一天吃三顿饭呢?他禁不住把所想的东西说了出来。为什么不能吃两顿或者四顿呢。生活为什么要被那些条条框框的规定所累呢。

  他现在很有兴致,要精心为自己献上一顿大餐,并且着手行动了。他将冰箱里的肉拿出来化冻,但缺少素菜,而且带里的米已经不够做一顿能让人吃饱的饭了。看来得跑一趟菜市场了。他犹豫了片刻,又犹豫了片刻,觉得为一顿饭去劳碌奔波,不是白白浪费光阴吗。最后他简单地吃了点泡饭。

  吃完之后他趴在桌上,一下子不知道干什么了。突然富裕起来的时光像一大片空白横在他的生命里,要去填补一些东西。总得干点什么吧。于是他带上门,沿着去时代广场的路慢悠悠地走去。

  大约一个小时之后。就发生了在本文开篇交代的那个事件。在这个事件发生之前,还有一些细节需要交代,因为这直接关系到事件的发生和本文的主题。

  首先,李冬迈出大门不久,天阴下来了。那时候他低着头看着路面,太阳光一会儿明一会儿暗地照在上面,这让他很不爽。他几次想骂天,但想想还是忍了。后来天干脆全阴下来,耷拉下来的天幕像脱了釉的搪瓷碗。这时候他的心情糟糕透了。

  我这样在大街上走有意义吗?他想。当然没有意义。什么是意义呢?有意义是有必要有价值有意思吗?好像都不是。衡量有意义的标准是什么呢?这个标准有谁规定了吗?

  他在考虑是不是该走下去?走下去干什么呢?不知道。能不能不走下去呢?当然能不走下去。不走下去又去干什么呢?不知道。这时候有个美女打他身边走过。这很关键。因为李冬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就迈开步子跟在了美女身后。如果不是这个美女在这个时候从他身边走过,那么李冬会不会再走下去谁也说不准。

  美女走到绿园门口就去站台等车了。李冬望着美女上车的背影,心生惆怅。他走进绿园,看见草木的颜色还是绿的,虽然现在已经是空气悄悄游走着寒意的浅秋之日。这让他本来低落的情绪有了好转。他沿着园中央的喷泉走了一圈,看见几只奇丑的金鱼呆在水里一动不动,好像得了老年痴呆症。所谓奇丑是以他自己的审美标准衡量出的结果——他讨厌那些呆头呆脑的家伙。

  正在李冬看鱼之际,他的朋友唐殷来了。这是我要交代的关键细节之二。唐殷跟他并不熟,不过几面之缘的交情。两人是在培训班里认识的。唐殷算不上漂亮,但用来当女朋友还是可以的。李冬曾有意多看过她几回,脉脉情意都在四目交错时有过暗示了,因此两人之间的关系就显得有些暧昧,起码在李冬看来情形是这样的。培训结束,人各一方,两人的关系也就到此为止,没再深入下去。

  那天唐殷在李冬背后叫他的名字,他着实吓了一跳。

  在这干吗呢?唐殷笑着问他。

  哦,等人呢,一个朋友。

  哦,有约会啊。唐殷笑得有点狡黠。

  呵呵,是啊,你呢?

  我来这儿玩的。

  你挺有情趣啊,一个人吗?

  不是,跟男朋友一起。说着她指了指站在不远处的一个男的。

  哦。李冬有点不知所措。

  呵呵,我先走啦。

  好,你们玩吧。

  李冬看着唐殷和他男朋友的背影,心里有种说不出的不自在,酸的辣的咸的味道在心里捣腾。

  李冬还想在园子里转转,但他突然想起来刚才对唐殷说自己是在等朋友的,要是再被她撞到,这个谎该怎么圆呢?

  于是他走出园子,继续朝时代广场的方向走去。一路上他都在想,为什么自己要说谎呢?不能告诉她自己是出来散心的吗?不能。那样会让她以为自己过得很郁闷(你想想,哪个大男人没事跑出来散心?),让她看低,又要花很多时间跟她解释更多的事情。必须那样做吗?最好那样做,生活有时候就是这样。

  他一路想一路走,不知不觉就到了时代广场,于是就发生了本文开头交代的那个事件。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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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28 20:31 | 只看该作者
握手脂砚斑竹,斑竹看出了我写这篇文章的用意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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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8 11:41 | 只看该作者
很有意思的一篇小说。生活就是这样,绝大多数时候,没有什么大事。毫无意义地遇见一个人,毫无意义地发生一两件事。而“鸡蛋黄的太阳贴在乱云背后,惨惨淡淡的光线挤开云层从缝隙里漏下来,那种感觉有点像憋尿”,天是“屎一样的天”。写出了喧嚣世界中人内心深处的寂寥。

潘竞贤的小说,很有现代主义的特点。希望你把这条路子走到底。

精华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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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26 08:05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所谓的事件只是一个幌子,无关紧要的,是故意设置的,跟文章主题无关
3#
发表于 2007-8-25 18:10 | 只看该作者
语言挺有特色。
2#
发表于 2007-8-25 17:10 | 只看该作者
看不出开头时发生了什么事件呵。作者在这里虚晃了一枪。文章写得挺老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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