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468|回复: 1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从德国财长请假到仇和新政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3-20 21: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7年4月,著名的七国财长会议在华盛顿举行,而轮值的主席国德国的财政部长却缺席了,原因是会议的时间表和他的度假安排冲突。德国财政部的发言人解释,“此次度假很早以前就计划好了,这是财长对家人的承诺。而且去纳米比亚度假和去波罗的海度周末不同,想重新安排不是一件易事。”

  几个月后的2008年春节,在中国的云南,一位以铁腕推行新政而著称的市委书记,要求全市所有公务员初六必须上班,比国家规定的放假时间提前了一天。这位叫做仇和的昆明市市委书记,上任伊始就公布了政府官员的电话号码,撤了开会时打瞌睡的副局长。据说,春节后所有人都提前一天到岗,非常干脆,没有一个人迟到。

  七国财长会议,可谓举世瞩目,作为轮值主席国的财政部长,为了国家甚至是国际大事,牺牲一点个人的时间似乎也理所应当。但那位财政部长偏偏那么不顾全大局,把个人的利益放在了首位。但我相信,那位财长不是在耍大牌,是他的理念告诉他,个人的合法权益同世界大事一样重要。我们的仇和书记要求全市的公务员牺牲一天的休息时间,目的自然是想整顿公务员的作风,改变政府机关往日不良的办事习惯,以便更好地为群众办事。但仇书记似乎没注意到,他这样做已经侵犯了昆明每位公务员的权利,践踏了国家法律的尊严。

  那位财长和仇和的做法,都不乏支持和质疑的声音。但质疑德国财长的人也不得不承认,财长休假是人家的法定权利。休假计划在前,开会安排在后,人家不去开会完全是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而支持仇和书记的人心里也明白,纵然仇书记的做法有着良好的初衷,但他的做法已经违反了《公务员法》的规定,侵犯了昆明市全体公务员依法休假的权利。而且据当地领导透露,市委、市政府要求所有领导干部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并经常在凌晨一两点还打电话布置工作。一位市委常委说:“凌晨我才接到仇书记的工作安排,早晨6点半他又来电话,他一天只睡四五个小时,这种敬业精神令人佩服!”知情者说,由于层层要求,昆明市大多数机关干部的手机彻夜不敢关闭。

  我不相信那么多公务员在一年一度的传统节日,在国家法定的休息日,全都没有自己的安排。我也不相信每位领导都要象仇书记一样每天只睡几个小时,人和手机都随时待命真的毫无怨言。他们在权力面前选择了沉默,甚至还有人站出来高唱赞歌,这才是我们的真正悲哀。把个人的意志凌驾于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的准则之上,无论其出发点多么高尚,都不可取。我相信仇和书记如群众所说,是对官员严格,对老百姓好。但我担心的是,如果仇书记的做法出现了失误,谁来监督,谁来纠正。没有人会永远正确,再伟大的人也会有自己的局限,靠一个人的意志决定着一切,是极其危险的。

  关于乱世用重典,沉疴用猛药之类的话我们听得太多。这也是很多人支持仇和新政的原因。重病也许真的应该用猛药,但不要忘了,是药三分毒,不要留什么后遗症才好。如果为了所谓的“治乱”,任由 “一把手”把纪律原则法律法规都踩在脚下,这似乎背离了我们发展想要的方向。如果方向错了,可能你跑得越快,离自己想到的目标却越远。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楼主| 发表于 2008-3-20 21:45 | 只看该作者
好长时间没写文章了。刚写完这篇,贴上来,表示支持。
3#
发表于 2008-3-21 11:15 | 只看该作者
十分欣赏!针对时弊,坦然直言,这正是这几十年杂文所丧失的传统。相信这篇文章版主们一定会尽精华支持的!
4#
发表于 2008-3-21 15:50 | 只看该作者
  姓名蕴含的截然对立的矛盾,使得“仇和”此兄从苏北到云南
不歇气地折腾。折腾中不断暴露“人治”蔑视法治,人言取代制度。
5#
发表于 2008-3-21 16:18 | 只看该作者
文笔老到,切入角度新颖!全篇有一气呵成的畅汗淋漓!
个以为此文的最大亮点是,楼主采用逆向思维的方式,在众多人为仇和唱赞歌的时候,能抓住“人治”与“法治”这一问题的关键,来不急不躁地进行批判!
好文,欣赏!
6#
发表于 2008-3-21 20:12 | 只看该作者
再读,觉得此文非常有深度!精华支持!
7#
发表于 2008-3-22 07:18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程学武 发表
文笔老到,切入角度新颖!全篇有一气呵成的畅汗淋漓!
个以为此文的最大亮点是,楼主采用逆向思维的方式,在众多人为仇和唱赞歌的时候,能抓住“人治”与“法治”这一问题的关键,来不急不躁地进行批判!
好文,欣...


确是好文,严重支持学武的点评。

欢迎楼主。
8#
发表于 2008-3-22 10:25 | 只看该作者
治乱是应该的,但绝不能乱治,否则只能导致更乱。
9#
发表于 2008-3-22 21:49 | 只看该作者
欢迎新朋友到江天来。
文章不错,写出了法制国家与人治国家的不同理念。
10#
发表于 2008-3-22 22:05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李淮南 发表
  姓名蕴含的截然对立的矛盾,使得“仇和”此兄从苏北到云南
不歇气地折腾。折腾中不断暴露“人治”蔑视法治,人言取代制度。

        中国的官员什么时候学的才能够和人家西方的一个样啊!
   仇和的做法是不是在作秀啊,只要认认真真上好班,就好了,何必要没明没夜地苦熬!
11#
发表于 2008-3-23 22:33 | 只看该作者
“ 治乱是应该的,但绝不能乱治,否则只能导致更乱。”

   由治乱而乱治,弄得越治越乱。
12#
发表于 2008-3-24 16:31 | 只看该作者
两相比较,我知道了中文的“国家”(先国后家),德文一定是“家国”!
13#
发表于 2008-3-24 20:29 | 只看该作者
  仇书记的做法是中了典型的人治社会的流毒,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行,只能起效一时。法制社会决不容许这种“无法无天”的做法。
14#
发表于 2008-3-27 07:45 | 只看该作者
  再次阅读。
  不错的文章。能一反陈俗观念,表达自己新颖而代表先进的看法。我们欢迎这样的文章。
15#
发表于 2008-3-28 10:20 | 只看该作者
好文提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11-16 10:59 , Processed in 0.068967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