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姬宇 于 2016-5-18 20:18 编辑
“老的物件没用处,可它是我们生命的容器,把平凡的光阴装在里面,让回忆归位落脚,当我们一件件把它们扔掉,其实我们也在把自己扔掉。”案头的笔记本里抄着这么一句,记不清是谁写的,但每当读起就会勾起我对一些旧物的思念。对于旧物,我不喜欢扔掉,而是将它们珍藏,或许我就有一种敝帚自珍的习惯吧。睹物思人,许多过往都从这些旧物里走出来,填满了我的思绪。
—————————题记
1.一件尼褂子
一日,回老家看母亲。饭后,母亲要我帮她把衣柜整理一下,说是衣柜了有许多不要的东西,让我给扔掉算了,省的占地方。
打开衣柜的门,满眼都是衣服。我将这些衣服从衣柜里拿出来,分类摆放,然后对它们进行挑选,母亲在一旁指导着。
母亲的衣柜里的衣服是杂七杂八,有他们自己的,也有我以前穿过的衣服。母亲是个节俭的人,许多东西破了,还是不想扔掉。这不,整理她的衣柜可以发现许多旧衣服,而且许多衣服上都打了许多补丁。我一边整理一边和母亲说道。在整理到衣柜底的时候,看见一件尼褂子,这件尼褂子折叠的整整齐齐,装在一个塑料袋子里。当我拿出的时候,母亲赶紧抢了过去说:“这件不能扔掉,它可是你的生日礼物啊!”母亲将它放在床上,一双手在上面来回抚摸着。
“嗯,记得,这是外公给我二十岁的生日礼物,你一直还保存着。”我应允着。
这是一件天蓝色的尼褂子,原先的天蓝已经看不清楚了,准确的说现在已是灰白了。颜色变了,但还是一件好的衣服,没有一个破洞。母亲在衣服的口袋里放了樟脑丸,拆开时依然散发着淡淡的味道。
想想这件衣服,应该有二十五六年了。
记得,那时我还在师范读书。学校离家很远,我不常回家,一学期就一回。那时的冬天比较冷,母亲一直惦记着要给我买件过冬的衣服。那年我读师范二年级了,国庆过后,母亲托人捎来话要我抽时间回趟家。我也不知什么事,于是就请假回去了。
到家时,刚好是吃午饭。母亲知道我要回来,特意烧了一些我爱吃的菜。准备吃饭时,母亲说要我们等会儿吃,说外公要来。外公要来,我自然高兴。很久没看见他老人家了,他肯定是很想他的外孙了,不然怎么我一回来他就来呢?
外公家离我家不远,穿过一片圩田,有一条河隔着。外公家境还好,外公和外婆在农闲之余就去做点小生意,贩西瓜桃子之类的水果,手里有些积余。当然,外公和外婆知道我家生活不是很好,他们不时地给予帮助。我知道外公和外婆是心疼他们的女儿,不忍心看自己的女儿生活不好过。
正午时,外公挑着两个竹筐来了,筐里还有卖剩下的苹果。一进门,就听外公喊:“孙子回来了吗?孙子回来了吗?”我急忙迎了过去,帮外公卸下担子。
外公一放下担子,就在竹筐里翻倒。不一会,拿出一个皮袋子。“来,孙子来,给我试试。”我说什么啊,试试。这时,母亲端菜上桌。“还是先吃饭吧,吃过了再试。”“不急着吃,先试试,不合身我下午去换。”外公说。
只见外公从皮袋子里拿出一件衣服,将我拽到跟前,给我试起来。这是一件天蓝色的尼褂子,外公给我穿上,让我转转给他看,“呵呵,刚好,不长不短,这下穿上暖和多了。”
“外公,你干嘛给我买尼褂子,这要多少钱啊!”我知道外公和外婆做小生意也不易,风里来雨里去,一天也就赚那么十几块钱,家里老舅娶亲还等着钱用呢。
“这不是听你妈说你在外读书冬天冷,她说要给你做件棉衣吗。我说孙子都二十了,还穿棉袄。这就算是我买给你的生日礼物吧,往后穿上它好好学习。”外公一边说一边帮我理着衣服。
母亲在一旁看着,笑着说:“合身,合身,还是你外公想的周到。”
吃过饭后,外公又去做小生意了。我脱下尼褂子,将它叠好放回皮袋子里。放的时候,看到袋子里有张纸,是发票,上面写着“120元”。我的妈呀,这么多钱!这够外公白忙活半个月了。
打那以后,这件尼褂子陪我度过了好几个冬天。后来渐渐小了,穿不上身了,就被母亲折起来放进衣柜里,这一放就是二十几年。
外公离开我们也有十几年了,母亲一直保存着它。
整理好衣柜,我对母亲说,让我把这件尼褂子带回家吧,好留作个念想。
师范四年级的上半学期,学校安排我们到附近的小学去实习。我们班上的十个男生和邻班的六个女生被分到离校二十来里的一所小学。说实在的,我们班的男生在学校是坏出了名的,谁都不愿意和我们搭伴,但是学校分配的,她们不愿意也不行。
实习的学校,是一所山村小学。对于我们的到来,学校老师很是欢迎,我们来了,名义上是实习,实际就是给他们上课。这样一来,原先的老师就可以腾出时间干自己的事了。他们每家每户都有农活,而且这是也是忙秋收的时候,他们何乐而不为呢。
实习的学校给我们分组,四人一组,我和同伴的两个男生,还有邻班的一个女生被分在三年级组,也就是说我们四人要挑起三年级的全部课程。经过商量,我们四人各自分担下三年级的课程。我先教语文,那两个男生教数学和体育,邻班的女生教音乐。一个星期后再轮班。
一个星期合作下来,很是愉快,没有什么矛盾冲突。这不,那个女生也就放下了原先的偏见,闲谈时,她问我们原先在学校咋那样,搞得像是黑社会,我们见着都怕。现在咋都变成好人了。我们都说那时只不过是闹着玩呗,能做好人谁愿意做坏人啊。
可是好景不长,我们四个没什么矛盾。这个女生却与另外一组的一个男生发生了冲突。两人相持不下,谁也不让谁。我们班那个男生不是省油的灯,骂起人来随嘴说,什么骂得过瘾就骂什么,结果将这位女生骂哭起来了,搞得是下不来台。
这时,我实在看不过去了,就上前说了男生几句。让他放绅士一点,在一起合作也不容易,干嘛非得挣个面红耳赤的,有什么好!这样,事情总算平息了。
也许是我这次“英雄救美“的缘故,那位女生对我有了好感起来。
记得有一回中午,我很是困,就趴在桌上睡着了。那是个深秋啊,这样睡着醒来不感冒才怪呢。可当我醒来时,发现我的身上盖着一件衣服。呵呵,谁这么关心我,怕我冻着。我问同组的两个男生,他们都说,冻不死你,我们给你盖衣服,想得美。不说了,他们没干好事,这好事谁干的,不是明摆着。一组就四人,还能有谁?当然,这种关心我只能记在心里,我不会有什么非分之想。
在后来有一天早上,我一个人在办公室写教案,那个女生也来了。我们面对面坐着,都低着头写教案。写好了,我们开始闲聊起来。我问她这次实习有什么收获?你猜她咋说。她说收获是看人不要看表面,表面很坏的人不一定就是坏人,表面温和的不一定就是好人。我知道她对于那件事还是耿耿于怀,我劝她别介意,老记着也没意思,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话说我们马上就该分道扬镳了,实习一结束各自走各的了,以后有可能都不再相见,记着那些破事有啥用。说着,我用钢笔转圈玩。
她看着我转着钢笔,说让我将钢笔给她,说是用她红色的金星钢笔交换,相互留个纪念吧。我知道她是啥意思,但我不会去想。不是我清高,毕竟我们相识不久,了解甚少。可我执拗不过她,只好与她交换了。这不,我成了金星钢笔的主人了。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间就是一个月,我们的实习也就结束了。实习过后几个月,我们就毕业了,各自回到自己的家乡工作。
果真应允了我最后说的话,打从那一别,我们再也没相见。
但那支红色的金星钢笔一直躺在我的书桌抽屉里,算算也有二十多年了。打那以后,我没用它写过字,它应该属于一段记忆,一段青涩的记忆。
(2016-5-15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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