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欧阳梦儿 于 2016-8-26 11:54 编辑
暗夜之花 ——读逸薇《遗失的1828》
(一)
要想读懂逸薇的这篇作品,我们首先要弄懂两点。第一,1828是什么东东?为什么要在前面冠以“遗失”二字?第二,作者是怎样来表达她的这个主题的? 如果我告诉你1828是歌曲之王舒伯特与世绝别的日子,也是他的绝笔——著名的《小夜曲》普写成曲的日子。而西洋乐曲题材的《小夜曲》都是以“爱情”为主题的,里面有深情的倾诉有恳求有期待……,您是否能意会到点什么呢? 当然最明显的一点,1828早已成为过往…… 《遗失的1828》标题本身,就带着一种神秘,一种浪漫,一种欲语还休的个性之美,我们称之为“象征”。 由此我们理解,逸薇她为什么要选择用这种“意识流”的写法来完成这篇用品了。我不愿意去臆测作者是否受了西方学潮,特别是,如詹姆斯•乔伊斯、弗吉尼亚•伍尔芙、福克纳等作家的影响。我更愿意相信,这种手法本身最适合这个主题的诉求。因为人的思维它是连续不断的,包含各种复杂的感觉和思想。但是逸薇选择这种“直接的内心独白”的技法,而没有选择“间接式内心独白”的技法或者“戏剧式独白”技法,却是她聪慧之处。“直接的内心独白”技法的运用,使小说中的人物形像具备了传统手法所不具备的多层内涵,使意识深度在表现过程中毫无保留不会受到限制。意识手法的使用,也使叙事过程变得扑朔迷离、天马行空。在人物的内心意识的展现过程中,人物离我们越来越近,而我们仿佛也看到了自己内心深处的审判。 《遗失的1828》,这篇以心理活动主导全文的小说,注定只能用“意识流”手法来表现。
(二)
前面说过,“意识流”,多用象征,它的本质是浪漫的,或者超现实的,所以它的本体可以是任何具有相同特性的东西,意象却漂浮在空中让人难以捉摸。 《遗失的1828》两个主人公:女主身着白衣白裙白鞋,来到一个与她的装扮格格不入的“夜店街”,来找一个叫“小白”的常年厮混于这种夜店的大男孩。 何为“夜店”?夜店就是供人喝酒买醉寻欢作乐的地方,它能让人的各种欲望在喧嚣中得到满足与释放。它承载着落寞、孤独、忧伤、癫狂、堕落等等。 白衣白裙白鞋是与后面的“黑衣”相对而言的,是与夜店生活背道而驰的一种人生价值观。而大男孩取名“小白”,暗合了这个男孩的最后底线,那种虽黑犹“白”的善良本性。 以此类推,“黄头发”当然是个性、张扬,颓废、前卫的代名词,是一个新新人类时代的标志。 《遗失的1828》一文,是诱惑与自我的较量,是正统与放纵的纠结,是对生活对爱情的迷茫,是从期望到失望之后的堕落,是迷醉其中的无耻,是觉醒之后的回归。
(三)
让我们回到文章开头,看女主的表现:面对一家一家流光溢彩的酒吧,她感到“无所适从”,觉得自己装扮“可笑”。这些文字背后隐藏着什么意思呢?说明女主内心挣扎,一方面她潜意识里鄙夷自己这样的行为,另一方面又因为随乡不能入俗而感到别扭。 “她想对他们笑,但笑不出来”,“她知道在他们眼里自己严肃得像一尊石膏”。这些字句其实都饱含着一种挣扎的意味。“笑”与“不笑”就是“自我”与“诱惑”的PK;对“石膏人”的否定,其实也是对“正统我”的蔑视。 “我不允许他们进一步地骚扰我,我抬高了头,骄傲地从他们面前走过去”这些句子说明,在女主的心里,传统的美德在她心里一直占领着主导的位置,她一方面受着“坏”的诱惑,一方面又极力用矜持维持着自己的自尊。“正统”用高高在上的眼光看待着“前卫”,“前卫”何尝不是在用嘲弄的眼光看待“正统”。 这里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1828夜店的招牌为什么在“身后”出现呢?这当然是作者的有意安排,因为她用引号着重强调着这两个字。我的理解是:在尘世中越是循规蹈矩的人,往往活得越是压抑,为了维持那些赞美,他们痛苦地活在虚假之中而不自知。在他们的内心,“坏”的因子一直存在,它被所受的教育,所接受的道德规范死死地镇压在最深重的地宫之中不能见天日。一旦遇到合适的时机有利的土壤便会以排山倒海之势喷薄而出。这就是人们眼中的“好人”、“乖崽”突然间做出惊世骇俗之事的原因。而这些“坏”它起初并不会在光天化日之下堂而皇之地出现,它总是在你最脆弱的时候,陷入阳光照不到的地方时,在你身后以阴影的形式突然显现。“突然”其实也只是我们一厢情愿的一种错觉。 “我茫然地站在惨白的路灯底下,有那么短暂地一瞬,我找不到自己的影子”这句话召示着女主徘徊在“好”与“坏”的边缘,极度矛盾的心情,以至于有那么一瞬间,不认识自已,觉得自己现在的样子有些不人不鬼。 “我的腿异常沉重,就像绑了两个沙袋,我在黑夜里练习跨越。我已经很久没有跨越了,跨越障碍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可我做到了。”这些句子,表述的是同一种矛盾。有人说学好难学坏易,其实“学坏”也远不是那么轻松。它同样也有一个战胜自我的问题。“学坏”的过程是见不得天日的,所以女主要在“黑夜里练习跨越”,这一步跨出去,便如开弓之箭,势不可挡。 而“我”的“坏”跟夜店中人还是有区别的,区别就是我跟小白是认识的,是有一定的感情做为基础的。我们的“坏”也是各有理由。“我”离婚了,虽然有一个对我很好的男朋友,但我并不爱他。我“期待”着一场浪漫的真爱,但总是失望。因为失望,所以痛苦,因为痛苦所以总想撕碎点什么,想毁灭点什么。那就是人们通常说的“人格中的自虐性”。而小白呢,虽然有一个小女朋友,可是分手了。他们总是相爱又相伤。小白是因为“不知怎么爱”而痛苦。于是两个失意的人,无限放大自己的不幸,走到了一起。 “我”堕落的过程,作者分解得非常详细,信息含量很广,这里不再赘述。这个过程其实就是一段漫漫心路历程,充满着诸多矛盾,故事的触角多方位延伸,使得人性丰满故事完整。 “我”并不爱小白,可是我却多次“吃醋”。可见我对“爱”的渴求和贪婪,这是严重缺爱的另一种表现。正是这种缺憾推动着故事往前发展。 故事中有三次写到了“手机”。它们不同程度不同形式地阻止着错误的发生。所以说人只有到了最关键的时刻,才能真正认识自己,客观的审视很多人和事。 你可以把这样的结局理解为对现实生活的一种屈服,但这种屈服夹杂着道义的回归,温柔的妥协,更是一种理性复苏思想成熟的表现。
2016年8月24日于曼陀罗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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