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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关于人类生命自私法则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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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13 08: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兔卧荒山 于 2018-2-13 17:35 编辑

                                                  关于人类生命自私法则的必然性

                                                          文/兔卧荒山

          我们人类是宇宙生命最高级级别的生命体,是宇宙生命金字塔第五级别或者顶尖生命体,是最年轻的级别生命体。关于我们人类生命自私法则,已非常清楚、非常丰富的表现在我们人类300——500万年的历史之中,已经内在的、深刻的和牢牢的存在于原始人群、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以及未来的社会之中;存在于过去、现在和将来;存在于安全自私、物质自私、性爱自私和精神自私之中。无论个体和个体、家庭和家庭、社会和社会、民族和民族,阶层(或者阶级)和阶层(或者阶级)、国家和国际都是如此,都无一例外。我们有时的不对称性或者不同性质性互相参照,扰乱了我们正确的判断和结论。比如,拿物质自私和精神自私放在一起做比较,做评价,我们浅层次、一时半会是说不清的(当然,我们以后有专门说明),或者得出错误的结论,往往搞的我们一些人糊里糊涂,思想似是而非,思维逻辑处于一种混乱之中。所以,我们必须明确,必须给出肯定的、绝对的答案。生命自私法则存在于人类,是人类的基本属性所在。如此这样以来,我们要问,我们人类生命自私法则是从哪里来的?是偶然的还是必然的?是本能的还是外加的?我们说,一方面从绝对性来说是必然的;另一方面从相对性来说是本能的。鄙人这篇文字就是针对前者说的;后者在《关于人类生命自私法则的本能性》一文中已做了探讨。
           必然性是说人类生命自私法则和以前各级别宇宙生命自私法则的客观和历史的联系及其发展合乎规律的、确定不移、坚定不变的趋势,是在宇宙历史条件下或者背景中不可回避的确定、确认性。不依赖于任何生命,包括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的意识、意志而存在的自然的宇宙生命遵循的链条或者路径。
          绝对性就是从宇宙历史来考察,来探讨我们人类生命自私法则。我们要走出我们人类这个“庐山”,从“庐山”的外面观察“庐山”,我们不能总是处在、站在“庐山”的里面观察“庐山”。否则,我们就“不识庐山真面目”了。也就说,我们必须以宇宙历史作为时间坐标 ,以宇宙现状做参考系,来回答我们人类生命自私法则的来龙去脉。
          下面,我们从七个方面做以探讨。
          一是人类起源决定了人类生命自私法则必然性。自从我们的天才达尔文创立所谓“生物”进化论后(“生物”应明确就是生命,就是宇宙生命,这里的进化论只是宇宙生命的部分进化或者高级级别生命进化),我们受教于此,普遍性的认可人类是宇宙生命进化的高级别生命体。现代人和现代类人猿有着共同的祖先,并将我们第五级别人类起源过程分为古猿、亦人亦猿(第四级别动物生命体升级跨越到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节点阶段,是宇宙生命又一个质的飞跃阶段)、能制造工具的人的三大阶段,系统考察并阐明了宇宙生命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规律。遗憾的是达尔文没有大视野,没有大思路,没有将原子体、无机物分子体、有机物分子体,再到细胞体纳入宇宙生命体系之中,而是人为的、机械的将宇宙生命从此切割。1871年,达尔文的《人类的起源与性的选择》一书,说明人类是由已经灭绝的古猿演化而来的。我们先哲恩格斯提出了劳动创造人类的观点,阐明人类从动物级别蜕变、脱离,升级而来的根本原因是劳动,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也是劳动。叙述举证了从猿到人的转变过程。即古代的类人猿最初成群地生活在热带和亚热带原始森林中,后来一部分古猿从树上到地上寻找食物,在地面展开了活动,革命性学会用后肢直立行走,前肢则解放出来,开始经常性的使用石块或者木棒等原始工具,开辟开拓、创新了四肢的活动行为,大幅提升、提高了活动力量或者生产力,或者生命力量法则,最终发展到根据需要设计制造工具。把从猿到人过渡期间的生命统一体称叫“正在形成中的人”(非洲南猿,特别是露西少女就是例证,其实就是类人猿和新人),而把能够制造工具的人称作“完全形成的人”(现代人)。这里必须指出:第一所谓“劳动”只是当时猿、半猿半人或者“正在形成中的人”(类人猿、新人)或者人类生命统一体生存生活活动行为的一部分,并且是针对获取物质资料或者物质自私而言的。比如,确保安全的活动行为、性爱的活动行为、精神的活动行为就不能归到“劳动”范畴之中。第二所谓“劳动”是为了生存生活,为了生存发展,而不是为了劳动而劳动,可见劳动的活动行为本质是自私的活动行为一部分,是生命自私法则的外在表现或者外在形式。所以说“劳动”创造了人类是及其狭隘的,是及其不全面的,是及其不科学的。与其说劳动创造了人类,不如说自私法则创造了人类,这样不仅全面而且深刻。第三所谓“劳动”的只是生命统一体一种外在活动行为,外在的表现方式或者形式,其内在是统一体生命自私法则的指导思想。第四劳动并不是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因为,在猿那里,在半人半猿(类人猿、新人)那里为了谋求物质自私也有“劳动”的活动行为,只是活动行为单调简单,只是级别层次较低而已,并不是说没有相应的劳动。
          欧洲,特别是西欧,曾一度被认为是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的发源地,但其实后来被证实是在非洲。“完全形成的人”即真人不断演化发展,最后成为现代人,同时形成现代不同的人种,这个进化过程完成的地区便是人类演化最后的摇篮。这个地区完成的进化过程,不仅是生命统一体外表的进化,空间法则的进化或者各个组织器官之生命物质的进化,更是生命统一体内部意识思维的进化,即生命精神之自私法则的进化。因为,生命物质和生命精神是生命统一体的两个方面,对于生命来说二者缺一不可。生命物质是人类生命统一体之形式,之现象,之载体,是一种外在表现,是可以感觉得到的,是能看到、能摸到的;生命精神是人类生命统一体之内容,之本质,之灵魂,是一种内部存在,是通过思想、思维抽象的,总结的和提取的。二者是同时同步进行进化的,是相辅相成互相对应进化的。不可能只进化生命体之骨肉,不进化生命体之灵魂。所以,生命统一体外在的形式得到提升进化的同时,内在的内容必然也得到提升进化;生命的细胞、组织、器官和系统得到提升进化的同时,生命的潜意识、意识、思想、思维必然得到提升进化;生命物质得到提升进化的同时,生命精神必然得到提升进化。那么,无论是宇宙生命第四级别动物生命体,还是动物级别生命个体猿来讲,它们的生命精神就是生命自私法则(这点鄙人已经在《动物生命自私法则》和《猿生命自私法则》做了讨论说明),自然人类生命精神就是生命自私法则,生命自私法则自然而然从猿到了人,或者从动物到了人类,或者从第四级别宇宙生命体到了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不仅如此,而且得到了发展。这种发展横向上量得到扩张,变得更加丰富多彩;质上得到了深化和提高。正因为如此,人类起源决定了人类生命自私法则的必然性。宇宙生命金字塔中,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和第四级别动物生命体因都属于宇宙生命范畴,都属于金字塔系统,所以二者一致性是绝对的;二者因宇宙生命级别的差异,高级性的不同,所以区别性是相对的。
           二是生命哲学的统一性决定了人类生命自私法则的必然性。我们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周围所有世界,所认知的、感知的已知的宇宙都是生命,都统一于生命,鄙人已在《微生物生命哲学》、《再论统一性》等篇幅对哲学的基础——统一性问题,已探讨做了说明。宇宙、世界,包括我们自己,既不是物质,也不是精神,只是生命,而且只能是生命。在宇宙生命金字塔中,在137亿年宇宙发展的历史中,自大爆炸发生诞生原子生命体以后,一路走来,原子生命体、分子生命体(第一级别无机物生命体、第二级别有机物生命体)、细胞生命体、植物生命体、动物生命体和人类生命体,这是不可逆转的生命演绎、生命升级和生命发展,这是不可逆转的生命历史、生命方向和生命线路,生命的遗传与变异。这是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的节节相连,环环相扣而到现在的;这是一步一个台阶一步一个台阶,步步为营、阶阶为基而到现在的;从原子生命体到第一级别无机物生命体,到第二级别有机物生命体,到第三级别植物生命体,到第四级别动物生命体,到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创建宇宙生命金字塔。无论横向来说(坐标或者参考系),还是纵向(宇宙历史)来说,我们既自身是生命,我们又身处生命之中,任何意志,任何力量都无法切割。即便切割也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暂时的。生命与生命只存在着级别的不一样,层次的不一样,个体(形式)的不一样,除此之外在没有什么不一样了。这些不一样都是量的情况,形式的情况;生命九大法则是一样的,性质是一样的,这是质的规定性所在。因而,宇宙是生命,生命是宇宙;世界是生命,生命是世界。所以,这个宇宙,这个世界最大的公约数,绝对的公约数就是生命,这是唯一的。正因为如此,哲学范畴的统一性并不是物质,也不是精神,而是生命。即,自身统一于生命,世界统一于生命,宇宙统一于生命。那么,在这个统一性中,原子生命体、分子生命体、植物生命体、动物生命体都具有生命自私法则属性,我们人呢?或者说,在宇宙生命金字塔中,第一级别无机物生命体、第二级别有机物生命体、第三级别植物生命体和第四级别动物生命体,都具有生命自私法则属性,我们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呢?不言而喻,我们同样具有生命自私法则属性。因为,五个级别整体都是生命的范畴;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是在前四个级别生命体上发展而来的。
           三是宇宙生命金字塔决定了人类生命自私法则的必然性。宇宙生命金字塔是一个体系,是经137亿年的历史过程,分时期、分阶段的由第一级别无机物生命体、第二级别有机物生命体、第三级别植物生命体、第四级别动物生命体和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构成的一个统一体,虽然运动、虽然变化;虽然级别有高低、虽然层次有高低、虽然位置有高低,但作为“生命”的性质一直没有变,“生命”的性质一直作为主题存在,既然都存在或者保持“生命”,那么,作为生命九大法则(以前作为多篇文字已做过探讨说明)也都不会有所变化,都一定牢固的存在。即原子生命体具有生命自私法则、无机物生命具有生命自私法则、有机物生命具有生命自私法则、植物生命具有生命自私法则、动物生命具有生命自私法则;那么,人类生命体也一定具有生命自私法则,也一定必然具有生命自私法则。或者说五个级别生命体的属性是一致的,行为方向是一致的。既然如此,先期诞生的前四个级别宇宙生命体都存在有生命自私法则,那么后期诞生的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必然存在有生命自私法则;既然如此前期诞生的四个级别,特别是动物级别生命体存在有生命自私法则,那么间接在前期宇宙生命体、直接在动物生命体基础上诞生的人类生命体必然存在有生命自私法则。因为,都属于金字塔系统,都属于生命范畴。
           四是宇宙生命的演绎发展决定了人类生命自私法则必然性。宇宙生命走过了137亿年的历史长河,每经历一个历史时期、一个历史阶段,生命就要演绎一步,进化一步,升级一步,发展一步。正因为这样,大爆炸诞生原子生命体以后,原子演绎到分子,分子演绎到细胞,演绎的植物,演绎到动物,演绎到人类。这每一次进化都是宇宙生命之路途上的一节链条,一节链条链接一节链条,一个环节紧扣一个环节。这每一次演绎都是宇宙生命征途上一个驿站,每建一个驿站就要修生养息,积蓄力量等待建设下一个驿站。这每一次演绎都是宇宙生命征途上一次跨越、一次创新、一次革命,一次自我完善和高级发展。在生命演绎的过程中,生命自私法则作为生命精神的基本方面始终和生命物质基本方面形影不离,相互伴随、相辅相成,使宇宙生命才不断升级,不断发展,不断深化,不断丰富,待到第四级别动物生命体猿出现以后,猿生命体经过大约2000万年的繁衍生息,世世代代前赴后继,持之以恒向高级性迈进不断的量变,不断的量的积累,终于达到质变(相对而言的质变,或者级别的质变),从树上到地上,从爬行到立行,从前肢到手臂,从不使用工具到使用工具,从不制造工具到制造工具,从第四级别到第五级别,从猿生命体到人类人生命体。从猿群体生活到人类原始人群,到母系氏族社会,进入原始社会,这个时期猿生命自私法则自然而然带入人类生命,保持于人类生命体之中,生命自私法则进入人类社会。猿当时绝对不会考虑说自己进入一个高级别人类生命体而把生命自私法则消灭或者革除,而是必须作为基本生命属性实实在在的保留、遗传给新的生命体,遗传给人类生命体。因为:其一是猿当时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在生命自私法则指导下,展开一系列的活动,一系列的行为,不知不觉带着生命自私法则进入了人类,这种带入是悄然无声的,是神不知鬼不觉的;其二是即便明白知道自己进入高级别人类生命体,发生了级别质变,生命体的演绎进化只能向前走,不可能倒退,否则对生命体将产生不利的因素。所以,即便猿知道自己携带生命自私法则,此时也不可能放弃生命自私法则;其三是生命自私法则以生命为中心,所指导的一切活动,一切行为是对生命的生存和发展是有利的,既然是有利的猿肯定不会放弃生命自私法则;其四是无论生命体当时还是猿生命体或者已经是人类生命体,或者半人半猿的生命体,都和其它各个类别动物生命体存在着竞争关系,有的存在着地盘抢占与被抢占的关系、存在着食物捕猎与被捕猎的关系、存在着生命你死我活的关系,所以,生命自私法则年年不能放弃、月月不能放弃、日日不能放弃、时时不能放弃。
          五是人类的进化决定了人类生命自私法则必然性。大爆炸诞生原子生命体,原子生命体演绎成分子生命体,分子生命体演绎成细胞生命体。在这个前提基础上,3亿多年前海洋中诞生一种史前鲨鱼,这种名为棘鱼属的原始鱼类是地球上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颌类脊椎动物的共同祖先。由于生存斗争的需要,鳃弓由某对神经支配演绎进化成颌。所有有颌脊椎动物的颌都是由三叉神经支配的。颌的来源的一致性,也正说明有颌脊椎动物有着同一起源。
          陆地上, 人与人猿有着共同祖先,有着某种亲缘关系,这是已经确认的一个共识。约5000多万年前,灵长类动物呈辐射状演化,从低等灵长类动物原猴类中分化出包括猿在内的高等灵长类动物。其一广告人进化。3300万——2400万年前,从旧世界的猴子中产生了猿。3000万年以前埃及古猿原上猿已具有类人猿的一些形状;2800万——2600万年以前埃及猿已经具有类人猿的一些性状;2300万—1000万年前在亚洲、欧洲、非洲均有森林古猿。 其二猿猴的种系发生。约在1000万年前至380万年或者200万年前,有两种过渡时期的化石,即腊玛古猿和南方古猿化石。 其三南方古猿即“正在形成中的人”。大概1200万年前,由于地壳运动使非洲东部的大地上形成一条大裂谷。大裂谷把非洲分为东方和西方两个独立的动物系统,大裂谷这个阻隔成为人和猿分道扬镳的关键,裂谷之西依然是茂密湿润的树丛,猿类为适应改变不大的环境,它们不需作出太大的改变来协调、调整自己的活动行为或者方式, 就注定了它们迄今仍处在猿类的阶段,如大猩猩等。 大裂谷以东由于地壳变动,降雨量渐次减少,林地消失出现了草原,大部分与现今猿类共祖的祖先族群相继灭绝,其中一小部分惯于攀爬的猿类,适应了新环境,学习在地上活动在开阔的环境中生活,形成了独特演化模式,避开了灭绝的危机。大约800万——500万年前,有些类似黑猩猩的猿类物种在雨林周围与稀树大草原连接地带成功建立了奠基者群体,并进化成南方古猿。从而,原始猿类分化为低等类人猿(如长臂猿)、高等类人猿(如猩猩)、古猿等.。人科动物的历史从此开始。其四菩人科动物一种可能的种系发生。250万年前,由于热带非洲的气候开始恶化,大多数南方古猿消失。但有两个例外,一个是因为某些地区稀树大草原保留下来,那里的南方古猿得以生存下来,比如南方古猿能人种和两种粗壮类型。另一个就是某些南方古猿群体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发明了一些成功的防卫机制而生存下来,对于这些防卫机制人们只能去猜测,可能会扔石头,或者使用有木头和其它植物材料制成的原始工具,有可能露宿野外篝火旁。事实上正是这些南方古猿的后裔生存下来并繁荣起来,最终进化成人属。南方古猿为了适应新环境,不得不开始双足行走,但明显的性别二形性(雄性平均比雌性大50%)等它们祖先的多数性状没有改变。南方古猿非洲种距今的年代更近,而且除了肢体的比例以外也更像人类。其五能人。能人 约150万到250万年前,南方古猿的其中一支进化成能人,最早在非洲东岸出现,也就是所谓的早期猿人,能人意即能制造工具的人,是最早的人属动物。旧石器时代开始,后经过数十万年的演进, 能人最终被新品种的人类——直立人所取代而消亡。其六直立人。直立人约20万到200万年前,最早在非洲出现,也就是所谓的晚期猿人,懂得用火,开始使用符号与基本的语言,工具使用更精致。约80万年前,人类第一次走出非洲,直立人来到现代的西班牙地区,成为最早的欧洲人,约20万年前,欧亚非的直立人逐渐消失,被来自非洲的新品种人类智人取代。其七智人。早期智人 约3万到25万年前旧石器中期起源于非洲,后向欧亚非各低中纬度区扩张(除了美洲),这是人类第二次走出非洲。直立人走出非洲后,约60万年前在欧洲演化出海德堡人,海德堡人又于约30万年前演化出尼安德特人。从大约25万年前至3万年前是尼安德特人繁荣的时期,尼安德特人制造出更为高级的工具,叫做莫斯特文化。随着第三次走出非洲的晚期智人的到来,可能由于文化、气候以及被智人屠杀等原因使早期智人在生存竞争中失败。之后约6万年前,随着冰河期的到来,生存环境愈发困难,终于在约3万年前,所有早期智人被淘汰灭绝。晚期智人约1万到5万年前,也就是所谓现代人的祖先。大约10万年前,一大群智人占据了尼安德特人分布的领域,一般认为这群智人来自撒哈拉以南的非洲,产生于大约15万年前至20万年前。智人显然起源于非洲的直立人群体。智人(克罗马农人)出现后,他们的工具明显更加高级。早在5万年前就有人定居美洲。这是人类第三次走出非洲,进入母系氏族公社,旧石器晚期。
         以上我们可以看出,人类生命体的进化史,特别是后期进化史就是斗争史。既要和客观环境生命体(自然环境)斗争 ,又要在种群内部斗争。无论那种斗争都充满了生存的意义,充满了自私的活动行为。于是,我们完全可以合情合理的想象和抽象出各个历史时期,各有关器官和有关活动行为当时相应的人类生命自私法则,从而我们也可以实际地勾画出人类生命自私法则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脉络或者路径。
          这里我们必须指出(题外话):第六级别宇宙生命体,或者未来宇宙生命体的出现。对于未来发展的宇宙生命我们传统观念叫作“未来人类”或者尼采的“超人”。从137亿年宇宙生命演绎发展历史来看,即从原子生命体演绎进化发展到人类生命体的历史来看,生命从低级向高级的演绎发展绝不至于人类;从我们已构建的宇宙生命金字塔来看,宇宙生命体从第一级别无机物生命体跨越升级第二级别有机物生命体,第二级别有机物生命体跨越升级到第三级别植物生命体,第三级别植物生命体跨越升级到第四级别动物生命体,第四级别动物生命体跨越升级到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那么将来一定有第六级别生命体的出现。这个第六级别生命体很可能就是在现在的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中分化出来。即现有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分化成低等的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和高等的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这高等的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就自成社会,即超人社会,这就是第六级别宇宙生命体。第六级别宇宙生命体很可能通过两条途径实现:其一是人类自我DNA工程的优化设计;其二是某一地理隔离的出现或者更艰难空间环境出现,比如人类战争、新的星球空间环境、因环境恶化地球某一区域等等。但即就是那时,第六级别宇宙生命体依然存在生命自私法则,而且是更高级的生命自私法则,否则,宇宙生命无法实现高级性的跨越升级。
         六是自私法则的重要作用决定了人类生命自私法则的必然性。自私法则不是空穴来风,不是虚无缥缈的东西,它原本就是依赖于宇宙生命而产生,依附于宇宙生命而发展,归属于宇宙生命而凸现,如果没有了宇宙生命,生命自私法则自然也就烟消云散,自然也就不存在了。反过来,宇宙生命之所以离不开生命自私法则,是因为自私法则是宇宙生命活动行为的统帅,是宇宙生命活动行为的指南,是宇宙生命活动行为的方向,是宇宙生命活动行为的准则;自私法则是宇宙生命的出发点也是归宿点,是基本的也是根本点;自私法则是宇宙生命保护自己,利于自己,发展自己的生命精神之利器或者宝剑。只有生命自私法则的思想武器,才能是宇宙生命繁衍生息,不断向前发展,不断向高级发展,不断是宇宙生命金字塔级别升高,是宇宙生命金字塔处于变化、运动和发展之中;才能是级别生命、层次生命和个体生命为生存而奋斗而斗争,为利己而奋斗而斗争;才能是生命最大可能的生存,最大可能的发展,最大可能的实现自己的价值。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作为宇宙生命的一个级别自然和其它四个级别生命体保持着同样的属性,自然离不开生命自私法则的思想武器。因为,一旦脱离了生命自私法则指导性、规定性、约束性,生命讲不为自己负责,将没有利己行动,将不为自己的安全、物质、性爱和精神负责,将随时受到安全威胁而失去生命,将随时抛弃或者放弃吃穿住用行而饿死、冻死、困死等等,将两性不爱不交不要后代,将没有抱负和理想等等,生命将没有任何价值,生命的存在只能降低质量或者很快死亡;生命只能退化,只能弱化,只能逐步的削弱宇宙生命高级性。所以,生命自私法则的重要作用决定了人类生命自私法则的必然性。没有生命自私法则就没有宇宙生命;没有生命自私法则就没有人类生命。
           七是人类生命体的需求决定了人类生命自私法则的必然性。作为宇宙生命金字塔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要生存、要发展,就必须为生存和发展创造一定的条件,提供一定的基础。这个条件和基础不是别的就是确保人类生命体的需求。这个需求:其一表现在马斯洛五个层次的需求。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将人类需求像阶梯一样从低到高按层次分为五种,分别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其二表现在美国俄亥俄大学研究的人类十五种欲望或者需求。其三表现在我们生命哲学划分的人类四大类别需求或者四大类别自私,即安全、物质、性爱和精神。不管那种研究或者划分都说明了我们人类生命体要生存就要有需求,而且这种需求是以自我生命为中心的需求、利己性需求、自我性的需求,因而是生命自私性的需求。所以,人类生命体的需求决定了人类生命自私法则的必然性。没有需求就没有生命;要有需求就必有生命自私法则。
           综上所述,人类作为宇宙生命的一个级别,一个有机部分,其它级别宇宙生命具有的属性人类级别生命就必须具有,其它宇宙生命具有的生命自然法则人类级别生命就必须具有;其它级别宇宙生命具有生命自私法则,人类级别生命必然具有生命自私法则。否则,人类生命将不属于宇宙生命的范畴,或者人类将不是生命。
          人类生命自私法则的必然性是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讨论说明的,人类生命自私法则的本能性是从个体自身及其空间内部的角度讨论说明的。二者相互补充相互完善,使我们更深刻、更全面认识人类生命自私法则。从而是我们牢固的树立生命自私法则的人类科学发展观;从而是我们实事求是面对生命自私法则,不回避、不拐弯、不虚骗;从而是我们放弃企图改变或者改造别人的自私思想和自私行为可笑而幼稚的想法,但自己却怀揣自私法则;从而是我们静下心来,踏踏实实寻找生命自私法则的本质、生命自私法则的真谛、生命自私法则的灵魂,即寻找生命自私法则的科学或者科学自私的谋略和方法,实现生命存在可能的价值;从而我们不要虚假的批判它,虚假的抛弃它,虚假的污蔑它,而应该看到它是宇宙生命繁衍生息、不断升级发展的动力、源泉,是人类社会(生命)繁衍生息、不断进步的动力、源泉。

               2018.01.14


2#
发表于 2018-2-13 12:56 | 只看该作者
正因为人是自私的个体,所以必然在生存的道路上,会选择原则上利己,策略上利他。当经济处于不发达的时候,则更是这样。从古至今的战争,说到底都是为了利益,为了某些人的私欲。懂得人类自私法则,会更加清晰地了解大千世界。
3#
 楼主| 发表于 2018-2-22 08:24 | 只看该作者
高迎春 发表于 2018-2-13 12:56
正因为人是自私的个体,所以必然在生存的道路上,会选择原则上利己,策略上利他。当经济处于不发达的时候, ...

      高版主年过得好!
      人类生命自私法则是人类一切活动行为的指导,是人类一切形式的内容,是人类一切现象的本质。自私法则是生命释放出来的,但它又不断地演绎生命。
       谢谢高老师!
4#
 楼主| 发表于 2018-2-22 08:26 | 只看该作者
高老师好!谢谢一路的呵护关照!
5#
发表于 2018-2-23 18:29 | 只看该作者
兔卧荒山 发表于 2018-2-22 08:26
高老师好!谢谢一路的呵护关照!

不客气。祝福节日快乐!祝贺此篇计酬!
6#
 楼主| 发表于 2018-2-26 08:46 | 只看该作者
高迎春 发表于 2018-2-23 18:29
不客气。祝福节日快乐!祝贺此篇计酬!

早上好!感谢你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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