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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夜读聊斋之哲人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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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 11:3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夜读聊斋之哲人公主
  
  女孩子都喜欢把自己当作公主,或者用流行的说法叫想当个“小公举”。然而公主什么样,公主究竟怎么生活,谁也没见过。真正的公主肯定和一般想象中的不大一样,至少绝不是穿一身漂亮的公主裙,有个叫爸爸或老公的男人宠着就是公主那么简单。安徒生有一篇童话《豌豆上的公主》,讲的是一个王子想找一位真正的公主的故事。在王子眼中,真正的公主可不是那么好冒充的。他在一张床上放了一粒豌豆,上面再铺二十张床垫二十床鸭绒被。结果真正的公主却一宿没睡好觉,还抱怨被硌得浑身发紫——没有这份娇性和矫情,也好意思说自己是公主?
  
  也许有人会说:既然觉得硌,掀开被子看看,把豌豆拿出来就好了,犯得上硌着一宿吗?这种想法又露俗了不是?但凡公主,都是娇生惯养的,都是衣来不会伸手、饭来才肯张口的,掀被子?那哪是公主能干的事?换言之,一个公主之所以是公主,就是要有公主的“范儿”,否则,又与寻常女子何异?
  
  而要拥有公主范儿的前提条件则是你得有一个当皇帝的老爹,其权势财富足以支撑你如此娇性和矫情。否则,公主的身子丫鬟的命,只剩下一身“公主病”,结果只能是悲摧了。不信且看《聊斋志异》中的《云萝公主》,对比一下我们自己,是否可以效仿一二?
  
  云萝公主,和《聊斋》中的其他奇女子相比,是最高贵的一个,是最超脱的一个,同时却也是很世俗的一个。有意思的是,如此矛盾的几点在她的身上却结合得相当完美。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就是一个充满矛盾、具有辩证思想的哲学家。
  
  首先,云萝这名字就很有意思。云萝,又名藤萝、紫萝,是一种很优美的花。其花蔓妙清香,并有解毒、止吐泻等功效。而云萝一词,也被借指为深山隐居之处。可以说,从气质上看,这位公主是很符合“云萝”这一名字的。然而她以天神公主的身份下凡嫁人生子,这本身就是一种矛盾。
  
  而故事中的男主人公安大业的名字也很有讲究。安大业者,安于大业也。那什么叫“大业”呢?《易经·系辞》曰:“盛德大业至矣哉!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 曹丕 《典论·论文》则说“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依此,大概可以判断“大业”需要两个标准:一是要“富有”,二是要“文章”。而这位安大业是否名实相符呢?还真差不多,除了“富有”是借老婆光外,他的“文章”还是写得不错的。而且他还有第三个特点“韶秀”,就是颜值还很高。这样的男人,简直算是极品了。
  
  话说这位安大业一出生就非同一般,“生而能言”,后来被他老妈灌了狗血才闭了嘴。这可比那位好几岁还不会说话的“圣贤”王阳明强多了。而且他长大后又成了一枚小鲜肉,“既长,韶秀,顾影无俦”。甚至他还聪明绝顶,“慧而能读”,是个学霸。所以,肯定是女孩子们争夺的对象了,结果也的确是“世家争婚之”。然而他妈却是个老迷信,因为做了一个“中国梦”,梦里有人告诉她“儿当尚主”——儿子将来会娶个公主——就信以为真。结果一来二去,就把儿子的婚事耽误了。看来古今一样,大龄剩男剩女有一半都是因为老妈给耽误的。
  
  不过安老妈毕竟是《聊斋》里的人物,“聊斋梦”大都会梦想成真的。结果就在她“亦渐自悔”的时候,公主儿媳妇主动送上门来了。而且这位儿媳妇一登场,便是满满的“公主范儿”,先是安大业“忽闻异香”——肯定是高档香水,绝不是“六神”之类的花露水;而后来人通报——“一美婢奔入曰:公主至”;接着铺上红毯——“即以长毡贴地,自门外直至榻前”。在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妥当之后,我们的主人公云萝公主终于华丽登场了。公主登场,首先自然得有人扶着——“一女郎扶婢肩入”;又不能随便坐别人家的沙发——“婢即以绣垫设榻上,扶女郎坐”;安大业问话时还得矜持一下不能轻易开口,由丫鬟代答,表明她的身份以及来意:“此圣后府中云萝公主也。圣后属意郎君,欲以公主下嫁,故使自来相宅。”而二人下棋时,更是“坐次,辄使婢伏坐下,以背受足;左足踏地,则更一婢右伏。又两小鬟夹侍之;每值安凝思时,辄曲一肘伏肩上。”就这个范儿,就这个娇性和矫情劲儿,即使在《聊斋志异》这样的小说中也是空前绝后的。《聊斋》中的公主,无论是人鱼公主(《西湖主》),还是地仙公主(《罗刹海市》),大都和普通人无异。只有这位云萝公主,实在娇贵得有些离谱。放在一般人身上,若把这样的老婆娶进家里,肯定都不知道该怎么养活了。
  
  不过公主就是公主,何况还是“圣后府中”的公主。人家自然有娇性和矫情的资本,那就是:不用你养,而且还可以反过来养你。(没这条件的女孩子就不要做公主梦了。)
  
  云萝公主前来相宅的结果是没有相中,但却并没有提出“不买楼就不结婚”这样的苛刻条件,而是直接叫丫鬟“以千金置榻上”,让安大业拿这钱去盖房子。不差钱儿,这自然也是“公主范儿”之一了。
  
  不用说,见到这样的女孩子,没有哪个男人会不动心的,尽管要娶这样的老婆过日子怎么也得思量思量。安大业却不管这些,对云萝公主一见钟情,在对人家没有深入了解的前提下就“神驰梦想,不能复舍”,直接犯了相思病。而且他还是个急性子,不听公主丫鬟的劝告“此月犯天刑,不宜建造;月后吉。”只管“急于落成,无暇禁忌;刻日敦迫,廊舍一新。”结果没想到,新房刚盖好,就因为误交匪类吃了官司。尽管令尹“见其年少温文,窃疑诬枉”,又信了他“母有藏镪,因欲亲迎,故治昏室耳”的鬼话,但那位陷害他的邻居却使了钱想要半路害他,多亏云萝公主幻化的老虎救了他的性命。这是云萝公主第一次表现出她的哲学家气质。后来,她将此事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君……迟我三年琴瑟:是急之而反以得缓,天下事大抵然也。”
  
  不只如此,安大业明明已被救出,差役也被老虎咬死,她却叫他“可怀牒去,到郡自投”——主动前去自首,并且承诺他“保无恙也”。而她的运作不过是“因取生胸前带,连结十余扣,嘱云:见官时,拈此结而解之,可以弭祸。”投案自首,再加上解个带子就可以不吃官司?这种事搁谁也不会相信。不过安大业因为之前没听老婆话倒了霉,这次果然言听计从,“如其教,诣郡自投”,结果“太守喜其诚信,又稽牒知其冤,销名令归。”安大业重获自由。
  
  然而事情还没有结束,那位害安大业吃官司的大盗为了给安大业报仇,杀了陷害他的邻居全家。邑宰怀疑安大业知情,又把他捉了去,并且“词色甚厉”,想靠恐吓让他招供。安大业则按照云萝公主的指示“上堂握带,且辩且解”,结果邑宰“不能诘,又释之。”一场官司就这么轻松化解了。
  
  这是云萝公主又一次成功地把辩证法用于实践:主动投案反而被释,一边辩解一边解带则在善辩中体现诚朴。就这样把一场灾难消弭于无形。而安大业则为他的急性子付出了惊死老妈又晚娶媳妇的代价。
  
  结束了官司的安大业从此改掉了急性的毛病,只管“益自韬晦,读书不出”,给老妈服丧三年后也只是“日扫阶庭,以待好音。”他一不着急,媳妇反而主动送上门来了。“一日,异香满院。登阁视之,内外陈设焕然矣。悄揭画帘,则公主凝妆坐。”与前一次的矜持不同,这回的云萝公主俨然一副女主人的架式,不但早已进到新房中等待,而且安大业一来便主动“挽手”说话,更是拒绝了他“出赀治具”的打算,叫丫鬟直接“探椟”,里面拿出“肴羹热如新出于鼎,酒亦芳冽”,共同欢饮。
  
  喝酒喝到天黑,“足下所踏婢,渐都亡去”,公主“四肢娇惰,足股屈伸,似无所著”,很显然该到了“滞雨尤云,备极亲爱”(《荷花三娘子》)的时候了。然而,当安大业上前“狎抱之”时,她却提出一个很奇怪的选择题:“若为棋酒之交,可得三十年聚首;若作床第之欢,可六年谐合耳。君焉取?”其实到了这个节骨眼儿上,随便哪个男人也不会选择第一条,他的回答“六年后再商之”乃是理所当然。公主的这一提问,似乎只是要验证安大业“不免俗道”而已。可是安大业固然是俗人一个,身为“圣后公主”的她居然下嫁俗人,难道不也是“不免俗道”吗?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仙公主,实际亦不过一俗人尔。
  
  更俗的还在后边,作为一个天仙公主,她随便一出手就是“千金”,即使没有点金术,至少也不会缺钱花。更何况身为公主的她更不应该参与俗事。可是这位云萝公主,刚一结婚便“使生蓄婢媪,别居南院,炊爨纺织,以作生计。”而且“南院人作事勤惰,女辄知之,每使生往谴责,无不具服。”这哪像一个公主的样子?分明就是一个管家婆嘛!其实这正是云萝公主把辩证法用于实践的又一次尝试:棋枰诗酒固然是好的,但柴米油盐却是更要紧的。换言之,如果没有柴米油盐的支撑,棋枰诗酒就只能是镜花水月。
  
  就这样,夫妻二人过起了清新而又不脱俗的小日子。“南院”与“北院”之间成为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分界线,“南院”中“蓄婢媪……炊爨纺织,以作生计”“北院”则“并无烟火,惟棋枰、酒具而已”。而且北院“户常阖,生推之则自开,他人不得入也。”也就意味着,安大业可以在两者之间自由切换,而那些“婢媪”们则只属于世俗世界,永远没有踏入更高级的精神世界的机会。这一点,还体现在云萝公主的吃穿上。她吃的都是“椟”中拿出来的酒菜,穿着的则是“严冬皆着轻縠”。安大业给她做了新衣服“强使着之”,也“逾时解去,曰:尘浊之物,几于压骨成劳!”
  
  云萝公主尽管身入凡尘,但与凡俗世界始终有一层隔阂。甚至于在她怀孕之后,“近病恶阻,颇思烟火之味。”也只是一时“饮食遂不异于常人”,生完孩子,就又“不食烟火矣”。可以说,怀孕期间她吃的这些“烟火味”,也只是替儿子吃的,并非她需要的,更不是她渴望的。
  
  甚至她连孩子都不用自己生,因为“妾质单弱,不任生产。婢子樊英颇健,可使代之。”甚至孩子也不肯自己养育,“绷纳生怀,俾付乳媪,养诸南院。”与《聊斋》中的其他神仙鬼怪们比,身为人妻的云萝公主更似一种精神的存在,代表人超凡脱俗的精神生活。除了和老公“遂相燕好”外,其他的基本都不用亲力亲为。
  
  而她的回娘家似乎也只是为了验证“天上一日,地上一年”的时空差异,并非有什么特别的含义。而她身为天后公主,不但没有如一般的“人仙”(《青娥》)“妖仙”(《西湖主》)“地仙·(《锦瑟》)那样带着老公一起享受仙人之乐,甚至连生的两个儿子也是一贤孝一不肖,这一点,更是与普通俗家的女子一般无二。
  
  更有意思的是,当她第一次归宁时,安大业“键户下帏,遂领乡荐。”通过苦读考上了进士,而且还在老婆面前“得意自诩,告以秋捷,意主必喜”。却没想到云萝公主“愀然曰:乌用是傥来者为!无足荣辱,止折人寿数耳。三日不见,入俗幛又深一层矣。”不但不高兴,还将其视为“俗幛”。这一判断,直接导致了安大业的“由是不复进取”。
  
  固然,在《聊斋》中,许多奇女子都很鄙视科举(当然也有许多鼓励科举),但像云萝公主这样,把老公的高中视为“俗幛”而“愀然”不乐,却因儿子“福相”而“喜”为取名“大器”的,却是绝无仅有。何谓“大器”? 不过就是“十七岁及第”嘛!一个是老公,一个是儿子,却如此搞双重标准的,实在令人不解。而这一点,正和她批评安大业“不免俗道”自己却偏偏下凡嫁了个俗人一样,都是在她身上的矛盾统一。所以无论是她的“贤孝之子”大器,还是“不肖之子”可弃,都不过是“俗种”而已。云萝公主以其“圣后公主”身份而下凡入俗,安大业虽“不免俗道”却偏偏娶了个“不俗”的老婆,并且在老婆的教导下渐渐“脱俗”,正是云萝公主活用辩证法的又一次具体表现。
  
  同样,二人交谈中提及“可作掌上舞”汉成帝皇后赵飞燕,在人间本是贵为“一国之母”,在云萝公主口中,却是“原九姊侍儿,屡以轻佻获罪,怒谪尘间,又不守女子之贞;今已幽之。”只不过高等神仙的一个丫鬟罢了,而且连丫鬟也当不消停,直落到身陷囹圄的地步。是贵耶?是贱耶?当然也要辩证地来看了。
  
  云萝公主初回娘家省亲回来,安大业还会“起问爽约之罪”;再次去时,又“殊凄恋”;而在公主的教育下,最后终于明白了“人生合离,皆有定数,撙节之则长,恣纵之则短也”的道理,所以公主再走时便“习为常,亦不之怪。”直至最后公主“又归宁,竟不复返”,他早已可以坦然面对了。云萝公主对老公的哲学教育起到了预期的效果。
  
  而她的影响却远远没有结束。她的大儿子“大器”固然成器,早早中举;二儿子却早知道是“豺狼也”,想要弃之,“生不忍而止”,所以才起了个“可弃”的名字。她知道这个儿子不肖,所以才在临走前留下嘱咐:“记取四年后,侯氏生女,左胁有小赘疣,乃此儿妇。当婚之,勿较其门地也。”为儿子预先选了一个“贱而行恶,众咸不齿”的老丈人,也为儿子选了一个悍妇做老婆。结果如何呢?这个儿子果然不怎么样,“可弃渐长,不喜读,辄偷与无赖博赌,恒盗物偿戏债。”活活气死了老爹,又要杀害大哥,并且和大哥打起了官司……很难想象,好歹他身体里也有一半神仙的基因,怎么就成了这么个德行?不过他的神仙公主老妈早为他做好了安排,娶回这个老婆“固慧丽,可弃雅畏爱之,所言无敢违”。真是一物降一物,这么一个混球无赖,在老婆侯氏面前却彻底没辙。可弃“每出,限以晷刻,过期,则诟厉不与饮食”;可弃“盗粟出赌”,便“弯弓于门以拒之”;可弃偷偷溜进来,便“操刀起……逐斫之,断幅伤臀,血沾袜履”;最后还是大哥亲自出马,把他送回家里,老婆虽然给大哥面子收留了他,结果“俟兄出,罚使长跪,要以重誓,而后以瓦盆赐之食。”甚至直到故事最后,可弃“年七旬,子孙满前,妇犹时捋白须,使膝行焉。”就是这样一个又贫贱又凶狠的悍妇,居然成功修理了那个无行的“豺狼”可弃,并凭借她的“持筹握算,日致丰盈”,一家人过上了“子孙满前”的幸福生活。至此,云萝公主的辩证法运用于指导具体生活,又一次并且获得了成功。
  
  据学者考证,蒲松龄的妻子刘氏是个贤妻良母,却有两个嫂子都是悍妇,所以在他的作品中,悍妇也成为女子形象中的一个重要类型,典型的篇章就有《江城》《邵九娘》《锦瑟》《马介甫》等(参见《夜读聊斋之附骨之疽》),而悍妇给家人带来的痛苦则是非常可怕的,在《云萝公主》文末的“异史氏曰”中,蒲翁便说道:“悍妻妒妇,遭之者如疽附于骨,死而后已,岂不毒哉!”可是在描写这些悍妇给人们带来痛苦的同时,他又何尝不希望这些“毒药”能够用在该用的地方,就如“砒、附,天下之至毒也,苟得其用,瞑眩大瘳,非参、苓所能及矣。”其实,在蒲松龄的心里也是矛盾的。他笔下能够“洞见脏腑”的云萝公主只能存在于幻想中,没有可以如此可见预知未来的“仙人”,又有谁敢乱用这些砒、附,“以毒药贻子孙”呢?
  
  也许现实永远是这样,每一个思想者都是矛盾者,就如故事中的云萝公主,就如故事外的蒲松龄……

连环画《云萝公主》
云萝

评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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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8-11-1 12:11 | 只看该作者
可叹水兄读的细致,思得深入,写得奇妙,不似我等泛泛之辈。
学生教材的提示,都说聊斋是暗讽封建社会的奇书,其实大多意淫之作。为了男人的需要而雕琢女人,哪怕是在虚构的故事里。
3#
发表于 2018-11-1 15:22 | 只看该作者
借鬼怪说事有一个好处,可以省去情节反转的铺垫和设定,只需赋予鬼怪异功即可,读者也极其认同。故事合理性的省略,可以腾出大篇幅设计人性的张扬了。如空也借鬼怪针砭现实。其中的细腻不是读十遍八遍就能铺张的。
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 19:58 | 只看该作者
草舍煮字 发表于 2018-11-1 12:11
可叹水兄读的细致,思得深入,写得奇妙,不似我等泛泛之辈。
学生教材的提示,都说聊斋是暗讽封建社会的奇 ...

聊斋对于我,和其他书不一样,我读了有二十年,而且与之相关的资料也读过很多,所以感悟和别人总会有些不同。
说聊斋是暗讽社会的,也没错。其实每一部小说都是描写社会的,但好作品总会超越这一点,那就是人性。社会总是在变革之中,而人性几千年来却没有多大变化。除了这些,还可能有更深层的东西,越优秀的作品反应的东西就越多。就如鲁迅评红楼“道学家看见淫……”那段话说的一样。
5#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 20:0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水如空 于 2018-11-2 06:25 编辑
lvhq018 发表于 2018-11-1 15:22
借鬼怪说事有一个好处,可以省去情节反转的铺垫和设定,只需赋予鬼怪异功即可,读者也极其认同。故事合理性 ...

最后一句你说对了,聊斋对于我,肯定不是十遍八遍,而且其他相关的资料还有……
借鬼怪说事的好处,还真没想过,这么说也有一定道理。但鬼怪故事的前提仍然是自圆其说,也即有自己的“设定”。只就聊斋而言,不同故事设定也是不一样的。比如说鬼,有的篇中只要是鬼与人交接,人就会生病,无论这鬼是善意是恶意;而有的篇中,善鬼就无妨,恶鬼才会叫人生病。
如妖、仙之类,也有独特的设定,有的狐仙虽有法术,却近不得正人。有的神仙还会受到各种规则的限制……唯其如此,故事的内在逻辑才能成立。否则,故事编不下去时就以异功解决,一定不是好作品了。如西游记中,蝎子精,蜈蚣精都极其厉害,但就是怕公鸡——这就是内在的合理性。
6#
发表于 2018-11-1 21:05 | 只看该作者
说得有趣有理,颇见深度。学习了。
7#
发表于 2018-11-1 21:53 | 只看该作者
仙人落俗,神人下凡……这样的故事情节有种很古怪的感觉,好似一个很厉害的人要去解救他人,然而他人意味着最广泛的红尘世俗,神仙也没法子,不管是出世的姿态还是入世的行径,人这种生物是没药救的。以毒攻毒倒是一个法子,偶尔用好了,祛毒,大多数都是毒先发作了,卒。
8#
发表于 2018-11-2 11:24 | 只看该作者
若为棋酒之交,可三十年聚首。
我要是安大业就选这条,反正女人也是忍不住的。
9#
 楼主| 发表于 2018-11-5 11:36 | 只看该作者
欧阳梦儿 发表于 2018-11-1 21:05
说得有趣有理,颇见深度。学习了。

聊斋本身就是一部很好玩的书,叫人痴迷。
10#
 楼主| 发表于 2018-11-5 11:39 | 只看该作者
槐安. 发表于 2018-11-1 21:53
仙人落俗,神人下凡……这样的故事情节有种很古怪的感觉,好似一个很厉害的人要去解救他人,然而他人意味着 ...

谁说的来着?——他人即地狱。
人这种生物——人的本质是兽,所以人性首先是兽性。能把辩证法用得如此炉火纯青的,是已脱离“兽”的境界了,但依然要坠入红尘,这其实是受民间故事影响的。云萝公主 无论怎样高贵,故事实质仍和七仙女,织女,田螺姑娘,白娘子……等一样,是为男人生儿育女的工具。
11#
 楼主| 发表于 2018-11-5 11:40 | 只看该作者
淡淡不如风 发表于 2018-11-2 11:24
若为棋酒之交,可三十年聚首。
我要是安大业就选这条,反正女人也是忍不住的。

关键这位不是女人——是女神,就和一般女人有区别了……
12#
发表于 2018-11-5 12:44 | 只看该作者
跟着如空老师学《聊斋》,多么有趣的一件事情。
对于《聊斋》,之前一直只停留于教科书的范畴,而今听如空老师如此细腻、周详的剖析与寓意,佩服不已哦。
13#
发表于 2018-11-6 14:24 | 只看该作者
如空研读之深令人佩服,欣赏学习了!
14#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4 21:02 | 只看该作者
秋实 发表于 2018-11-5 12:44
跟着如空老师学《聊斋》,多么有趣的一件事情。
对于《聊斋》,之前一直只停留于教科书的范畴,而今听如 ...

后来才发现,教科书多是骗人的,不可信。比如说老子如何消极,庄子更消极,读原著才发现,里面都是大智慧。
15#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4 21:02 | 只看该作者
文字闪耀生活 发表于 2018-11-6 14:24
如空研读之深令人佩服,欣赏学习了!

聊斋对我有特殊的意义,所以读得多读得细,其他的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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