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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我们赢了—— 一场文学大赛,让我们走上了维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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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9 11: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雪白演义 于 2017-9-30 16:08 编辑

  我们赢了

  —— 一场文学大赛,让我们走上了维权之路

  有一份工作赖以糊口,闲下来就看看书写写字吧,想想也就这点爱好了。爱好是逼的,没钱,不帅,大把的时间没法挥霍,只好卧薪尝胆装文人了。文人装久了也会有梦想,梦也会插上歌声的翅膀。人到中年,活得气喘吁吁,不该有梦想了。但是,梦想没有死,竟然活得还很“具体”——写出来的文字能上刊,上大刊;文学大赛能获奖,获大奖。

  2012年,我参加了一次文学大赛,大赛的主办方有两个,一个是某某文学网站,一个某某文艺出版社,二者都是响当当的业界大佬。某某文学网站提供平台,某某文艺出版社进行实际操作。大赛以挖掘文学新人为目的,面向全国征稿。开出的奖金相当诱人:特等奖10万,一等奖5万,二等奖3万,三等奖1万。获奖作品结集出版,而且成为某某文艺出版社的签约作者。就是这次大赛,我获得了第一名。

  都是白日梦,偏偏被砸中。五万元呢,不是小虾米,是块大馅饼。春风得意马蹄疾,人生得意须尽欢,朋友说,喝酒吧。酒喝了,喝得不踏实,我一边喝一边嘀咕,大赛奖项公布三四个月了,主办方却没了动静,像是从人间消失了一样——不会是一场骗局吧?朋友说,怎么会?那么大的企业,那么大的出版社,说话不是算话,还讲不讲信誉?还要不要脸啦?

  这年头,骗子太多。骗子的“好处”就是锻炼出了人的警惕性。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呀。当然,文学失去了轰动效应,没落了,不可能再有依靠文学来敛财了。但是,文学以外仍然喧嚣不止,拉大旗作虎皮,冠以文学大赛的名义,实为自我炒作,有些文学网站和文学书刊不是经常这么做吗。知道自己获奖,不再期待什么,就等着“货真价实”那一天。拖了半年多,到了2013年的五月份,大赛组委会终于有了消息,消息竟然被我的预感所“言中”:获奖作品因为没有市场,且报批无果,出版无望,奖金取消,大赛结果宣布无效。尽管“预感”过了,还是不能接受这样的现实。为什么呢?获奖者引颈期盼,还指望在鲜花和掌声的簇拥下登上领奖台呢,转眼之间灰飞烟灭,一地鸡毛。主办方多么强势?多么潇洒,人家不合适,挥一挥手,走了。还不带走一片云彩呢。

  某某文学网站,以盈利为目的,一个经济动物,不说它了。某某文艺出版社可是地地道道的文化部门,我一直认为文化部门重教化,有担当,讲信义。甚至“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社会立道德高标。某某文艺出版社却背道而驰,随意毁约,不讲信誉。他们是法盲吗?当然不是。根根脉脉,他们深谙其道。因为深谙其道,他们做起来更“有招”,也更彻底。中国的忧患不是房价畸高,不是贫富差距,不是世风日下,道德沦丧,不是农村与城镇的阶层断裂,甚至不是官员腐败,而是知识阶层的全面沦陷。知识阶层,正如鲁讯所讲,他们可是中国的脊梁啊。

  获奖作者除我之外,还有二十一位,我能联系到的十几位,问其遭遇,和我如出一辙。我向各位获奖者提议,先礼后兵,向主办方发律师函,敲山震虎,看看对方有何反应。

  律师函如泥牛下海,没激起一点浪花。没有办法,只有通过电话进行交涉,交涉到最后,某某出版社碍于情面,算是应酬了一下,给每个获奖作者每人发了一本获奖证书。获奖证书很正规,红绒包皮,字是烫金的,闪闪发亮。这也不错,有了这个,就有了证据。证据当然越多越好,在主办方毁掉证据之前,我把大赛的各项设置一一保留,并在公证处做了公正。

  没有什么好说的,路,只有一条,对博公堂,向主办方讨一个说法。有的获奖作者和我看法不一样,对主办方还抱有幻想。我只能鼓动唇舌,陈说利害。我的意思是,温良恭谦让,仁义礼智信,信在最后,是人的行为底线,信都做不到,还能指望什么?放弃幻想吧,主办方冷酷到底,不会仁慈的。

  我去咨询律师,看看打赢这场官司胜算能有几成把握。律师说主办方不兑现大赛的奖项是违约行为,是侵权行为,完全可以向主办方提出诉讼。这句话,给足了信心。我要找律师,找最棒的律师。跑遍了大兴(当时我住北京大兴区),终于找到一家律师所,是北京市杨梅律师事务所。接待我的是一位老者,姓杨,我一直称呼他为杨老。杨老不是律师,竟是同道中人,一位老作家,著述多部,说起我们的遭遇,他深表同情,在他的引领下见到了杨梅律师所的李妮律师,李妮律师接下我们的案子,并决定为我和众多获奖作者登高一呼。

  律师这边办好了,内部却乱了,开始瓦解。不少获奖作者不抱希望,认为这场官司是一厢情愿,打不赢的。有人甚至细细推敲过大赛章程,说大赛章程里有有猫腻。哪儿有猫腻呢?三个字:含版税。就是说,奖金不是奖金,是版税,或者大部分是版税。书出不了,自然没有版税。没有版税,就等于没有奖金。就算有奖金,也寥寥无几,你都不好意思去要。出版社是些什么人?都是掌握社会“公知”的高级知识分子,不是吃素的。他们自己挖坑,当然会自己填平,风过无痕,天衣无缝,岂能叫被人抓住把柄?

  说得似乎有道理,我的心也冷了一半。箭在弦上,发不发呢?当然要发。对方是大树,我们是小蚂蚁。蚂蚁撼树,自不量力。但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夺其志。怕什么呢,争取权益是人的正当行为,应该理直气壮。就算官司最后输掉了,也损失不了什么,自省省人,是人生经历,更是人生经验。

  我的“斗志”没有影响到其他获奖者,不少人退场了,到最后只剩下两个:一个是我,一个是广东作家吴艺伟。吴艺伟家居广州,虽为女性,沐国门开放之风,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意识很强。吴艺伟的书我看过两本,文笔清新自然。她的获奖作品是一个长篇,洋洋洒洒几十万言,真佩服她强大的故事能力。我跟吴艺伟说,别人都撤了,就剩咱俩了。吴艺伟说,两个就两个,人少信心不能少。

  是要自建信心。信心来源于对事件最基本的判断。不管对方怎么掩盖,证据在,违约的责任是逃不掉的。最主要的是我聘请了好律师,依托了一家办事明快责任心强名声远播的律师所。北京市杨梅律师所在北京大兴有两家门面,有知名老律师,有名校毕业的年轻律师,掌门人杨梅女士(为杨树森老师之女)在业界口碑很好,打过不少漂亮仗,新京报送报员死亡案,餐厅伤惨案,都是杨梅律师带领团队承办的。这一次与杨梅律师所接触,竟有意外收获,和杨树森老师成为了文友,结下了“笔墨”之缘。

  很快立案了。立案之后,主办方依然无动于衷。立案的传票一送达,主办方闻风而动,怕了,一次次打电话和我们沟通,和蔼可亲,低三下四,还开出出几本书作为纪念这样的“小恩小惠”。意图很明显,手下留情,叫我们撤诉。我和吴艺伟的回答是,找我们的律师去谈吧。我们这么说话的样子很牛气,像个大人物。

  “诱降”失败,某某出版社又有了新招数,开始挑刺。在我们获奖作品里边挑。某某出版社对我的获奖作品的意见(或建议)还不少呢。意见(或建议)集中在以下几点:

  一,作品对社会现象和文化现象的评判过于刻薄、尖刻,存在以偏概全。

  二,有的作品稍过荒诞,给读者的启示不大。

  三,从时效的角度看,一些作品已过时。

  所以,要修改。

  很险恶的一招,答应修改就是中招。作品一修改,就是对大赛的全盘否定,这种否定不是主办方自己否定的,是作者依据形势“配合”主办方否定的。更大的居心则是获奖作品修改不到出版标准,就永远不能出书,出不来书,奖金还有其他所设奖项自然全部泡汤。

  怎样应对?律师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律师建议我们针对某某出版社的“意见和建议”拟写一份答辩状。我写的答辩状的题目是《关于<获奖作品几点修改意见>的意见》。其文如下(摘要):

  一,《喝酒的计生委》是亲身经历,差不多也算以事论事,并没有上升到国家范围,只“菲薄”那些喝酒的计生委,没有喝酒一个没说,主办方的帽子显然扣大了。《所谓专家,就是把某些事讲糊涂的人》只表明对专家讲座的一种看法,并非批判所有专家,是“所谓专家”,或者冒牌专家。张悟本就在电视上乱讲一气,结果还判了刑呢。提醒观众擦亮眼睛不被一些所谓的专家忽悠这本身没有错。主办方说,正规出版物和网文的标准是不一样,应该承认、二者的确有些差异,网文看起来往往随意,不规整,个性化太强。正因为随意,可能更率性;正因为个性化,可能更尖锐。

  二,《喝药》的确是荒诞小说,它具有荒诞小说的元素,作为小说是完全可以的。

  三,书稿中有些作品的时效问题。《大狗小狗都不叫了》成文时间就是大赛举办时间,所以没有过期。《乡村爱情》也是这种情况,错就错在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一推再推,一直推过了时效。

  最后我和吴艺伟做出了决断:获奖作品维持原样,不予修改。

  主办方想“转移斗争的大方向”的企图显然没有奏效。我们与主办方的正面接触到此为止,以后再无联系。案子交给了律师,交给了法院,其实也不用我们操心了。我们在场外,用耳朵去聆听,用心去感受律师为我们争取权益时,与主办方之间的唇枪舌剑,甚至是刀光剑影。

  说起来这件案子并不复杂,贯穿始终的只有一个关键词:信用。诚实守信,我们是有传统的。孔子还说过:“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这差不多是在骂不守信用的不是人了。但是,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等级社会,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皇帝会和臣子讲信用吗?老子会和儿子讲信用吗?小蚂蚁和大树谈一片树叶的分界,或者小蚂蚁和一只雄鸡讲一粒米的归属,听上去多么荒唐。人与人之间的信用或信誉靠什么维持呢?靠道德和自我约束。强大的利益面前,道德和自我约束靠得住吗?真正铁血的是法律,你犯了错,法律给你一刀,让你疼。疼了就会有所顾忌。这样的惩戒最直接最有效。只可惜儒家建立了强大的道德体系,对法律体系却少有作为。与儒家相对的法家试图从人性恶的角度去建立起法治社会,只是法家之法不是百姓之法,而是帝王之法。看看《红楼梦》就知道了,四大家族“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宗亲力量大于法治力量,人们有事找关系托门子,不讲法也不信法。改革开放,商品经济席卷而来,而中国的商品经济秩序就是在这种法律缺位人情泛滥的环境中建立起来的。建立是快速的,突飞猛进。商品经济下人们追求利益是正当的,利益可以最大化。为了快速致富,每个人当然各尽其能,不管黑猫白猫,不管奇招花招损招滥招,赚到钱就是王。赚不到钱,守信有什么用?你守信用,别人不守,你就吃亏,最后干脆大家都不守。信用危机,道德触底,公共关系到了最紧张的程度。

  其实,真正的商品经济社会不是这个样子,商品经济的主流精神是契约精神。人与人的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契约关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契约双方是自由平等的。信用有等级,契约没有。所谓一诺千金,还停留在道德情感层面。契约却是冷冰冰的,像一把剑,剑指双方,蹦不了你,也跑不了我。前不久读过著名作家毕飞宇的文章,说的是法国作家莫泊桑的小说《项链》。《项链》主旨很明确,批判一个女人的虚荣心,往深处说一点还要“株连”到资本主义的本性,腐朽和堕落。毕飞宇洞悉全篇,却有不同寻常的解读,他解读出了当时法国社会最普遍的一种精神——契约精神。《项链》里的主人公马蒂尔德用了十年的时间,手都变糙了,人都苍老了,就为了偿还一只项链,而且最后确定那只项链还是假货。由《项链》了解到,法国的契约精神已经是法国社会普通民众生存的基本准则,它已然以无意识的状态融汇于法国普通人的血液里。信守承诺这种行为,没人提醒,没人强迫,人们都会主动去做。

  我们呢,连“公知机构”都做不到,更遑论一般老百姓了。

  树立契约精神,靠健全的法律。当然也要靠我们每一个人。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状告主办方毁约,何尝不是对树立契约精神的一种推动呢。我们还坚信,如果法律公正无私,以契约关系去处理,毫无意外,我们一定会赢。

  那是2015年十二月份的一天。北京很冷,天寒地冻。我当时正帮别人搬箱子,滚了一身的土,出了一身的汗。下午,我接到一个电话,是杨树森老师打来的。杨树森老师说话带有浓重的江浙口音,我没听清,又问了一遍,确认了,我和吴艺伟状告主办方侵权一案,一审判决,对方败诉,我们胜诉。

  我挂了电话,很兴奋,抑制不住,在原地跑了一圈。对我,这是2015年最好的消息。

  第二天我去了律师所,见到律师,律师却有另一番考虑,律师的意思是,首战告捷,何不扩大战果,让更多的获奖作者加入进来?

  官司继续打,时效还没有过期,为了对被告造成更大的威压之势,我和吴艺伟开始多方联系获奖作者。联系到了,就把好消息告诉对方。为了制造了一点轰动效果,我在空间里还写了一则新闻,新闻简述如下:

  原告牟秀林(本人)与广东作家吴艺伟 状告某某文学网站和某某出版社关一案,经过北京市海淀区中级人民法庭一年多的审理,于2015年1月13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某某出版社赔偿获奖作者牟秀林五万五千元,赔偿获奖作者吴艺伟六万元。 此等案件,对于维护一般作者合法权益,推动知识产权方面的司法建设都具有积极意义。而对于一个人,一个普通作者,能把“巨无霸”告倒, 是一段难忘的记忆,也将为人生抹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希望更多的获奖作者踊跃参与进来。

  获奖作者天南地北,散居各地,不好联系。有的联系到了,问了问,再无回音。有的开始很感兴趣,也很热情,后来慢慢降温,冷落无迹。还有的干脆就是杳若天外,不给任何回声。

  这是第二次和获奖作者主动“示爱”了。第一次失望,第二次同样失望。为什么看到了胜利成果,有些获奖作者还是无动于衷呢?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人和人的互信度。同时获奖,却天各一方,从未谋面。在这个普遍失信的环境里,人心隔着雾霾,看不透,谁能相信谁呢?

  不过,作为声援,还是有五位获奖作者加入进来了。这五位获奖作者分别是:夜子,叶思彤,止水,关山和金刚。

  新加入的五位成员的诉讼程序和我们一样,立案庭审宣判。就我和吴艺伟而言,一审胜诉了,被告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又开始二审。二审持续了近一年,即为终审。终审的判决结果是,驳回原告上诉,维持原判。案子走到最后,我和吴艺伟赢得了胜利。

  我来到律师所,杨树森老师把终身判决书给了我,我看到长达六页和最后盖有中级人民法院大红印章的判决书,激动难抑。事实证明,蚂蚁撼树,我们做到了。

  赢了,会感谢谁呢?当然首先感谢法律的公正严明,其次则是感谢杨梅律师所。杨梅律师所对我们的案子非常重视,案子一有进展,杨树森老师都会通过邮箱告知详情,我们的情绪稍有波动,杨老都会耐心劝慰——其言呕呕,其心殷殷。

  朋友出现了。朋友说,喝酒吧。酒喝,却不是庆功。我心里明白,案子赢了,高兴,庆功尚早。案子完结了,案款还悬而未结呢。

  这是另一层的担忧。案子判了,万一主办方就是不给钱,装“老赖”怎么办。

  这层担忧不是现在才有,决定打这场官司时,就担心:官司好赢,钱难拿。不是我一个人这么想。获奖作者夜子也这么想,夜子是我老乡,是正儿八经的国家级作协会员,她从一个更高层次洞悉了事件的关键。

  “老赖”,挺灰暗的一个词,很有“中国特色”。商品社会,经济往来频繁,谁没有借过别人钱呢,谁没有被别人借过钱呢。按理,借人钱财,低声下气,总要装装孙子。实际情况是,欠钱的是大爷,讨债的是孙子。杨白劳比黄世仁还牛。你要账,他装死狗,你一点办法也没有。失信,恬着脸,还活得很滋润。

  我们就碰上了这样的“大爷”。不只是“大爷”,还是“大象”。就是这个某某出版社,曾经策划营销过不少名人出书,钱都赚疯了,出版社可谓财大气粗。但执行局去查它的帐号,帐号没钱,都是空的。

  最后,法院把当事人“拘”到了法院,苦口婆心,坐下来谈。摄于威势,当事人答应了,但不是全款,打了七折。律师打电话告诉我们这个消息,我们咬咬牙,忍了。不是全款也可以,只要快速结案就行。律师上午打的电话,傍晚又打了一次电话过来,说情况有变。当事人答应的七折案款这件事,请示了领导。对方的领导坚决不同意。至此,希望破灭,案子搁浅。我们的心情也灰暗到了极点。

  执行难不是个别现象,是社会问题,是司法难点。为什么会这样?原因复杂,一两句话说不清楚。对胜诉方来说,案子赢了,只拿到一张判决书,却拿不到案款,判决书其实就是一张空文。也可以说,这桩案子也等于白打。

  诉讼之路是漫长的,时间无声,在流淌,也在堆积。时间堆积成一座大山,从2012年到2017年,我们忍耐着坚持着一步步地攀爬着这座大山。不是我和吴艺伟我们两个人,是和以后加入诉讼队伍的其他五个人。后来的五位获奖作者,经过一审二审,最后也和我们一样打赢了这场官司。

  不是两个人的胜利,是七个人的胜利。

  七个人遭遇了同样的事件,主办方不给钱,执行局执行了几次,均无效。大家都失望了,灰心了。有人说,没什么盼头了,到此为止吧。

  2017年七月底,杨梅律师所突然发来微信,杨梅律师在微信上说,主办方把案款打到了法院,案款已经全部执行下来了。请各位作家提马上供相关材料,以便及时移交案款。

  天大的好消息,微信群里“沸腾”了,弹冠相庆,个个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2017年9月21日上午11点,我的短信冒了一个泡,一批“大款”轰然而至。自此,六万多元的案款全部到位,历时四载我与其他几位获奖作者诉某某文学网站和某某出版社的一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彻底赢了,该庆祝了。我宴请杨梅律师所,杨梅律师所内部有规定,不吃请,甚至连一面锦旗都不要。只好另约。不过,我没约朋友,是家庭内部的庆祝。具体来说,就是我们全家和我弟的全家。我的全家包括我弟,弟媳,还有可爱的小侄子。

  席间,我弟问我,案款那么难要,怎么突然又给了呢?

  我想了想,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大环境。相对于经济建设,司法建设虽然相对滞后,但也在步步跟进。对那些有钱不还藏匿财产的“老赖将把他们列入失信黑名单,并且限制其出游住宿和一些高消费行为。这一措施的出台,对于那些“老赖”无疑具有很大的震慑作用。

  二,        好律师。杨梅律师所,名声好,资格老,有办法,有力度。而且精心,细心,用心。最难得的一点,足以信赖。案款到了,全部打到作者手中,再返还代理费。这么做对律师所是有风险的,要知道我们这几个作者分布在全国各地,而且相互之间不认识。

  三,        好法官。由律师全权代理,我们没有亲临庭审现场,但同样感受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正无私。

  四,        在北京。北京是国际性大都市,是首善之区,它体现出的是国家甚至是国际级的文明程度,这种文明程度之于司法也不例外。这桩案子如果发生在小地方呢,其力度强度和威压的态势可能会小得多。单是案子内外的滔滔人情,就无法想象。

  官司赢了,案款到手,尘埃落定。诉讼之路,历时四载,却让我们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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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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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7-9-29 15:49 | 只看该作者
给文人争了气,支持!
3#
 楼主| 发表于 2017-9-29 16:35 | 只看该作者
秋實 发表于 2017-9-29 15:49
给文人争了气,支持!

谢谢秋实!久违啦!这是诉讼始末,自醒醒人吧!
4#
发表于 2017-9-29 20:05 | 只看该作者
类似的事我记忆里也有一桩,但那些作者最后都选择了不了了之。以后他们的情况我不清楚了,但肯定的,对“权威”的信任度会影响。
你们的维权,真好!恭喜恭喜!
5#
发表于 2017-9-29 20:11 | 只看该作者
这小子厉害,干得漂亮。真是创造了一个奇迹出来。祝贺你们!
6#
 楼主| 发表于 2017-9-29 21:17 | 只看该作者
槐安. 发表于 2017-9-29 20:05
类似的事我记忆里也有一桩,但那些作者最后都选择了不了了之。以后他们的情况我不清楚了,但肯定的,对“权 ...

这次维权,很多人退缩了,这我们几个坚持到最后。坚持就是胜利!谢谢老师点评!
7#
 楼主| 发表于 2017-9-29 21:18 | 只看该作者
幸福小草 发表于 2017-9-29 20:11
这小子厉害,干得漂亮。真是创造了一个奇迹出来。祝贺你们!

哈,是个好小子。多谢幸福小草!
8#
发表于 2017-9-30 13:2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有点长,占个座先。
9#
发表于 2017-9-30 15:38 | 只看该作者
果真是一件喜事,祝贺。
话说,请客吧,额这围观者也瞧大半天了,连个茶喝都木有。
10#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 09:23 | 只看该作者
时光安然 发表于 2017-9-30 13:23
这个有点长,占个座先。

节日,哪儿哪儿都挤,占个座不容易呀——祝贺安然节日快乐!
11#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 09:25 | 只看该作者
时光安然 发表于 2017-9-30 15:38
果真是一件喜事,祝贺。
话说,请客吧,额这围观者也瞧大半天了,连个茶喝都木有。

客,上茶,上酒。节日,一醉方休额!
12#
发表于 2017-10-1 10:36 | 只看该作者
文学被作为商品之后,文学就变味了。这忽悠获奖者的比赛也是斯文扫地。
13#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 16:50 | 只看该作者
微风轻拂 发表于 2017-10-1 10:36
文学被作为商品之后,文学就变味了。这忽悠获奖者的比赛也是斯文扫地。

本义的文学没落了,歧义的文学却在欢唱。文学的滋味越淡,文学以外的滋味越浓——微风版节日快乐!
14#
发表于 2017-10-2 19:52 | 只看该作者
坚持就是胜利!好样的!佩服
15#
发表于 2017-10-2 21:34 | 只看该作者
不错不错,帅哥威武!其实对于很多写者来说,没有这样的意识,虽然我没有这样的经历,也不会去参加什么比赛,但文字不值钱的概念在脑袋里倒是根深蒂固。我应该没有为文字打官司的那一天,在我印象里,打官司太累人了。不过挺佩服你哦,好样的!
祝福节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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