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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从自己被贩卖到贩卖别人家的孩子说明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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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9 14: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胡海平,女,外号“湖南婆”,36岁,小学文化,湖南省新晃人,案发前住汕头市潮阳区。因涉嫌拐卖儿童罪于2004年6月1日被羁押,同年7月8日被逮捕。胡海平参与拐卖儿童犯罪22次(均为同案人拐回儿童后参与贩卖儿童),拐卖儿童24名,破案后共有20名儿童被获解救,尚有4名儿童未获解救。法庭鉴于胡海平属在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依法对其不适用死刑,且归案后有立功表现,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万元。(南方都市报)

  人贩子确实非常可恨,他们亲手造成了许多人间悲剧,让许多家庭妻离子散,有不少家庭的孩子被拐走以后,其家人痛不欲生,倾家荡产地四处飘泊寻找孩子的下落。有不少花季少女被拐以后,要么卖给贫穷人家做妻,要么落入淫窝,受尽折磨。人贩子是世界上最可恨的人群,人贩子让许多人都深恶痛绝,对于他们再怎么惩治也不算过分。这一次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六一”特大团伙拐卖儿童案作出公开宣判:拐卖26名儿童的首犯刘建秋被判处死刑,其余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死缓。可是法庭宣判后,主犯之一胡海平瘫倒在地,狂喊:“我的孩子怎么办”!

  胡海平的身世也非常可怜,1995年,她被别人卖到现在的丈夫家,丈夫家花了9000元钱才买到她做了媳妇。因为丈夫家太穷了,公公死了以后,都是邻居凑钱安葬的。她实在不忍心离开这个可怜的丈夫。胡海平为了养家糊口才走上了人贩子这条路的,而今对于法院对她的判决,她心里一直不服,她认为自己没有杀人也没有放火,没有人流血牺牲,赚的钱也不多,难道这也错了吗?

  从一个受害者,本身自己的命运就比较苦,从一个被贩卖的妇女到贩卖别人家的孩子,我们现在只能说胡海平走的不是一条正道,养家糊口的路千万条,为什么偏偏走上了这样的一条路?养家糊口可以到外面打工,也可以通过农业或者家庭副业养家,也许贩卖孩子是一件比较容易,而且又来钱比较快的事情,让其尝到了甜头,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其实透过这个案件,我们可以看出胡海平一是对法律的无知,二是她真的不知她自己的行动给多少家庭造成了损害。

  其实有很多的人贩子最先是从贩卖自己家的孩子开始的,因为贫穷,家庭生活拮据,让一些贫困地区的家庭出卖自己的亲骨肉。很早以前看到过一篇报道,在云南的一个贫穷山村中,一个家庭把自己的孩子卖了一千元以后,感到这样来钱比较容易,于是专门从事生孩子卖的行业,后来这个村子里其他人家看到这样做要比种田强多了,于是纷而效之,后来,自己生的孩子不够卖了,于是就开始买卖其他家人的孩子,慢慢的这个村子成了拐卖人口的专业村,结果在法律的严惩之下,这个村子里的许多人被判了重刑。

  透过这个专门贩卖人口的专业村,我们可以看出,有些案件之所以发生,其根源是因为贫穷,人们总得要生活,人们总得要想办法赚钱,也许有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会让他们走入歧途,之所以会出现拐卖人口专业村,与这些人不懂法律有一定的关系,也与当地的政府没有能够及时引导农民走上正确的致富路,对他们进行有关法律常识方面的教育有关。

  减少人间悲剧,让人贩子绝迹,除了法律上的坚决打击以外,更为重要的是各级地方政府应该多管齐下,引导农民走上正确的致富路,也可以说:只有消除贫困,才可以从根本上减少人贩子生存的土壤。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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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9 14:54 | 只看该作者
  什么土壤结什么果。这种先被人害反又害人的烂柿子是这块土壤的一大特色。

  环境影响。追逐利益。人伦丧尽。害人害已。

  何止贩卖人口?批得好。
3#
发表于 2005-11-29 15:35 | 只看该作者
是啊,恶之花只能开在适宜的土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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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9 18:19 | 只看该作者
比较新意的题材,从一些具体的事件引出了很多思考。贫穷的确是许多犯罪的根源,“礼仪出自富贵,盗贼出于贫穷”。通过这样一个生动的个案来说明“人贩子问题”很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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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30 14:0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上面几位网友的回帖,谢谢版主给加精鼓励,在中国如果能够消除贫困,也确实就能够消除不少犯罪。贫困是许多犯罪的根源。打击犯罪是一个方面,而根本的方面是要解决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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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30 15:54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剖析的好深刻,问题的根本在于贫穷,“仓禀实而知荣辱”,经济发展很重要!
7#
发表于 2005-11-30 20:13 | 只看该作者

沉重着

看了这样的文章,只想说,这样的人可恶!人失去了道德感,和禽兽有什么差别!!!
8#
发表于 2005-11-30 23:45 | 只看该作者
  :)))又见老哥,老哥的笔下越来越见力道了,高兴!有机会,真的很想能和老哥一起喝上两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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