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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夜读聊斋之——罪减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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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18: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夜读聊斋之——罪减三等




  刘邦大军进驻咸阳时,来不及制定详细的法律条文,于是“与父老约,法三章耳。”其中第一条便是“杀人者死”,后两条则是“伤人及盗抵罪”。自古以来,“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的事,难道会有犯了杀人重罪却还要“罪减三等”吗?当然有。在蒲松龄眼中,杀人虽是重罪,但却也要看看杀的是什么人。如果那人因其职业原因而在民众中引起公愤,那么这一类人本身就是罪大恶极,甚至“无有不可杀者”。那么,杀了这些人,当然可以减罪甚至可以免罪了。《聊斋》名篇《伍秋月》中就记载了这样一个杀人犯和一个还魂女鬼的故事。
  
  故事的男主人公叫王鼎,字仙湖。他们兄弟二人,大哥王鼐好文,是“江北名士”;弟弟王鼎好武,“慷慨有力,广交游”。可见都是出类拔萃的人物。哥俩的感情很好,哥哥劝弟弟不要没事总出去瞎逛,好好呆在家里,好为他娶个老婆。可是弟弟闲散惯了,不想早日成家戴上枷锁,所以就没听哥哥的话,一个人乘船跑到镇江访友去了。
  
  王鼎到了镇江,住在一家旅店里,结果便在梦中遇见了故事的女主人公——女鬼伍秋月。说起这个伍秋月,那可是有些来头的。因为生前她的老爹是个名儒,精通易经八卦,早就算出这个宝贝女儿不能长寿,所以即使女儿到了该谈婚论嫁的年龄,也决不允许她找婆家。直要等到女儿夭亡三十年后,再和王鼎了结这段旷世姻缘。
  
  说起来这事还是真够玄的。《易经》是那个时代每个儒生的必读书目,自古至今,会算命的不在少数,能算出一个人穷通寿夭的也不乏其人,但是能算出一个人死后重生的恐怕就绝无仅有了,而居然又能算出未来对象姓名的,大概也就只有这么一位伍老先生了。
  
  且说伍秋月“十五岁果夭”,可是老爹算得不差;三十年后果然就有个叫王鼎的来到镇江,而且就住在她葬身之处的附近。这一来,小姑独处三十年的女鬼可就有点等不及了,于是“心喜,亟欲自荐”。可是人家毕竟是个姑娘,多少有些害羞,于是便“假之梦寐”,叫王鼎接连几个晚上都做了美少女投怀送抱的美梦。王鼎觉得奇怪,便有意假睡,结果眼睛刚一闭上,那美少女又来了,他“忽自惊寤,急开目,则少女如仙, 俨然犹在抱也”。至此,他的美梦一下子就变成了现实。
  
  有了个美女鬼侣,欣喜和幸福之后,王鼎的好奇心就上来了。他突然想到阴间的城郭去逛逛。伍秋月则告诉他,阴间和阳间其实都是一样的,只是阴间“以夜为昼”,凡人看不见而已。不过有了这个女鬼帮助,这个问题也就不算问题了,她“以唾涂其两眦,启之,明倍于常,视夜色不殊白昼。”沾上一点儿女鬼的唾沫,所有问题就都解决了。
  
  可是叫他料想不到的是,就在他正和美女鬼侣尽情游玩的时候,却突然看见他敬爱的老大哥被两个鬼差绑着押送过来。一打听,才知道连大哥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被抓:“自不知何事,强被拘囚。”要知道,大哥王鼐那可是“江北名士”,照《聊斋》里的标准,名士不仅要才华出众,更会品德超群,一般是绝不会做出什么违法乱纪的勾当来的。
  
  虽然不知道什么原因,老大哥就平白无故被抓,这也就罢了,想必见了官一对证就可以还其清白。毕竟和阳间相比,冥司的法律还是相对比较公正的。可是那两个公差实在太可恶了,不但因为王鼐“乏用度,索贿良苦”,甚至还在兄弟二人抱头大哭之时,突然“猛掣项索”,一下子就把王鼐给拉倒在地。这,即使对王鼐这个“犯罪嫌疑人”,也属于法外施暴,属于侵犯基本人权的行为了。
  
  一见老大哥受此虐待,这位“慷慨有力”的兄弟实在受不了了。他一时“忿火填胸,不能制止,即解佩刀,立决皂首。一皂喊嘶,生又决之。”看看这两个公人,对待犯在他们手里的弱者是威风八面,不可一世。可是在王鼎这样的“会家子”手下,竟然毫无还手之力。很难想像,这样的公差又怎么有能力去捉拿盗贼?又怎么能能力保一方平安?大概也只能在诸如王鼐这样的“顺民”面前耍耍威风罢了。
  
  王鼎杀了人,而且是两个人,而且是两个公人。这祸可实在有些闯大了。这时,伍秋月却极度冷静,急忙给他出主意,叫他赶快“觅舟北发,归家勿摘提幡,杜门绝出入,七日保无虑也”。王鼎依计而行,果然不但救活了哥哥,自己也逃脱了冥司的追捕。于是,一件青天白日(阴司以夜为昼)当街杀人的大案,就这样悄无声息地过去了。
  
  过了些日子,王鼎的相思病上来了,于是他再次乘舟南下,又住到那家旅店的那个房间里。可是伍秋月却再也来不成了,因为她受到王鼎杀人案的牵连,已经被捕入狱,而且还受到狱卒的虐待,正在那里“日日盼郎君”,等着他想办法解救自己呢!
  
  王鼎跟随捎信的妇人到了关押伍秋月的监狱抑或是看守所,却见“房舍颇繁,寄顿囚犯甚多,并无秋月。”原来,她是被两个公役带到一间小屋里调戏去了。这两个公役与前两个相比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面对一个貌美如仙的女犯人,他们或是“撮颐”,或是“捉履”或是“挽颈”或是“嘲戏”,极尽调戏侮辱之能事,就只差强行施暴了。王鼎如何受得了这个,一时义愤填膺,“持刀直入,一役一刀,摧斩如麻”,轻轻松松就把两个公役解决,然后带着伍秋月迅速逃回旅店。原来,这些家伙不仅都是一样的卑鄙残暴,甚至也都是一样的不堪一击。
  
  王鼎再次杀了公役,救回伍秋月,这回可是犯了连环杀人案了。就在他惊愕得不知“且为奈何”的时候,伍秋月也再次显示了她的冷静和决断,她立刻做出决定:“妾待月尽,始是生期。今已如此,急何能待!当速发瘗处,载妾同归,日频唤妾名,三日可活。”嘱咐完毕,又突然想起她那个精通《周易》术数的老爹曾经传授她一种符书,告诉她“三十年后可佩夫妇”,看来那位老爹是早已算到会有今日之灾了。
  
  这一回,连环杀人案的凶犯王鼎,又要犯一回掘墓盗尸案了。他依言挖出伍秋月的尸体,“伪言妹急病,将送其归家”。到了家里,打开包裹的被子,“长呼秋月,夜辄拥尸寝”。伍秋月果然“日渐温暖,三日竟苏,七日能步。更衣拜嫂,盈盈然神仙不殊。”就这样,美少女伍秋月成功复活了。而且阴司也再没有人上门追凶,就如童话故事里说的那样,从此,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问题在于,仅仅凭两张符书,真的就可以逃得掉阴司的追捕吗?难道阴间的那些官员们都是吃素的,如此惊天大案都可以随随便便撒手不管,或是当成悬案,任由它一直悬下去?
  
  同在《聊斋》里,阴司的能力却是十分可怕的。在《酒狂》中,那个酒狂缪永定因在阴间闹事,借钱行贿,还阳后又舍不得还钱,结果不到半年便遭追捕,气绝而亡。而在《李伯言》中,胡生两口子在房间里说句悄悄话,结果却早被阴司知道,就连他们都大呼可怕:“闺房一语,遂播幽冥,可惧哉!”那么,又怎么可能有犯了连环杀人案却可以逃脱法律制裁的情况呢?
  
  对此,蒲老先生认为,就是因为这些“蠹役”们都实在太可恨了,“盖此辈无有不可杀者”,试看那些“躲猫猫死,喝开水死,睡姿不正死,挖粉刺死……”不都是他们所为吗?相较之下,被王鼎杀的四个还算是好样的呢?毕竟他们只是虐待,只是调戏,还没有可恶到强奸杀人的地步。所以,蒲松龄认为:“能诛锄蠹役者,即为循良;即稍苛之,不可谓虐。”惩恶就是扬善嘛,“况冥中原无定法……若人心之所快,即冥王之所善也。”原来在阴间,干部还是好干部,政策也是好政策,只是被下边具体的执行人员在操作中给弄坏了。所以因此而激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乃至反抗,也在情理之中。之所以杀人犯王鼎及从犯伍秋月可以逃脱冥追,正是因为有了冥王首肯的原故。究其原因,也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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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18:40 | 只看该作者
抢坐沙发,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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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18:50 | 只看该作者
原来小鬼也有不良之辈,该杀!可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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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21:14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读书笔记值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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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2 22:16 | 只看该作者
娓娓道来,聊斋今读,与现实接轨,意会中见作者良苦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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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05:1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系列有写头,值得发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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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17:29 | 只看该作者
如此不良之辈,逮一个杀一个,逮两个杀一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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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3 18:20 | 只看该作者
某些聊斋故事实在深入人心。喜欢这个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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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3 20: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高迎春 于 2013-7-13 05:10 发表
这个系列有写头,值得发掘。

多谢高老师关注和支持!: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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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3 20: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太和五中张奇 于 2013-7-12 21:14 发表
这样的读书笔记值得学习。

多谢奇兄支持!
好久不见奇兄来江天发文了,在忙些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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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3 20: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夏冰 于 2013-7-12 22:16 发表
娓娓道来,聊斋今读,与现实接轨,意会中见作者良苦用心。

多谢夏兄,喜欢聊斋近三十年,真是常读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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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3 20: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时光安然 于 2013-7-13 17:29 发表
如此不良之辈,逮一个杀一个,逮两个杀一双。

赞成!
如果你是小商贩,会遇到这样的不良之辈;如果你是农民工,会遇到这样的不良之辈;如果你是犯罪嫌疑人,更会遇到这样的不良之辈……可惜,你却没有这样的好运要,可以杀过却不被“冥追”,谁让你生活在阳光下天朝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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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3 20: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舄兢 于 2013-7-13 18:20 发表
某些聊斋故事实在深入人心。喜欢这个系列、

抛去内涵不说,其中情节的设计、想像之奇特,实在叫人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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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8 09:04 | 只看该作者
精彩如同读传奇。看来善于做梦是人的本能啊。学习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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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8 09:43 | 只看该作者
很多年前读过一篇小说,里面有个神父,躲在阴暗里说了好像这样一句话,“她太美了,所以我要她死。”聊斋写得很荒诞,也很深刻,这样的故事永远不过时。真是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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