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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喝酒令”不能一废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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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6 21: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新华社4月8日的消息,在众多媒体的谴责和众人的声讨中,湖北汉川市政府为帮助企业提高市场份额而下红头文件给市属各部门和各乡镇分配喝酒任务的闹剧终于收场了。这是件好事,表明汉川市政府有敢于接受舆论批评、及时纠正过错的勇气。但当初,汉川市政府下达“喝酒令”的背后,确实隐含了太多的值得人们深入思考的东西,所以我认为,单是一个“废”字,还不能把这件事完全了结。

  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可以说各方面都已经比较完善了。但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却发生了一个县级政府以红头文件的方式下达喝酒指令的荒唐事。这说明,时至今天,关于市场经济的基本知识、运行规则、法制环境等在一些地方政府的决策中还没得到真正的体现,一些政府官员的头脑中地方保护思想、“诸侯经济”意识还根深蒂固,还在用计划经济的那一套处理政企关系,角色已经严重错位。因此,借用“汉川事件”举一反三,在政府部门中开展一次专题教育活动,深化政府的市场经济意识,准确定位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责,不仅于汉川市很有必要,而且对各地政府也都是很有必要的。

  汉川市政府下达“喝酒令”为本地企业促销产品,用汉川有关人士的话来说,只是他们当初为企业服务的心情比较迫切,把不成文的规定搞成了“红头文件”而已。这就是说,除了看得见的“红头文件”,事实上,在各地还有很多“不成文的规定”在为本地企业产品“保驾护航”,只是大家都心照不宣罢了。如果不加整治,任其“诸侯割据”,必然后患无穷。因此,针对“汉川事件”,国家有关部门很有必要开展一次专项清理,对那些违背行政许可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用行政手段推销企业产品的政府行为进行认真的整治,废止那些有悖市场规则的、成文的和不成文的规定,对严重的官商勾结行为予以坚决打击,这样才能还市场经济的本来面目,形成全国范围的统一大市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给引进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切实解决外来投资者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为其提供优质的服务,是政府完全应该做的。但现在的情况是,一些地方的招商引资已经完全走了样,个个单位有指标,人人头上有任务,于是,有钱便是祖宗,有奶便是娘,把引进企业看成当地经济发展的救命观音,把外来投资者奉成太上皇,顶礼膜拜,言听计从,为其不良行为甚至违法行为大开绿灯,实施无原则的保护。在这样的情况下,出现汉川那样的媚商行为,也就不足为怪了。因此,通过“汉川事件”,认真反思我们在招商引资中的一些过头的作法,维护政府的尊严和法制的秩序,规范投资环境,营造和谐的发展氛围,也显得非常必要。

  汉川市的教训是深刻的,倘若我们能从中学到一些东西,明白一些事理,晓知一些市场规则,从而摆正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位置,规范政府管理市场经济的行为,这未尝又不是一件好事。
                                           (沈茂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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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4-17 09:40 | 只看该作者
文章直面现实说话。
“从而摆正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位置,规范政府管理市场经济的行为,这未尝又不是一件好事。”——这当然是极为必要的。
3#
 楼主| 发表于 2006-4-17 23:1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tom2030 发表
第一次阅读楼主的文章,楼主所说的事情我听来都感到新鲜,真是的,在我们国家什么事情都会出现,政府官员利用人民赋予的公权利,什么事情都敢做,开眼界了。就文章而言,楼主文笔精练,说理透彻,所指出的问题也十分...

你很有良知,请把你引起的这场争论坚持下去,于大家都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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