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431|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德而有信 惩恶扬善——赏析曹丕之《鹞异》与《鲁少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7-3-19 11: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高迎春 于 2017-3-20 04:40 编辑

    德而有信  惩恶扬善——赏析曹丕之《鹞异》与《鲁少千》      高迎春

  中华文明,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明之一,其主要特征是独特的道德礼仪,其思想源头是诸子的五经。华夏民族,崇尚仁、义、礼、智、信;忠、孝、廉、耻、勇,这是我们数千年不败于世的根本。这些文化理念,在曹丕所写的志怪故事《鹞异》与《鲁少千》中,里也有显现和表露。魏文帝曹丕,善骑射,好击剑,博览古往群书,通晓诸子百家学说,可谓文武双全。他提倡:“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本,不可力强而致。”他认为,作家的气质决定作品的风格。曹丕文学成就很高,其《定伯卖鬼》的故事,至今为人津津乐道。他与其父曹操,其弟曹植,被世人并称“三曹”。

  《鹞异》篇幅,可谓微型故事:“魏公子无忌曾在室中读书之际,有一鸠飞入案下,鹞逐而杀之。忌忿其搏击,因令国内捕鹞,遂得二百余头。忌按剑至笼曰:‘昨搦鸠者当低头伏醉,不是者可奋翼。’有一鹞府伏不动。”曹丕写的魏公子无忌,实有其人,为战国时期军事家、政治家。公元前276年,魏无忌被封信陵,因而后世称他为信陵君。与春申君黄歇,孟尝君田文,平原君赵胜,并称战国四君子。文章写发生在真人身上的故事,人们自然就更会信以为真。是日,魏无忌正在屋内读书,一只黄眼黑嘴、白腹褐羽的雉鸠,突然由窗飞入,躲入案下,紧追不舍的鹞鹰,迅猛而入,将雉鸠搏杀,奋羽离去。这一场突如其来的追杀,如迅雷不及掩耳。当魏无忌惊慌之后,翻然悔悟,不由怒从心生。因此下令,在国内追捕鹞鹰,时间不长,就网罗了二百多只。魏无忌手握宝剑,命杀死雉鸠的鹞鹰伏法,果然其中一只,畏首收羽,表示认罪。

  曹丕写鹞鹰,暗取拟人写法。这只灵异的鹞鹰,不但能够听懂魏无忌的话,还颇有担当精神,超凡的道德水准,令人可敬可叹。虽然魏无忌手按宝剑威慑,但如果与众多鹞鹰一起振羽展翅,很难识别出它就是捕杀雉鸠者。因为顾及二百多只同类的生死,顾及全国鹞鹰不至遭受灭顶之灾,它勇敢地选择了认罪伏法,真可以称得上是一只敢于担当的鹞鹰。这样的义举,甚至让那些自私的人,那些不讲信义的人,都会感到羞愧。短文至此,戛然而止。曹丕采用留白写法,让读者平生悬念。面对低头伏法的鹞鹰,面对勇于担当的鹞鹰,读者也与魏无忌一样,第一惊诧它听懂人言的灵异,第二惊诧它居然不惧死亡的义举。魏无忌是否用宝剑将其斩杀,曹丕没有涉及。这样的悬念,叫做无底式悬念。其好处是,读者可以猜想各种各样的答案,充分调动起读者参与其中的能动性。

  《鲁少千》篇幅略长,故事自然也比较曲折:“鲁少千者,得仙人符。楚王少女为魅所病,请少千。少千未至,数十里止宿,夜有鳖盖车从数千骑来,自称伯敬,候少千。遂请内酒数榼,肴馔数案。临别言:‘楚王女病,是吾所为。君若相为一还,我谢君二十万。’千受钱,即为还,从他道诣楚,为治之。于女舍前有排户者,但闻云:‘少千欺汝翁!’遂有风声西北去,视处有血满盆。女遂绝气,夜半乃苏。王使人寻风,于城西北得一蛇,长数丈,小蛇千百伏死其旁。后诏下郡县,以其月日,大司农失钱二十万,太官失案数具。少千载钱上书,具陈说。天子异之。”据《搜神记》卷一云:“鲁少千,山阳人也。汉文帝尝微服杯金过之,欲问其道。”或许,这个鲁少千,还是真有其人,而且道化极高。否则,汉文帝怎么会亲临问道呢。这样,曹丕写鲁少千为楚王女治病捉妖,就有了可信度。

  鲁少千得仙人符,法力高强,不言自明。妖魔闻其名,自然先畏惧了几分。于是,半路截住他,不仅以美酒佳肴相赠,还以二十万重金贿赂他。鲁少千假意接受,打道回府。却从别路绕道至楚宫,为其治疗。此时,妖魔正在楚王女住处,见鲁少千来到,厉声责怪鲁少千欺骗了自己。于是,恼羞成怒,杀害少女后,化作一阵腥风向西北逃循而去。鲁少千推门而入,见房门处有一大滩血。鲁少千抢救气绝楚王女至夜半,终使其得以苏醒。救活少女,鲁少千转身降妖而去。等楚王命人追逐妖风,只见巨蛇长数丈,已经被鲁少千杀死。千百条小蛇,也被消灭得一干二净。做完这一些,鲁少千将收取的钱物,如数交还给失钱的大司农,失物的太官令。曹丕写鲁少千斗妖魔,有胆有谋,机智沉着,突出了他不为金钱所动,正气凛然的人格魅力。对于现今的官场,仍然具有榜样的力量。

  《历代志怪大观》,从曹丕的《列异传》中,选取了十三篇作品。而《鹞异》与《鲁少千》,无疑是最具思想魅力的佳作。鹞鹰取义伏法,德而有信;鲁少千诚实廉洁,惩恶扬善,时间虽过千年,其精神和人格,依然不失其耀眼光彩。


                  2017年3月18日写于迎春堂
曹丕:




2#
 楼主| 发表于 2017-3-20 04:42 | 只看该作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管理员|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4-25 18:39 , Processed in 0.050331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