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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移植器官 奋勇灭火——赏析刘义庆之《易脚》与《鹦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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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1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移植器官    奋勇灭火——赏析刘义庆之《易脚》与《鹦鹉》        高迎春

  南北朝时期的刘义庆,系刘宋宗室,因此袭封临川王。曾任兖州刺史,荆州刺史,但更钟情于文学,著有《世说新语》和《幽明录》,《历代志怪大观》选取了他写的志怪故事二十一篇。读《易脚》,我们可知千年之前,人类就有了器官移植的幻想;读《鹦鹉》,我们可知无论人或动物,都要有一种精神,而后方可感天动地。

  《易脚》故事情节,荒诞离奇,却令人感佩那个时代,就有了器官移植的幻想:晋元帝时期,有一个出身望族的人某甲,忽然得暴病而亡。谁知道,这却是小鬼犯了错误,把命不该绝的他,强行拉入鬼门关。司命掐着手指头推算,此人阳寿未尽,不该冤枉把魂招来地狱。于是,主簿发令遣返人间。可是,这某甲一双脚,患有疾患,疼痛不能行路,这可愁坏了阴曹地府里的小鬼们。此人脚痛不能行路,不能待在阴曹地府,小鬼们又不能坐等,犯渎职之罪。没办法,只好找司命商议如何办理。司命思衬良久,终于想出一招。有一个叫康乙的胡人,住在西门外,小命该死。他的脚甚是强健,给他二人互换,彼此都不损失什么。主簿将此事说给某甲,某甲却嫌弃胡族人长相丑陋,一双脚更是奇臭难闻,说什么也不肯互换。主簿只得威吓某甲,你如果不肯换脚,可就长留在阴间了。不得已,某甲只得听天由命。主薄命令二人闭目,倏忽之间,二人的脚已经互换成功。某甲健步如飞,灵魂归窍,豁然复生。一家人先是惊恐,后是惊喜。某甲对家人诉说换脚奇闻,家人细看双足,果然是汗毛丛生,而且胡臭熏人。过去某甲喜欢玩弄脚掌,忽然换了一双臭足,从此恶心,避而不见。虽然因为换足得以活命,但面对臭脚,烦闷惆怅要死的心都有。胡人死去,尚未殡葬,况且其家就近在茄子浦。某甲的家里人,因为好奇,就赶过去瞧胡的尸体,果然某甲的双脚,长在胡人康乙身上。

  殡殓时刻到了,某甲的家人不免难过哭泣。胡人康乙的儿子,甚为诧异,问过之后,知道了事情的原委。于是,每逢到了胡人节日,胡儿思念父亲,就会赶往某甲家里,抱着某甲的双足,嚎啕痛哭。平常日子,如果在路途遇到某甲,胡儿也要抱着某甲痛哭。某甲因此胆战心惊,每逢出门进门,都会安排好家丁守门,以防备胡子突然出现。某甲终身厌恶胡人的一双臭脚。甚至过三伏酷暑天,也要把双脚穿上布袜,严严实实遮盖起来。故事的背景是:西晋时期,自从司马炎登上皇位,不久就爆发了“八王之乱”,国家动乱,国力空虚,民生凋敝。匈奴、鲜卑、羯、羌、氐五个胡人游牧部落,趁机侵入。使得中原陷落,出现五胡十六国局面,因此造成汉族、胡人混居的局面。史称“五胡乱华”。这一时期,历史学家定性为大汉民族的浩劫,人口锐减至三百万,几乎到了亡种灭族的绝境。尽管那个年代,不可能进行人体器官移植,可是借助鬼神之力,竟然不费吹灰之力,就移植成功了。胡人康乙死了,可是一双脚却活在某甲身上,因此胡人的儿子,每逢思念父亲,就去抱着某甲痛哭流涕,寄托哀思。时代变迁,器官移植从过去不可能,变为了现实。人的眼角膜,人的心脏,人的肾脏,人的心脏等等,都可以移植成功,因此挽救了不少器官衰竭人的生命。一个人死了,器官得以在别人身上存活,也是生命的一种延续。因此,死后捐献器官,应该成为国人的自觉行动。站在科技高度,回望刘义庆的《易脚》,感觉其意义,真的不一般。

  刘义庆写的《鹦鹉》,仅仅一百多字,可却写活了一只人格化了的鹦鹉,一只奋勇救火的鹦鹉,一只普救众生的鹦鹉:从前,山上有一只鹦鹉,即将飞去,到别的山上,去开始新的生活。山里的禽兽,纷纷与它告别,一幅和谐相处,其乐融融的场面。鹦鹉看在眼里,感慨由心而生——此地虽乐,可惜不会长久。鹦鹉挥舞翅膀,与大家告别,飞离而去。果不其然,就在鹦鹉飞去之后,不长时间,这片山林就遭受雷击,燃起了大火。鹦鹉遥看浓烟烈火,便知禽兽朋友大难临头。它便奋不顾身,飞入水中,将自己的羽毛濡湿,飞临火场,洒水救火。一次,十次,一百次,一千次,鹦鹉为救火灾,为救众生,已经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鹦鹉深明大义的行动,终于感动了天神。鹦鹉你虽然有意志,有善心,可是仅靠羽毛滴水灭火,怎么能灭掉大火啊。鹦鹉回答天神,我虽然知道不能救灭,可这里曾是我的家园。山里禽兽互相善待,都是我的兄弟,我不忍心它们遭受灾难。一番话语,感动了天神。于是,调来雷公云母。但见乌云滚滚,电闪雷鸣,天降暴雨,山火顿时熄灭。读者读完此文,一定会感慨这只鹦鹉。虽然离开了曾经养育过自己的那座山,可是依然眷恋着那座山,眷恋着友善相处的禽兽朋友们。当山林燃起大火,它便拼死相救。它回答天神的话,真是感天动地。一个人的力量,或许是弱小的,可是精神的力量,却可以力大无穷。

  《山海经》里面,记录了一个精卫填海的故事。故事里名叫精卫的小鸟,和这只鹦鹉的精神,何其相似:远古时候,有一座山叫做发鸠山,山上长了许多带刺的柘木,树上栖息着一种小鸟,形状像乌鸦,头上有花纹,嘴是雪白色,脚是鲜红色,样子很特别。听它的叫声,就像“精卫”,“精卫”。它因此得了这个名字。人们传说,这只小鸟,原本是炎帝的小女儿,聪明伶俐,宫里的人都昵称她女娃。太阳每天都从东海上升起,女娃很好奇,就想看看旭日,是如何从海里跳跃出来的。她一个人来到海边,看完日出,又想在海里玩水。可是,一个巨浪打来,女娃再也没能回到岸上来。她的灵魂,化作了一只小鸟。她痛恨大海夺去了她的生命,就衔来山上的石块和树枝,愤怒地投入大海。发鸠山是浊漳河的源头,河水东流,注入黄河。黄河很同情精卫,就携带泥沙,帮助精卫一同填海。大海真的一天天在缩小,许多地方都变成桑田了呢。后来,人们常用“精卫填海”这句成语,来比喻意志坚决,不畏艰难,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刘义庆整理的《鹦鹉》,取之三国吴康僧会译《旧杂譬喻经》里的故事。古代文学家,将鹦鹉写的如此有情有义,就是借用反衬手法,来揭示冷漠的世情。越写出鹦鹉的有义,就越显出人的无情。借鹦鹉来表达作者思想理念,用来鞭挞那些衣冠禽兽。唯其以动物反衬,才会产生强大的否定力量,才会显得有的人禽兽不如。这种艺术手法,就是所言在此,所指在彼。赞誉的是鹦鹉,而诅咒的是不及鹦鹉的人。

  刘义庆因为是刘宋武帝的堂侄,故而仕途平步青云。十五岁就任秘书监,掌管国家图书著作,这让他有机会博览皇家典籍,对他的写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他十七岁升任尚书左仆射,与副宰相职位相当。他的伯父刘裕首开篡杀之风,兄弟之间互相残杀,令刘义庆胆战心惊,二十九岁便乞求外调,辞去左仆射职位。正因为在官场闯荡多年,才让刘义庆看清许多人的丑恶面目,才让刘义庆写出这么多脍炙人口的作品。



             2017年5月21日写于迎春堂
《幽明录》:




 楼主| 发表于 2017-5-21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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