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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典当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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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3 10: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房产典当不容易
政策松绑奈何两大瓶颈未除
                                                       文/姜宛君

  2001年8月份,国家经贸委出台了新的《典当行管理办法》,对原来的典当行办法作了许多修改,可以说为典当业松绑。允许房产抵押这一点更是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了新的道路,也为典当行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但从现实情况来看,房产抵押,其实想做也不容易。

  以北京为例,目前北京已有的四家典当行都没有正式开始这个业务,华夏典当行、金保典当行根本没做,阜昌典当行采用一些变通的办法来做房产抵押。典当行想做而做不了房产抵押在全国是个普遍现象。

  做房地产抵押,应该是有抵押合同,抵押合同要去房屋管理部门或者是土地部门去登记,这样抵押合同才能生效,但是典当行传统的就是以当票作为格式合同。在做房地产抵押的时候,这张当票实际上是没有什么效果的,双方要想保护各自的权益都要做房地产抵押合同。然而,有些地区包括北京,到目前为止房产仍然拒绝做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接受抵押,对典当行的风险太大,所以为谨慎起见,在当地房产部门不给登记的地方,典当行都未经营此项业务。究其原因,新的《典当行管理办法》毕竟只是一个部门的规章,而不是一个法律,而且当时也未和相关部门会签,所以它对其他部门没有什么直接的约束力。据了解,房产部门也知道登记是应该的,但是他们没有接到这样的通知,也应没有了这样做的依据。

  国家经贸委不久前正式在全国2000家左右的申请者中批准了114家新的典当行和4家分支机构,拓展典当物的品种,努力涉足空白领域成为当务之急。目前,在北京,如果只做传统物品的典当,原有四家的资金已经足够。之所以还有这么多的人想进入这个行业,其实他们是冲着房产抵押来的。

  目前,全国典当行共有一千多家,一般来讲,注册资金都在五百万左右,甚至有相当一部分的典当行,可能实际注册资金都未必到位。所以就算他们有心要做房产抵押,也没这个力。

  典当行资金有限,他们肯定要把它的资金投在那风险小、回报高、手续简便的业务上去。而不太可能涉足那种相对来说风险大、手续繁琐和回报低的业务上去,而中小企业所能够质押的东西,相对来说是后者。因此,将有这样的可能。典当行在数量上无论如何增加,大家都不会涉足这一块业务。业内人士认为只有在典当行业扶持几艘航空母舰,企业大了,抗风险能力增强,才有实力涉足风险大的典当行去设立分支机构,甚至突破现在的办法,可以到外省去设机构,跨地区设机构,这都应该是允许的。将来国外典当行都可以进来,国内典当行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当然是可以的。
据了解,目前,中小企业对典当行的了解很少,很多人对它还是抱着旧社会遗留的观念:穷死不典当。因此接受这种融资方法的企业非常少,接受典当的个人和企业,也往往是由于无路可走、万不得已。因此,即使他们把一辆车典当在典当行,他们也只会说:“我的车开去修理了。”华夏典当行副总经理郭金山说:“典当行没人来, 不是因为利率高,而是他们不相信典当行。”

  有关人士认为,如何将现有的典当行管理好、引导好,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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