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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刺青里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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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24 19: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刺青里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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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长的过程,谁不曾蹒跚,谁又能一路坦然。

      初二的时候,我如同一头倔强的小牛,叛逆得可以。不喜上课不交作业上课讲话睡觉甚至于和老师吵架……班上只有一个女孩子可以和我媲美,那就是阿一。用别人的话来说,如果我们俩一个是女流氓,那另一个就是古惑妹。

      但是我们从不靠近,彼此总是保持一定的距离,用一种敌意的眼神远远地观望。就像两只争夺地盘的小狮子。其实我们知道,在我们所谓坏女孩的表面之下,隐藏的是同一颗善良敏感的心。

      三月里的清晨阳光明媚,凶巴巴的语文老师因为我们屡次不交作业,一再触犯她至高无上的权利,最终将我和阿一轰出了教室,并教训曰:女孩子尚如此,知不知羞?

      我和阿一不约而同地停下脚步,不约而同地大声回答:这有什么好羞的。就在那一刻,阿一向我递来一个微笑,光晕里的她如同一个小小的天使,好美的一个小人儿,让我不自由主地放下了戒心,谁会对天使怀有戒心呢,别人在教室里听着无聊的之呼者也,我和阿一却在学校背后的玫瑰园里,偷取别人的玫瑰。

      我们惊奇地发现,原来彼此间竟然有那么多共同的地方,我们一样地迷恋金庸书里的大侠,路见其它男孩子被欺负的时候会不顾淑女风范大打出手;一样喜欢录相古惑仔里黎姿扮演的小结巴,学着她穿黑色的超短裙任两条仍未发育细材似的瘦腿露在外面,也学着她抽烟的姿势,每吸一口会被呛得咳上半天泪水横流……

      一个月高风黑的夜晚,我们爬上了高高的天台,两个人模仿着电影里的结义。虔诚地跪在一起,牵着手向着东方拜了三拜,血性地说:从今以后,我们便是姐妹,有福同享,有难同担。然后拿出绣花针和墨水,在彼此的手臂上纹了一只一模一样蝴蝶,丑丑的。

      成长是要付出代价的,当母亲发现了手臂上的刺青,硬是用细长的毛线针狠狠地修理了我一顿,那一夜,我们紧紧地抱在一起,在天台上哭得真诚。
   
    2
      快乐的日子总是有终点的,人,总是在长大,就像一杯浑浊的水,最终还是会沉淀下来。当我和阿一沉淀下来的时候,时间已经远在两年之后了。
  
     在阳光下无所谓地疯跑了两年,那些不切实际的千秋大梦,在收到一所二流高中的录取通知书的瞬间被击得支离破碎。那一天,我们就这样坐在暖暖的阳光里,心灵却冰凉如水。阿一紧紧地握住我的手说:暖暖,我们不哭,我们从头来过。

      坐在一间和学校的名气一样破败的教室里,终日与书为伍,偶尔从课本里抬起迷惘的双眼,我们相视而笑。

      梦想近身,那些浮躁的空气都远远地离去了。阿一告诉我,她想要做一名舞蹈演员,和她妈妈一样。因此,一到晚上阿一便到文化宫里练舞,下了自习,我便跑去接她,然后一起骑着飞车回家。和阿一相反的是,我没有什么雄心大志,只想随随便便地上个大学,过我随意的生活,快乐着就成。

      然而只有到了周末,我们手臂上的刺青才会在空气里泛着寒冷的光芒,在酒吧在迪吧里寻找回真实的自我。我们旋转着光和影里的醉生梦死,尽情地释放骨子里不安份的灵魂,阿一笑着说:暖暖,这叫偶尔放纵。

      有好一阵子,阿一突然一改往日喜新厌旧的作风,疯狂地迷恋上了一家小小的酒吧,其实,我知道,她是迷恋上了那一个酒吧里的那一个不知名的长发歌手,喜欢他沧桑而冷漠的面庞,听他嘶哑但却浑厚的叫嚣让整个小酒吧都弥漫着一种重金属的质感。

      不久之后,阿一开始改变,她不再大大咧咧,不再叨着一支烟天马行空地乱处乱跑,也不再素面朝天,她甚至学会了打扮自己,一头栗色的长发让阿一如同一只温柔的小猫,这个时候,我才发现,阿一原来可以如此地美丽。

      一个下着暴雨的夜晚,阿一如同一只落汤鸡一般敲开了我的家门,她兴奋地抱着我说:暖暖,他吻了我。我知道,阿一在一场叫做爱情的游戏里,输了自己。

      第二天,我便敲开了这个长发歌手的家门,凶巴巴地对他说:你要好好地对待阿一,敢让她受半点委屈的话,我会打断你的腿。他虔诚地点头,如小鸡啄米。

      阿一不在的日子,我感到孤独,并存有十二分的妒忌:他凭什么抢走了我的阿一。
   
    3
      高考之后,离别就提到了额前,就连空气也写满了分离的感伤。我填报了一所离家千里的大学,想到很远的地方寻找一片自己的天地。阿一却一脸地小幸福,为了爱情,她要留守江南。阿一说:她不能离他太远,那样的话,她会想他。

      异乡的白天,空气中总是铺满了漫天漫地的黄沙,我写信告诉阿一,我喜欢这里,因为,我从来都是一棵胡杨,在最为艰苦的环境下求得生存。阿一很快回信了,她的话让我抢口失笑,阿一说,暖暖,你这般强悍,以后到底是你保护他,还是他保护你?我回信告诉阿一,不知道他人在何方!

      每个夜深人静的晚上,我总会摸着手上永不褪去的刺青,想念阿一,想念我们的从前,我仍然在学校里骑飞车,叨着烟走过大街小巷,也会把头发染得五颜六色,在酒吧里大口地喝酒和男生猜拳,这些已经不再是年少轻狂的叛逆了,相反,是一种怀旧,一种活着的随意。只是身边少了阿一,一切都显得不太习惯。

      当我在宿舍里吐得一踏糊涂的时候,阿一一定乖巧地偎依在那一个长发歌手的身旁,听他讲着绵绵的情话,幸福得一脸鬼样。

      阿一,阿一,你留守江南,也就留守了爱情,不变的,只是手上的刺青,和沉甸甸的想念。

      大一的下学期,我恋爱了,男朋友杰是一个烟酒不沾的好孩子。我给男朋友看手上的刺青,告诉她我是怎样的一个坏女孩,可他却蛮不在乎,静静地拥着我。正如阿一所说,我再坚强,仍然脱不了女孩子,需要有人疼着,宠着,那样,我们会幸福着。

      我和阿一约定,二十五岁的时候,我们就结婚,三十岁的时候,就把老公蹬掉,两个女孩子的幸福,顺着一根长途的青藤,声声不息!
   
    4
      好不容易盼到了寒假,提着简单的行里直奔故里,车未进站,我便看到阿一抱着肩膀在昏黄的灯光下等我。她赢弱的身躯的瑟瑟地发抖,让人有种想要保护的冲动,阿一便是这样的一个小女孩呵!

      不知道什么时候,忧郁爬上了阿一的面庞,她已经不再天真如前眼里只有小小的幸福,地球爆炸了都不会在乎。我握着阿一的手,她的指尖冰凉。我问:阿一,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默默地带我回去了从前的酒吧,我们在小小的酒吧里醉得一踏糊涂,阿一抽烟的姿势,让我联想到了幽雅张曼玉。我们不说话,只默默体会着别后的重逢。

      霍然间,我看到一个浓妆艳抹的半老徐娘,挽着那一个长发歌手的身腰从我们旁边走过。我终于明白,阿一眼中为什么总会缠绕着一丝丝落寞的感伤。

      我站起来,想要揪住那一个长发歌手,狠狠地揍他一顿,阿一却宽容地拉住了我:由他去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衷!他也在追求更好的生活。

      我感到阿一长大了,在一场爱情的战争中软弱下去,硝烟散尽之后,又坚强起来。

      整个假期,我们都在重温着儿时的时光,晚上睡同一张大床,骑飞车,泡酒吧,高兴的时候我们喝酒,悲伤的时候同样喝酒。生活竟然分不清白天黑夜了,不谈爱情的时光,才是最最快乐的时光,我和阿一,坐在岁月的指间,细数着生活的花开花落。
   
    5
      回到学校后,我又开始没日没夜地想念阿一,我对我的BF杰说,如果你爱上了别人,一定要先来告诉我,我给你自由。他笑我傻,其实,我是害怕我们的爱情也走阿一的老路。

      学生时代的爱情,不外乎两样:背叛与被背叛。

      2000年的冬天,爸爸打电话过来,告诉我阿一从舞台上摔了下来,摔断了尾骨。我拨通阿一的电话,还未说话,就哭了出来。阿一安慰我说:暖暖,没事的,我还能再站起来,我不能没有舞台!

      我揩了揩眼泪说阿一,我明天就来看你。从学校到家的火车票都要六百块钱,好贵,我会背上一大袋方便面,顺着铁路走回去看你。

      阿一被我调笑了:暖暖,你神经呀!

      第二天,我便变卖了手机和CD机,凑足了一机南下的机票,火急火燎地赶回了家乡。当我站在阿一的病床前面,阿一含着泪水不说话,只捋起袖子,露出了手臂上那只丑丑的刺青蝴蝶,两只蝴蝶合在一起,竟展翅欲飞了。

      阿一说,五百年前,我们一定是两只相亲相爱的蝴蝶,今生才会走在一起。

      回到学校,我整整白吃白喝了杰两个月,才收到了妈妈寄来的救济金。我对他:如果以后阿一一辈子跳不了舞了,你会和我一起照顾她吗?一辈子?

      杰望着我,真诚的点了点头,我就偎进他的怀里,杰说:暖暖,如果以后阿一站不起来了,我们便把她接到澳洲,照顾她一辈子。

      天空霍然开朗起来,爱情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对于这个烟酒不沾的大男孩,我深信不疑。
   
    6
       相书上说,二十四岁,是人的本命年。多灾,多难,多动荡。成长已经把我们历炼得宠辱不惊了。

      我和阿一都已经毕业了,阿一分在市里的文工团里,逢有节庆就上山下乡为群众演出,而我则缩在阿一的小屋里骗吃骗喝准备考托福。杰已经先我一年去了澳洲,正在那边等我过去。

      我总对阿一说:亲爱的,找个男孩子来恋爱吧!阿一摇摇头笑笑,说没时间。我在阿一的眼睛里看到了谎言,她眼里的硬伤出卖了她的心灵,原来,那一场几年前的爱情,将阿一伤得太深!

      托福的成绩下来以后,我告诉阿一,春节之后,我便远在异国他乡了。阿一一边做菜一边蛮不在乎地说,走吧走吧,老是赖在我的家里白吃白喝,有家不回,老早就想把你给赶走了。

      就在阿一回过头过的瞬间,我看到她抬起手来,在眼睛前涂抹了一下。还是有一滴漏网的泪水落进了油锅里,炸起一阵不小的吱吱声。

      走的那天,阿一正远在百里之外的农村里演出,我提了一个大大包迈向机场,就在我走进候机厅的那一刻,我看见阿一浅笑盈盈地站在远处,一脸的阳光灿烂。我捋起了袖子,向她扬了扬手臂,她也一样,袖子高高地挽着。这个世界什么都在变,永远不变的只有手上的刺青,和这份淡若白水的友谊。

      去到澳洲的第一年,年三十的时候打电话回来给阿一,阿一凶巴巴地对杰嚷嚷:你要好好地照顾我的姐妹,真敢让她受半点委屈,小心我就跑到澳洲去打断你的腿。我站在一旁,听着笑着。

      这个世界什么都在改变,不变的,唯有我们剌青里永恒的青春!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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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24 20:51 | 只看该作者
和《三个片段》差不多,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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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25 00:45 | 只看该作者
明快的风格,但总觉略欠含蓄,该说的都让你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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