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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摇曳风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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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因为喜欢”的逻辑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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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8 15:37 | 只看该作者
槐安. 发表于 2017-10-17 20:05
我必须得说,这篇文章是在午休时间手机观看的。换到电脑上的字体,眼花看不清楚了
9年前,有个人从公园 ...

谢谢槐安。朋友们说,你怎么这么直率啊。
我改了好多了。
32#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8 15:37 | 只看该作者
一孔 发表于 2017-10-17 21:51
想想“克己复礼”还是很有生命力的哈,问候风铃……

向老师致敬。
这句话你还记得。
33#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8 15:38 | 只看该作者
槐安. 发表于 2017-10-17 21:58
又是要觉觉前发现一孔~~~
讲个真实的故事,一个阿姨,我老豆的同事。阿姨感叹她命运之悲,碰到的2个老公 ...

问好你们二位,早点休息吧。
34#
发表于 2017-10-18 22:33 | 只看该作者
我表示严重同意!
早知道风铃耿直,嫉恶如仇,眼睛里揉不得沙子,因而受不了文友一句“因为喜欢”而有违公德。虽然,在某些人眼里,这只是小节,不值一提。但细节决定成败,细节窥见品行。因为喜欢所以占有,哪怕是不道德地占有,这未未免有点过了。
为风铃的原则性,点个赞!
35#
发表于 2017-10-19 07:48 | 只看该作者
拜读学习了,因为喜欢呗
36#
发表于 2017-10-19 07:50 | 只看该作者
喜欢的逻辑背后,喜欢逻辑背后的感悟与文笔
37#
发表于 2017-10-19 09:20 | 只看该作者
无谓恶小而为之,慎独尤为重要。
你喜欢,我也喜欢,个人的自由应该以众人的自由为前提。道理人人都懂,知错强辩,还辩得那么文雅,依然是认为小事一桩无伤大雅,我们不忍上升的品德高度,最起码个人素养是有瑕疵的。
38#
发表于 2017-10-19 10:24 | 只看该作者
加精理由:喜欢也不能背离基本的社会公德,文章理性平和,有理有据。每个读者都可以对照自己,看看自己有没有因为喜欢而作为一些让他人不喜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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