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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稳定与社会权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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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13 22: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所谓民主,我想应该就是人民在处理日常事物中的自我把握能力。而稳定,显然,没有稳定制度保障,民主必然会遭遇强势力量的威胁。
没有稳定(制度保障),就不会有真正的民主,但没有民主的稳定,只会如死水一潭,没有意义。如何在民主与稳定间找到一种平衡,确实是一个很麻烦的问题。
稳定需要什么条件呢?
我想,稳定也许应该是有两种情况吧,或者稳定是一种压倒性的权利集中,或者是相对与各方势力的独立平衡态度。
压倒性的权利集中,过去在与政教合一,大家对宗教的完全忠诚,使这种稳定是很简单的。而现在呢,比如西方的民主制度,稳定我想在于大家对所有决定政策的完全执行而不能打任何折扣。换句话说,一旦事情决定了,即便有反对意见也必须无条件的执行。这需要人民的素质,以及严酷的惩罚制度。(或者是潜文化的保证)
平衡,则是一种多元化下的稳定基础。如同股份公司的相对控股一样,占据一定的公共权利,在平等与民权的基础上保证社会的运转。当然,这种公共权利是不应该过分集中的。一个上市公司如果有一个股份过分集中的大股东,在外在约束(其他监督力量如政府)不足的情况下,很容易会侵害小股东的权利,而是否侵害或者侵害的程度,只能看大股东自己的良心了。这是不可靠的。
而合理的呢?我想,应该是相对控股。比如公共权利一共100,那么政府如果分到40-50,基本上来说就可达到绝对稳定了。而政府内部权利再分配,高层占据其中的一半,既为25了,那么基层还余下其余25。
这个时候,当高层决定的事情,基本上都能够得到充分的执行,因为有着足够的实力吧。而当政策确实让人不能接受的时候,其余的75也一样能够改变事物的。如果再配合以国际环境,基本上能够减少这些情况发生的可能。
至于中国,现在属于头重脚轻。省级实力过大,直接会影响中央决策的执行。加强中央权利,淡化省级权利,合并小的地市同时扩大地市一级的地方权利,直至把省级撤消或者变为一个民主的协商的区域结构。

总的一点,集中公共权利的目的应该不只是为了稳定,而是应该在合适的时候更好的把公民的权利分配给民众。
中国需要有自己的文化,符合现代经济发展的自己的文化,同时应该有执行这种文化的自己的更合理的同时是严厉的惩戒措施,同时培养这种文化体系与法律体系下合格的公民,然后逐渐放松管制扩大公民自有权利,这才是最终实现更大民众自己做主的最佳途径,而不是简单的拿来西方的制度。
总的趋势应该是这样的吧,政府独立同时接受最严格的监督,而政府拥有的公共权利算是逐渐还政与民。也许最终,政府将消失,但那时必须有着完善的制度保障能够合理的解决或者协调一切社会矛盾,同时有着能够合理使用自己拥有的权利的民众。
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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