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519|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关于弹劾陀螺老师任“杂文版”版主的动议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4-9 15: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财论坛管理组:
    长话短说,陀螺老师不适合担任“江天漫话”版主职务,理由有三:
    (
1)陀螺老师对现实社会的认识和基本判断,是十分错误的。
    在“一江言语”的《边缘刹那》的第4楼,公开宣称:体制下,自己长个脑袋简直是多余的若是你还敢从思想上否定和批评制度的好坏,你那个不听话的脑袋也是多余的了,吃饭的家伙也得搬家了。”——文革结束30多年,中国社会还是那种令人恐怖的现状吗?陀螺老师对现实的错误认识,对现实社会的基本判断,出现如此重大偏差,与杂文版对版主的政治素养要求不符。

    (2)陀螺老师对在“中国梦语境”下的杂文发展,持悲观态度,没有信心。
    她在同一份主题帖的第29楼表示,『在当下中国梦语境下,杂文的市场非常小,包容是逼不得已的。』又在第44楼表示,『纵观中国历史,你见过哪一位国家领导人正式提出中国梦这种口号?既然是梦,与现实总是有差距的,从梦想到现实还是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作为杂文爱好者,难免对国内形势多加关注,并形成自己的看法,写成文字后还想发表出来,哪怕是在论坛上娱乐一下也好。杂文本是批判和讽刺的,在掌控时局等方面未必稳妥,且有时难免有些书生意气,毕竟都是业余的爱好者,尺度不太好拿捏,有时会出现好心办成坏事的结果,能引起不当的误解来,因此当局一些部门对网络舆论的监管会让一些文章难以在网络上发表出来。中财虽是民营的文学论坛,发帖比一些政府主办网站相对宽松些,但是有几次就因为被网络监管部门发现江天版块存在敏感帖子而被要求整改。林逸凡先生想想,在这样的中国梦语境下,杂文市场不小么?』
       如果陀螺老师对杂文的理解仅仅是批判和讽刺,无疑是片面的,也对众多杂文作者的政治素养估计过低。而且,当今社会的国家政治、国家机器,并不拒绝杂文的批判和讽刺,我们每天在各种媒体上读到那些犀利、有理、有节的批判性杂文难道还少吗?为什么在中财的杂文版就不行呢?本帖不是讨论杂文创作,对这问题无需多说,只想说:陀螺老师既然不看好杂文前景,对杂文持悲观态度,那就干不好杂文版版主的工作。

    (3)我在“一江言语”的《边缘刹那》后的留言,都是探讨式的,即使与版主意见相左,也是谦虚礼貌地说出自己的看法,自觉无大错。这点,可以查发帖记录证明。
    但是,49日早晨收到×先生短信,问我去年10月在散文版发的小文《麦秸情思》来由,说与他在2009年底自网友博客中转发的一篇博文,题目相同,内容相近,我解释说“这是当年文学群的习作”。于是,我好奇了,×先生怎么向我问及此事?
    原来他的QQ空间是来者不拒、随便出入的。前一天,即48日下午,有人问×先生是否写作《麦秸情思》,答“转载过”,便从QQ目录中将此文置顶到最前面,让询问人阅读。即有来自云南曲靖的“薰衣草”帐号访问这篇转载文章,并留言“请×先生到这个网页核实一下,这篇文章和你的《麦秸情思》作者是否系同一人?”,同时给了网页地址。
    这位不速之客的唐突要求,可能让×先生极不高兴,他回答“我不知道你是谁,似乎你也没有权力要求我去核实什么。我没有什么《麦秸情思》,这里的《麦秸情思》,原本是多年前转自一位网友的博客。”
于是,才有了×先生将两篇相同标题的短文进行对比,并奇怪和发问。
    我得到云南曲靖“薰衣草”与×先生之间的留言、回复截屏。到了这一步,傻子都明白,这个薰衣草,就是陀螺版主。她的这个举动,让我害怕:仅仅因为对《边缘刹那》是否首发,而发表一点与版主相左的看法,陀螺版主就对我挖地三尺、追根刨底,进行人肉搜索?!这种特务式的管理方式,太令人可怕了!!

    鉴于以上三项理由,我认为陀螺老师不具备“杂文版”版主的素质和品质,特向管理组提出对她的弹劾动议。谨此。
    谢谢。

[ 本帖最后由 林逸凡 于 2014-4-9 15:36 编辑 ]
2#
 楼主| 发表于 2014-4-9 15:41 | 只看该作者
本《动议》同时发“论坛管理”、“江天漫话”。特此说明。
3#
发表于 2014-4-9 16:01 | 只看该作者
想要人过硬,先要己过硬。
4#
发表于 2014-4-9 16:26 | 只看该作者
这里回复太麻烦,有兴趣的上江天看我的回帖去。
5#
 楼主| 发表于 2014-4-9 16: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陀螺 于 2014-4-9 16:26 发表
这里回复太麻烦,有兴趣的上江天看我的回帖去。

人在做,天在看。

陀螺版主的截屏,只是再一次证明,她对我“挖地三尺、追根刨底、人肉搜索”,其余都与主题无关。
这就是一个版主该干的下作活儿??
6#
发表于 2014-4-11 09:22 | 只看该作者
读了,觉得你们之间并没有太大的矛盾,通过沟通,是可以和谐起来的。
  欢迎多到沟通栏目去沟通哟:)
7#
发表于 2014-4-12 15:43 | 只看该作者
呵呵,移过来了,你们二位有什么疑惑之处,可以在这里很好地沟通哟
8#
发表于 2014-6-18 11:06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名单上还应该补上”夏冰“这个”斑足“。呵呵。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管理员|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4-20 08:59 , Processed in 0.073773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