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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追根溯源,人文化、法制化解决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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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9 21: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澧水寒儒 于 2015-8-29 21:37 编辑

                                              追根溯源,人文化、法制化解决合理诉求
                                                            -------A市教育系统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思考

      基于现实而出现的表达诉求的现象和呼吁解决历史遗留的问题的涉法涉诉的信访,在A市教育系统也同样存在。这些涉诉和涉法的信访问题有着明显的指向性和目的性。其共性为解决自身合理的经济问题和政治待遇为源流,在一定的时期内,当然也存在方式过于急躁的弊端。迄今为止,多方联动,虽然已经解决了历史遗留下来的清退民办教师工资的补助问题,但是面对不确定性的未来,仍然有思考、总结这方面问题的重要性,仍有为实现平安A市建设,维稳建言献策的必要性。

      一、追根溯源,解决矛盾于萌芽状态
      孟建柱要求建设平安中国,既要着眼长远,在制度、机制、能力建设上下功夫,又要立足当前,在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上见实效。那么相对应而言,建设平安张家界也是如此。对于历史遗留的问题,我们要有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勇气,敢于担当。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历史遗留问题曾经的合理性,肯定其在一定时期内在生产关系链条中产生的积极作用,以辩证思维和换位思考聚焦矛盾产生的焦点。对于历史遗留问题的产生,有了追根溯源的方法,有了解决的勇气,那么工作思路的建立,就有了立足点。有了立足点,就可以研究出合法合情合理的政策、办法。矛盾一旦出现,应当及时汇报,整合个部门的综合意见,研究出合理的解决思路。若暂不能全部解决,则可以实行分布走的策略,致使矛盾不至于发展、扩大化。

       解决矛盾于萌芽状态,需要敏锐的洞察力与综合信息的处理能力。要走自下而上的路子。源自于基层的矛盾,需要在基层予以展开合理的尝试性解决,以最大的耐心、最大的热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持之以恒,最忌方法简单,态度粗暴,思路钝化,使矛盾演变、不断升级。

      解决矛盾于萌芽状态,需要担当与勇气。对于存在的矛盾是否有一定的合理性,除了要有科学和法制的辨析能力之外,尚需要担当与勇气。一旦存在的矛盾有一定的合理性,那么相对应解决矛盾的担当和勇气是必须具有的。任何护短和拒绝解决问题都是导致矛盾扩大化的内因。无论是源自于基层,还是中层,坦率地面对矛盾,并有效度地去解决问题,都是极其重要的。反之,则容易生发事端、制造矛盾。

      同时,解决矛盾于萌芽状态,曲线解决问题的思路也是不可取的。在现实的生活中,在法制尚不特别健全的当下,在各部门的联动尚未步调一致的状态下,未免会产生曲线思路。那么曲线思路,也是解决矛盾于萌芽状态的禁忌。诉求者表达诉求的迫切性和实效性往往是带有明显的指向的。在曲线思维和语境下,产生的效果,只能使表达诉求者增加矛盾情绪,滋长不满情绪,加剧面对矛盾不能解决的仇恨心理,从而为社会稳定形成隐患。

       二、立足基层,阳光服务常态化
       矛盾的产生,往往最先表现于基层。那么立足于基层,是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的肇始阶段。基层既要深切关心关注教职员工的工作生活情况,又要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对于其表现出的不良情绪,予以沟通和交流。各区县以及管辖的各校成立的阳光服务中心,应当产生巨大的作用,成为收集和化解矛盾的原点。阳光服务中心的工作思路是常态化,而不是冷热病和形同虚设。这就需要各区县和各校的领导站立在思想意识的高度,长抓不懈,以理性之弓,控感性之弦。深入细致地关注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当然,基层的工作纷繁复杂,矛盾突出,这就需要解决问题的耐心和平常心。对于属于职责范围内的矛盾及问题,应当事无巨细,妥贴细致地予以解决,而不是以马虎、敷衍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冷漠置之。当下,在基层表现地最为突出的是绩效工资的发放和职称评定问题,而绩效工资的发放犹显。对于这个最容易激发矛盾的解决问题,一是要遵循国家的指导性文件,二是要按照制度,遵照要求,同时也要具有兼顾实现以人文本、人性化处理部分细节问题的意向。

      阳光服务常态化,尚需要传达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能量。本着解决问题的意向来解决问题。任何趋于矛盾扩大化的方法与细节,都是阳光服务指导思想的失误。对于这样或许存在的问题,相对应的监管,也是极其重要的。上级部门应当对于各区县、各校的阳光服务中心,予以量化评定和不定期地考核,实施监管到位,防止不作为的现象发生。从而使这一解决基层矛盾的原点成为摆设。

      三、关注信息化的表达诉求
      相对于中层管理者而言,关注表达诉求者的需求,除了不定期下到基层予以走访、调查、收集信息之外,那么关注信息化表达诉求的思维方式也是值得重视的。随着互联网时代的不断深入人心,诉求者表达诉求的方式,或者鉴于全国出现的范例采取相应的措施,于网上或者微博或者微信上表达诉求。那么作为相对应的职能部门,应当具有敏锐的判断力,对于出现的表达诉求的具体事件,予以及时、冷静、客观的关注,以解决矛盾的态度进行表态性发言,表达出解决问题的主观意向。在政策范围内予以考虑诉求的合理性,对于不合理的需求,进行疏导,使之能在心理上缓解情绪。当然,在关注到信息化的诉求之后,最为积极的态度应当是相对应的职能部门能立即采取相对应的措施,从而能使表达诉求的信访者,感知到被关注的信息和解决问题的意向。或许,在处理信息化表达诉求的过程中,出现过置之不理或者删帖、封ID的做法,那么这都是极为简单和粗暴的工作思路。只能激发表达诉求者的愤怒情绪,与解决问题无益,增加对职能部门的信用危机。

      孟建柱指出,平安不平安,群众说了算。群众的意愿是平安建设的“风向标”,群众的评价是平安建设的“试金石”。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好平安建设“为了谁、依靠谁、谁来评判”的问题,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平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建立健全以民意为导向的工作机制,善于用群众的眼光审视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善于用群众的视角反思平安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力争每年都办成几件实事、解决几个突出问题,努力创造群众追求、认可、满意的平安,让平安建设真正成为惠民工程、民心工程。那么,把孟建柱的这番关于建设平安中国的精辟论述用于涉法涉诉的信访问题中,也是极为有益的。群众表达诉求的最终满意度,也是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解决的终极落脚点,而不是淤积壅塞的火药桶。

      基于此,以向下和向上结合的视角与工作思路来善待信息化表达诉求者的需求,是有依据的,也是极为必要的。

       当然,在关注信息化表达诉求的过程中,我们也必须保持信息化表达诉求的严肃性,任何诽谤和无理取闹的行为,都要遭到相应的惩戒。对于网络推手的恶劣行径,我们应当予以暴露和惩戒,使之无可遁,触犯法律的 ,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所以,在关注到信息化表达诉求的时候,我们应当以理性的态度来审视和观察,用正确的思路来看待,既不护短,也不暴躁,在各个部门联动的基础上,有效有度地解决信息化表达诉求者的合理要求。

       四、通过调解、仲裁、诉讼方式解决矛盾
       在解决涉法涉诉的信访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的化解,能够缩小,消解于萌芽状态固然更好。如若不能,作为接访一方,则可以引导表达诉求者通过调解、仲裁与诉讼的法制方式来加以解决矛盾。当然,首要的是依法依规进行调解,或者在执法部门的组织下进行仲裁,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范下,用理性的思路解决矛盾。在这一过程中,当然,也要考虑表达诉求者的急切心理,做好相应的心理疏导工作,即矛盾以诉讼的方式处理,遵循时间约束的问题。确保诉讼的公正合理,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惩戒作用。切忌对于表达诉求者以维稳不力对象对号入座,进行约束。在处理矛盾的过程中,既要保障表达诉求者的合理合法的诉求,也要确保被诉者的正当利益不被侵害。切实做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依法规范社会秩序、依法维护社会稳定。从而,使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成为涉法涉诉信访者表达诉求的正常思维方式。

      综上所述,面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我们既要坦然面对表达诉求者的合理要求,凸显人文化和法治化的思维方式和解决思路,又要不断更新我们的思维和策略,在合法合理的层面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同时也要善于追根溯源,善于发现问题,使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步入良性轨道上来,不在问题矛盾的爆发之时、之后做出相关响应,致使维稳工作处于被动之中,从而影响平安A市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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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0 09:08 | 只看该作者
社会需要理性,但太难了,很多时候都是情绪成了主宰,越说越乱,离事实越远,最终酿成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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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2 10:10 | 只看该作者
社会是个万花筒,千姿百态的社会问题层出不穷,理性对待,刻不容缓,渴望和平是我们的共同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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