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430|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贴] 国内外发展中小企业的经验及启示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6-1-23 09: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采取了逐步完善政策、法律支持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包括咨询、人员培训等)、给予税收优惠、金融信贷支持等措施,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加快中小企业发展,使中小企业在其经济发展、财政收入、保证就业以及社会进步、文化繁荣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一、国内外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

    (一)发达国家和地区中小企业的现状和地位

    据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胡东升博士的研究,1996—1998年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中小企业密度分别为每千居民80家、83家、64家、44家、42家、58家、52家、57家和48家,中小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量的比重均在99%以上;中小企业从业人员数占全部企业从业人员的比重在60%以上;中小企业增加值占全部企业增加值的比重在42—68%。

    (二)我国东部地区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和地位

    目前,我国东部地区中小企业密度(每千人拥有中小企业数)为24.3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工业增加值分别占全国的64.1%和70.1%。无论是企业经营管理、技术装备水平、市场开拓能力,还是人员素质、经济效益等方面均优于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已经成为东部地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三)我国西部地区中小企业的基本现状

    我国西部地区由于经济基础薄弱,市场发育滞后,产业规模较小,企业扩张能力低,素质与观念落后,与全国及东部地区相比,西部中小企业在总量规模、自身竞争能力、技术创新和外部经营发展环境上,都处于弱势和不利地位。我国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密度(每千人拥有中小企业数)仅17户,比东部地区少7户;西部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工业增加值分别占全国的11.5%和9.6%,分别比东部地区低52.6个百分点和60.5个百分点。

    (四)我区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和环境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自治区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作出加快推进宁夏工业化进程的战略部署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抓住有利时机,大力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使全区中小工业企业取得了长足发展。2003年,全区共有各类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32872户,其中规模以上409户,占1.2%,完成增加值近80亿元,占55%;完成销售收入200亿元以上,占54%;实现利税13.2亿元,占46.2%;安置社会劳动力17.5万人,占43%。而剩余的31850户小企业和生产单位完成工业增加值不到14亿元,占全区工业总量的10%。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中小企业尽管得到了较快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突出的矛盾和困难:一是企业投资环境差,融资渠道窄。在年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的中小企业中,户均资产负债率为58.1%,比大型企业低20个百分点,有386户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到30%,有130户企业无银行贷款。中小企业发展主要依赖于自有资金和自身积累,很难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资本市场上筹集到资金。二是担保机构少,担保能力弱。2003年,宁夏共建立有关担保机构36个,担保资本金仅有4.8亿元,数量和规模远远不能满足企业融资需要。三是政府职能转变慢,法制环境和服务体系不健全。近些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虽然制订出台了不少政策措施,但由于配套措施跟不上,贯彻落实不到位,至今从自治区到各市县都未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二、国内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做法和经验

    (一)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展中小企业的做法和经验

    1. 管理体制方面

    ——政府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为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许多国家(地区)都设立了专门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美国设有中小企业管理局;英国在贸工部设有中小企业管理局;德国在经济事务部下设中小企业局;比利时、卢森堡等国设有中产阶级事务部;日本在通产省内设中小企业厅。这些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是:制定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及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制定发展规划,接受企业经营决策等方面的咨询;为中小企业提供国内外先进技术及市场信息;向中小企业提供管理人员和员工培训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等。

    ——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美国早在1890年通过的《谢尔曼法》,就是为中小企业对抗大型托拉斯组织的垄断提供法律基础和保障;1953年通过的《小企业法案》成为保护中小企业的基本法。同时还制定了《小企业创新发展法》等配套法律。日本1963年制定了《中小企业基本法》,以后相继制定了《中小企业指导法》、《中小企业现代化促进法》、《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法》、《中小企业现代资金助成法》等30多种专项法规。从而形成了一整套的保护中小企业的法律体系。德国制定了《中小企业组织原则》、《反对限制竞争法》、《反垄断法》等。英国政府为保护中小企业先后出台了110多个法案。韩国为了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也制定了《中小企业基本法》、《中小企业购买法》、《公平交易法》等法规。

    ——制定中小企业发展计划。例如,美国成功推行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SBIR),其主要内容是要求年研究开发经费在1亿美元以上的项目,联邦政府机构要按一定比例向SBIR拨出专款用于资助小企业的创新研究;研究开发经费超过2000万但不到1亿美元的项目,联邦政府机构每年要为中小企业确定科研发展目标,并给予适当帮助。

    2. 创业服务方面

    各国扶持中小企业的成功之处,就是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服务。法国的“国家创建企业委员会”,对有意创办小企业的人,根据其能力、物力和财力基础,免费提供创业方案的设计、修改和规划;为企业创建人提供帮助和建议并跟踪指导已经成立的企业。法国还成立了“企业手续中心”,进行联合办公,不断简化办事程序,保障公司简便、快速地成立。新创立小企业可在24小时内办完一切申报手续。同时“创建企业信息中心”,在互联网上及时发布有关小企业的最新信息。美国小企业局在全国建立服务网络,为创业者提供完善的创业辅导和咨询服务;采取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和经营机构、社区教育部门合作的方式,成立小企业发展中心,组织有丰富经验的退休经理志愿者,以免费或低价的形式,对已有或即将建立的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培训和技术援助等各类服务。澳大利亚政府支持建立创业孵化器。在总额为6000万澳元的小企业援助计划中,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小企业孵化器计划,该计划向非营利组织提供资金,以帮助新的小企业孵化器得到足够的基础设施和启动资本。巴西有“小企业方便计划”,建立专为小企业服务的办事处,实行联邦、州和市三级政府统一办公,业主在一天时间内可以办完消防、环保、卫生、工商、税务等几十个政府部门的手续。

    3. 税收政策方面

    发达国家普遍采取对中小企业减免税收的政策来扶持其发展。日本对新开业的小企业所购入或租借的机器设备,在使用的第一个年度里或做30%的特别折旧,或免交7%的所得税。德国对在落后地区新建企业可以免交营业税5年;1994年将中小企业免交营业税界限从2.5万马克提高到3.25万马克;对德国东部采取临时性鼓励措施,将免交营业税的界限从25万马克提高到100万马克。法国新建小企业一般可减少80%的税额。如1989年通过的《财政法》规定,对新建企业可免除所得税和法人税,最初的两年免除100%,第三年免除75%。英国从1983年开始通过对投资者大幅度减税,鼓励创办小企业,小企业投资额的60%可以免税,每年免税额最高为4万英镑。

    4. 财政政策方面

    德国对在其东部投资新建并能提供就业岗位的小企业提供总投资额15-23%的财政补贴。从1994-1998年,德国由政府出资对100多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法国政府按照新创造的就业岗位为新建企业提供就业奖金。中小企业每新增一个就业机会,政府给予2-4万法郎的财政补贴;对3年内新增6名职工以上的中小企业,每新增加1名职工由地方政府补贴1.2—1.5万法郎;对3年内增加30人以上的服务行业,每增加1名员工由地方政府补贴1-2万法郎;对每个雇佣学徒提供1.6万法郎的补贴经费。

    5. 融资支持方面

    美国为小企业提供创业投资和经营资金的长期贷款担保,10万美元以内提供80%的担保,10-75万美元提供75%的担保。德国政府设立了创业型自有资金援助贷款。凡是个人或团体创办小企业,只要自有资金不少于投资总额的10%,就可向平衡银行申请30%的创业援助资金;对增加就业岗位、贷款份额占投资额的75%的,给予占投资额10%的补贴,还款期为8年。法国对有困难的小企业创办者和经营者进行重点资金援助。为帮助小企业筹措资金,银行专门为企业开立“企业储蓄存折”新业务,免征其利息税,到期还可以获得一笔投资所需的优惠贷款,贷款所获利润减税。日本政府建立了新的无息贷款制度,将创业者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由地方贷款机构直接办理,偿还期限为5—7年。韩国《中小企业创业支援法》规定,中小企业成立2年后,可以通过地方政府的“地方中小企业培育基金”,以年利息7%、期限8年的条件,获得7亿元的创业贷款资金支持。

    (二)我国东部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做法和经验

    1. 政府扶持政策方面

    东部地区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家相关扶持政策,采取了积极的落实措施,促进了中小企业的较快发展。主要扶持措施有:一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观念相对超前,认为凡是国家没有明令禁止的,就是允许做的,不干涉中小企业的自主发展;三是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着力提高企业的技术开发能力;四是相对宽松的融资环境,甚至到中西部地区寻找融资机会,取得发展资金;五是财税支持和金融支持;六是健全社会服务体系,特别是加强政府服务。如,深圳1999年就出台了《关于支持我市工业小企业发展的意见》,从健全技术支持体系、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完善社会服务系统、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给中小企业发展给予一系列扶持。

     2. 发展战略方面

    第一,专精战略。企业生存和发展取决于企业是否具备核心竞争力,所谓核心竞争力是保持企业持续生存和发展独有的、其他企业难以模仿的能力。例如温州的打火机依靠专精战略几乎占领了整个欧洲市场。第二,联盟的战略。通过合作协议方式所结成的松散的联合体,以达到资源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组建战略联盟的基本出发点是弥补单个企业战略资源的有限性。组建战略联盟可以拓展企业可配置资源的范围,实现优势互补,产生更大的综合优势。由于小企业自身的劣势,战略联盟就更为必要。东部地区许多中小企业都是依靠战略联盟,在某个大的产业链条中寻求发展机会的。第三,地域集群战略。通过地域集中成百倍地对中小企业专业能力的扩大,通过地域集中弥补中小企业规模的劣势。浙江中小企业的发展的成功经验就是对这种战略的最好的注解。所谓衬衣之乡、鞋袜之乡等等,都是采用这种战略。无独有偶,意大利小企业的成功也可归于这种集群战略。据统计,全意大利专业集群地有199个,分布在15个州,集群地的产品主要是日用品。

    3. 服务体系建设方面

    我国东部各地区在中小企业服务方面有许多独特的做法,也有一些共同的做法和经验。一是规范建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高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等服务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技术服务。二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改善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国家经贸委《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精神,认真落实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担保服务。截止到2001年12月底,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已超过500家,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和商业担保机构超过300家。筹集担保资金约150亿元。其中大部分分布在东部地区。三是开通中小企业服务网站,开展信息咨询服务。如深圳等地开通了“中小企业网”。四是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工作,如法律培训、管理培训、营销培训等。五是完善广告策划、财务会计、法律咨询服务、认证服务等服务市场,引导中介机构开展规范服务。

    三、国内外发展中小企业给我们的启示

    启示之一,充分认识中小企业在我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设立专门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的组织协调部门。加快政府职能从市场参与者向市场秩序维护者转变,逐步实现政府的引导、调整、管理和扶持职能。在促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注重做好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信息服务、人才培训和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使企业在宽松环境中有序竞争和加快发展;加快政府信息化进程和透明程度,降低中小企业获得政府政策信息的成本。

    启示之二,在完善法律体系的基础上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市场是企业的生命线和原动力,良好的规则是市场的灵魂。自治区要充分运用民族区域自治权力,建立和完善鼓励我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把主要精力放在维持良好的市场秩序、依法管理企业和市场上,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启示之三,应充分发挥现有社会组织的功能,大力培育和扶持各类社会性服务组织。按照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从启动资金、技术服务、人才培养、信息咨询、创业策划和管理支持等各个方面提供优质的服务,并尽快形成有效的中小企业创业服务网络。积极推动我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充分发挥现有专业人才的作用,通过政府扶持,鼓励事业单位向中小企业提供低于市场价格的服务。同时,通过财税优惠政策,大力扶持发展企业性的中介服务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面周到的支持和服务,尽快形成服务网络。

    启示之四,努力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和成果转化的载体。对中小企业而言,一方面,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另一方面,成果转化机制不畅,因此制约其长足发展。建议地方政府对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如企业购买专利及科技成果的投入,政府可给予一定比例的无偿补贴。

    启示之五,转变观念,充分肯定中小企业经营者和职工为我区经济建设所作的贡献。注意营造有利于创新型人才成长的环境。企业有风险,中小企业更有风险。不怕失败,应该是成功企业家的典范。一方面,要大力宣传勇于创新,敢于冒险,不怕失败的精神,能够使地区创新不断充满活力。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创业经营失败者提供基本的生存保障。

    启示之六,保持地方特色,发展特色产业。积极探索现有大型企业的业务流程改革,将部分业务分包给中小企业,促进产业群落的形成;依托宁夏特殊的农业特色和能源优势,在发展大型特色支柱企业的同时,按照效益原则允许中小企业参与配套环节建设,使大、中小企业协调配套,形成大产业群落。
2#
 楼主| 发表于 2006-1-23 09:46 | 只看该作者
对中小企业而言,一方面,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另一方面,成果转化机制不畅,因此制约其长足发展。建议地方政府对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3#
发表于 2006-1-23 11:30 | 只看该作者
努力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和成果转化的载体。
4#
发表于 2006-1-23 16:03 | 只看该作者
学习!
5#
 楼主| 发表于 2006-1-24 09:35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大家对技术创新版的支持!
6#
发表于 2006-1-25 09:53 | 只看该作者
启迪借鉴。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管理员|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4-20 16:45 , Processed in 0.064735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