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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营销工作要把握一定的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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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7 22: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营销工作要把握一定的度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中午睡得正香,忽然被刺耳的门铃声惊醒,以为有客人来访,手忙脚乱地爬起来一看,原来是上门搞推销的;骑车走在马路上,冷不丁旁边冒出一个人来,“嗖”地一下往车筐扔“火箭筒”,吓人一跳,定睛一看,原来是发小广告的;到商场买东西,营业员步步紧逼地跟在后面,喋喋不休地推荐商品,让人耳根发热、脑袋发胀,根本无心选择自己的商品……
遇到这种推销方式,大多数人的感觉都是一样的,一个字——“烦”。

  然而这还不是最让人烦的。如果你有亲戚朋友做保险或搞直销,那么你肯定在劫难逃。只要你和他在一起(你不找他他找你),用不了三句话,他就会扯到他的业务上。不管你是打岔也罢、皱眉头也罢,他却只顾说他自个的,直到你被纠缠不过,答应买他的保险或商品。而你在心里却发誓再也不要见他,曾经的亲情和友情也随之变了味。

  当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越来越充分,市场营销也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市场营销成了一门学问,新的营销理念层出不穷,各种营销培训和书籍也应运而生。应该说,许多营销理念和培训工作确实提高了营销人员的营销水平和业绩,也造就了一批营销人才。但是有些培训工作却以近乎特种兵生存训练的方式,刻意培养营销员诸如坚忍不拔、敢于碰壁、不言放弃等品质,而有的营销人员对一些营销理念和营销经验生吞活剥,消化不良,实际工作中生搬硬套成功的营销模式,结果颠倒了营销员与客户的地位,在营销工作中“越位”,把客户推到被动接受的窘境。像本文开头所列举的情况,营销员只顾提高自己的营销业绩,而忽视了客户的心理感受,欲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客户,致使有些行为干扰了客户的正常生活,甚至侵犯了客户的隐私权,引起客户的逆反心理,反而降低了营销效果。

  古人说:过犹不及。营销工作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问,营销中关键要把握好一定的度,在积极推销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同时,把主动权还给客户,给客户留出一定的思考和选择空间。切莫急功近利,急于求成,把“公关”变成单纯的“攻关”,否则只会事与愿违,欲速不达。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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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8 08:00 | 只看该作者
本文观点正如本论坛发表的另外一篇文章<“热情”过火乃营销大忌 >一文的观点,提出了营销的"度"的问题.是值得有些企业思考和借鉴.
感谢对本版的支持,欢迎常来!
3#
发表于 2006-3-10 18:24 | 只看该作者

^_^

生动,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4#
发表于 2006-3-11 15:44 | 只看该作者
营销工作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问,营销中关键要把握好一定的度,在积极推销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同时,把主动权还给客户,给客户留出一定的思考和选择空间。切莫急功近利,急于求成,把“公关”变成单纯的“攻关”,否则只会事与愿违,欲速不达。

同意这样的观点。
5#
发表于 2006-3-14 09:09 | 只看该作者
的确是这么回事,搞营销工作一定要耐心,还要学会看形式,看脸色。过犹不及,做过头反而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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