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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7-25 18: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的个人意见:
汪超版“提倡良性批评的交流风气 ”——坚决响应,拥护支持!

我建议:
  1、版主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带头使用文明用语,严禁恶语中伤!
  2、会员互相尊重,尊重版主,自觉维护论坛秩序,严禁恶语相加!
  3、大家都是文友,取长补短,己见莫可强加于人,严禁枉下雌黄!
  4、论坛没有权威,以理服人,学术交流见仁见智,严禁人身攻击!
  5、强化论坛管理,统一认识,文艺批评须凭标准,违规强令退出!
2#
发表于 2006-7-25 18:13 | 只看该作者
羲里谪仙版主 的这五条意见很好,我坚决支持和拥护。
3#
发表于 2006-7-26 11:5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从斑竹带头做起,这才是最关键的。
4#
发表于 2006-7-26 17:06 | 只看该作者
太阳说得对,对一些搅屎棍,没必要客气!
5#
发表于 2006-8-7 11:32 | 只看该作者
搅屎棍,呵呵,说得好!支持!
6#
发表于 2006-8-12 09:21 | 只看该作者
仙人的主张值得重视!
7#
发表于 2006-8-12 10:02 | 只看该作者
  赞同羲里谪仙斑竹良好的出发点,但是第五条“统一认识,文艺批评须凭标准”恐怕做不到, 统一认识很难实现,文艺批评的标准也很难界定,只能求大同存小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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