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969|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三次房地产调控在所难免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3-6 15: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三次房地产调控在所难免

资 料

●2006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21.8%,同比加快0.9个百分点,但比1至11月回落2.2个百分点,延续了下半年以来的回落态势,预计2007年一季度房地产投资增速再次抬头的可能性非常大,并将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出现反弹。

●2006年12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4%,环比上涨0.6%,涨幅比上月高0.1个百分点。除上海外,全国主要城市房价涨幅仍然偏高,显示前期房地产调控并未达到预期效果。

●土地增值税清算政策的出台再次显示了高层从严调控房地产的决心,随后还可能有一系列调控措施出台,新一轮地产调控将在土地、税收、信贷等方面继续推进,重点将加大已颁布政策的执行力度。

概 述

全国房地产投资依然保持高增长,主要城市房价涨幅仍然偏高。由于二次调控效果非常不理想,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拉开三次房地产调控序幕后,预计两会前后会出台新的调控措施。建议低配地产股,回避三次房地产调控风险。

1.房地产投资保持高增长

  2006年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9870亿元,比上年增长24.0%,增幅回落2.0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93472亿元,增长24.5%,回落2.7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19382亿元,比上年增长21.8%,加快0.9个百分点,但比1至11月回落2.2个百分点。房地产投资增速在经历了二季度的上升后,下半年以来一直延续回落态势;全年房地产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20.7%,保持稳定。

    投资增速持续回落的主要原因是新开工项目投资下降,2006年全年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67036亿元,比上年下降4.4%;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占全部施工项目计划总投资的比重为30.9%,下降7.7个百分点。全年施工项目计划总投资216652亿元,比上年增长19.2%,增幅比1至11月回落2.1个百分点。随着2007年1季度新开工项目高峰期的到来,以及部分延后项目的陆续开工,预计2007年一季度房地产投资再次抬头的可能性非常大,并将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出现反弹。

2.主要城市房价涨幅仍偏高

  2006年12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4%,涨幅比上月高0.2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6%,涨幅比上月高0.1 个百分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3%,涨幅比上月高0.5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6%,涨幅与上月持平。同比涨幅较大的主要城市包括:秦皇岛11.8%,北京10.4%,深圳10.0%,福州9.8%,厦门9.1%,成都8.5%和广州8.3%等;上海微降0.1%。除上海外,北京、深圳等城市房价涨幅仍然偏高,显示出前期房地产调控并未达到预期效果。

  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调查数据显示,2007年1月份,房价继续延续去年上涨态势,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5.6%,涨幅比上月高0.2个百分点。

  热点城市的新建房房价依然保持接近甚至超过一成的增长。统计显示,2007年1月份,深圳新建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比前年同期上涨10.2%,北京以9.9%的增幅排名第二,这是北京在去年连续7个月保持两位数的增幅后增幅首次低于10%。

三次房地产调控拉开序幕

  2007 年1月16日,国税总局公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月1日起对房地产项目进行增值税清算。该《通知》的出台显示了高层从严调控房地产的决心,将会压缩房地产开发企业利润空间、加大资金压力,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预计2006 年开始行业毛利率平均下降5至10 个百分点,大部分开发企业为完成未来几年经营计划将不得不加大开发规模、多结算面积,对企业经营产生压力。该政策对不同类型开发商影响不同,对市场化程度高的开发商影响小于市场化程度低的开发商,对利用特殊资源低价大量拿地的开发商影响最大。

回避三次房地产调控风险

    2006年房地产调控政策非常全面,但执行不理想,2007 年将是房地产调控的“执行年”,三次房地产调控将在土地、税收、信贷等方面继续推进,重点将是加大已经颁布政策的执行力度,会继续收紧银根和地根,加大已颁布政策的执行力度;加息也是可以预期的;长期看,不动产税也会推出。总体判断,调控将是一种常态,行政手段将掌握调控风险在松紧适度的范围内,以维持经济增长和充分就业,调控效果会低于中央政府预期。

对股市的影响

    三次房地产调控会导致地产股波动,预计调整幅度会小于前两次调控对地产股的影响,地产板块上半年超越大盘的可能性较小。
未来地产股投资机会有以下四个方面:(1)龙头地产股;(2)京津地产股;(3)投资性物业较多的地产股,(4)集团实力雄厚及实质重组的地产股。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2#
发表于 2007-3-7 20:24 | 只看该作者
请加上声明好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管理员|小黑屋|Archiver|中财网站 ( 浙ICP备11029880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3832 )

GMT+8, 2024-4-27 01:26 , Processed in 0.055011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