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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沉思在舞蹈

完了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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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0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钟羿 于 2016-7-11 14:05 编辑

总感觉计酬了,就属于一次性买断。作者著作权和署名权都没了,简直是天方夜谭。至于不计酬而往外推的做法,与抢劫何异?另,各板块精选的文章,都是版主选出来的。版主身在一线,不仅评论别人文章,自己也写文章。而部分加精文章在所谓具有信服力的某些人看来,可能与计酬“标准”存在不小差距,那么说是版主的眼光出了问题,还是某些人的文学素养确实高人一筹?至于读者喜不喜欢,那是读者的事,市场的规律,某些人真的比作者或版主看得更透彻?我读好文章,可能多读两遍(能读到好文章也需要运气),但绝不会因为标题吸睛而把陌生的文章反复点击。在没有特殊推荐的情况下,要求点击率就是一个黑色幽默。
发表于 2016-7-13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沉思在舞蹈 发表于 2016-7-10 00:57
的确是美轮美奂的好文章!

多谢!
发表于 2016-7-13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朱国前 发表于 2016-7-10 10:31
真正说到关键点上了。一严格,作者与论坛彼此都应该严格遵守。非计酬中财无版权,不能编发、转发,我等还 ...

多谢朋友!事情没解决之前不便回复,以免有拉帮结派之嫌。
发表于 2016-7-13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钟羿 发表于 2016-7-10 19:13
总感觉计酬了,就属于一次性买断。作者著作权和署名权都没了,简直是天方夜谭。至于不计酬而往外推的做法, ...

朋友性子之直,与我有得一拼!
发表于 2016-7-13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是制度表达不明晰,让人有产生误解的地方。从字面上,你可以这么理解,我可以那样理解。到底哪个是正确的?还是制度本身就不愿意说清?一篇文章计酬了,一次性付酬,以后不再给作者任何费用。短篇也就算了,中长篇作品,一旦投入影视,丰厚的回报,一点不分给作者,就算是从感情上,也让作者难以接受。好像别的地方,都是与作者几几分成。另外,计酬之后,文章的版权是永久转让,还是有时间限定,都说清一点比较好。作者的署名权可能关系到作者的名誉,不可小视。我就是个打酱油的,路过看看,有疑问就说一说。总体来说,这里让人感觉不错,文友很热情,水平也很高。还有雨夜昙花这种跟我脾气差不多的版主。能够认识这些朋友真的很高兴,很荣幸。
发表于 2016-7-13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雨夜昙花 发表于 2016-7-13 13:43
朋友性子之直,与我有得一拼!

敢不敢说,与说得对不对, 是有本质区别的。相信你我说的话,不仅仅为了自己吧?
发表于 2016-7-13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钟羿 发表于 2016-7-13 19:30
敢不敢说,与说得对不对, 是有本质区别的。相信你我说的话,不仅仅为了自己吧?

那当然
发表于 2016-7-20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评选优秀文章的标准不再只是看重你文章的文学性、文字功底,更多的注意力可能放在文章的思想性,和当下生活的有机结合性,文章的标题是否有创意够吸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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