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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 我是“色”狼 [打印本页]

作者: 兰子    时间: 2005-7-6 13:52
标题: [原创] 我是“色”狼
  
  
  这段时间,我发现我的眼睛患了疲劳症,对时下的一些敏感话题越来越敏感。特别是对于芙蓉姐姐们,一看到有关的报道和相片,我的眼睛就会突然间出现短暂的空白,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患了白内障了。
  
  不久前,一个朋友发了一篇叫《 谈谈网络红人芙蓉姐姐》的文字给我,要我看看。我一看这题目,心里就一阵烦躁,说,“怎么又是她?看到她的名字就烦了 ,简直是浪费资源。现在看到她的名字我就绕开了。”朋友非要我看,我不想看,一时冲动,就跟朋友吵了起来。一个芙蓉JJ,竟然使我们那么铁的关系出现了裂缝,说出来不但别人不相信,就是我自己都不相信。
  
  一天,朋友来访,为了增加话题,我们打开电视来谈话。刚好电视里播放的是芙蓉JJ作秀的系列图片,主持人调侃式的解说词让人捧腹,女儿在一旁看了,说,那个阿姨真丑,跳的什么舞啊,那么难看!朋友听了,不禁大笑。
  
  时下芙蓉JJ们轰炸式的炒作真的让人不胜其烦,网络,报纸,杂志,到处都是她们的身影。好象我们的国人已经进入了审丑时代,好象不这样不足以体现我们生活的富裕,悠闲,不足以让历史记住这个伟大的时代。
  
  曾经看到一篇文章,作者说,“发了情”的小说是当今文坛的风景线,是每一个文学网站和文学刊物用来看家的镇山法宝,犹如当今药店里的壮阳药和酒店的妓女。我这里不想说小说,我只想说说我们的媒体。是不是为了畅销和点击率,我们的媒体不但要闭着眼睛把那些影响我们视力的相片和人物当镇山法宝,而且还要发扬光大,然后告诉我们的后辈,我长得丑又怎么啦?我还不是一样可以扬名,还不是一样可以走入大众的眼睛?
  
  商业化的时代,金钱与市场永远是排在前面的,这个时代,被铜臭熏染得面目全非。炒作,也已经炒到没有一点“技术含量”了。我们的眼睛,早已经不堪重负,请你不要再骚扰它好不好?你污染了我们的眼睛也就算了,请不要颠覆我们后代的审美观,请不要让我们的后人以为我们现在是生活在恐龙时代好不好?我们是“色”狼,我们需要一些清新,明快,纯净的色彩来丰富我们的眼睛,而不是造作,忸怩,令人发呕的灰色作秀。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作者: 遥远的野山    时间: 2005-7-6 14:28
我们是“色”狼,我们需要一些清新,明快,纯净的色彩来丰富我们的眼睛,而不是造作,忸怩,令人发呕的灰色作秀。
赞同!
网友有精彩的评论“长得丑不是你的错,关键是不能出来吓人。”
作者: 老实的农民    时间: 2005-7-6 14:32
是啊,周星驰的这段精彩台词用在FRJJ身上确实很贴切.
不过我们论坛还是蛮严肃和正统的,这也是吸引我经常光顾的重要原因
作者: 旭日东升    时间: 2005-7-6 14:51
色的有品位也很难啊!
不过请相信烟消云散、灰飞烟灭是不久的事,折腾的越久、笑料越多!
作者: 武俊岭    时间: 2005-7-6 15:51
批评得好.
作者: 许也    时间: 2005-7-6 16:24
钱、色、权这都是不争的追求了,物极必反,过分的追求就会带来问题。在人们观念更新解放中,还必须保持本色,坚守原来的阵地。否则顾此失彼。
作者: 老实的农民    时间: 2005-7-6 17:11
最初由 许也 发表
钱、色、权这都是不争的追求了,物极必反,过分的追求就会带来问题。在人们观念更新解放中,还必须保持本色,坚守原来的阵地。否则顾此失彼。

说得好,人间正道是沧桑,FRJJ之流不过是过烟云烟而.
作者: 七品文刀    时间: 2005-7-6 19:28
我也是色狼,呵呵。兰子写的好!
作者: 幽谷兰香    时间: 2005-7-6 23:06
标题: 兰子的文章写得很犀利.
读过兰子的文章很亲切,因为我曾经一度用这个笔名在其他网站发贴.现在这里被你抢先登陆注册,才不得已改了名字.不过还是很欣赏你的才华,也赞同你的观点,支持你!
作者: 牧文老树    时间: 2005-7-7 08:14
自恋的人大有人在,色不要紧,成了色狼就要小心了。
作者: 兰子    时间: 2005-7-7 11:57
谢谢朋友们的回贴!谢谢大家的鼓励与支持!

呵呵,看来,大家都“色”啊^_^

说实在的,谁不想看到多一些美好的东西?

兰香妹妹,来,姐姐抱抱哈
作者: 七品文刀    时间: 2005-7-7 20:45
  其实如果说芙蓉姐姐的走红是一个错的话,错的应该不是她一个人吧,那些推波助澜的人,似乎也有很大责任。

  我反倒觉得芙蓉值得同情。

  兰子这篇文章写的精炼,主题鲜明,精华鼓励收藏。
作者: 丛容    时间: 2005-7-8 12:46
:)))哈,现在的流行色叫“色狼”哦~~
作者: 琴琴    时间: 2005-7-8 16:29
最初由 七品文刀 发表
  其实如果说芙蓉姐姐的走红是一个错的话,错的应该不是她一个人吧,那些推波助澜的人,似乎也有很大责任。

  

同意这个观点,  如果只有她一个人作秀,没有观众来捧,哪能出现这么火暴的结果?

只是, 却不认为她有值得同情的地方。。。
看到她第一眼就觉得超级不爽,偏偏还到处都能看到听到!!!!
作者: 林溪    时间: 2005-7-8 20:16
标题: 顺其自然
  认真看了这篇文章,很值得一学。是因为论点很明确,深刻。但对于这个观点,我不怎么赞同。
  一个人的美与丑,并不只在表面。任何人都有自我展示的权利,不管在别人的眼中他是什么样子,最起码,应该有自信,把自己推销出去。我很佩服“芙蓉姐姐”尽管各媒体炒得火热,容易引起别人的反感,但这和她有什么关系呢?
  自然而优雅,是人们追求的。美的固然谁都爱看,但丑得就不能生存了吗?
  如果大家都放平心态,那么就不会对此有这样的反感了。
  一已之见,还望海涵。
作者: 吴建中    时间: 2005-7-8 21:34
不错,说中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不要影响我们后代的审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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