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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我的青春和你的版权——关于金庸状告江南侵权案的一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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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7 09: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王阳 于 2016-10-27 11:03 编辑

  近日,著名作家金庸将作家江南告上法庭,起诉江南及北京联合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购书中心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要求“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复制、发行小说《此间的少年》,封存并销毁库存图书”,并公开道歉,共同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


  看到这则新闻,其实我的第一反应是蒙圈的,因为这些年来类似的同人作品太多了,多到我们理所当然的认为这是正常的事情,直到看到作者出来维权。


  同人作品:一般以特定的某部小说或动漫影视作品中的人物姓名及其性格特点为模板,演绎出来与原著有关或无关的故事。高质量的同人对原著中的人物性格把握比较准确,原著的带入感很强。低质量的可能仅仅借用个名字,性格等等与原著相差很大,这种现象,在同人圈也被称为OOC。同人作品不是我国的特有现象,在日本、欧美也遍地开花。


  以《此间的少年》为例,本书的背景在一个架空的朝代,语境与“互联网”时代保持一致。书中直接使用了“郭靖”、“乔峰”、“令狐冲”、“穆念慈”等金庸作品中广为人知的人物名字,人物性格与人物情况与原著中或多或少有些相通之处,比如“穆念慈”的温婉,“令狐冲”的热心,“郭靖”的憨厚,“乔峰”的一呼百应,等等。这些相通,都是基于作者江南对金庸作品的个人理解,江南自己也曾说,这部作品,这些名字,有用来向金庸致敬的意思。但是,纵观整部《此间》,人物小传、人物关系、重要情节与金庸原著并无关系,就算把里面的名字换掉,也不会影响作品的感情和表达,少了的仅仅是那一点点灯熬夜看武侠的熟悉感。《此间》写的是整个8090人的青春。


  其实想想,在金庸写作的时代跟理念看来,我的作品,一字一句皆为个人独创,一旦更改即为侵权。但是,江南跟更多的同人作者,新兴作者的角度看来,所有的现有作品及知识,我个人涉猎之后,都可以作为我自身的知识储备,随时可以获取调用,然后生发出新的作品来,这个也算原创。不同时代的作者对同人文是否侵权,有不同的看法,南派三叔看《盗墓笔记》的同人,就比较宽和,读者喜欢写就写了。


  关于同人文:主要的读者是原著的粉丝群体,大家圈地自萌,一起把原著中的一些意犹未尽实体化,满足一下群体幻想,在这个层面,写作是件简单的事情,在大家同样都读过某部作品,都对人物及其性格有基本的了解,同人作品便不需要对性格做多余的刻画,只需一门心思跑情节就好(类比时下流行的YY类小说),就算语言细节等方面粗糙,读者本来也就是但求一笑,作者写得开心,读者看着满意,省心方便,因此这是很多初级作者入门时的首选。(当然我不是说江南)


  关于其他的“类”同人:除了同人文,还有很多类似的现象,比如以某明星为主角的小说作品,这类作品,跟同人作品有相通之处,那就是,主角的性格有一定的大众认知,主角本身有人气基础,作品有特定的受众人群。如果《此间》侵了版权,那么这类作品会不会侵犯的就是明星的人权?


  纵观版权法及相关的管理条例和国际公约,对于这一点,都没有明确的说明与规定,在审理及裁决时,主要依靠司法解释还有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一旦判决下来,这个案子应该会成为一个版权法的经典案例。保护原创版权,鼓励创意创新,是整个社会的共识,但是,如何认定创新,如何认定原创,这个案子应该值得期待一下。

  我得先去网上买本《此间》,万一以后真的买不到了呢……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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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49#
 楼主| 发表于 2018-8-28 13:46 | 只看该作者
特此说明:2018年8月16日,历时两年,“金庸起诉江南《此间的少年》侵权”案宣判。宣判结果认定《此间的少年》在情节上对金庸作品不构成著作权侵权,但是该作品借助金庸名气提升了知名度,并通过出版发行获利颇丰,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故判定杨治(笔名江南)赔偿查良镛经济损失168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20万元。

这个案子终于有了一个结果,就不开新帖单独说了,搬一个评论到论坛。有兴趣的各位可以去看看。
http://bbs.zhongcai.com/thread-1419489-1-1.html
48#
发表于 2017-5-2 16:53 | 只看该作者
我可以说我真没看过,不过就版权来说,真的分不出个一清二白,但借鉴可以,相似处太多让人家原作者情何意堪,差不多,适可而止就可以。
问好超版。
47#
发表于 2017-5-2 16:47 | 只看该作者
金老爷子真该给他的所有人物名字注册商标,那点小钱他花得起。
江南既然向老爷子致敬,事先打个招呼,事后孝敬一杯羹似乎是应该的,毕竟用的人名都带有老爷子烧脑塑造的性格特征。
王老师这篇精妙文不仅普及了知识,最后一句还是一个金点子。
评个满分!
46#
 楼主| 发表于 2017-5-2 15:34 | 只看该作者
一楠 发表于 2017-5-2 10:54
“同人”一词,被认定为起源于日本的“どうじん”一词,多指基于原作品的角色、人物设定进行的二次创作。 ...

同人这东西,出书的不止江南一个,不过通过出版社公开出版的确实不多,基本上都是淘宝印了小册子,圈子里面卖一卖。真要追究,也很难的。

我特意去翻了江南的微博,江南对待此事的态度一直很好,这点我其实蛮欣赏的。
45#
发表于 2017-5-2 10:54 | 只看该作者
王阳 发表于 2017-4-28 10:01
从对金庸的致敬,演变到文章火了之后的侵权,这个过程有点儿意思的,吃瓜围观

“同人”一词,被认定为起源于日本的“どうじん”一词,多指基于原作品的角色、人物设定进行的二次创作。
对于金庸的作品,近年来最常听到的不是“同人创作”而是“翻拍”。纵观金庸的所有翻拍作品,一定的改编与再创作随处可见,很多改编甚至被奉为经典。是以《鹿鼎记》为例,1992年周星驰所主演的《鹿鼎记》,王晶的个人风格再加上“周式无厘头”,除了人物和大致的情节有所保留外,细节与台词都已经做了相当大的改动,但这些都丝毫不能阻挡金庸本人最终对该作品的满意。徐克的《东方不败》与原著中的人物设定相去甚远,但是林青霞所饰演的东方不败成为了香港电影经典的荧幕形象。

如果说以上这些作品,至少还是借了金庸小说的“IP”,没有太脱离故事本身设定讲故事的话,王家卫的《东邪西毒》,可以说是“翻拍”中的异类。在这部电影中,除了片名和黄药师、欧阳锋这些名字还能找到一丝金庸的影子,实际上王家卫在讲自己关于“时间”、“离别”的故事。金庸看《东邪西毒》时,恐怕也是一头雾水。翻拍时对人物重新塑造,对故事情节进行二次创作,与同人创作其实有异曲同工之妙。

而江南所写的《此间的少年》也是一部拥有金庸小说人物,背景和故事几乎完全不同的作品。其真正的争议点在于江南在没有获取金庸本人授权的情况下,最终将这部作品进行商业出版并获得了一定的盈利,因此这会被金庸认定为一种“侵权”。
44#
发表于 2017-5-1 18:3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一楠 于 2017-5-1 18:40 编辑

这种同人文算是第一案。金庸不是为了钱,就是根据这件事情想跟年轻人立个规矩。因为眼下这类同人文作品有点泛滥。江南也是无心,而且态度表现的一直很好。其实一开始江南的《此间少年》刚一出笼时,金庸只是报之一笑,也是默认的。只是后来《此间少年》越发红火,金庸这才感到棘手。因为他创作下的武侠人物都是独一无二的,毕竟这么多年的共同认知。一旦出现另类的解读或者演绎,久而久之就乱套了。所以金庸还是决心通过法律武器告诫一下,以后年轻人不能这么就腿搓绳,投机取巧,虽说不是抄袭,但侵犯著作人物的“名誉权”还是有的……
43#
发表于 2017-4-30 06:29 | 只看该作者
期待结果。
42#
发表于 2017-4-28 21:48 | 只看该作者
王阳 发表于 2017-4-28 10:00
我想吧,江南写文的时候,压根儿也没想到要出版变现,就图一乐呵的心思吧,就如同大部分同人文写手的心思 ...

还真没有看过这个、、、记得从前别的论坛里很多这样的戏说,有些写的很高明的、、、偶私下沦为,从文学的创造力来说,是一种懒惰跟吃现成饭。
拿去出版,没得到授权,侵权是肯定的,这个江南估计根本就木有找律师咨询过,应该是就百度了一下找答案
41#
 楼主| 发表于 2017-4-28 10:01 | 只看该作者
rsjby 发表于 2017-4-28 09:48
这样的做法,还是有点侵权吧!

从对金庸的致敬,演变到文章火了之后的侵权,这个过程有点儿意思的,吃瓜围观
40#
 楼主| 发表于 2017-4-28 10:00 | 只看该作者
七大姑八大姨 发表于 2017-4-25 21:57
一个问题是授权,还有一个问题文学的创造力

我想吧,江南写文的时候,压根儿也没想到要出版变现,就图一乐呵的心思吧,就如同大部分同人文写手的心思一样。
后来呢,要出版的时候,版权法对这里的要求又不明确,江南自己说,出版之前找律师咨询过的,说没问题,然后稀里糊涂就出了。
他可能找了个假律师吧
39#
发表于 2017-4-28 09:48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做法,还是有点侵权吧!
38#
发表于 2017-4-25 21:57 | 只看该作者
一个问题是授权,还有一个问题文学的创造力
37#
 楼主| 发表于 2017-4-25 20:47 | 只看该作者
微博吃瓜回来,这个案子今天开审啦,想想有点小激动,期待结果
36#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 11:23 | 只看该作者
一孔 发表于 2016-10-30 07:37
仓颉造好字之后,对后人说,版权归俺,于是,至今人们都是文盲!

哈哈哈哈哈哈哈,孔版一阵见血,哈哈哈~这话到位

不过江南从没否认用了金庸的人物,从这点看,这也是个老实孩子,哈哈~当然,更老实的是周星驰~

35#
 楼主| 发表于 2016-11-1 11:21 | 只看该作者
于文华 发表于 2016-10-31 08:53
从文字看出不过就是借用了几个人名而已,金大侠小肚鸡肠了,活到多大岁数了,还斤斤计较那些钱财,理应 ...

也可能真的是出于对自己作品的爱惜和权利的维护?也曾听说他把稿费随手捐出去的新闻,好像不止一次。
人呐,真的多面性,文人,随心,一时一个想法可能也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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