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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校长选得,局长选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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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21: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校长选得,局长选不得

             文/汪红光

  阿Q在小酒店门口偶遇静修庵小尼姑,见到她新剃的头皮发亮,便伸手去摸。小尼姑红着脸骂道:“断子绝孙的阿Q……你怎么动手动脚……”。在众人的哄笑声中,阿Q自辩道:“和尚动得,我动不得?”

  阿Q理由的前提是“和尚动得”,推论是“我也动得”。事实上,除了阿Q这个无聊的小无赖外,谁也没有动手去摸小尼姑的头皮,这句听起来就有点荒诞的理由只不过是一个莽汉的愚顽、蛮横的借口而已。

  按照中国人的传统,伸手去摸别人的头皮是很不道德的,特别是伸手去摸女人的头皮,那更是大逆不道。阿Q之所以胆敢伸手去摸小尼姑的头皮,一方面因为阿Q本性的无知、无赖、无理,更主要还是因为小尼姑的柔顺弱小。要是换上赵太爷他们,阿Q他敢么?就是找太爷家的一个女佣吴妈,阿Q仅因跪在伊面前,说了句“我要和你困觉”,便招来赵太爷父子的一餐毒打,一顿臭骂,最后弄得“财亡家破”,背井离乡。

  看来,蛮横无理只有在弱小面前,才能显现它的“伟力”,因为弱小者面对欺侮与蹂躏,敢怒不敢言,言而无用。

  前几日看报纸,一则新闻引起大家的关注,说昆明市教育局局长庄严地宣布:为了进一步推进干部制度改革,“从下学期起,全市各中小学校长全部实行公推公选”。办公室里一位老教师刚刚讲完《阿Q正传》,听了这个消息,仿照阿Q的语气随口说了一句:“校长选得,局长选不得?”

  办公室顿时哑口无言。

  说实话,与那位阿Q“和尚动得,我动不得”的无赖无理不同,“校长选得,局长选不得”却是一个正确的命题。首先,“校长”“局长”都是长,堂堂人民干部,按照宪法的平等精神、组织部门的具体规定,都应该公推公选;其次,局长是校长的直接领导,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凡要求下属做到的,领导必须率先垂范,提前做到。

  如果允许,我们还可以找出更多理由。只可惜,这些理由对局长们并不起什么作用。因为现实生活中的局长和校长的关系并不像组织原则上所说的那么平等,不仅表现在坐车子的等级档次上有差异,还有诸如发言权、决策权什么的。很有点像阿Q与小尼姑、赵太爷与阿Q之间的关系。你说说,哪一个校长阿Q敢对局长赵太爷说:“赵太爷姓赵,阿Q不能姓赵?”

  事实证明,仅有阿Q参与的革命不过是一场闹剧,因为赵太爷他们总是掌握着印把子、枪杆子,阿Q再怎么折腾,也逃不过如来佛的手心。只要局长的职务还停留在任命制,校长无论怎么选,都只能是权力的附庸。

  由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从上世纪就高喊公推公选干部的“干部体制改革”仍然只停留在那些编外干部“村官”的层次上。教育局长面对媒体侃侃而谈如何如何公推公选校长,为什么不敢向社会、向民众谈谈如何公推公选局长呢?一个非公推公选的老爷制定出来的公推公选的游戏规则能够保证它的合理性么?

  教育局长宣布公推公选校长的言下之意分明是说:校长选得,局长选不得。

---------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作者,同意将此作品发表于中财论坛。并保证,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限制发表之情形,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谨授权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本作品的发表和转载等相关事宜,未经浙江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
7#
发表于 2008-6-19 08:07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体制问题,不是个别地方个别人的事情。要改变局面,唯有改革体制。
6#
发表于 2008-6-18 20:3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 皖川情 发表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同感

问候汪老师
5#
发表于 2008-6-18 19:04 | 只看该作者
然也……
4#
发表于 2008-6-18 10:06 | 只看该作者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3#
发表于 2008-6-18 08:43 | 只看该作者
文章写法幽默。

揭示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2#
发表于 2008-6-18 08:40 | 只看该作者
角度很好,富于的内涵也具有大跨度! 欣赏朋友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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